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录 36.有惊无险

作者 : 東方既白

“公爵大人?”陆飞看了一眼那个眼神锐利的中年男子,明知故问地大喊一声。房间虽然空旷,可是却没有回音,这让陆飞很失望。

“你也许应该叫我父亲。”埃里克公爵并没有起身,只是安然地坐在那里。即便如此,久居上位的中年人仍然自觉不自觉地散发出一股慑人的气势。

这种感觉让陆飞有些好笑,下马威吗?他也不客气,找了张椅子坐下,然后笑道:“你心中不是这么想的,我肯定。不过让我好奇的是,你愿意拿着树根家族的荣誉和名望来承担后果吗?承担接纳杂种的后果。”

“你果然和传言一样,是个特别的孩子。”埃里克悠闲地靠在椅背上,双手抱怀,一双鹰眼不停地扫视在陆飞身上,似乎在仔细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一点我很清楚。”陆飞笑笑,他根本没想认祖归宗,而埃里克也没这个意思。陆飞眼神丝毫不让地看着埃里克,似闲谈般开口道:“有时候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会让精灵生下布拉迪呢?”

难道我会告诉你是因为我当时出巡各地一年,将精灵寄养乡下以防被我夫人迫害?埃里克神秘一笑含糊其辞:“这一切或许是神的旨意。”

陆飞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什么秘辛,见老狐狸答非所问,也不深究,开口道:“有什么话请直说吧,我想您并不是请我来吃饭的,咱们开门见山好了。”

“果然像我年轻的时候。”埃里克似乎很满意陆飞的态度,带着欣然之色,开口道:“你的成就让人惊叹,虽然这并不是我愿意看到的,我宁愿你一辈子平安又平凡的活着。”

“我也挺得意的,年轻的公爵,而且是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陆飞似笑非笑地说:“而且我还是一位炼金宗师的关门弟子,连他都夸我有天赋有创造力,无论是救人性命的解药还是杀人无形的毒药,对于我来说仿佛天生就会一般。他甚至说连轻视我的圣魔导师都会倒霉,敢问公爵大人,这是不是杂交产生的不可预测的后果?”

埃里克神色陡然一变,体内斗气略微运转,发现一切正常后,马上又恢复那种淡然的神色,说道:“你毕竟流着荆棘家族的血,这是你永远都不能改变的。”

“可我身上还有精灵的血,这也是为什么我会非常戒备和紧张了。”陆飞随手扔了一颗药丸进嘴里,嘎嘣嘎嘣地嚼起来。

“说说你的条件,我保证会认真考虑。”埃里克神色一敛,面无表情,甚至有些阴鸷,或许这才是本色。

“其实我是来等你提条件的,这也是你的本意,不过既然公爵大人这么好客,好吧,我就简单说一下。”陆飞拿出一颗龙眼大小的药丸嗅了嗅,然后又慎重其事地收了起来,笑道:“和我有关的人和事你们不许参与,或者说伤害及破坏。另外我会离开王都,并且保证不与荆棘家族为敌,如何?”

“可以。”埃里克十分懊恼,不甘心地问道:“你难道不怕走出这个屋子就会被干掉?”

“也许你可以试试。”陆飞起身笑道:“说起来我真的被干掉,不知道老师会不会在仇人的饮水和食物里下毒,唉,希望老师别做出那么有**份的事才好,他可是宗师。”陆飞摇摇头,转身就走。

埃里克公爵看着陆飞的背影面色铁青,他甚至能感觉到体内的斗气似乎要失控了,当即压下怒气,颓然地瘫坐在椅子上。

“父亲,难道就这么放过他?”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带着几个武者从休息室走出来,不甘地问道。

“你这个兄弟不简单啊,你以后要小心他。”埃里克有些茫然地说道。

“今天的事谁泄露出去就死给我看。”肯撒·蒙戈修斯·莱昂利瓦对那几个武者厉声说道。刀剑齐备铠甲锃亮的众人诚惶诚恐地样子让他很满意,这才又对埃里克严肃地说:“父亲大人慎言,他根本不配做我的兄弟,我们荆棘家族的血管里必须流淌最高贵的血液,而不是肮脏的混血。”

“你是对的。”虽然自己的儿子被人叫做杂种,但是埃里克觉得肯撒是的态度是不错的,家族的荣耀必须靠纯正的血统传承。

“那父亲为什么让这个杂碎离去?一个出自荆棘家族的混血公爵,那是我们永远的耻辱。”肯撒十分不解,又十分气恼。

“他根本是有恃无恐,无论是那无形的毒药还是他的老师,都值得我们万分注意,用我们的命和他交换是不值得的。”埃里克面色阴沉,思量一下才道:“将他的身份泄露给白鲨家族,然后通过白鲨家传递出去,哼,只要他们之间有了仇恨,我们请刺客联盟出手才不会被怀疑,到时候报仇都算不到我们头上。”其实埃里克一点都不担心陆飞这个虽然有些手段但还十分稚女敕的菜鸟,他今天的主要目的还是亲自试探或者威胁一下那个新女敕公爵,根本没打算要那小子的命,他的对手是那个为陆飞授爵的人,爱登三世。

