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乖 第十三章

作者 : 席绢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

不舍不弃

来到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六世达赖-

周又铃生平第一次的倒追史,注定是坎坷艰难的,而且成功率还在不断的下修中。

因为她想要得到的男人叫江明绍,一个天之骄子型的大少爷,从来就是被长辈宠着疼着、师长朋友惯着顺着、女人讨好着追着,活了二十年,可说是没过过一天不顺心的日子。

他的长相是帅哥里的上品,他的家世虽然还比不上那些底蕴深厚了好几代的世家豪门,但也算是一流富豪了。这样的条件,就算成日宅在家里,也有一大堆人想尽办法要来跟他做朋友——尤其是女性!

自然,周又铃就不可能轻易将江明绍手到擒来。

周又铃当然是个美人,家世也不错,可这样条件的女孩,围在江明绍身边的多得是,相较之下,她没有那么独一无二,自然无法教他另眼相看。

所以周又铃有点不耐烦了。她觉得花在江明绍身上的时间太多了,而进展却太少,这激起了她不服输的心态,就算自己并不觉得江明绍有多么值得追求,但追不到总是个糟糕的记录,她的字典里容不下“失败”这两个字。

江明绍从来没有主动来找她,而当她去找他时,他也不拒绝,甚至还会为她把身边的女伴打发走,算是给了她较多的尊重,但这样远远不够!

她绝对无法接受生平第一次追男人,却落得如此下场。

他不在意她,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左拥右抱而不在乎她知道,他看着她的眼神与其他女人无二致,他一点也不觉得她特别!

不过是众多贴上来的女人里的一个罢了!他眼底淡淡写着这样的字眼。

如果她现在就放手,周又铃相信他不必花一个月就能彻底忘掉她!就如同他那个已经回美国继续学业的混血儿大美女前女友,他将大美女送上飞机,给个醉死人的吻别,送个名贵的礼物,然后,不带一点依依不舍地,再也没联络了。

这男人,对女人真狠,因为他被宠坏了,在女人的奉承里,他就是个国王,他拥有后宫三千,至少在他年老色衰到需要用钱买女人缘之前,他有好长的一段岁月,只消藉着出色的外表就能尝遍天下美色。

周又铃对于感情这一块涉猎得还不深,虽然从国中起就一直有人给她写情书、表达爱意,但她从来也没有放在心上,在遇见江明绍之前,她还真没有看得上眼的男人,于是全心放在玩乐或对父母耍叛逆上,对那些仰慕者理也不理,再不就当哥儿们看待。

以旁人的眼光来看,这周又铃与江明绍对待他们不在意的仰慕者都是一样的轻慢,不过这种轻慢若是被用在自己身上,那还真是难以忍受得要命。

至少周又铃愈来愈不甘心、愈来愈火大,觉得那江明绍这样一个脑袋空空的草包,凭什么敢不将她放在眼内?

于是,在这一天,当江明绍被她以十通电话狂call过来时,她是想对他发火的!包决定发火完之后,严正要求他将身边的女人结清干净。但她没想到,向来维持着表面彬彬有礼的江大少,竟也决定受够了她,才会顺利地被她狂call电话、紧迫盯人的动作给招来,因为他要正式宣布周又铃被他剔除在女朋友名单里,彻底做个了结。

他们约见的地方是T大商圈一间很受学生欢迎的日式简餐店,对于这种平价的庶民美食,江大少一向很少接触,也不怎么感兴趣,但周又铃却喜欢得紧,她反而讨厌高级餐厅那种惺惺作态的用餐环境——虽然她也算是经常出入了。每当两人出门约会,周又铃都强势地领着江大少跑各种平价的场所,江大少偶尔会觉得不错,但从来没有说过下次再来。这也让周又铃深感不满,觉得自己费尽心思安排约会,让他大开眼界,他竟然一点也不感动。

周又铃带着满肚子的怨气而来,心中转了无数个念头,都是想让江明绍知道她不是好惹的,而她也绝对是他人生中最特别的那个女人,他不该将她等闲待之。然而,当她看到江明绍今天特别绅士的表情时,一颗焦躁的心像是突然被泼了好大一盆冷水,忘了本来想对他做些什么,只敏锐地知道,当江大少脸上出现这种表情时,通常是他单方面宣布两人到此为止的时候!

