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录 103.来旅游的

作者 : 東方既白

深夜,小黑流着鼻涕和眼泪就出来了。

“你倒是躲得快。”小黑眯着眼,一蹬腿,便跳入二十米外的喷泉里,狠狠地擤了个鼻涕,甩甩脑袋弄干净,跳出来如出水黑芙蓉般玉立草地之上,抖了抖身上的毛,又是一条好狗。

陆飞闪得远远的,生怕沾染了含有鼻涕的洗澡水,暗赞朝天椒的威力果然不凡,其杀伤力对四阶妖修依然可观。

暗暗筹谋着要弄点辣椒粉防身,陆飞坐到沙发上,点了一个特供暗月牌香烟。啧啧,特供,贵族的专利,呃,族长的专利。

“给老子也点一根。”小黑坐到陆飞身边,浑然不管身上湿漉漉的。凭它四阶修为,完全可以蒸干皮毛上的水,可它就是不乐意。底下的沙发价值一个金币以上——纯手工制作,真皮,特供。

“切。”陆飞饶有兴致地吹了一根,递过给小黑。还真别说,狗抽烟照样还不漏气,过一下喉咙再从鼻子喷出来,很有老烟民风范。

陆飞十分体贴地将狗嘴上的烟拿下来,弹了烟灰,等了会又塞入狗嘴。

一人一狗两根烟,你侬我侬真变态。

“就这破房子,三层楼,第一层不到五千个平方,搞个后花园你弄十万平方,不是我说你,真心二。”小黑吐出一个烟圈,讽刺挖苦。不赖它说,门前百米就是中心广场,大花园来的,非要在屋里弄个小园林,还说要藏酒传家。如果这还不是二,那什么是?

陆飞懒得理它,这厮倒是想建个高尔夫球场,可那东西是狗玩的吗?狗玩的是棒球、网球,扔出去就汪汪叫地跑去叼回来,陆飞能把球从屋里扔到广场正中央,这么远够小黑嗨的了。

两杯茶,一人一杯,同样是陆飞伺候小黑。城主府有各色仆人,没吩咐不会进来。

“这要是有个电视,咱就能看个片了。”陆飞歪歪斜斜地躺着,好想念天海翼和那些叫不上名字的女艺术家啊。

“撸得满足是吧。”小黑砸吧砸吧嘴,道:“说说你和桑丽斯的事,嘿嘿。”

陆飞心道:就你笑的那个贱样,老子就不会说一个字。他说:“没意思。”三个字。

小黑也不在意,它决定当回警犬,跟着去瞧瞧真人大战,顺便弄点把柄什么的:“有点眼力行不行啊,续水。”

陆飞给小黑的杯子倒上水,一人一狗各有心事。前者呢,怀念那具有乡土气息的自来水——浑水,热情大方的邻居——房东,温馨阴凉的小屋——二十平……后者呢,它实在是不知道,活鱼做生鱼片之前,到底要不要放敌敌畏里游两圈杀菌呢?水药配比是多少……

……

德拉莫在山口落下,看了看那恐怖的泥沼,他自信能走过去,但这么做并不能证明什么,于是又飞了起来。半残的要塞高大坚固,凸显着另类的雄壮,连圣级法师的大魔法都不能奈何的奇异石墙,恐怕只有禁咒才能让其倾塌。德拉莫仔细查看过那两个焦黑的怪圈,那里没有魔法元素的痕迹,也许大贤者是对的,天使公爵如果不是来自天堂,就一定来自地狱。

只是做为超级强者,德拉莫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大贤者会这么看重这个年轻人,如果不是大人压制那些圣域,恐怕施展“禁咒”的天使公爵早已被强者制裁。

虽然抵抗侵略时的任何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大陆对于力量的使用自有其规则,谁都不可以挑战人类共同的誓约,除非他能对抗所有人。

大葫芦地他来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他听说,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这里就阡陌纵横,水网密布。能做到这点的大有人在,但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还是个混血,凭什么?走在青砖路上,德拉莫也不禁对那个人和那座城好奇起来。

