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嫁有情郎 第一章

作者 : 简璎

依山傍水的石盘镇位于中部某好山好水的福地山上,镇上雄伟的莲花庙前有一株碧绿苍苍的千年大神木,这里是镇上老人黄昏下棋乘凉的绝妙地方。别以为如此,石盘镇就老土而古旧。

虽然镇上的老人家不少,但年轻人也没有流失,因为石盘镇是县里最美丽的示范乡镇。

它整洁的街道和古色古香的建筑常在周末假日吸引许多观光客,也因此年轻人愿意留下来,无论从事民宿也好、民俗艺品店或餐饮皆宜,只要做得认真实在,都有不错的收入。

除了观光蓬勃发展中之外,石盘镇里多半是农家,傲人的佳作便是用清甜水质种出来香溢好吃的“石盘米”;还有本地果农自行研发栽种的“石盘梨”也有口皆碑,粒粒硕大多汁,甜份充足,每年外销的成绩亮眼,利润颇丰,足以让果农们衣食不缺一整年。

小镇上只有一所国小,名为静悠国小。也只有一所国中,名为静悠国中。

通常静悠国小毕业的学生会全部进入静悠国中,而静悠国中毕业的学生则全部进入镇上惟一的高中——静悠高中就读。

也因此喽,共同读了十几年的书,就算不同班,大家也都熟透了。

整整十二年面对的都是同一些人,除了偶尔有丁两个转学生转进、转出之外,学校里就再也没有什么大新闻了。

高一上学期,第一次段考结束的这个下午,圆月优闲的和同班死党谢沛珊、汪若琳步出校门,无考一身轻,三人的神情都显得很轻松。

“终于考完了,我的数学大概又是连五分都没有吧。”谢沛珊悲观的预测,她常埋怨父母把她生得如此没有数位概念,害她在数学这一科上很吃亏。

“你也太离谱了。”汪若琳不可思议的低叫一声。“难道你不能试著背了两题必考题吗?秃子刘已经暗示得很明白了,第十页那题一定会考,你只要把它背下来就行了,有十五分耶!”

秃子刘是她们的数学老师,因为头顶地中海而得此外号。

“如果背得起来我就不叫谢沛珊了。”她翻了个白眼,对汪若琳的废话很不以为然。

“好了,别谈这些扫兴的话题了,我们不是要去吃冰吗?走快点,要不然会没位子坐。”圆月提醒著她两位斗嘴的好朋友。

“还是圆月最好了。”谢沛珊艳羡地说:“天生拥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不用说,你一定又是这学期的第一名。”

从国小开始,圆月就没有拿过第一以外的名次,即使她的孪生弟弟老是不甘心的紧追在她后头,也只能拿个第二,冠亚军全让他们凌家这对出色的姐弟档给包办了,旁人没有沾染的份。

不过,天才的嗜好也和她们这些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大家都喜欢吃“阿仙冰店”的挫冰,不管是草莓口味或凤梨口味,淋上浓浓的炼乳和老板特制的焦糖糖水,都一样来劲。

不到二十坪的小店今天照例座无虚席,黑压压的人头,清一色都是学生,还有二十几个人在排队等著点冰。

平时粗枝大叶的谢沛珊突然脸一红,大嗓门不见了。

圆月调侃地一笑,露出她的雪白贝齿,“敢情是慢郎中也在里头吃冰,所以我们的谢大小姐就立刻拔掉了一口利牙。”

慢郎中是信班的班长,长得唇红齿白,写得一手好书法,但说话慢吞吞,走路也慢吞吞,温文儒雅的他一直是谢沛珊暗恋的物件。

“小声点!”谢沛珊扯扯圆月的书包,紧张的压低声音。

突然有人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扬声道:“哎哟!我们静中之花来了,兄弟们,还不让坐!”

“是!”

几个假扮小喽啰的男生迅速清出一张四人桌子,眼睛全部对著圆月行注目礼,挤在一团笑。

“不要这样欺负人家。”一个低低的嗓音出来压阵。

先前扬声清桌的人笑意深深的开口道:“我们莫大队长舍不得莫大嫂了,大伙闭嘴!”

