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回唐华 第十九章 露脸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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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化尸粉”时间后,江尘舞很好命地独居一室了,也没有人来同时也没人敢来惹她。谁知道她金护甲下面还有什么药啊?

所以,金护甲没人敢碰,护甲下面的手指甲更是没人敢看见。三里外看见她摘下护甲,立马方圆十五米内没人。

她总是乐滋滋地玩弄着护甲,口中喃喃道,“少爷啊少爷,你就是好人啊。一个这么薄的护甲都能藏东西?还藏了整整三十种……好人啊好人……”

其实,她当时就没有把化尸粉拿出来。那是那些从墙上画那“神受”时刮下来留在护甲里的粉末。那些家具什么的,都是慕容当时用了死神镰刀,那镰刀的威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一刀下去连墙都震碎。那些家具啊,装饰啊,都是被震碎的,勉勉强强维持在那里,若是当时墨言进来的时候没有被吓到,而是条件反射发动真气,她就立马被摔在地上了。

“少爷啊少爷,我开始想你了……你在干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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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迢迢之外的某少爷忽然打了个喷嚏。

“……谁在说我?”林长晚揉揉鼻子,却不想触碰到了紫金面具,撞得生疼。

今日接到了被某生物称为老女人的皇上的旨意。须神侯府出席异常奇怪的宴会。说是家宴吧,却又有外人,说是宴请大臣吧,却又有家人在此。被宴请的人甚是奇怪,太平公主太子太子妃都在,除了神侯府还有一些王爷,还有一些大臣。

那个老女人很是怪诞,常理来说,王爷指的是亲王,或者是功高的臣子,人数不多。但是,这老女人的王爷,都是男宠。而且人数还不少。这些男宠啊,可是出了名的俊俏,一个个都是漂亮人,飘飘欲仙般。

如此的一个邀请……当真是让人琢磨不透啊。

难道是想开个选美大会?

算了吧……那些人,看了都觉得见敌人一般。

“宁晚侯到——”公公娘着把嗓子像个老公鸡一样拖出长长一溜颤音,林长晚多看了一眼,从面具后面射出一道怜悯的目光。

这大概都有五六十岁了吧,还要站在这大太阳底下站着,满头都是豆大的汗珠,脸都白了。还是咱家好,这些活都是年轻人干的。

这老女人啊,就有这么一个嗜好。诶,喜欢看美男,看美男还不够,还要看他们醉酒。那种场面可谓是分外妖娆。当初都是江尘舞在那拦着,要不那老女人当真就要灌醉林长晚和墨言了。一旦这种情况出现,她必定早退,扯着两人,假借府里还有急事,匆忙离开。

如此的理由,几乎每次都得用上。

现在她不在了,老女人又是被男人压惯了导致出现“母系氏族”的思想,若是她说话,大多还管用。若是他,可能就和那些王爷们一般模样了。他们都没有露过真面目出来,导致了众人对三人的长相猜测众说纷纭,却无忠一是。就连老女人也知道他们的声音很好听,据说装相毫不逊色的人。

据说……

所以,这老女人还是很喜欢美男的。

“酒精”考验啊……真是让人恼火。

那些就说低不低,说高不高,保持正中。而且喝少了觉得回味无比,喝多了就是昏昏欲睡。很是考验人的意志和酒量。这种酒,人称“堕魂”,直至喝到你毫无意识,可以酒后乱性为止。

每次参加宴会前,江尘舞总是有一颗解酒丸塞给两人。这种解酒丸的功效很大,适用于各种高低度酒,但是对于这“堕魂”却是望而却步,不可说解酒,只能说勉强抵御而已。

难怪……每次后,人人都说那个老女人会指那个她觉得最好看的人侍寝。招招手就往后寝宫里带,大抵后来便是度个欢宵。

好像这里的助情香都是她供上来的吧?难不成这酒里……他缓缓落座,打量着到位的每一个人。

秦王,傅弈。人如名,善博弈。尤为对围棋精通,号称天下第一棋,容貌淡雅,如同幽兰。老女人的爱宠之一。

楚王,金墨兰。出生那日院中开了多不起眼的墨色兰,便叫墨兰。闲散王爷,身子骨柔弱当真如兰花般,轻飘飘地如一阵风就要吹走。熟读诗书,常伴于老女人左右。

燕王,尹瑾墨。异域人士,来路不明,但是一双丹凤眼分外的妖娆,额头带有莫名的胎记,淡红如同盘旋的蛇。双瞳,老女人很好奇,常常待见他。

还有赵王,蜀王,吴王,还有很多。

满眼的珠光宝气,麟德殿都被照耀得蓬荜生辉。

这里没有宫女,只有小太监。

稀稀落落的坐着的,站着的。

如今,申时三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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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时三刻。