他的脚步很慢,步伐却大得出奇,只一步,便过去三四里地,如果小黑看到他走路,一定会大呼:缩地成寸。这不是法术,而是境界。德拉莫当然有这种境界,他只用了十分钟,便从西部走到九国镇。

镇上的守卫不多,不过来来往往赶集的人不少,都是附近的民众,德拉莫在路上也遇见了赶着牛车的农夫往这里来,冬天并不能阻挡丰收的余温。镇上的货物不多,都是些日常用品,但是以前食不果月复的人们已经很满足了。一些落魄的武者会将逮到的小野猪牵到镇上来卖,趁早将猎物出手,赶在大雪之前还能进山转一趟。继续不得志的矮人们在镇上做活,骂骂咧咧地为农民锤打农具,为猎人修补刀枪,从早忙到晚赚的钱,只能换一瓶烈酒,啤酒能买两瓶,不过那太不划算了。哪怕是冬天,所有人都在忙碌,如果能多挣点钱,也许就能凑齐首付,那么,镇上闲置的美丽建筑就会有一套属于自己了。

德拉莫也是来自底层,他对贫民的生活十分了解,当人们完成华丽转身时,他对那种欣喜感同身受。也许波塞城主是对的,天使公爵的荒唐作为并没有毁掉那五万人,而探查的强者没有因此惩罚那个年轻人也是对的,毕竟人们活得很好。

打扮朴素的德拉莫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当他走进各家店铺时,才感受到九国镇人民盛夏般的热情。

“您一定要看看这个精装保温瓶,无论是当摆设还是装水,都是首选,您看这红的蓝的都有,铁壳不生锈的,上面还有花……您想想,当邻居去家里串门时,用这个瓶子倒水是多有面子的事啊,给您闺女当嫁妆那绝对欢喜死个人……嫌贵?不贵了,外面的贵族都用这样的,城主都用这样的,可是我们九国镇比外面便宜三成。要不您看这个经济版的,实惠,抗摔,死孩子顽皮的话也不容易打碎烫伤,您再想想这得省多少柴火啊……咳,不是我热情,实在是东西好,老头子卖出一个瓶能提成三个铜币,小崽子要结婚,总得给他办点家当……诶,谢谢您嘞,五个您能拿好吗?不行我给你找个相熟的车夫带回去……唉,镇长慈悲,老头子我这条腿瘸了五六年了,当年在波塞城的家底全给我医腿,可惜卖了房子都没治好,亏得来了这里,瘸得好啊,哈哈……”

“这个是洗发水,您这头白色长发精神,哟,姑娘的头发也好……您瞧这配方,有生乌子,养发的,这水蜜叶,保护头皮的,止痒……这个瓶里的大老爷们用不上,给闺女买?那成,沐浴液可不便宜啊,您是搞养殖的吧?卖粮的可没这家当……咳,我外面是没啥毛病,就是肺部不太好,不能干重活,您别在意,不是传染病,传染病不让上岗的……”

“到我老托勒密的店你算来对地方了,你看这皮子,保暖多好啊,这大牙,找个雕工能掏个链子出来……两个儿子都是猎手,进山打猎挣了点钱,也就租下店了,走运是走运,现在能租得起店的不多,哈哈……一个金币,多谢,对了,您外来的可以去酒吧玩玩,但是咖啡要少喝,喝多了睡不着……”

德拉莫已经忘记自己多少年没有这么轻松过了,没有任何施舍,他买了许多他用得着的东西,模了模手上的空间戒指,他回头望了一眼那敲过十响的高大的楼钟,对身边的女孩道:“走,去逍遥城见识见识。”

缇玛丝巾下的嘴角勾起,很少看父亲这么开心呢。

只半个小时,德拉莫来到葫芦腰,仰头看了看两侧山壁上的巨大雕塑:左边是一个长发男人一手拄剑微笑,一手比剑指,剑指前端有瀑布流下,他身边有一条威武的大狗,右前爪踏在水池之上。右边是一群衣袂飘飘的人物,低头抱拳。