“是,闭嘴!”所有男生又做小喽状,这次还爆出一串此起彼落的笑声。

莫冠驰走到小店门口,看著矮他两个头的圆月,正色的问:“你要不要吃冰?进去坐。”

圆月蹙起眉心看著他。

日积月累的,这个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她实在非常、非常不喜欢这种“某人老婆”的感觉。

她和莫冠驰最深的一次瓜葛,不过是她在国一那年见义勇为的打跑混混救了他,可是自此之后,这人就像鬼一样的缠住了她,让她好生无奈。

更无奈的是,进入静悠高中之后,他们居然还编在同一班,真是天杀的巧!

以往的优异成绩让她毫无疑问的当了班长,而他,也凭著一身突然抽高的好体格当了篮球队队长,自此之后,莫冠驰罩著她的可恶流言就不陉而走,让她有苦说不出。

她是凌圆月,凌门最、最、最出色的女弟子耶,凭他那一手无聊的灌篮、上篮、盖火锅就想罩她?太可笑了。

可是他呢,不但不收敛,还好像很乐在其中,每当他球队的伙伴调侃她,或者更过分的在校园里喊她“莫嫂”时,他那既不否认也不承认的样子,总让她恨得牙痒痒。

她真后悔自己当年的好心,如果不要出手救他,让他被那些混混打个半死,或许今天她就可以过得优闲一点,不会惹得一身腥。

而现在,场面已经够尴尬了,他偏偏还不识趣的跳出来问她要不要吃冰,他这样,不是让她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吗?

“不要。”新愁旧恨涌上,她悍然拒绝。

左书“韬光养晦”,右书“静神养气”,中间是一幅“浩然正义”的匾额,凌门武道馆在石盘镇拥有比警察局更让人臣服的威信,馆主凌道南更是镇里首指的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凌道南是凌门第五任馆主,在中部地区人脉极广,不提祖先留下来的数十亩土地,光是他凌门的子弟就遍全省各地及海外共数万名,其中更不乏企业精英领袖和政商名流。

因此,逢年过节,凌门总热热闹闹的挤满了回来探望他的弟子,师徒们秉烛畅谈,谈时事、谈政局、谈两岸、谈经贸,天南地北,什么都可以聊,凌道南对这些弟子们,可比对他一双儿女宽厚多了。幸而还有凌夫人这位凡事可商量、明理又开通的女主人,否则偌大的武道馆平日肯定死气沉沉。

“师母,您要的大枣、桂圆、党参,我替您买回来了。”孔承杰一进“春风厅”就将一袋中药材交给凌夫人。

春风厅是凌门大厅旁的小偏厅,凌家人都喜欢在这间向阳的屋子里喝下午茶、吃点心,每个回到家的人都习惯性的先往春风厅里跑。

凌夫人笑盈盈的接过中药材道:“这些药材可以补气养血、润肤悦色,承杰,晚上你要多喝两碗,虽然联考快到了,但也不要经常熬夜,知道吗?”

孔承杰比她一双儿女都贴心,他是孤儿,身世成谜,自幼住在宜兰的孤儿院里,有浓浓的眉毛和一双深邃的眼睛,一直不多话。

他八岁那年,凌道南到孤儿院探望身为院长的老朋友,见他骨架奇特,是天生的武质,便收养了他。

虽然孔承杰是他们正式收养的义子,可是他们一直没有逼他开口喊他们爸、妈,静默的他不太容易向别人表达内心的情感,但她看得出来,十年来,他早已将凌门武道馆当成自己的家。

比凌家一双儿女长两岁的他,目前就读静悠高中三年级,明年就要上大学了;他非常用功,武术造诣在凌道南的教下也非常高段,略带忧郁傲然的气质,外型俊挺迷人,是镇上许多女孩仰慕的物件。

“谢谢师母,如果没事的话,我进去看书了。”

孔承杰一脚刚跨出厅门,一只纤细的手臂及时挡住他。

“师兄留步!”圆月笑嘻嘻地踱进屋里,“师兄整天寒窗苦读不好吧,何不拨冗和师妹我切蹉一番呢?”

