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误入豪门:契约婚姻 论坛聊天精——选竹子长篇回复

作者 :

1楼:2011-07-0821:52:08新浪锦瑟

大叔,你以为因为知道自己生命就要终止就要抹去她的记忆。她是不痛苦了,可你呢?

即使我能理解你,斯粉能懂你对苏瑞的另类的不可解释的爱,但许多人都不会理解你,会骂你的。

我知道你不在乎,你的世界里根本不会在乎那些没有意义的声音,与和谐无关,是与层次和圈子有关。

你不在乎,也不在意。你只是按着一种高度与深度的爱去爱着一个女人。

3楼:2011-07-0823:14:05新浪竹子

咳咳,,,,,是我想多了吗?指桑-骂-槐?!望天~~~!

照如此推,斯与苏也不是一个层次和圈子里的人,因为,他不懂而且不会尊重她所思所想!没有尊重,何来爱?有的,也是贱爱!

4楼:2011-07-0900:15:11新浪啊崔

跟本就是你想多了。既然,大叔给不了苏瑞真爱,不如就你来给吧。我们建议一下让这位竹子同志来做第四男猪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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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911:31:57新浪网友竹子

回4楼的筒子,你建议我做第四个男猪脚,这与之前有一位筒子问我是文中何人,同样来得滑稽。为什么说滑稽,首先,我是一个读者。这个身份,从头到尾都没有改变过。对文中的人物,我有我所喜,我也有我所憎,我攻击他,不过是在表述我观点,以及看这文的认知。打个简单的譬如吧,相信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你在看一部电视剧集的时候,对里面不喜欢的人物,特别是那些大奸大恶的人,恨不得上前刮他两巴掌,甚至恶言相向,但是,这不过是一种想法,一种情绪的表现,不会付诸于行动,更不会真的傻傻地去砸电视机。那些直接掌掴演员或者导演、编剧的人,都是很个别的。当晚的剧集落幕后,关掉电视机,然后呼呼大睡,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而到了第二晚,继续看,继续骂。直到剧集完结了,或许恍然大悟,或许质疑,为什么他们会如此演绎这部剧集,是编剧的原因,是导演的原因,或者是演员的不得力,诸如种种。但是,由始至终,都不曾否定过这部剧集在你的视线里出现过。

有筒子曾经批评过云淡风清的长评。如果这样的长评也算是在攻击作者的话,那么,这坛子可以算是废的。为何不想想,如果不在乎,会长篇大论吗?难道打这么一长篇文字不累的吗?正因为在乎,才会苦口婆心。最终她选择了弃文,这是她的自由,也轮不到那位读者冷讽一句“不想看,就别看”。

其次,我不屑苏瑞的表现,更不会化身第四男猪脚给她幸福。能够给她幸福的,不是你我,不是小莫,不是小A,更不是斯冠群,惟有作者。

这是一部言情小说,也是一部都市小说。小说的走向,人物的言行,以及表现,自然会受到社会道德眼光的审判。当然,斯迷有斯迷的爱,这个允许,莫粉有莫粉的不屑,这个也不该在坛子里受到限制。某些人以言语攻击观众,他们看的不是剧集,而是观众。他可以冷笑以对,但如果出言攻击反讽观众,很自然就被反击。

至于我们为什么不屑斯冠群。在这里,再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药家鑫。他没有人爱吗?有,他的父母,爱他,这是宠溺盲目的爱。或许他还有他的爱人,同样爱他。但是,他在整个撞人事件上,他的行为受到了社会谴责,无论他如何忏悔,向受害人家属下跪、赔偿,还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作为事件的旁观者,我们是否会因为药家鑫无论做了什么,都无限支持他?我们既不是他的亲人,也不是他的爱人,他再如何英俊潇洒,魅力无限,也洗月兑不了他身上的污垢。如斯冠群,很多读者问,难道他就没有爱的权利吗?有,只是,在面临死亡之前,这种爱,他给不起,也爱不起。再十恶不赦的人也有柔情的一面。药家鑫或许也有爱人,那么,在临死一刻,我们是希望看到的,是他们的生离死别,还是相忘于江湖?很自然,后者较附合人性化。

斯冠群能与药家鑫等同化吗?在这文中,不过是作者对斯冠群重于笔墨,让人看到了他高高在上神祗般无所不能的一面,至于猬琐的一面,避重就轻。但忽略不代表不存在。

关于斯冠群是“小三”这个观点,我由始至终是坚持的。不论斯苏的感情是在莫苏婚前还是婚后产生的,在婚姻之内,就要受到法律以及社会道德的规限。不是只有上了床,那才叫做“小三”的,放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你的妻子被另一个男人强吻,估计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接受;假如你突然收到一个自称是你妻子/丈夫的旧情人的电话,让你好好珍惜你的妻子/丈夫,试问,有哪个会冷静得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反而更加火冒三丈,质问妻子/丈夫,为何会与外面的人藕断丝连。如果这不是作者故意安排的,只能说,斯冠群攻于心计,

正是他这一个电话,促化了夫妻的分裂。那么,他不是“小三”,又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往往不齿于“小三”,为何偏偏在小说里可以容忍小三的行为?我反而想问问,这是为什么?若说真爱,嗯,无烟的评里也说得很清楚,“小三”的爱也是真爱,很多人冲出婚姻,也是为了能与“小三”终日苟且在一起,只是,这种爱往往得不到社会认同,因为它挑战的,是人们的道德认知,它破坏的,是一个完整的家庭。

文中的斯冠群,就是一个“小三”,无论他的形象被作者如何塑造完美,他的小三行为不应该被忽略。

3楼我的发言里,一再重申一点:没有尊重,何来爱?!有的,也是贱爱。文中,斯冠群何曾尊重过苏瑞?从认识第一天,以“情人”相邀,然后查她的私隐,即使是为乐乐付医药费,也是以金钱相挟使其就犯。之后,他自以为是地玩失踪,将她推向小莫。好吧,既然她嫁人了,就让她安生地拥有一个家吧,他还不时地出现,扰乱苏瑞的心。强吻,强抱,在苏瑞已是别人妻子的情况下,依然任性而为,这同样不是尊重。再后来,他与苏瑞滚床单了,再洗去她记忆,美名曰是为了她可以更好地生活,既然如此,为何一再出现,为何在她刚刚能抓到幸福尾巴的时候,再度剥夺她的幸福?他们的滚床单,斯迷很欢腾,于我看来,苏瑞不过是渲泄私-欲的工具,玩偶,斯冠群手段之卑劣,比较那段录音留言更令人不耻。如果这样的苏瑞还爱斯冠群,我只能很遗憾地说,这个女人,没有自尊,没有自爱,没有自我,没有主见,较之斯冠群以前的“情人”并无分别,玩偶也不如。

有筒子提到过“卫道士”,这坛子里,没有谁是卫道士。你有你激情扬抑地对斯冠群歌功颂德,我有我鄙视他的卑劣行径以及小人行为。你的赞美,我不认同;自然,我的观点,你也可以反驳。坛子是大家的,谁都有发言的权利,除了那些攻击读者的行为外。有筒子说,坛子里乌烟瘴气,为何不正面想想,这才是百花齐放。当年的“伤粉”“小一粉”尚能和平共处,那是因为,他们二人都不是具有太大争议性的人物,而且故事背境放在古代,不能以现代的眼光进行审判。不能同日而语,更不能同文而论。

咳咳,似乎说得太多,看看,竟然有二千多字。终于发现,原来打字真的是一件很累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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