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录 75.扶老携幼

作者 : 東方既白

陆飞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加利农的礼物,让弗兰克分发给族人,然后就这么立在营地门口,一副门神的死相。

“商量得怎么样了?我今天可要赶路。”拭弄着宝剑,陆飞漫不经心地说道。自从丹田被废,储物袋也用不了,逍遥剑就只能背在身上了,凭添三分侠气和五分痞气。

可能是得了加利农的叮嘱,围着陆飞的三百白头人都对其怒目而视,个个苦大仇深的模样,让陆飞颇为不爽。这种时候就像在走钢丝,陆飞只能尽力配合,虽然扮演个无赖很为难,但是陆飞决定牺牲一下:想讨厌老子的尽管来。

加利农对陆飞的怨恨早已滔天,他甚至幻想他的宝贝女儿——佳瓦尔,已经落入陆飞的魔掌,他们这些人不是怕死,而是因为顾忌人质,所以不得不委曲求全。他说:“我们决定了,跟你去小葫芦地。”指了指身后的三百多人,表示这就是“我们”。

三百汉子,个个五大三粗,身强体健,杀气四溢,跟斯巴达似的。陆飞心中暗喜,有了这三百耄耋之辈,还怕寨子里那些小的跑了不成?于是点头,算是同意这些人加入队伍。

“为什么都是男人?”陆飞不解。

“女人在路口等。”加利农十分坦然地答道。陆飞不知道他这种坦然到底来自何处,只能往坏处想:这些大个子是来炫耀武力的,生怕我抢了他们的老婆。

呼三喝四地折腾了个把小时,迁徙的队伍终于再次上路了,那三百斯巴达头前开路,毕竟他们地界熟,比没出过远门的暗月乡巴佬强多了。到了山寨与商路的交汇口,果然有三百多妇人等着,大多是四十多岁的阿姨,一个个都挎着皮制的包囊,眼巴巴地看着斯巴达们远道而来,似闺妇盼征夫似的,让陆飞觉得颇为怪异。

和男人没有共同话题,陆飞决定朝女人下手,黑熊部落怕老婆是出了名的。老远就奔了过去,作了个罗圈揖:“各位婶婶,欢迎加入寻梦之队,我叫陆飞,今年十八,一表人才,尚未娶亲……”

一大段落里吧嗦的废话,将这些年纪不轻的妇人们逗得哈哈大笑,山里人淳朴,笑得都开怀。陆飞还以为自己的翩翩有礼博得了大家的好感,连忙趁火打劫,啊呸,趁热打铁。他一会赞扬这个婶婶皮肤好,一会说这个婶婶年轻得过分,一会又扬言要配制出高级护肤品供女人们享用……总而言之吧,极尽奉承之能事,女人嘛,就要靠骗。

饶是始终保持着仇视之心的斯巴达们,也不禁驻足长笑:“小子,你说年轻的那个婶婶,是老子的女儿,哈哈哈……”

“呃……”陆飞不好意思地抓抓脑袋,表错情了。赶紧补救道:“看大叔英明神武的样子,我就觉得这位姐姐应该和大叔有关系,果然被我猜中了不是?”说完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唉,我何时变得这么二了吧唧的了?干事业果然不轻松啊!

被陆飞这一番插科打诨,妇人们离家远行的惆怅消然一空,顿时恢复女人本色,唧唧喳喳地拉着陆飞询问起来。

“为什么你的牙齿这么白呢?”

“因为我用了自制的牙膏,等到了小葫芦地安顿好了,我一定也给婶婶们试用一下。”

“你说的护肤品是什么东西?”

“就是让女人青春永驻的玩意,等到了小葫芦地……”

啧啧,女人絮叨起来,比斯巴达们可怕得多,陆飞一路疲于应付,允诺若干,最后只得尿遁去了天才儿童团。

“孩子们,今天族长教大家唱首歌,听好了: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这首朗朗上口的儿歌博得了广大儿童的一致好评,女敕声女敕气地学着唱,一百多个孩子合唱,何其的振聋发聩。于是到最后,整个队伍都引吭高歌,气势更上一层。

“为什么会有人带着女儿来?”陆飞拉住“骑毛驴”正嗨的加利农问道。这六百黑熊人本是怀着慷慨赴死、破罐破摔的精神头跟着陆飞的,那些年轻人都留守山寨,算是守卫家园。除了那暂时护送的五百黑熊战士,出现年轻人确实很突兀。

“唉。”可能是被人打断了激情,加利农叹息一声,道:“孩子她妈非要带着,斯沃能有什么办法?你有没有看见佳瓦尔?”

陆飞摇头,没看见。

“你看。”加利农朝儿童团的方向一指,肃然道:“她是被你骗过来的,斯沃的女儿也是,我们都是。”

“你就那么由着她瞎跑,不怕我昨晚绑架你的女儿?”

