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录 124.屠龙

作者 : 東方既白

权杖关得名是因为其长度,此关从南至北全长百里左右,平均高十米,宽十米,就像一条土墩子,人们为了体现它的意义,才把它取名为权杖关。关内是查迦帝国平原,关外自然是魔人的地盘了,越靠近黑暗深渊,魔人的活动就越猖獗。因关外多山多资源,人类贪得无厌地在大山缝隙间修了许多小关隘,就为了圈禁资源。这种作为一般是某些势力自发进行的,比如佣兵之城东门往东的屠龙关,关内外安全区都是本城的势力范围。

也就是说,佣兵之城在权杖关和屠龙关之间,这是一个纯粹用来休息和买卖的城市,屠龙关外才是作业区。

在佣兵之城混,就像山里人跑到沿海打工,要是没挣俩钱,你都不好意思说你在佣兵之城混过。城市本身也就那么回事,道路通畅,纯粹是为了方便车辆装卸货,建筑坚固,是防止佣兵们撒酒疯搞破坏。这里是一个十分实际和实在的地方,没有逍遥城的新奇大方,没有贤者之城的和气沉稳,却有一股动人心魄的豁达之气。这里的人可以是**,可以是勇士,也可以是商人,鱼龙混杂,人们实实在在地奔波忙碌,也实实在在地寻欢作乐。

陆飞的光头在这里是颇为相宜的,很多佣兵为了止头痒都把毛刮了,这玩意也没多保暖。至于形象问题,还不如脚上一双快靴来得实在,毕竟当佣兵的跑路一定要快。

传送间里的佣兵法师说阿特斯外出了,陆飞决定在城里瞎转转。随意打量了一下如牛马市场般的城市,他兴味索然,没啥好看的。

“知道我老爸是谁吗?一把破剑你居然敢卖我十金币?”一个光头佣兵大声嚷嚷起来,似乎他老爸的名声很不值钱。

“十个金币不贵了,这可是逍遥城的矮人打造的半神器,找个精通附魔的弄点符文,再镶嵌个石头,保证千军辟易,杀龙都没问题。”秃头老板一副在商言商的样子,浑然不管光头的老爸可能是某个团长。

“五个金币,给我剑。”光头模出五个金币递给老板,恶声恶气道:“你要是敢不卖,我保证你啥都卖不出去。”

陆飞早就瞧出那把剑是假的,逍遥城的产品都有标记,那把剑光秃秃的比秃头还干净,一瞧就是假货。即便这样,陆飞对光头也没有好感,和光头擦身而过时嘀咕道:“又一个死纨绔。”

光头大怒,正要发飙,一见陆飞穿着怪异,将骂人的话生生忍了回去,两种人他不惹:强人和怪人。

陆飞嗟叹一声,想做笔生意怎么这么难呢?有钱人也不那么好骗哪。

出了东门,离屠龙关还有十多里地,陆飞的眼神极好,老远就能看见那座雄关,比他的九国要塞大得多。靠近一点就能感觉到上面强烈的魔力波动,这玩意显然是被魔法阵加固过的。

神识扫过,巧了,阿拉斯也在。

“城主,你怎么来了?”原本傻昂着头埋怨他老子的阿拉斯看见陆飞,连忙打招呼。

周围等着的几百人悚然一惊,城主不是在城外吗?转身正要躬身行礼时才发现,此城主非彼城主,哪个王八蛋取了这么倒霉的名字,居然叫城主。

陆飞对众人的怒视理都不理,拍了拍一身便装的阿拉斯,问:“出去玩啊,等在这干嘛?”

阿拉斯苦笑,说:“老佣兵头子说外面在杀龙,让我们只许进不许出,我在这等会,买点货呢。”

“杀龙?”陆飞一乐:“我瞧瞧。”

还没飞起来,衣袖就被阿拉斯拽住,他说:“不让飞,否则要罚钱的。”

“看杀龙还要买票?”陆飞扒开阿拉斯的大手,对衣袖上那个黑色的印子十分无奈,一踮脚便腾空百米,朝关外一瞧,果然在杀龙。

一个单手持剑的家伙拿着盾牌猛砸黑龙的鼻子,黑龙的大头被砸得一晃一晃的,那颇有威力的吐息对盾牌和武士毫无作用。百多个大剑师像百马分尸一样紧拽手中的铁链,将黑龙的翅膀和巨足勒得紧紧地,可怜的黑龙就像年猪一样,挨着武士和十多个大魔导师的揍,可怜至极。

黑龙是巨龙一族中较为强大的种群,只是头脑不太灵光,不会龙语魔法,只靠肉身硬拼,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黑皮的关系。它的生命力十分强大,哪怕浑身上下伤痕累累,就是不死,大剑师已经累趴下了,消耗太大,纷纷退出战场。