麟德殿,后殿。

“翠儿,他们都来了吗?”。一个年过半百的女人正在穿红戴绿。

翠儿脆生生地答,“回禀天后,是的。方才宁晚侯已经落座,都已经到齐了。”

“去告诉他们,朕要敷一次乳清。”

乳清,以为牛乳和蛋清混合,敷于脸上,可是年老的皮肤极致白皙,如同蛋白一般光滑,再施以胭脂,便将于花季少女无异。

“是。”翠儿行礼,退出后殿,走往前殿。

这个敷乳清的过程,大抵要花上半个时辰的时间。连同化妆,着衣,到最后的出席,没有一个时辰是绝对不行的。

这个时间,恰好能让参加宴席的人交谈,互相认识。

少爷很不满,他还有一个微雕没有完成——在一根头发上雕上一只凤凰,只完成了头,身子刚刚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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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时四刻。

神魂不定的某生物开始对这桩府邸展开大规模搜刮。

从藏书室刮到藏宝室,搜刮了大量的书籍,差点就因为找书找得太专心而把藏书室各颠了个天,掠走了一堆奇珍异宝,比如上万年的紫檀盒子,玛瑙、珐琅和水晶做的围棋。围棋这货装在盒子里,献给秦王,顺便拉点关系。

钱嘛,能省就省。人嘛,能懒就懒。不用我花钱,不用我监工,都有实在的。人活着,就是要学会享受的。

某生物捧着战利品迈着欢快的步伐,哼着小曲打完收工。

咚——

“我说你怎么就这么不省事呢!!!”顶头升起狮吼功中大喇叭一招的大吼。

江尘舞耳朵瞬间报废……

掏掏耳朵,侧身,“纳?大爷你说啥?”

慕容残夜忍着性子,很耐心地放缓道,“你怎么就这么不省事!”

“啥?”

“你怎么就这么不省事!”

“哈?”

“你怎么!就这么!不省事!”

“纳?”

慕容大爷败北……

“你早说嘛,你说我不省事不就行了?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觉得我不省事呢?对吧?我们都是讲道理的,你说我不省事我当然会改进,你不说我不省事我怎么会改进呢?对吧?你妈贵姓?”

大爷又被后面那句强大的“你妈贵姓”刺激得抓起块豆腐就往脑门上拍。

注意!那是冰冻豆腐……很硬的,比砖还硬。

“唐僧功就是好用啊……

“伪娘,这种神秘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功夫我怎么会……”拖气。

“舍得教给你呢?”

偷听的墨言从房梁上踉跄地摔下来,正好以重力的优势把慕容残夜压在身下。

这是自这生物住进来发生的整整第十四次。

这是一只专门撮合断袖的奇怪生物,自从她来了后,慕容的脸色好多了——能压墨言或者被墨言压。墨言脸色很难看——就算是自己把慕容压在身下后,多半都是被反攻的……

这就是月复黑攻和天然受的区别——某生物的日记上这般写道。

慕容暗自感叹——这林长晚得需要多大的定力来应付她啊?

墨言私自立志——终有一天,林长晚的定力定在我之下!

某生物倚在房梁上,翻看着新收获的宝贝,笑得比谁都灿烂。一群**,不知道只有傻子才会和女人吵架的啊?少爷搞定我的方法就很简单啊。慕容以后多半会遇到吧?

傻啊……直接亲上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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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又打了个喷嚏。

尘舞啊,我知道你在想我,但是你想得当真不是时候啊……

殊不知,某生物在遥远的地方婬笑。

“宁晚侯身子不适吗?”。对面的坐席上站起一人,稍稍欠身以作问候,气度不凡,长得却有点中性,太过柔美了。

如此一来便是楚王金墨兰了。这等身子骨,老女人也舍得叫来?就不怕半路挂出一阵大风,弱不禁风就倒了起不来了?恕罪恕罪,背后是不能议论人的。“无妨,只是络缨侯太过顽劣,远出家门必是念想。民间都说念想时那人定会伤风,想不到原是真的。”林长晚随随便便就把络缨侯给抬出来了。

