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个猪妹妹 第四十四章 瓶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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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达奚小朗却在孙洪志父母的家里难以成眠。她一合眼就感觉有人在她的梦里走来走去,那脚步是如此响亮,声声震耳,咣咣咣……

黎明时达奚总算睡了过去,但一阵咣咣咣的响声又把她震醒,先头她还以为是在梦中,但当那响声再一次顽强地响起,达奚知道这次是真的了。

早上,孙洪志的母亲走来问达奚睡得怎么样?达奚一脸倦容地问:“那是谁在敲?”孙洪志的母亲用抱歉的口吻说:“那是邻家一个傻子,不睡觉的时候她就不知疲倦地敲,抓住什么用什么敲,家里的东西都被她敲得不成样子。”达奚好奇地问:“是个什么样的傻子这样?”孙洪志母亲说:“是个年轻的女傻子,她丈夫人倒不错,人老实心肠也热。他们比朱珠和孙洪志结婚早半年的样子,朱珠在家里时经常过去串门子。”达奚脸上写满惊讶说:“朱珠她同傻子有什么话说?她不打人?”孙洪志的母亲说:“她不打人,有时你问她她还能接个下茬。好像朱珠挺喜欢她的,每次来还给她带东西,同她说话,一说就是大半天。有一次傻子的丈夫哭着对我说,大娘你家媳妇真好,她不嫌脏还给我媳妇擦澡补衣服。我跟孙洪志说了,孙洪志那个笑,他说朱珠会补衣服,说下大天来他都不信。你说这死小子,这么好的媳妇,真是拿八仙不当真神。”

达奚小朗的好奇心也被孙洪志的母亲说了起来。一天她在孙洪志的母亲陪同下提着一袋子吃的东西来到傻子的家。傻子的家虽然很破旧,但收拾得还算干净。傻子的丈夫是一个满脸连鬓胡子的汉子,看不出有多大岁数。傻子是一个在农村还算看得过眼的年轻女子,如果不是一脸的憨态,应该是个不难看的小媳妇。孙洪志的母亲指着达奚向傻子的丈夫介绍说:“这是朱珠的朋友,朱珠托她来看你媳妇。”连鬓胡汉子有些拘谨地冲达奚笑笑。傻子听到朱珠两个字,本来坐着的她猛地站起跑向达奚,跑到达奚跟前盯着她看了看却失望地摇了摇头,嘴里嘟嘟囔囔说:“不是朱不是朱。”达奚大大方方走向前伸出手说:“能做朋友吗?”。傻子害怕似的往后退,一直退到原来坐的地方。连鬓胡汉子不好意思地说:“她怕生人。”孙洪志的母亲也说:“常来就好了。”

以后的日子,达奚小朗一有时间就跑来找傻子玩,慢慢地,傻子不再怕她,也像喜欢朱珠那样喜欢上了达奚。达奚知道了傻子的名字叫瓶塞,瓶塞同样也知道了朱珠这个打扮入时的朋友叫“大喜”。随着渐渐熟识,达奚开始明白朱珠叫她到这里来的苦心,在这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尤其是面对瓶塞这样的人,心灵是不用设防的,你可以敞开心扉你可以尽情发泄你可以哭可以笑可以大吐苦水愿怎样就怎样,绝没有人来抓你的料去打牙祭。达奚倾诉的时候,瓶塞总是表现得很安静,她不再无休止地敲,她睁着一双不大的眼睛注视着你,有时也插一句不通的话。

达奚一次问瓶塞:“如果你遇到两个男人,一个很阳光但没有钱;一个有钱但却有老婆孩子。你会选谁做老公?”瓶塞嘻嘻傻笑着不开腔,达奚其实也没指望她能说什么。达奚等了一会儿不见瓶塞开腔就自顾自说道:“瓶塞你会选第一个男人对不对,我知道你会这样做的,因为你傻吗!我不,我选第二个男人。真的瓶塞,我真的遇到了这样两个男人,一个叫李锋,他是一个大男孩,除了青春阳光其他一无所有;另一个叫白朗瑞,这个男人他有钱有能力,他能把我的梦想变成现实。你问我我的梦想是什么?我告诉你我的梦想很现实,就是在这座城市里有一套自己的住房自己的车自己的事业。告诉你吧瓶塞,一个没有背景的女子在城市里打拼其实是非常累得,现实往往让你很无奈,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除了碰壁还是碰壁,鼻子都碰扁了。无奈之下我决定豁出青春去搏一搏,走一条通往幸福的捷径。于是我选择了白朗瑞,他也确实给了我需要的东西,我也失去了很多东西,一切都像在梦中一样……但梦就是梦,总会有醒来的时候。那一天我发现白朗瑞背叛了我,我就和白朗瑞大吵起来。我骂白朗瑞是负心贼。白朗瑞以前像宠一只小猫一样宠着我,我怎样不高兴他都能把我哄乐,这次没有,白朗瑞最终露出了豺狼本性,他呲着狼牙冲我大吼大叫说:‘我告诉你老子养你就是养一只猴子,我给你吃给你穿就是看你翻那俩跟头的,看翻跟头腻了老子会再养一只小狗听它叫着玩。愿意的你就接着翻跟头,别跟小狗生气;不愿意你可以回你的花果山去。老子决不拦着你。’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原来有钱无德的男人都是牲口,我还幻想着和他过一辈子呢。我的梦就这样醒了。瓶塞我跟你说,我真的不想跟这样的人继续了,可我又觉得我已经牺牲了那么多,如果就此放弃我以前的牺牲不白做了吗?瓶塞真的我现在是进退两难……瓶塞我问你,是我一开始就做错了还是生活本身就没有捷径?你告诉我。”

瓶塞并没有告诉达奚什么,生活的答案看来只能是自己去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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