“好一招一石三鸟之计,逼声望正隆的布拉迪离开王都却处处施恩,让两大世家深陷漩涡不能自拔,你够狠,兰登·伯吉斯·萨鲁贝克。”埃里克心中暗恨。

肯撒一脸的敬服,自从有心人将布拉迪的身份泄露给家族后,在外界是瞒不住多久的,但是祸水东引这一招十分神妙,够两方人喝一壶了,而家族只要出钱坐观三虎相伤即可。

在侍从一脸怪异的欢送下,陆飞吹着口哨晃晃悠悠地出门而去,临走还将候客厅里的水果打包收进储物袋,他要去闯荡天下,没有干粮可不成。他这种“打不出来、收不回去、憋你两汪清泪”的喷嚏行为,着实让大家都不爽。

没有任何人送行,陆飞在王都采买一番后,径直出了城门,踏着星光朝东方而去,那里是波塞城的方向,也是去阿克斯大山的方向。

陆飞根本不着急赶路,所以传送阵都懒得用,马和马车也不用,至于不熟练又惊世骇俗的御剑术,只是晚上找不到宿头才用一下。他信步在官道上悠悠而行,看日升月落,看山川河流,看农夫忙碌,看商旅来回,闲的蛋疼。

异界的日也是日,日落同样是日落,当第二十个白天快要过去,夕阳的余辉镶镀小镇西边的外墙时,陆飞来到了这里。

在波塞城只停留了一夜,随意逛逛后陆飞就一直赶路到了这里,旅途的枯燥将他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之心消磨一空,出了波塞城只两天的路程,他终于来到了这个王国东部的重镇。

这个名叫奈鲁的小镇十分繁华,哪怕是即将入夜,街道上仍旧涌动着纷纷扰扰的人群。小镇的建筑虽然比不上王都恢弘典雅,也比不上波塞城的奢华俗气,却别有一番粗犷豪放之感。这里离阿克斯山脉最近,进山狩猎的佣兵游侠最多,来此买卖特产的商人也极多。对于这些粗人和商人,完全没必要把镇子打扮得那么精致漂亮。就连某些旮旯里的流莺,身上都可见几块兽皮和骨牙饰品。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穿戴兽皮骨牙除了她们不太有钱以外,更增添了一股具有本土特色的另类野性美。好吧好吧,后面那句是扯淡,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用来传递一种信息给嫖客:我们坚强得如野兽一般,放心弄,弄不坏,保证尽兴……

当然,陆飞现在是没心思招惹这些充满野性魅力的女士们,他要找个地方住宿等着被人杀人越货。

这里的人贫富差距很大,有穷困的站街女和各种残废,也有富得流油的冒险者和商人,而手脚齐全又愿意进山寻宝的人,总能混个温饱,他们是人群里的主流。大多数亡命之徒完全没有挣钱回乡下买地娶老婆的高尚觉悟,他们崇尚及时行乐:保不齐下次出任务就挂了,难道把钱带到天国嫖光明神?这种毫无节制的消费观念加上普通物资全靠外运,导致小镇物价虚高,比王都也不差了。

陆飞有钱,但是他选了个城外靠近山脉的旅馆,这里已经算是小镇的郊区了,倒霉的时候会受到某些生物的袭击,所以比较残破。里面住的尽是些落魄的家伙,喝着最低劣的麦酒,啃着最坚硬的过期黑面包。不要问他们为什么还有钱喝酒,如果让这些人在面包和酒中选一个的话,他们会十分坚定地选后者,反正喝醉了也就忘记饥饿了嘛,好运的话还能梦见绑架并亵渎公主,或救出公主并当上驸马。

上述两种无论哪一种,对冒险者来说都是美梦,反正做梦不犯法,也不用交税。好了,我们无意讨论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无意感叹命运的离奇、悲凉和无奈,也无意为高贵的公主仅仅做为工具而鸣不平,我们继续我们的故事。

陆飞深知财不露白的道理,没有拿出金币银币,而是用了在旅途中找开的黑色铜子,十个铜子要了一杯酒和一块面包。酒是用来迷惑外人显得合群的(对于他个性的长发来说,这简直是四脚蛇长翅膀多此一举又一举),而面包,那就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人实诚了,不耐烦的侍者足足给陆飞上了一个脚盆那么大的黑面包。陆飞面色呆滞,心中将前世那些无良的奸商从头骂到脚,并且发誓再也不买他们的面包了。

当然,他也没机会买了,如今只能将气撒在这块“生日蛋糕”上,他还许了个愿:给我个神格,我要让女神们颤抖……神格没有,石头倒是有,陆飞啃面包时差点把自己牙给崩了,吞咽困难的他不得不灌了杯麦酒,一入口他就后悔了,虽然没喝过尿,不过想来应该差不多吧。他开始怀念起前世那些奸商来,漂白、粉还是很美味的,愿奸商们平安!

深知自己处境艰难的陆飞堪堪吞下十分之一个面包,他觉得这些东西短期内是不可能被消化的,这样就能省下半个月的粮食了。心中满足,头晕脑胀地将剩下的面包打包,跟侍者要了间单人房,休息去了。

陆飞躺在铺着麦秆的木板上,鼻子能清晰地闻到麦秆干燥刺鼻的味道,有诗人管这个叫日光的味道。反正不能睡觉,他借着酒兴做了首诗:啊/我的日/你的光蹂躏了整个秋天/如今却被我压在身下。想了想觉得不好,再来一首:啊/我日/你只铺一层麦秆/却让流浪的人感受到/情人的酥软/宇宙的运转。

心中十分得意,能在一首诗里既包含对爱情的想象,又蕴涵着对宇宙的思考,这是多么智慧和豁达的表现……

(快捷键 ←)上一章   本书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
扶风录最新章节 | 扶风录全文阅读 | 扶风录全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