“圆月,你又调皮了。”凌夫人笑著摇头。

她知道女儿的心思,圆月喜欢和承杰抬杠,是为了要破解他那永恒“寄人篱下”的心防。

孔承杰淡淡地道:“七点要吃饭不适合,八点武道馆见。”

说完,他格开纤细的手臂,迳自回房。

“妈,承杰哥老是这样波澜不兴,这是未老先衰的前兆。”圆月顺顺裙沿,优雅的坐下,拿起一片水梨送进口。

凌夫人睨了女儿一眼,“幸好承杰不像你们姐弟俩粗犷,不然你妈还有命留到现在吗?”

“此话怎说?”圆月不甚在意。

凌夫人夸赞道:“承杰可比你细心多了,早上才听见妈在对吴妈说要熬中药,他刚刚就买回来了,连妈想买哪几味中药材,他都知道。”

圆月扬起漂亮的眉梢,“那他真是生错性别了,像他这么心细如发,应该生为女儿身才对。”

“少这么调侃你承杰哥。”凌夫人笑骂,承杰可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将来不晓得要令多少女子伤心倾心呢。

圆月想了想,觉得不妙,“如果他是女儿身,这么一来,我这首席女弟子的美名可就要被他篡去了。”

而且凭承杰哥的天赋异秉,老爸一定会偏袒他。

凌夫人含笑摇头。“孩儿,你说这话就错了,凌门的首席女弟子应该是为母我才对,再怎么轮,也轮不到你头上。”

“对——呵。”圆月只得承认,因为这是事实。

凌夫人年轻时原是凌道南的师妹,近水楼台、日久生情、情投意合而结为夫妻,她原也是凌门数一数二的高手,不过自从生儿育女之后,就很认份的相夫教子,把她的十八般武艺都收起来,只专心研究厨艺了。

“妈,有没有吃的?我饿死了!”

一个喳呼的声音传来,接著是急快的奔跑声,最后踏进厅里来的是一名怒发冲冠又浑身衣著不整的少年,他斜背著书包,书包带子还长得不像话。

那一张俊美的脸孔,却配著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

他就是长得和圆月一模一样,却晚她一分钟出生的孪生弟弟凌弯刀。

两人的名字是他们过世的爷爷取的,武侠迷的爷爷当年为了一对宝贝金孙的出世兴奋不已,直接命令儿子用这两个名字去报户口,一偿他的武侠梦。

凌夫人早已习惯儿子以飞车少年郎的造型出现,她镇定的说:“有盒紫米在桌上,是何大叔一家去九份玩买回来的名产,你饿的话先吃点,今天早点开饭。”

她的两个孩子,圆月从小到大都不必她操心,她聪明、伶俐,每年考第一,而且知道进退,一直是个优等生。

而弯刀却恰恰相反,从小到大都要她操心。

他脾气暴躁、个性又冲又直,大祸小祸不断,然而惟一令她安慰的是,同样遗传自凌家优秀的头脑,弯刀年年考第二,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太好了!”弯刀冲到桌边狼吞虎咽起来,瞬间就干掉六个拳头大的。

“亲爱的弟弟,你怎么每天都像饿死鬼投胎呢?”圆月叹为观止的看著胞弟,想像他的胃可能已经可怜的黏成一团了。

正值发育期的弯刀,一餐可以吃三碗饭外加一大碗汤,可是就不见他发胖。

他们两个明明就是双胞胎,国中时还同身高,现在却已经大有区别,弯刀起码比一六的她高了十公分,真是气人!

“我是饿鬼,总比你每天都有个怪鬼黏著好。”弯刀一边塞,一边口齿不清的说:“那个大个儿又来了,在门口杵了很久,你最好去看看,打发他走,别让他在那里当门神。”

他最不服气的便是身为圆月的弟弟,他们明明就是同一个时间出生的,却硬要拗他当弟弟,想起来就让他恨得牙痒痒,所以他喜欢装一副“大哥”的语气,潜意识要圆月当妹妹。

凌夫人似笑非笑的看著女儿。

圆月则一呆,接著怒上心头。

她都已经牺牲吃冰避开他了,他还跟来,究竟要做什么啊?

