帝国文明之崛起 第一章 来到史前部落

作者 : 文武不就生

这是哪里?

易风并知道,他只知道不久之前自己只不过是想下楼去街对面的小面馆吃上一碗牛肉拉面而已。

然而,就在他走到马路中央的时候,耳边骤然响起一阵尖厉急促的刹车声,随后身子就被一股巨力撞地朝一旁飞了出去。

天旋地转,脑袋一片眩晕。

莫名的强光夺去了自己最后那一点视力。

当恢复意识时,不知已过去了多久。

反正自己站起来的时候,水泥建筑和马路车辆已被周围这一片漫山遍野的绿色所取代。

模一模浑身上下,伸展一下四肢,一切舒坦如昔。

若非眼前的景致变换的太过离谱,他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等等,冷静,冷静……

易风原地踱着步,整理一下混乱的思绪,半天之后才分析出两个可能:一,自己的确出了车祸,目前只是昏迷之中的梦境;二,自己死了,眼前就是天堂。

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分析出这两个废话一般的结论后,他忽然狠狠地掐了下自己的胳膊。

巨痛袭来。

不是做梦,梦境哪有这样真实?

在排除了第一个可能性之后,易风突然沮丧地意识到自己应该是被车撞死了。

古人说过: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

自己为了吃一碗面而被车撞死,不知道是死的轻了,还是死得重了。

正胡思乱想间,半空中响起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迎来到盘古大陆

易风陡然一惊,目光四下里飞速扫射,却没有发现半个人影,仰望空中,空荡荡的连只飞鸟都没有。

“你是谁?”易风喝问。

那个声音道:“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会这么问,但我现在不能告诉你。只有当你有资格进入‘光明神殿’的时候,我会当面解答你所有的疑问

“那你总能告诉我死没死吧……”

“不能

“……”

易风的脑海里忽然涌现起一种古怪的念头,这剧情像极了网上那些三流网游类的情节。

难不成自己也被网游了?还是某个超科技的网游公司来拿自己做小白鼠?

易风道:“我不明白你说的意思,我只要你告诉我现在在什么地方,如果只是一场恶作剧的话,请赶快停止,不然我会去法庭告你们!”

那个声音冷冷道:“这是一个只属于英雄的世界,懦弱的人不禁无法知道这个世界的真相,还有可能会在杀戮中形神俱灭。♀你在这里并不孤单,大约有一百万个像你这样的人分散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里。这里没有限制,没有规则,一切都看你自己的努力。好了,言尽于此,要想知道更多的,努力来光明神殿找我吧

那个声音戛然而止,任凭易风怎么呼喊,都没有再出现过。

旷野中的冷风不断掠过,吹的易风心下凄然,不过一想起周围还有一百万个可能因为吃面而被车撞死的倒霉鬼陪自己,不禁又有些释然。

横竖还有个啥光明神殿的,去那里一问不就知道了?

可这光明神殿在什么地方呢?就算要打听也得有人是吧。

放眼四周,貌似走个三天三夜都不太可能碰上半个人。

但幸运女神偶尔还是会眷顾一下那些倒霉鬼的,还没等易风走上两个小时,就在森林的另一头遇到了一群正扛着动物尸体的野蛮人。

之所以称他们为野蛮人,是因为易风实在无法从兽皮裙和绑着石头父子的木棒中看出一丝文明的迹象。

这群野蛮人一见到易风,登时齐齐停下了脚步,看似为首的中年男子扔下背上那头还未剥皮的野猪尸体,几步走到易风跟前,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他。

“朋友,刚来不久吧!”那首领大声道,带着明显的东北口音,个头也如东北汉子那样魁梧,目测身高接近两米,比一米八五的易风还高上大半个头,一身隆起的,几乎不带半点多余脂肪的肌肉,看起来比电视中的健美先生还健美。

不知是迫于对方逼人的气势,还是扑面而来的浓烈口臭,易风忍不住后退半步,一头雾水道:“你咋知道我刚来?”

“瞧你这身打扮就知道刚来没多久。别急,在这里多呆上几天就和我们一样了

易风心道,鬼才想像你一样呢。不过一想到自己有一半几率已经是鬼了,不禁有些颓丧。

那大块头首领拍了拍易风的肩膀,笑道:“我知道此刻你心中有很多疑问,走,跟我们回营地去,大家坐下来边吃边聊

一提到吃的,易风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吃午饭,又走了那么长时间,肚子还真有点饿了,便点了点头。

大块头首领所说的营地在约莫五公里以外的一处洞穴内。

洞穴位于一座五六百米高的大山的半山腰处,山脚下是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山上山下布满了各种高低错落的绿色植被,完全一副没有经过工业污染的纯天然绿色生态系统的模样。

洞穴面积很大,约莫两千平米见方的空地上安置着上数十个由巨型兽骨为支架,兽皮为遮布的简易棚屋。

一见到大队人马狩猎归来,棚屋里立刻涌出黑压压的一片男女老少,簇拥着狩猎者们来到棚屋群中央的一大块空地上。

那里搭起了五个篝火堆,看起来就是厨房和集体餐厅了。

大家动手一番摆弄之后,火堆上便飘出了浓郁的烤肉香气。

大块头首领让易风坐在自己边上,并对部落成员们介绍了这位新成员。

他们似乎对新成员的加入早已习以为常,当下也没多大动静,简单的应了几声之后便动手饕餮大吃起来。

在来的路上,易风知道这个大块头叫林华,今年四十出头,曾是一名特警队队长,退役后又做了名职业健美运动员,还拿过几次全国冠军。

据他说,自己是在半年前来到这里的,当时他在健身房训练时出了意外,眼见得两百多磅的杠铃从忽然断裂的架子上砸将下来,还没反应过来就失去了意识,等醒来的时候就和易风的遭遇一般模样了。

因为他是这个部落里头一个来到这里的人,又长得人高马大有力量。虽然蛮力在工业化后的现代社会并不吃香,但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原始社会里还是相当有用的。

在林华单枪匹马弄死一头野猪后,部落的成员们纷纷推举他为首领。

到目前为止,易风是这个部落的第一百位成员。

易风一边啃着烤得喷香的野猪肉,一边问林华道:“林哥,你知道光明神殿在那里么?”

林华边吃边笑道:“我也想知道。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想知道。不过,谁知道呢?小兄弟啊,听哥一句话,既然之则安之。在这地方大家首要任务是齐心协力生存下去,然后找到找到失散在各地的其他人,也许那时候会有转机出现

易风一想也是,要是有人知道的话,还能老老实实呆在这洞里当野蛮人?不过一想到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母,不禁悲从中来,手中那一块还没啃完的烤猪肉是再也吃不下去了。

恍恍间,洞外传来一阵拉长的号角。

易风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只见众人面色大变,齐齐扔下手中的食物,抄起身边任何一件可以当做武器的家伙就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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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弗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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