魔法师在此时也是废材,一个钟头就将他们的魔力消耗一空,赶紧的撤出战斗,原地只剩下那个大胡子武士左一剑右一剑地杀龙。

黑龙对魔法和斗气免疫极高,真正耗费生命的伤害就来自这个大胡子。陆飞看得无趣,这么多人欺负一只动物有什么意思,于是落地。

“龙筋龙皮多多益善,红岩石不限量,罗斯利给你下单了吧?”陆飞给阿拉斯和他兄弟递过发了一圈烟,点上。

阿拉斯美美地抽了一口,说:“我有的当然卖给你,可你也看见了,龙不好杀,好不容易引出一头来,这么多人围着,不好办哪。”

这小伙现在学坏了,陆飞心中感慨一声,说:“外边那大胡子是佣兵王吧,他身上穿的是我们的纪念版武装,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把生意都做到佣兵王头上了,多少东西要不来,还不发死你?”

“嘿嘿。”阿拉斯不好意思地笑笑,那是他孝敬老子的,怎么能算生意呢?他说:“你那个武装也有限制,还要去逍遥城的店铺里充能,太坑人了,你要是把充能的法子告诉我,我保证一个月不上门找你,如何?”

这也能算讲价的条件吗?不商量。

陆飞懒得理他,佣兵王凯旋了。

“刚才是谁敢飞起来,给我站出来。”虽然这身装备确实不错,让他节省了不少力气,但是有人敢公然挑战王者的权威,这让佣兵王十分不爽。

他不怀好意的目光一个个扫过魔法师们,直到最后定格在一个戴帽子的家伙身上,没办法,大家都看着这个怪人。

“佣兵王,自由的标杆,城市的守护者,佣兵的代言人,伟大的屠龙勇士,久仰久仰。”陆飞排众而出,实际上不用排,大家很自觉地给这个罪人让道了。

嘲笑?不像,似乎是在赞美。

佣兵王阿古叶一时不知如何表情,多年的锻炼让他本能地板起脸:“你是什么人?”

“我是陆飞,逍遥城的头目。”陆飞笑眯眯地上前,说:“久闻佣兵王阿古叶治下有方,经验丰富,万人景仰,小子特来取经,我管这叫友好访问。”

“友好访问?”佣兵王觉得和这个人说话比杀龙还累,说:“既然是逍遥城主来访,请到府上一叙。”说罢头前带路,对那些来买东西的也不搭理。

外边那些熟练的刀子手正在肢解死龙,大家眼睁睁地看着佣兵王回城,连忙跑去和管事的商量买卖,其他人则是出去干些偷鸡模狗的行当,好挣一份买酒的钱。陆飞一把扯过阿拉斯,让他跟着去佣兵王那里,他以后是逍遥城的代言人,怎么也得在大王面前混个脸熟不是?

佣兵之城是阿古叶的祖先建造的,距今已经好几千年,每一代传承的城主就叫佣兵王。得到佣兵们认可的城主甚至不必组建自己的队伍,要办事招呼一声,自然有大把的人效力,威风得紧。比如今天杀龙的,都是其它团队的,一伙老哥们弟兄商量了一下就去屠龙了。

陆飞和阿古叶一路上有说有笑,主要谈论的就是阿古叶这身武装,前者对于广告效应很满意,后者对于充能表示遗憾。值此良机,陆飞自然将阿拉斯介绍给这个大人物:他以后就是我的买办。

阿古叶早已知道不肖子的所作所为,对陆飞说:“认识了二十多年,不必介绍。”对陆飞吃苍蝇的神情十分满意,又道:“这孩子实诚,如果有得罪的地方请多多包涵,以后还要你多关照才是。”

陆飞木然地点点头,瞬间原谅了阿拉斯给他带来的纠缠之苦,佣兵王的儿子能这么低声下气的求自己,他陆飞该荣幸才是。

虽然一身装备很吊,大胡子身上却没有王霸之气,也不是严肃冷漠的人,一路上凡是碰上他的佣兵都会躬身行礼,低下那不轻易低下的头颅,直到大胡子走了才会继续干自己的事,哪怕正骂街的都一样。

陆飞对此羡慕得要死,这就是底蕴,这就是威望,想他在逍遥城,不是被哪个婶婶拉去家里吃饭,就是被小孩抱腿讲故事,或者被某个男子拉去饭店大喝一通,什么时候享受过这种待遇。于是乎,他狐假虎威地昂首挺胸,得意洋洋,似乎这些人拜见的是他一般。

阿古叶的府邸很大气,不算门头上的两个明光石的话,古朴的气息将会浓厚得要把人埋在历史的洪流中。阿古叶的老婆也是佣兵,嫁人之后也没闲着,法圣的修为,四十多岁还年轻得很哪。家里来了客人,茱莉兴奋得不能自已,要亲自下厨显摆显摆手艺。

看着阿古叶和阿拉斯两人愁眉苦脸,陆飞忽然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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