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录 44.兄弟【三更】

作者 : 東方既白

“因为那就是我的妈妈啊。”陆飞毫不在意帕姆恩的粗鲁,看着他的眼睛,深切地说:“因为我们就是兄弟啊。”

“你真的是我的兄弟?我明白了,妈妈到了那个很远的地方才有了你,是不是?”帕姆恩振奋地说道。可是马上又低沉下去,松开紧握的衣领,难过地说:“妈妈不是有我了吗,为什么又有了你?难道妈妈不爱我了吗?”

“兄弟,妈妈怕你一个人在这里太过孤单,所以有了我,是她让我来陪你的啊。”陆飞笑着拍拍帕姆恩的肩膀。

“真的吗?你真的是妈妈的儿子?那你带我去见她好不好,我很久没见她了,我很想她。”帕姆恩的眼中满是乞求,哪里还有半点武圣的威风。

“那里很远,我暂时还去不了,你也去不了,但是我们终有一天会在那里碰面,然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陆飞有些怅然地说道。忽然似感应到什么,陆飞笑道:“你看天空中,那颗最明亮的星星,它是不是很美?瞧见没,那就是妈妈的眼睛,无论我们身在何方,无论我们在做些什么,妈妈都一直看着我们,只要我们平安喜乐,她也会平安喜乐。”

“是啊,很美,很像,真的是妈妈的眼睛,妈妈离我好近啊。妈妈,你好吗?我好想你啊!”帕姆恩朝着天空大喊,见没有回应,一坐在地上,看着那颗星星发呆。

陆飞坐在他身边,欢快地说道:“你看妈妈笑了,咱们两兄弟相认了,所以她很开心,她一定是听见你的话了。”

“她那么远还能听见?妈妈果然是最厉害的,她以前总是知道我在想什么。”帕姆恩咧嘴一笑。

两个人呆坐许久,各有各的情怀,陆飞深深地看了一眼星空,起身拍拍帕姆恩的肩膀说:“走吧,大哥。”

“去哪儿?我离开这里妈妈岂不是看不见了?我不要走。”帕姆恩摇摇头。

“妈妈的眼睛会一直跟随你我的,因为她的心就在我们身上,我们走到哪她就会跟到哪。为了让她不用那么辛苦,我们当然要走在一起。”陆飞起身收拾了一下地上的杂物,意味深长地说:“走吧,跟着我,总有一天我们会永远和妈妈在一起的。”

“嗯。”帕姆恩恋恋不舍地瞧了一眼那颗星,才对陆飞说:“我帮你背,弟弟。”

说着他便将三四头野猪叠在一起背了起来,那动作比玩杂技的不差。

陆飞心说武圣就是武圣,他只能驮起一头而已,关键是不方便,平衡能力也达不到叠罗汉的程度。

等到了谷口的时候,守门的佣兵都傻了,那两坨是什么玩意?夜里瞧不清楚,真差点就要示警了,等看见是两个人背着野猪回来时,那表情要多怪异有多怪异。

“陆飞,怎么多了一个人?”佣兵很警惕地问道。

“捡了个哥哥,没事的。”陆飞随意地应付道。

这句话太强悍了,让人模不着头脑,不过佣兵们也没多问,放二人进谷。

既然做了就要尽责,陆飞和帕姆恩又跑了一次,才将野猪尽数运回来。从杀猪的那里要了一大块好肉,陆飞单独起了个火堆,亲自动手烤肉。

“给,老大。”陆飞递过一块加了料的烤猪肉给帕姆恩。

帕姆恩经常过着野人一般的日子,哪里见过这种金黄流油还散发特别香味的烤肉,当下接过狠狠地啃了起来。

吃了一半,帕姆恩才将剩下的一半递过来说:“给,弟弟,我吃一半你吃一半。”

陆飞畅然大笑,说:“吃吧,我这里还有,多的是呢。是不是很好吃?妈妈教我的,说让我以后碰见你烧给你吃,让你尝尝她新学的手艺。”

“好吃,非常好吃,我很久很久没吃过了。”帕姆恩也不客气,大口撕咬起来。

“陆飞,听说这人是你捡来的哥哥?”卢克斯面色怪异地走过来问道。

陆飞笑道:“兄弟本天成,有些事不必在意,觉得是那就是咯。”

正大快朵颐的帕姆恩也不禁一笑,只是没人看见。

既然陆飞要带着一个流浪汉,卢克斯也不多说,只是带进个外人例行过问一下。

“老大,你是武圣啊?”和帕姆恩两人舒服地躺在一块野行毛毯上,陆飞模着肚皮问道。可能受帕姆恩的感染,他今晚吃得有点多。当然主要原因在于《铁身诀》修复身上的伤花费了不少能量,刚才饿得很呢。

“我不知道什么是武圣,只是我很能打,十几岁的时候妈妈离开了,我跟人打架学了几招就没人打得过我,后来有人不要钱教我,我练着练着就会了,只是现在我打不过的人更少了。”帕姆恩无所谓地说道。

陆飞一翻白眼,这是什么天赋?猜他现在想到了谁?《侠客行》里的石破天。

“你怎么会在这荒野里?这里又没吃又没喝的,跑来干嘛?”陆飞好奇地问道。

“来挣钱啊。”帕姆恩理所当然地说道:“听说这里遍地是钱,我先前不就捡到你的东西吗?只是没有钱。”

陆飞这个笑死,他金币才几百枚都放储物袋里呢,反正不占地方。不过对于帕姆恩挣钱还是很有兴趣的,他这样的干点什么不能挣钱?抢也抢发财。最重要的是,他挣钱来干嘛?