凌夫人温和的笑道:“圆月,外头天气热,去请莫同学进来喝杯茶。”

“不必了。”

圆月立即站起来往外头奔,通过长长的大厅堂,看到站在凌门武道馆匾额下的莫冠驰,此刻下午两点半,太阳正炙。

“你来干吗?”她脸颊跑得红扑扑,也气得红扑扑。

每次面对莫冠驰,她身为优等生的好风度就会全部消失。

真搞不懂他为什么要一直纠缠自己,她真希望他可以离她远远的,不要为她制造不必要的困扰。

“喏,给你吃,你最喜欢的草莓口味。”

他把一袋阿仙冰店的冰交给她,没再说什么,迳自骑上脚踏车走了。

提著那袋冰,圆月在太阳下呆怔住,心头涌起一阵怪怪的感觉。

其实,她知道莫冠驰没有那么讨厌,可她就是……就是无法和他相处。

她怕同学间的蜚短流长,也怕他们被贴上“一对”的标签,而且,他们这么小,未来的路还长得很,她不认为现在谈恋爱对自己是件好事情。

望著莫冠驰变成一小颗黑点的背影,她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希望他明白……噗通一声下水,优美的自由式为圆月赢得一致赞美,她不但是课业上的天才,连运动细胞也如此活跃,被视为静中创校以来最优秀的学生。

她那恍如美人鱼般的泳姿,如预期的,在静悠高中二年级必考的游泳课里,得到了女生组的最高分。

“这次段考,凌圆月同学又是本年级第一名,为本班增光不少,大家为她出色的表现掌声鼓励!”

一回到教室,他们的级任导师立即宣考试结果,热烈的掌声响起,圆月从容地走上讲台去领了奖状。

“好,开始上课。”班导师也是他们的英文老师。“现在前后两个两个一组将这篇文章翻成英文,翻好的就举手。”

圆月宿命的转过头去,之所以这么无奈,是因为她的后面就是莫冠驰。

说起来,莫冠驰完全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他长手长脚,感觉十分粗鲁愣呆。

他父亲是个小农户,只有一小块发育不良的田,栽种出来的作物也多半不值钱,跟她老爸是一代赫赫有名的武道馆馆主根本不能相比。

莫家上下八口人,收入只够温饱,而凌家是地方上的望族富户,两人家世相差十万八千里,这点莫冠驰也很明白,而他却——却想娶她。

她感到很匪夷所思,但他却敢说出口,还常常说。

就像现在,他压低了声音。

“凌圆月,你什么时候愿意嫁给我?十年后好不好?”看著她低头书写的秀丽侧脸,他神往地问。他要为她好好打拼,像她这么美、这么聪明、武艺又这么高强的女孩子,起码要拼到中级农户才不会委屈了她。

“如果你变聪明一点,我就嫁给你。”她指指都是自己翻译的文章,而他一句都翻不出来。

她实在万分无奈,她跟他从没有终身之盟,为什么他的误会会这么深呢?

人家是寂寞的十七岁,她则是可怕的十七岁,莫冠驰的如影随形让她头痛透顶,一点都不寂寞。

“我只是英文差了点,可是我体育很强。”他为自己争取加分。

她为他叹息一声,“可惜联考不考体育。”

她的第一志愿是建筑系,老早就立定志向要做东方的女贝聿铭,未来还要到欧美最顶尖的学府去深造,她怎么可能嫁给一个小农户的儿子呢?

莫冠驰一看就是那种退了伍就要留在家里帮忙种田的人,她凌圆月才不是当农妇的材料。

“行行出状元。”他犹不放弃。

如果自己再壮一点,或许她会喜欢他。

可是他还有两个食量正大的弟弟、一个文弱的妹妹及年老的祖父母,他父母肩上的担子已经够重了,他真的不好意思再对他们要求额外的食物,也不敢告诉他们,其实每天中午一个便当盒他根本不够吃。

凌圆月或许就是讨厌他的高瘦吧?

她也是高,在女生里头算高挑的,但体态却均匀而美好,丝毫没有他这种营养不良的瘦竹竿感觉,连她那个不同班的双胞胎弟弟凌弯刀也一样,体格好得吓死人,也迷死一票喜欢猛男的女生。

为了让自己高壮结实起来,他发誓,毕业后他会努力赚钱,他要发奋图强,做个最强的小农户!