她这种人啊,任何人都能往她身上丢。吓得住的就吓住,吓不住的就咔嚓了。恨得很。

“哈哈,宁晚还还真是风趣,不想竟也对这等细微的民俗也了解,实在是令我等佩服啊。”按常理说,这事也是可以敬酒的,但是金墨兰愣是不端酒杯,只是打着哈哈,赞了几句就戴上高帽子。

苦于无聊而勾起酒虫的燕王露出一只如同高山寒冰的手,端起温热的酒杯,白玉的酒杯恍若从他手中生出来一般,语气如同天山之雪。“楚王莫须如此赞许,宁晚侯本就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民俗如此简单的事不是如同囊中取物手到擒来吗?宁晚侯,在下先敬你一杯。”

林长晚百般不情愿,却要在表面上举起酒杯,遥遥回敬,一仰而尽。辛辣的酒呛着进喉咙,如同一条火蛇一样席卷过狭小的喉道,顿时如同欲火焚身般。这老女人什么时候换口味用烈酒了?这一壶下去,起码也得醉一天啊。他吞了口口水,伴着残留的酒精咽下肚去,缓手发下酒杯。长袖滑落,露出一模一样的白玉手,不禁让在场的人都倒吸了口气。

竟是一样的货色!这不是山寨的!

若这面具下没有伤痕,那便是楚楚动人的美人了。和这里的每一个落座的人都是一样。随着衣袖露出质地上乘如同和田玉般的手后,在座的人都开始重新审视这个人。若是能从严严实实的面具下看出点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大发现,如同发现新大陆一样。

但是络缨侯监督,宁晚侯亲自上手铸造雕刻的面具怎会有差错?把上边的脸包裹得严严实实,不露一点缝隙。能看见的,只有精致的下巴,润而柔软的嘴唇,雕镂得好似神物一般。两眼的眼光完全不能猜测,说不清是欢是悲,毫无特殊的展现。时而你发现那是喜,但细细查看更像是悲,扭转在感情的乾坤中。

这城府之深,怎不令人咂舌?

多少次看,无果。

“宁晚侯的酒量果然是令人惊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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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闪!”

“万箭齐发!伪娘打‘闪’!”

“没有。”

“减血减血!说你纳大爷!没‘闪’?那好,挂了……有桃吗?诶,伪娘要不要给个桃给他啊?……不给?那好,挂了,伪娘咱俩继续……”

一刻钟后……

“伪娘你真长气,不过你输啦!谁叫你抽着个黑桃4呢?我赢啦!拿钱来。”某生物以三滴血的优势胜利。立志把他们两个全部输光的目标完成。

“诶呀呀,三国杀你们都不够我打。给钱给钱……数数啊……你们身上都没钱了吗?那好,今天的收获真真的大啊……”江尘舞端坐衣柜上盘腿数钞票,哦不,银票。底下两位苦逼的同学苦苦相笑,看着那个声称自己“是个女的不应该和他们坐在一起安全起见而坐在衣柜上”的某生物,拍拍钱袋。什么啊!昨晚不是轮流跑到他们房间里画他们的睡姿吗!还大张旗鼓地贴在房门上!

今天她输一场,赢五场,正好把输的钱赢回来,还赚了十几万银票。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好像那个林同学曾经把她赢得血本无归?

这不是人吧?和她那种集狗屎运于一身的人,能赢简直是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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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实在是抬举臣了。”

“都坐都坐,不要客气。都认识这么久了还要行大礼,朕还当真当不起啊。”

你是因为他们漂亮你才当不起的吧?诶,我就猜到,你看看,看看一个个像个宝贝似的往那坐着,你怎么会担当的起呢是不?——林长晚开始想念她,总是会在这个时候和他还有墨言传音。若是她现在在这里,想必也会这么说吧。

都去了一个月了。

虽说她的运气总是超乎寻常,而且有很多办法能把慕容和墨言一同制住,但怎么的说都有一个月了。连上官金虹又要分娩当娘了,她这个既当大姐的又当妹妹的重要人物却打了个地洞走了。论谁谁都生气心急。

但是没办法啊,那个地方能从外面打开的只有死神和冥王,能从里面打开的只有死神。冥王要是要从里面独自出来,那就要破开封印。只是封印像植物一样,建立的时间越长,要想破开就越难。真不知道当初那些老得掉牙的家伙是干什么的!莫非是吃饱了撑了找个族群封一封?