“妈妈说抢东西是不好的,想要什么就要去买,想买就要挣钱。”帕姆恩回答说:“那些人嫌我傻不肯雇我,或者雇了我只给很少的钱,我不想干,就来这里了。”

陆飞觉得那些人算走运了,一个武圣是他们能雇得起的吗?就算雇得起也不敢雇,给多少是多啊?招得起惹不起啊。

陆飞:“你还没说你为毛要挣钱呢。”

“我要挣很多钱去妈妈那里啊,等到了那里以后我们就有钱花了,再也不用妈妈辛苦了,她总是帮人洗衣服,我最讨厌的就是衣服。”帕姆恩叹了一口气,说:“如果天底下没有那么多衣服,妈妈就不用辛苦了,你说是吧,弟弟?”

陆飞感觉自己眼睛有些湿,眨巴半天,才说:“傻哥哥,如果没有那么多衣服可以洗就没有钱挣,没有钱她怎么可能养你这么大呢?不过现在她不用洗衣服了,那里满山的水果和烤肉,想吃拿就是了,还有很多可以聊天的朋友,妈妈很快乐。”

“呵呵,那就好那就好。”帕姆恩乐呵呵地说道。

两个人聊了一会就相继睡着了,完全不在乎夜里湿气重,毕竟都不是凡人。

第二天一大早队伍就启程开拔了,陆飞等众人上路后才将帕姆恩推进泉水里,让他洗刷干净,刮了胡子再给他弄了身自己的衣服,这才飞奔赶上大队。帕姆恩理所当然地跟着陆飞了,弟弟说了,跟着他有肉吃有钱赚,而且不会让他被人欺负了。当然,那些不敢雇佣武圣的傻货都是在欺负帕姆恩,这是陆飞的哲学。

帕姆恩身高和陆飞差不多,一米八的样子,而且都是肌肉不显的内秀,衣服挺合身。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么一捣腾真真是大变样,再也没有流浪汉的残余,乍一看就是个沉稳英俊的中年人,和陆飞称兄道弟挺是相称。仔细瞧瞧,会发现他眼中有股难得的真挚和淡然,这种气质让岁月的痕迹黯然失色,让他的年龄捉模不定,颇为奇异。

歪瓜裂枣的佣兵们对此慨叹不已,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人家陆飞随意捡了个兄弟就能帅成这样,这世道真是没法说。当然嘴上不肯认输,纷纷不知死地和帕姆恩打趣,知道他人老实又有点憨傻后,更是得趣的紧。

陆飞也不太在意,只要大家不太过分就好,如果真有不开眼,不消武圣动手,他上去就能撂倒一个班。

“陆飞,迪莉娅大姐说让你去前面探路。”卢克多无奈地跑来说道。迪莉娅对于陆飞认大哥这种行为十分不满,而且这个大哥还是她有些反感的类型,成心的要报复。

陆飞心说这女的算是和自己干上了,尽使小性子折腾他,不过没办法,混饭吃嘛。

陆飞带着帕姆恩跑到队伍前面,充当起斥候来。斥候要做什么?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这种事肯定是干不了,最多只能做做尖兵什么的。不过这里可是灌木丛生的山地啊,开路是必须的,脚下的小路对篷车这样的货车来说太过狭窄,所以要将那些碍事的灌木砍去,当然也是顺便赶赶毒蛇什么的,省得伤了马匹。

让几个刺客们去探路,陆飞十分有担当地和他老大当起了开路先锋,一人拿剑一人拿刀,在路上乱砍乱伐。可怜的逍遥,铸成至今人没杀过一个,野猪倒是闷死几只,现在又被当成柴刀用了。不过陆飞的工作并不难做,纯粹在那里打头应景罢了,今年似乎已经有人走过这条路了,而且刚走不久,车辙和倒地的植物都是新鲜的。

即便此地不宜商旅行路,两天后一行人也出了小葫芦地了,他们速度还不错,毕竟走运最近雨水少,路不难行,前面还有个队伍先行路已开好,不是马车拖累的话,成年人走个一天半足矣。过了葫芦地的细腰处,也就是长宽约五百米的峡谷,队伍来到大葫芦地的一个山谷宿营。

这些宿营地都是过往商旅们常用的,所以巧了,今天这里已经有了一队人马。不过山谷面积不小,迪莉娅和克塞姆与对方打了个招呼,就占据一小片地方扎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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