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列传 第十九章 爱本是恨的来处

作者 : 分身伐树

我叫萧心妍,父母给我起这个名字,是希望我能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

我当然很美啦,不但心美,人更美。

但是从小到大总被喊成小心眼,真让人气不起来。

我才不是小心眼,霍水儿——哦,她现在叫纳拉水儿,长得那么漂亮,我都不会嫉妒,怎么会是小心眼?

但是……我现在正在做的,却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才会做的,恶毒的事情。

爸爸和妈妈一定会很失望吧……

我怀里的这个男人,应该叫男孩儿才对,明明年纪不大,却长得比我还高……他很勇敢,仿佛什么都懂,他的眼神总是那么坚定,那么明亮,就像天上闪烁的星辰,虽然现在的他一直紧闭双眼,依旧让人信任和迷恋。

迷恋,或许因为好奇,或许我喜欢他,或许这不是爱,但是拥抱他在怀里,我还是感到很开心、很安心、很放心——难道说勇气也是会传染的?

他是个北原人,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就猜出来了,因为……妈妈也是北原人,因为他的身上,有着妈妈一样的味道。但我情愿邵飞没有说出口,而我依然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女孩儿,可以无所顾忌的说笑,可以做真正的朋友。

如果谎言拆穿,我们还会像现在这样吗?

我怀里的这个男孩儿,他患了很重的病,他也许再也无法醒来,也许会死,因为……我给他吃的,并不是什么特效药,只是维生素片。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也许,只是为了能够再抱紧他一些,也许只有这样,心与心的距离,才会缩短,联邦人或北原人,才会变得不再重要。

这样任性妄为的我,心灵一定是丑陋不堪的吧……

他在我的怀中,心却不在这里。

他在呼唤雪儿,那一定是个纯洁无瑕、小百花一样的女孩儿。多好的名字啊,简简单单,也不会被人喊成小心眼。

我和他本来就不熟,他当然不可能呼唤我的名字,会这样期待的我,真是太蠢了。

但是我恨他,他的眼神总是那么冷漠,那么无情,就像天上闪烁的星辰,总是躲在云后,永远都看不清。

雪儿……那个女孩儿,我会嫉妒她吗?大概会吧。

我真是个小心眼的女人啊……

……

……

我叫李林,人在梦中。

是的,我知道自己正在做梦,因为我已经很多年不曾做梦,更不会做这样的梦。

多么惹人怀念的面孔啊。大姐、二姐、小妹……还有母亲。

这里是望京,我的家乡,我的家。

这是三岁那年吧,院子里这株木槿三年一舜华,而我只见过这一次。

母亲舂着米,脸上挂着温柔的笑,看着大姐和二姐跳绳,隆起的月复部让她活动有些吃力,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那时我们都小,不懂母亲的辛苦,只活在自己小小的幸福里面。我已经多久没有回想起母亲这张脸?如此清晰,就像仍在守在我的身旁。

只是,我在哪里?

对了,是这一天,这一天我在大门外。

哥哥又打架了,刚刚从外地回来,就带着我满街打架。打得好,谁让二强说我是没爹的孩子?他也不动脑子想想,他哥怎么是我哥的对手。

哥哥手拿木剑,打得一群混混哭爹喊娘,他真的很厉害,只是挽剑花的姿势太傻了,这个毛病他好像从来没有改掉过。

哥哥很强,一直很强,我总问他,什么时候我才能比他更厉害,然后他总会臭屁的跟我说,“我是你哥哥,大你这么多岁,你一辈子都别想超过我!我叫李慕,你叫李林,木秀于林你不懂吧?就是说,我比你更优秀!”

那个流着鼻涕,一脸崇拜的仰望他的小孩儿,就是我。只是我怎么会那么呆?这个仰望的姿势实在太傻了,而我好像从来没有改掉过。

远处走来一个男人,他平时总穿一身黑色西装,今天却穿了一件绿色军装。那军装真好看,我和哥哥都在流口水,流口水的主要是我,哥哥对他腰间那把剑更感兴趣。

哥哥喜欢剑,没日没夜的练,说有朝一日要做大侠,斩尽世间不平事。他说这话的时候真酷,我也要学剑,但是他不肯教我,只让我学刀,说只有学刀,才能让我成为天下第二厉害的男人。

“天下第一当然是我。”哥哥说着,看到那个男人,脸色变得很难看。

男人走过来要抱我,掏出许多糖果,我想吃糖,但是不想让他抱。

“哥哥说了,你不是我爸爸。”