“孩子就要养出野性来,有什么好怕的,只要你敢动她一根头发,我保证暗月人生不如死。”

陆飞不认输地“切”了一声,扭头而去,心中憋屈自不待言,只能自我安慰:黑熊人不仅仅是怕老婆,而是怕所有的雌性动物。

黑熊少主和弗兰克等人相谈甚欢,那个叫冯思的家伙一个劲地诋毁陆飞,说他连衣服都没得穿,跟个小丑似的。同时还非常张扬地看着陆飞,挑衅的意味不言自明:不服来辩。陆飞懒得理这个浑人,不就是打了他一顿吗,男子汉大丈夫那么小气,懒得理他。当然了,心中也很凄凉,睡过去的那两年他可是躺着长身体,如今十八岁一米八多的身材,穿着十六岁的衣服,看起来是挺寒碜的。亏得暗月人过得也不甚得意,加上族长权威日重,于是直到今天,陆飞才发现自己原来落魄成这个死样子。

心中定计,出去搞身衣服是正经。

黑熊人毕竟也是人,所以那些赴死般的宿老们都只带了些日用品,其它财货尽数留给后辈了,食物基本没带,嫌重。暗月人更是没准备什么吃食,于是大队人马所过之处,各种动物遭了殃。亏得现在是深秋,动物们膘肥体壮,如果入冬了,那食物就不好找了,连果子都掉落枝头。

选择深秋迁徙,除了有食物的原因之外,天气也是重要的一方面。那些外来的商队选择秋天入山,就是因为秋天雨水少,但又不像冬天那么森冷,是个赶路的好季节。

外界末日天灾一闹,商路上本来十分常见的盗贼团没了踪影,早已各回各家了,天灾没有影响到蛮族,对这些盗贼团可没那么客气。当然,如果有盗贼团打劫队伍,那绝对会被黑熊部落的蛮人们一顿狠k,抓去做奴隶都不稀奇。陆飞也听说了,当年有名的血手佣兵团如今就在黑熊寨子里终生服役。

虽然翻山越岭、过河淌溪的挺累人,但是在多首儿歌的鼓励下,人们还是在十天后走到了大葫芦地的入山口。当然了,暗月族长的儿歌居功至伟,蛮族各部年青体壮且辎重不多也是重要原因,除了耽误事的孩童们,其他人赶路并不困难。

“看我穿得多吊,这身皮甲出自高级制甲师之手。这双皮靴,剑齿虎的皮鞣质的,靴底更是用的望月犀的月复皮,看老子的腰带,啧啧……”

兴许是陆飞夺走了亲爹和亲妹,冯思对陆飞满含敌意,一路上时不时就来刺激一番,显示优越感。陆飞也无法,总不能当着一千多黑熊人的面,揍他们的少主吧?偏偏知书达理的加利农乐见其成,为何?儿子争气,比他老子还要讨厌暗月族长,能活得更久!于是眼见着五百战士要回归族里,他都懒得拉儿子来告别,全是为了小崽子活命啊,这种好现象要保持。

“穿得再吊,一砖撂倒。”陆飞拉着佳瓦尔和苏茜,恨声道:“老子头发长。”

如果说冯思的所作所为让加利农十分欣慰,那女儿的情状则让他十分忧心了,这个小丫头有事没事总喜欢黏着那个臭小子,一副非他不嫁的样子,这可如何是好。不过外界人都花心,等到陆飞伤了他女儿的心,忠贞的黑熊之花佳瓦尔自然就会憎恶陆飞了,所以虽然忧心,但不至于阻挠。

陆飞做梦也不会想的,他的泰山已经在算计这个准女婿了,而他的准媳妇是个地地道道的小萝莉。他只是感觉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那些妇人挺喜欢他的,但是男人们就喜欢摆着张臭脸,生恐油头粉面的后生抢了他们的老婆。万幸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黑熊人都觉得自己充满优越,他们对暗月人十分亲切,毕竟都是山里出来的。可能是离乡情动,那些妇人们对待孩子尤其好,恨不得当成自己的孩子养。于是五大三粗的黑熊男人们赶路时,总是被逼着背上个把小孩,这让行进速度提升不少。

扭头不理显摆的冯思,也不管训示族人的黑熊前族长加利农,陆飞看着眼前似乞丐的三千人,心中感慨。行路难,但是他们依然走过来了,而等待他们的到底是什么呢?从根本上说,是小黑的一个乐趣。但是从走出暗月营寨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决定让族人们幸福,他觉得这比那乱七八糟的责任感来得实在,而且值得。

黑熊的五百战士终于返程了,清晨,陆飞一声令下,率队开赴自己的领地,那里有个奇迹等着他去创造。

晨光照耀着人们的左边,往前即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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