她看过他要求别个女人别再出现时的模样,而且看过好几次。围在他身边的女人非常多,他也不反对有这样的艳福,但总有一些品性不佳或蛮横纠缠的女性会令他感到厌烦,于是他会以客套假笑的面貌,无情地说出驱逐的话。然后转身而去,再不回头。

江大少是个很受宠的男人,于是他总是任性到我行我素,一点也不会对人客气的。而当他虚伪而客气时,就是表示彻底划清界限了。

今天,他给周又铃就是这种感觉——他是来分手的!

不!怎么可以!

于是,今天摊牌似的用餐气氛,一下子变了,江明绍很绅士,除了客套地问她“食物好不好吃”、“我这咖哩也不错”这样没营养的话之外,没有抱怨、没有大放厥词;而周又铃的表现也不同以往,她很恭顺、很安静,除了随时给他一抹甜如蜜的微笑外,没有半分张扬。

心知肚明,各怀鬼胎。

周又铃满脑子想着要如何让江明绍今天完全无法将“分手”两字说出;而江明绍倒显得轻松很多,因为不管今天约会品质如何、周又铃表现如何,他都是要跟她说拜拜的,至于她接不接受……他哪管她!

敢勇于追求,就要有承受失败的勇气。

当他们终于结完帐,走出餐厅大门时,两人同时在大门外的骑楼下止步。

江明绍笑了笑,转头对她道:

“我想你应该没有安排接下来的节目了吧?我有点累了。”

“我怎么可能约你出来就为了吃一顿饭呢?当然有安排其它的行程,不过我想你大概不是那么感兴趣了吧?”周又铃半转个身,站定在他面前,抬头微笑地看他。

“确实。”他点点头。“你喜欢的都是我以前没经历过的,偶尔跟你一起出来玩,开个眼界也不错。但那毕竟不是我的生活,也并不令我向往。”

“明绍,你是我第一个主动追求的男人。”

“我的荣幸。”他很绅士地朝她躬了躬身。

“是吗?我看不出来,说真的。”周又铃摇头。

江明绍扬了扬眉。“我已经尽力真诚了。太多女孩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了,你期望我还能有多大的感动?”这女孩真不识趣。

“我真的是满喜欢你的。”

“谢谢。”

“我的喜欢只值得你施舍似的一声谢谢?”她冷笑。

“难道你宁愿我用满口虚假的甜言蜜语来应付你?”

“我想我还没有那个……荣幸吧。”她撇嘴。这江大少甜言蜜语骗死人的话可没有少说过,只是还没用在她身上而已——她还不是他认定的女朋友。

“好了,就别这样讲话了,费心神。”江明绍揉了揉额头,然后正色地看她道:“又铃,我们说开了吧。以后你也别再打电话——”被消音!

以唇!

江大少一点也不喜欢被强吻!虽然在他二十年的人生中,被亲吻的经验多到可以出书。当他长到足够大、能清晰做口语表达后,他的亲人师长们,也就极少不经他同意亲吻他了!

而来自于女慕的吻,有时他处于被动,但也算是默许的情况下,才会接受。像周又铃这样,把他当个猎物,凶狠地扑杀过来,是他最最厌恶的了!

江明绍在下一秒就伸手推她,然而因为怕力道太大伤到她,所以还算斯文。但没想到周又铃发现了他的抗拒之后,下一步就是双手勾环住他脖子,硬是吻了他五秒才放手!

“周又铃!你——”江明绍退了两步,几乎要抓狂到忘了维持住斌公子的仪态。一手指着她,白皙的俊脸青红交错。

不过如此!周又铃勾起一抹不驯的笑,以手背擦过嘴唇。

“这是我的初吻。”

“你不会期待我也是吧?”江明绍没好气地问。

“当然不敢期待,不过你真该多练练了,你吻起来跟我没差多少。”周又铃挑衅道。

“老实说,你怎么评价这个……”指了指自己的唇。“我并不是很在意。”

“你当然要在意,我们还会继续吻!”