当真是吃饱了撑的。

他每每想到此处都诅咒一次那些老掉牙的家伙,天生就是造孽搞得后世不得安宁的。

“启禀皇上,膳房方才传来消息,说炖熊掌上未能上席,望陛下您宽容些许,容其做好一同上桌。”

美男在侧,若不表现得贤德怎生是好?是女的大多都这样。武贤夫人轻轻点头,故意抖起衣袖一是自己这身粉紫色的衣裙很华贵端庄大方,“好生做,下去吧。”

“是。”小太监撅着就下去了。

金墨兰摇头。啊,同样是粉紫色的衣裙,怎么络缨侯就这般楚楚动人呢?腰如柳一般柔韧,妩媚中透着威严的气质当真是让人留恋啊。只是这皇上……这天下啊谁都知道已是年近七十古来稀,如此年纪为何穿着地如此娇女敕,老了还得稳重些为好。

这身衣裙完全是络缨侯的设计理念,裙摆要大,而且衣袖要宽。衣领宽大,露出半截琵琶骨,金丝镶边,衬出紫色的典雅,百叠式的衣袖,反衬出粉色的娇小可爱。衣着这般的按照络缨侯本人的话来说,就是年轻女子穿着最现风采。若是少妇,大抵多用点紫色染上即可。但绝对不能用粉色染上,不然就显得幼稚不堪。

指不准是皇上未听到后半句吧。当时她说这话时,是上次的宴席。穿的就是自己设计的那套绣夕颜的粉紫百叠裙。怕是听了上半句未听下半句。导致如今这衣服一看便知是用粉色重新染过的。

他轻声发笑。低头时发现坐在对面的宁晚侯露出和他一模一样的笑容。摇头,轻笑。

一向英明的皇上竟然犯如此低级的错误,真真是奇葩。崇尚以富态为美的唐人总是体态丰盈,但是这络缨侯的腰肢很是纤细,所以她所着的衣裙均按照她的身材而量身定制,总是腰间束紧,以显示身材。但是对于老来发福的皇上来说,那简直就是东施效颦,腰间被勒出了一圈圈……游泳圈。

莫非这是人云亦云的穿衣版?

好现场的教学!

“陛下。”金墨兰岔开话题,起身回话。“臣有一事想让陛下做主。”他起身时身子稍稍抖了抖,越发柔弱可怜,如同金光微颤,晃得人眼睛发花,脑里更是空白一片,郁郁诺诺,竟像被灌下了迷魂汤一般的销魂,尽身无力,酥到了骨子里。大发想扑上去猛亲的冲动,难以按置。

如此话语,怎是常人能挡得住的?只闻金案上传来空空散散的一声“嗯”,便没了下文。怕已是深陷在这妖孽的姿态中不能自拔。

“陛下,前些时日,臣听说苗疆闹事。大肆席卷南疆的山野,若是当地的百姓阻拦,便遭到苗疆人的毒害,死伤不少。陛下想必一定听说过苗疆的蛊术吧?多年来苗疆虽臣服在我大周之下,但野心不可小觑。如今这般放肆,只怕将来是要借神灵的名号用蛊术来侵犯我大周的南疆疆土,实在是让臣不安。望陛下答应臣一事。”金墨兰虽是文弱,但眼线甚多,且忠心于皇上,以致她多次放过他的许多不敬行为,常常授予大业。况且金墨兰办事很懂规矩,处处都是两全其美,知其利害,办的比谁都得体,用最少的代价办好最大限度的事。很得众人赏识。

苗疆,换做二十一世纪的地图来说,大概就是在云南一带。他们崇尚巫蛊之术和厌胜之术,诅咒和下蛊更是当之无愧的有第一没第二。多年以来苗疆人藏于深山老林中,甚少有人进入。苗疆人同时有神权和政权主义。神权政权统统平等,均有两殿决定大事。苗疆人居所散漫,非有大事绝不踏足两殿。若是大肆席卷山野,大抵就是一大群人。只是这等大事,必要有目的有指挥,绝非一两人就能制造出来的麻烦。

这个世界很简单,就两种人。一种是制造麻烦的人,另一种就是解决麻烦的人。

如今也是该解决的麻烦的时候了,只是很多时候都是两方各执一词,均振振有词,很是让人头疼。大事,全部都是剪不断理还乱的。

金墨兰顿了顿,悠悠开口,“若是臣能收服苗疆。陛下除了赏赐外臣还望陛下做主一事。”在顿一顿,认认真真一字一字地清晰道,“臣希望能让神侯府三位侯爷露出遮饰下的面孔,不知可有得罪之处?”