德拉莫一笑,这就像小孩子在炫耀,以天使公爵的性格不至于,那应该是他身边的人雕刻的了。

靠近城门,德拉莫再次停下脚步。

妮可赤脚在河里踏水,小鱼不知死活地舌忝弄她的小脚,弗兰克虽然临渊羡鱼,但还是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的英勇史。讲到武圣即将劈死他时,闲适恬然的女孩也不禁紧张起来,这让弗兰克很得意,而路过的游人对他点头打招呼,更让他有种“天下何人不识君”的成就感。

撒气般拿起石桌上的巧克力咬了一口,这本来是他送给妮可的,可是女孩说吃了会胖,于是他决定报复这种食品。

“城主说……他说……”弗兰克嚼动着食物,巧克力除了让人发福还会让人结巴。

“他说什么?”妮可眼睛再次一亮。

弗兰克扶了扶自己的墨镜腿,心中叹息一声,直言道:“他说近期会给我举行婚礼。”见妮可没什么表示,他赌气般说道:“新娘是你。”

妮可的小嘴张成“o”型,蓦地将头偏向河心,看着夕阳下的河水发呆,眼中印衬的是游鱼,脑子想的却是从前的一幕幕……

没有反对那就是赞成,弗兰克松了一口气,他救了女孩全家。

德拉莫和身边的女儿相视一笑,继续往前走。跨过大桥,冬天的寒冷已经被挤出天地,城头的旗帜却微微起舞,温暖让城门上的标记愈发的动人,“逍遥”两个陌生的大字仿佛活了。

城墙上下都传来能量波动,德拉莫只知道这不是魔法的波动,于是只能称之为能量波动。与河流的波动感觉不同,但又有些类似:某种能量在以不知名的方式“燃烧”,然后产生不同的作用。

城门的感觉也是如此,当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手闸,那玩意拉下来也许会有什么奇特的事发生。他强忍着没有去冲撞女兵,而是放下姿态询问:原来这东西是城门开关,奇哉怪也!

德拉莫感觉到来自四面八方微微的压迫感,这是一种神奇的手段,低等级人群的魔力和斗气会被压制,上天入地十分艰难,敏感的他甚至能感觉到这种压制在慢慢增强。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城市上空那个大圆球,微微一笑:虽然这些小玩意目前对他没用,但是很久以后,也许他也要在这里靠拳脚打架吧。

如果小黑知道德拉莫这么懂行,一定引为知己,炫耀一番后定会加上一句:我大天界就是这么不讲理,哇哈哈哈……

城里的空气好得出奇,让人的心情都不禁舒畅起来,看那些千奇百怪的美丽建筑,更是震撼人心,让那种被压制的不快消散一空。这座城市真的是不到一年建成的?德拉莫仔细观察了一下木料:原来涂抹过药水。他深知这种药水的价值,不过逍遥城似乎不做木材生意,可惜了一条生财之道。

“欢迎来到逍遥城,我是黑马旅行社的哈奴。”一个穿着奇怪衣服的年轻人忽然迎了上来,行了一礼,不卑不亢地问道:“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旅行社是什么?”德拉莫不解。

“您一定是头次来我们的城市,为什么我会知道?呵呵,那是因为您的表情。旅行社就是旅游时的向导,我们的城市很大,可以去玩去看的地方也很多,为了使您和女士不至于走冤枉路,我们会为您安排好一切,马车、食宿、门票,购物,我们都会安排好……是的,所有城门都有我们黑马族的人,不过北门的生意暂时比较清淡,所以您才能遇见我。请填一下这张表格并交纳五银币押金,签过后就算我们达成契约了,条约是经过认证的,您将受到城卫军的保护。”

德拉莫和缇玛签过后,哈奴笑道:“我们有观光车,也有长途车,请问您是一路走一路看,还是直接去某地?眼看要入夜,我建议去吃点东西,然后去听一出歌剧,然后到小食街宵夜,最后去宾馆休息,如何?”