时光飞逝,高中三年匆匆而过。

七月,大学联考结束,圆月顺利考上北部最好的建筑系,总算没有辜负她的聪明才智,她成为全石盘镇的光荣,很快就要负笈北上念书了。

相较于弯刀这阵子因小女友落跑的意志消沉,圆月她是意气风发多了。

静悠高中的学生会替她举办了一个欢庆会,欢送她这个卸任的学生会会长,让她面子十足,也十分窝心。

然而在回家的路上,她却在河堤上看见一个令她六年来烦不胜烦的人莫冠驰。

其实她应该安静走开才对,可是她却发神经的朝他走过去。

听说他什么学校都没考上,就算考上,他家里也没钱让他念,看来他注定要去当兵了。

朝他走过去的原因有一半是怕他想不开,从河堤上跳下去,另一半原因,她自己也说不上来,总觉得他烦归烦,但大家同学那么久了,而她又是一届学生会长,不能让他轻生。

“莫冠驰!”她一拍他肩头,在他身边坐下。

“是你……”他失神的看著她,知道此刻的自己与她相比,简直是小姐与流氓。

“你怎么了?”她关心的问。

这么多年来,这还是她头一次对他如此发自内心的关心。

“没什么。”他苦涩的笑了笑,“恭喜你如愿以偿了,我祝你一帆风顺、鹏程万里、前途无量。”

“你干吗,又不是在写毕业纪念册。”她故意用轻松的语气试图转移凝重的气氛。

他看著远方的彩霞满天,“对啊,又不是在写毕业纪念册……可是你的毕业纪念册好像我没有写到。”

听到他哀怨的语气,圆月忽然有点慌乱,急忙解释,“我我我……我有叫人传给你写,是他们忘了。”

其实她是故意不让他写的,怕他会写些“吾爱吾妻”等等不伦不类的话,流为全班的笑柄。

“真的?”他很怀疑,那阵子大家在写毕业纪念册时,他都抢不到她那本。

“当然!”她用力点头。

“那你会等我退伍后,事业有成去娶你吗?”

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他是故意考得这么烂的,所以连最差的大学、最烂的科系都没沾上边。

联考前不久,爷爷的肝癌病情加重,他爸爸用那小块田地向银行抵押借了一笔钱,那是有次深夜他听到父母小声在客厅里交谈才知情的。

所以他不想再增加家里的负担了,无论考上哪一所大学,都是一大笔花费。

他心想,在兵单还没来的这段时间,他可以先打工赚钱,退伍后要赶快投入就业市场,减轻家计,就算在军中,也有军饷可领,他可以多少积存一点钱。

可是放榜了,他如愿没有考上任何学校,他阿爸却气得拿扫把要打断他的腿,说他对不起莫家的列祖列宗,他很难过,真的很难过……闻言,圆月瞪著他,一时语塞。

好小子,趁火打劫,她好心好意安慰他,他却又来吃她的豆腐,重提这无聊的怪话。

“莫冠驰,我们是好同学、哥儿们,别说这些了;男儿志在四方,我相信你就算没有读大学,也能另有一番作为。”

她又拍拍他的肩,四两拨千斤,将尴尬的话题一语带过。

“凌圆月,我不要跟你当哥儿们。”

他突然把她的手拉下来,热热的气息吹拂著她额前的刘海,圆月莫名觉得心跳加速。

然后她傻傻的、呆呆的,看著那两片唇靠近、再靠近,最后贴住了她的唇,紧紧的吸吮。

几乎有一世纪那么久,她才反应过来他对自己做了什么。

她用力推开他,挥拳揍向他的下巴。

“混账!你居然吻我,你居然敢吻我!你这个大!”她气得发抖,破口大骂,什么优雅的淑女风范都不顾了。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初吻会在十八岁这一年被莫冠驰给夺走,她纯洁的初吻是要留给未来另一半的,他怎么可以这么轻易的掠夺走,这个土匪、强盗!

“凌圆月,你听我说……”莫冠驰急切的拉住她,他对她是情不自禁,他真的不是。

“我不要听,我永远不要再见到你!”

她甩开他的手,飞快的奔走了。

她觉得自己今天真是笨极了,明知道平时他就对她不怀好意,她怎么会呆得羊入虎口呢?