“我就是你爸爸!”男人很不高兴,说着向院子里走去。

“你来啦。”妈妈显得很高兴。

“这些钱你留着花。”男人给了妈妈很多花花绿绿的纸票,笑着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我们都很喜欢钱,有了钱,就能买很多糖果,买新衣服,能吃上肉,但是哥哥不高兴。

他说那个男人不爱妈妈,爱一个人,见到她的时候会拥抱她。他没用抱妈妈,他不爱她。他不是我的爸爸。

没过多久,男人又回来了,他的脸色很吓人,拽着妈妈要把她抢走,姐姐和我都吓坏了,只知道哭,只有哥哥推开了他,拿剑打他,要把他赶走。

更多和男人穿着相同服装的人冲了进来,打伤了母亲。

哥哥愤怒了,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剑有那么快,知道木剑也能杀人。

所有人都被杀死了,只有那个男人例外,母亲拦着哥哥,不让他对他下手。

男人走了,妈妈带着我们离开了望京。一路上总有身着绿色军装的人来追杀我们,我们一路逃到山里面,哥哥和姐姐都受了很多伤,妈妈也被他们用刀划伤了脸。

我再也看不清那张温柔美丽的脸。

是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带来了这些人,毁掉了我们的家,还要抢走我的妈妈。我看到妈妈脸上流下的血水,血中带泪,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变得像哥哥一样厉害,杀死所有欺负我们的人。

哥哥放过了那个男人,那么,将来我去杀他。

“妈妈……”

……

……

萧心妍怀里的李林动了动,睁开了眼,看到眼前那张温柔的脸,一瞬间有些恍惚,下意识的唤道:“妈妈……”

“啊。”萧心妍吓了一跳,回过神来,惊喜中带着一丝失落:“你醒啦!”

李林挣扎的直起身,才发现自己正被萧心妍抱着坐在马上:“这是哪里?”

入眼处,茫茫雪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我们已经登上查尔汗高地啦!”萧心妍回答道。

“我昏迷了几天?”李林意外的问道:“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你昏迷了整整十天,”萧心妍的语气有些异样,旋即一脸骄傲的反问道:“怎么啦,你以为离了你我们就什么都做不成了?”

“哲里那慕的弟弟,你终于醒了!”纳木沙哑的声音从一旁传来:“我们运气不错,没有遇到暴风雪,照现在的速度,要不了几天就能抵达龙牙山。”

“马呢?马怎么样了?”

“只有一匹撑了下来,”纳木摇了摇头:“我们运气不错,遇到一群雪鹿,不然的话早就坚持不住了。”

李林这时才发现,骑在身下的不是马,而是鹿。

雪鹿体型健硕,肩宽角长,皮下脂肪很厚,体表覆盖着灰白色的绒毛,拉直了有一尺多长,十分擅长抵御严寒。

雪鹿蹄大而阔,在雪地中奔走迅疾,用踏雪无声形容也不为过,的确是最理想的代步工具。

“李林醒啦!”得知喜讯,众人纷纷赶来。

李林看到的,是一张张变化的脸。

变化的不是面孔,而是神情。

诸如茫然、失落、胆怯、自馁等负面情绪都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自信。

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这十天是怎么撑过来的。从失去李林的茫然无措,到努力尝试着做以前认为做不到的事情,苦难像一把磨刀石,逐渐将藏在他们身体里的亮光打磨出来。

变化最大的要数邵飞和高盛。不久前,邵飞还因为一匹马的死对李林耿耿于怀,现在,面对现实,他终于低下了头,宰杀起雪鹿毫不手软。高盛,曾经只是个终日碌碌而又自以为是的纨绔,如果没有北原之行,他大概永远无法认清自己,最终沉沦在声色犬马之中,现在,却突然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像块拧干的海绵,疯狂的吸收着各种知识,身体力行,几天下来,已经成为了一个可靠的男人。

当然,十天时间还是太短,如果没有纳木在旁指点,即使高少爷幡然悔悟,也是为时晚矣。

老天的帮衬是另一个原因。如果天不从人愿,刮上一场暴风雪,又或者没有遇到那群迁徙的雪鹿,后续的故事可能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李林看着一张张真诚的笑脸,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他和这些人谈不上交情,更谈不上感情,彼此间唯有利用,然而对方却在为他的醒来而真心高兴。这让他有些茫然。

如果醒来时只剩下我一人,我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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