除了大贤者,德拉莫从不听任何人的安排,不过初来乍到,他还是决定入乡随俗。

没有车棚的马车被租下,哈奴亲自驾车,一边赶路,一边向两人介绍各类建筑及其作用。马车的速度很慢,如果德拉莫要求停车,哈奴就会在路边停好,等德拉莫买到想要的东西,继续耐心地进行旅程。德拉莫大方得紧,哈奴也轻松得紧。

缇玛虽然头次见女式腕表,但聪明的她很快就会用了,粉色的表盘和黄色的表带十分招人喜爱。她欣喜地买下了五只,回去送人。见父亲煞有其事地将怀表挂在身上,不禁好笑:店主说逍遥城的产品比外界便宜三成半,于是他买了十只。

路过大笨熊自行车专卖店,德拉莫再也不坐马车了,他花了二十银币买了辆大众款,另买了一辆女式的收入戒指。哈奴只能赶着马车,看德拉莫晃晃悠悠地骑车带女儿:这对父女已经忘记旅行社了。

没人知道这个餐馆为什么叫“麻辣川味馆”,但麻辣却名符其实。被水煮肉片辣的直吸气的德拉莫何时受过这等罪,但他偏偏舍不得让自己舒服,就这么辣着。缇玛一口没吃,自顾自去了隔壁品尝水晶包。

走不动道了,两人再次坐上马车,直奔那水滴一样的歌剧院。城主的威严在命名时再次被挑战,爱乐乐团被人们称为天使乐团,那仑人和有音乐天赋的人都在这里工作,那些奇怪的乐器散发出阵阵天堂之声,歌喉或婉转或清亮或雄浑……人们坚持认为,这是城主教的好。缪赛尔丝今晚登台献唱,于是歌剧院爆满,哪怕以哈奴的关系,他也只弄到最后排的座位。这是完全不同于这个世界的美感表达方式,音乐的风格和舞台的装饰,让德拉莫惊奇甚至感动,他像其他老男人一样起身疯狂地为缪赛尔丝鼓掌,浑然忘了女儿就在身边。

缇玛对此没有意见,她也很喜欢节目单上说的美声唱法,她一直沉浸在那高低自如动人心扉的音乐里。只是那个年轻人登台献花后,观众疯狂地将买来的玫瑰花扔向舞台,让她有些接受不了。而她的父亲,一向沉稳冷漠的德拉莫大人,更是用一个金币买了个大花篮送上舞台,为此他被主持人点名感谢,并因此洋洋得意。

“那些乐器哪里能买到?”德拉莫恋恋不舍地被工作人员请出剧院后,拉住等在外面的哈奴问道。

“明天我就带您去。”哈奴笑嘻嘻地掰开那只大手,这汉子手劲太大。他说:“跟我去小吃街吧,那里也有惊喜。”

回到三环的一个市场,这里是步行街,哈奴在外面等待。德拉莫父女仿若进入另一个世界,这里到处都是叫卖的声音,到处都是新奇的食物和饮料……以前陆飞吃过的喝过的这里都有,小黑知道的来自天界的也有,油炸的非油炸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那些店主摊贩无一不是长发人,虽然他们将头发包了起来,但他们工作时,英俊和蔼甚至满足的面容依然让人心生亲切。

又是一番饕餮,缇玛已经有些恐惧了,她有强大的力量,却无法克制自己的**:也许这里正是修炼的好地方。她为自己的贪吃找到了依据。

德拉莫则对剩余几天的旅程充满期待,他已经爱上这座城市了,分院设在这里,是他的福分,毕竟他还在人间。

德拉莫来了最贵的宾馆,五层楼高的大厦在城里常见,在外面就十分稀罕了。两房一厅,卫浴齐全,舒服的床和舒适的装扮,加上最高层的奇特夜景,一个金币物有所值。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哈奴敬业地领着这对父女转遍了城市,让人高兴的是,当德拉莫发现有小费这一说法后,大方地赏了他一个金币,这真是意外之喜。

一夜好睡,德拉莫伸了个懒腰,今天该去见见那位神奇的年轻人了,他从潇洒的游人瞬间变成了一位优雅的学者。

(快捷键 ←)上一章   本书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
扶风录最新章节 | 扶风录全文阅读 | 扶风录全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