台中火车站。

圆月要去台北读书是凌家的大事,今天来送她的多达三十几人,让原本就很拥挤的台中火车站更显拥挤。

圆月提著简单的随身行李,其余的都让货运行托运了。

四年的时间要待在台北,她带去的家当可真不少,光是那条心爱的棉被就够重的了,更别说还有她春夏秋冬的四季衣物。

“凡事忍让、不强出头、不理闲事、对人要宽、对己要严,知道吗?”凌道南交代女儿。

严肃如他,也因为女儿要离乡背井而担心,圆月从来没有离开过石盘镇,他真怕她适应不了台北的急速脚步。

“知道了。”圆月顺从点头,在父亲面前,她和弯刀都只有乖巧的份。

凌道南继续说道:“圆月,你记著,水满自溢、箍紧必炸,只有大意吃亏、没有小心上当,宁走十步远、不走一步险。我知道你一向聪明,但强中更有强中手、能人背后有能人,你虽然是镇上最优秀的学生,但进了大学,周围都是人才,要虚心受教,才能广结善缘……”

“好了,女儿都知道了。”凌夫人过来打断丈夫的精神训话,体贴的问:“饿不饿,要不要叫阿忠去买个便当给你吃?”

她本来为圆月准备了一个爱心便当,谁知道出门前忙中有错,忘在厨房没有带走。

圆月潇洒一笑,“妈,我饿了再买就行,反正火车上有卖。”

四周一片嘈杂,火车缓缓进站了,站务人员吹著哨子维持秩序,人头开始争先恐后窜动准备拍著上车。

“爸、妈,你们回去吧,不要担心,到了台北我会打电话回家,我是大人了,知道照顾自己,倒是爸你有高血压,不要常常对师弟们发脾气,这样对你的身体不好。”

凌道南扯了扯嘴角算是回答,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对女儿的关心,他都用“心领”两字代替,不会口头表达。

“承杰哥,替我照顾爸妈。”

幸好承杰哥念东海大学,还住在家里,每天不厌其烦通车,要不然她和弯刀一前一后到台北读书,家里就冷清了。

孔承杰还是稳重如山,“我知道,你也保重,小心安全。”

他不擅言词,但几句话已经流露他对圆月的关心。

他喜欢圆月,从八岁那年初到凌门,看到那一张迎出来的盈盈童稚笑脸,他就喜欢上她了。

不过他对圆月的这份感情只能放在心底,因为圆月是他的妹妹,他不能有非份之想。

“凌——圆——月!”

一个高瘦的男生急急通过剪票日向圆月跑来,她一愣,那个声音——她皱起了眉头,正是她躲了二十来天的莫冠驰。

“凌圆月!”莫冠驰气喘吁吁的跑来,把一个旧旧的铁便当盒递到她面前。“给你吃!”

她没有伸手去接,认出那是他平时带便当用的盒子。

他无奈的看著她,一脸的苦恼,“拿著吧,你不拿我更不好过……我知道自己冒犯了你很不应该,可是……”

“我吃,谢谢!”圆月连忙抢过便当,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再说下去还得了,她老爸在这里,可能会马上用武功将他的四肢给废了。

火车快开动了,她带著这“临门一脚”的便当挤上去。

挤来挤去,借过来借过去,还把一个占著她位子的年轻女人赶起来,这才尘埃落定,终于在自己的位子坐了下来。

圆月望著车窗外的景色,终于要去台北了……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花花世界,大学里又会有什么好玩的事情?

死党谢沛珊和汪若琳也同样考上了北部的大学,看来以后她们三剑客还是可以常常保持联络。

前座传来食物的香味,已经有人在吃午饭了,圆月忽然也觉得饿了。

打开莫冠驰的旧便当盒,除了满满的白饭,还有一颗卤蛋、一块油豆腐、三块卤肉,一道豆干丝炒芹菜。

刹那间,她的心头滑过一丝感动。

看得出来菜色经他努力打点过,因为平时他带的便当都乏善可陈,最多就是荷包蛋和腌菜心,很少见到其他鸡鸭鱼肉类。

而今天,他却准备了这个堪称丰富的便当给她吃……唉,她似乎不该太小器,不该再对他偷吻自己的事耿耿于怀了。

这么一想,心情一放松,她把便当吃得一干二净。

吃到底时,突然发现便当底层用透明胶带贴著一张字条,上面是她颇为熟悉的歪斜丑字——莫冠驰的字。

那字条如此写著——凌圆月,等我娶你!

她皱起眉头。

哦,他还不死心啊!

原本她还有点感动的,现在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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