林长晚忽然颤了颤,随即马上恢复端正,仰头静观事变。连得罪这词都出来了,难道还不是在暗指皇上不要回绝吗?

老女人支着头,沉默了很久很久,表情没有一点变化。半响,才慢吞吞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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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江尘舞一拍桌面,“大爷,你确定你没说错话?!”这好端端的搞个什么比武干嘛?

“这是我们的规矩。是时候该比一次了。我就这靠上次这般比试夺取这神位的。”慕容模模她的额头,正是没有发烧。那不发烧怎么会这么激动?

“明天?大赛?神位?那你输了怎么办?”

“被杀。”慕容冰冷地抛出两字,轻描淡写,难掩杀戮的阵阵血气。

输了……被杀……真的就这么容不了人吗?

这两字谈何容易?被杀,被砍下头颅,被新人举过头顶,源源不断的鲜血低落在乌黑的发冠上,重新染成赤红的眼色,湿漉漉地黏在一起。或者粉白的脑浆噼里啪啦地一坨摔在那人的头上,还被人生生和进肚里。

这竟是如此的恶心!

她有点反胃,好像要把昨晚吃的夜宵给吐出来。

慕容残夜,眼前的这个人。皮肤白皙,眼睛炯炯有神,嘴唇艳如滴血,长发如泼墨般洒在一声嫣红的亵衣上,妖孽一般。只是越是美丽,越是完美的东西,伤害了,破碎了,没有了,消失了,那才会觉得触目惊心,惊得人魂飞魄散,彻夜彻夜得无睡意。

只是这里的人天生就生存在一个很扭曲的世界里。生吃人肉,渴饮人血,如同野兽般。但那些人均因为出身而长的相当的好看,耐看。被他们发自内心的血腥杀戮吸引,心就越来越觉得刺痛。

真想不明白,当年的那个狗人怎会配姓司空!!!夜晚就没有听到他们的哭号和哭泣吗?心里就没有一点点的愧疚吗?难道他还能安然入睡,尽情欢愉吗?就没有过一丝的悔改?若是当初就有一丁点的改正的态度,就没有现在这种情况发生。

只要一点点,真的只要一点点的。就真的没有吗?

足以证明,那当时的简直就是如同副盔甲一样,冰冷冷的,毫无生机。

“死神,绝对不能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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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她吐出两字,众人露出了些喜色。“墨兰,好像你跟朕说过,你们当地的习俗有一个是若要以真面目示人,便要退去所有头饰,散落青丝示人。朕没说错把?”

“是。”

“就这般办了吧。若是你能收服苗疆,朕自当做主,让三人按照要求显出真面目。不知宁晚侯可有异议?”

林长晚暗叫冤枉,他那里想啊,但是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自己又怎好意思或者说怎能拒绝?摘下面具也就罢了,还有散落青丝。真的很怀疑是老女人临时想出来的。“不想众人对在下的容貌竟如此好奇,实在是担当不起啊。”

苗疆人素来坚贞不屈,从不轻易屈服在他人国下。他们有自己的主权,有自己的思想,胜算还是很大的。况且他们这般骁勇善战,处处都爱下蛊,怕是天兵都尚且困难,更何况是凡人?

这金墨兰要是不能制服。大抵就可以请旨派发神侯府的人接手。平日里府中的美人们都被训练得有模有样。能干这事的人绝不在少数。要是尘舞愿意,她一人就可以。反倒还多了一个功绩。

“好!拿笔墨来!当场画押,双方可不要耍赖。”老女人指出暗处的一个老文书,奉上一张已经拟好的纸案,迈出蹒跚的脚步跑到楚王前,颤颤地将纸案举过头顶。金墨兰抓起紫毫,挥出三个小巧的字,字字如同一个小姑娘一般,娇滴滴的。

林长晚接过紫毫,一挥而就,三字狂中带雅,越发神韵。

老文书再次迈着蹒跚的脚步归回暗处。老女人一挥衣袖。

长长的一行送膳的宫人鱼贯而出,浩浩荡荡延伸到宫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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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子君:下一更,将是大改第一回体的第一章。还望多多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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