“你——”

周又铃一点也不给他完整说完话的机会,趁他没有防备,又扯下他衣领,在他唇上啵了下,轻佻道:“有空多练练,我下次来验收,拜拜——”说完,转身要溜,然后,愣住!

像被按下了静止键,再也动弹不得。她定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满眼只有那个男人,仿佛那个男人就是整个世界!

“周又铃,你这个女人——”江明绍真的动怒了,觉得这个家伙不可理喻,正想抓她回来骂两句,却因为看到了不知何时站在他们前方的人,而为之愣住,连要说的话都忘光了。

他直接忘了烦人的周又铃,忘了刚才被吻还被看到,直直瞪着眼前的人,不由自主想着:我今天的打扮,还算帅气吧?发型没乱吧?衣服没皱吧?

章令敏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这个情况下见到他们两人——江明绍与周又铃。

这两个在上辈子毫无交集的人,竟然真的走在一起,而且,就在她面前、在大庭广众之下火辣辣地热吻着!

说真的,她的心情很复杂。

上次在F大,章令敏并没有见到江明绍,虽然知道又铃在追求他,但他可没有那么好追,礼堂挤满了想一睹校草扮演王子的丰采,周又铃连大门都挤不进去。后来听其他同学说,周又铃跑到戏剧社去找人,远远的就被隔在人潮之外,连江明绍的衣角也看不到。他的粉丝太多了,多到爆满,像个电视明星似的,走到哪儿都有一堆人围着,连道可钻的缝都没找着。

因此,章令敏知道周又铃在追江明绍,但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亲眼见到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的一天。

现在,见到了,而且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知道谁会比较尴尬?

“嘿,你!章雅敏的妹妹,对吧?我记得你!”江明绍眼中只有章令敏,下意识地整了整衣领后,朝她走来,很风度翩翩地对着章令敏放电。

“令敏,这位是?”周又铃很快跟上来,几乎没将江明绍给撞到一边去。她眼中只看到那个站在章令敏身边的男子,再也没法挪开眼,觉得自己心脏狂跳,甚至无法呼吸,胃袋甚至有着空虚的感觉,全身上下充满渴望的情绪,希望可以被凝视,要她做什么都可以……

章令敏客气地对江明绍点了下头。“你好。”然后有些艰难地看向正以火热目光吞噬着林森的周又铃。

她见过这样的表情,在上辈子。同一个人,一模一样的表情,一双野性的美眸燃烧着某种疯狂的占有欲,势在必得得教人心惊……

上辈子,周又铃说那是一见钟情,最惨烈的那种,让她无力抗拒,一生只能沦陷,再没第二条路走。就是死亡,也消弭不了她对他的疯抂执念,她要得到他,她要跟他过一生一世,不!要跟他过永生永世!

那时,多么地信誓旦旦。

她信了周又铃的誓言,甚至全世界都信了。

那狂热得比夏目艳阳更灼人的情意,曾经多么痛的敲碎了她的心,压制了她那懵懵懂懂、还没明朗的情苗。周又铃的勇敢追爱,明确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模样,令她深深地退却,一点渴望也不敢兴起,觉得那是不自量力、觉得自己就算对林森有那么点仰慕,也比不上又铃的百分之一……

当然,后来,周又铃得到了,在三十岁那年。然后,还没到达死亡,她就甩了他,连一生一世都做不到,遑论永生永世!不过是吹牛的虚言,上辈子,她居然信了……

当章令敏四十八岁,走到生命尽头时,同样四十八岁的周又铃还活得健康恣意,身边总有各色男子相伴,生活仍然精采风光。

而,那个被周又铃狂缠了十二年,得到了,又轻易抛弃掉的男子,再也不知所踪……至少,他没有再回到台湾。她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敢打听。

周又铃是个很有毅力又很有能力的人,但她不长情,不懂珍惜。

所以,当现在,周又铃又对林森露出无比感兴趣的神情时,章令敏没有上辈子那样,就算心中发苦发酸,也大方地将林森介绍出去,并以“我学长”三个字来表示两人间的清白,将自己定位在“小学妹”位置上,以至于在后来,只能成为周又铃的情书信差,成为周又铃指定的眼线与爱情顾问,而失去了竞争者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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