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孽恋:腹黑首席别吻我 第73章 与世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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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倾城孽恋:月复黑首席别吻我第73章与世隔绝章节。

每天早晨,我给安心做好早餐,然后开车送安心到附近的紫光小学。回来的路上,我会到就近的茶馆坐一坐,听听那边当地人聊的八卦。约一个小时后,再开车回来,到小镇的周围看各个季节的花草。鲜女敕的小镇,散发着自然的清香。我最喜欢的是秋天,成片成片的稻子熟了,放眼望去一片金色的海洋。小镇上的男人们大多出去打工了,留下的是老人、妇女和小孩。这里的女人干起活来比男人更卖力,她们的汗水湿透衣服,呈现出美好的曲线。

这个时候,我会支起画架,坐在田边写生。

对了,忘了说一下,这个小镇的名字叫惠仁镇,散发着古朴的气息。而我学画画,完全是因为无聊找的消遣。

我对画画没什么天赋,毕竟起步晚,但是教我的老师还是很卖力,究其原因,大约是我的认真打动了他吧,更重要的是,我给的学费不菲。这个小镇上,能给得起这么高的学费的学生除了我以外,大概没有第二个人了。在此之前,他在镇上的小学里叫学生,因为是副科老师,一直不被重视,薪水也很微薄。自从我来了,他直接辞了职,除了教我,就是自己创作,没有了生活压力,他的作品呈现出一股自然的灵性,卖了很多钱。

十点左右,我的老师——江南也背着画架来了。

“安闵,还是这么准时。”他笑着坐在我身边。

江南的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他没有亲人,不知道是没有结婚还是老婆孩子不在家。我一般不轻易问别人的*,因为我不希望别人来问我的*,所以一直也不敢问他。

“老师都这么准时,我怎么能迟到呢?”我笑着说道,我的画纸上勾勒的是一个女人的线条。那个女人是小镇上出名的寡妇,叫绢子。她很年轻,刚嫁到这一年,丈夫就死了,留下一个女儿。现在女儿刚刚三岁,我经常看到的,就是她匆忙的身影,匆忙地做家务,匆忙地送孩子上学,匆忙地干农活。她很漂亮,也因此让很多小镇上的单身汉想入非非。

从江南的眼神里,我看出了,他对这个年轻的寡妇也有异样的感觉。但是我毕竟是个外行,分辨不出他是以一个男人的眼光,还是以一个艺术家的眼光。连我也被她吸引了,何况他这么一个资深的艺术家。

江南说,他在这个小镇里呆了十年,最有钱的人就是我住的那幢从来没有人住过的宅院的主人,但是没有人看过他,不知道他究竟是谁。只有那一年,有辆直升飞机降落在这里,第二天,就听说那座宅院被买了下来。而在那之前,那座宅院是当地一座风景区,只供游人观赏的。神秘人买下了宅院,并对它进行了简单的装修。江南说,他很痛心,如果是他,他一定不会动里面的一花一草,保持原味才重要。

江南口中的神秘人就是洛霄。我来到这里一年,他曾经低调地来看过我三次,第一次,是安心生日的时候,第二次,是中秋节,第三次,是一个星期以前。

一个星期以前,洛霄突然出现在客厅里,在那里摆弄着一个清代花瓶。看见我,朝我璀璨地一笑:“安闵。”然后把我从头到脚看了好几遍,突然将我抱起。

在我惊叫声中,他把我轻轻放下:“恩,好象重了一点。你的画技怎么样了?我看看。”

他每次来都会看我的画,记得第一次,他笑我:“你这画的是猴子吗?一只猴子摘桃子?”

我气得朝他身上丢画笔:“我画的是一个人,在跳舞……”

然后他对着画憋笑憋得很痛苦倾城孽恋:月复黑首席别吻我第73章与世隔绝章节。但是他很享受坐在我身边画画的感觉,很安静,我不怕在他面前呈现自己画技的拙劣,反正在他面前没什么可隐瞒的。

那天,他躺在草地上,我在画远方的山,因为颜色运用得不好,山已经被我荼毒成一坨分辨不清的东西。那时候我还不敢轻易画人,我怕被我画的人看见我的画作会想杀了我。

洛霄说:“你喜欢这里吗?”。

我顺口说了声:“恩。还行。”

“我也喜欢,等我们老了,就在这里养老吧。安闵,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你带到这里来吗?”。

“因为这里好看啊,你说过的。”我嘴里说着,手上没有停下。

他说:“不完全是。因为这里很宁静,你在以前的地方受过伤,需要一个宁静的地方帮你沉静心情。这里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地方。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忘了自己身处的世界,没有争斗,没有算计,只有安心地过每一天。当然,我还有一点小私心。”

“哦?说说看?”我终于停下手中的笔,转向他。

“因为这里男人很少,举目望去,只有女人。这样,你就不会轻易受诱惑。”洛霄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得意。

我也得意地偷笑了,他以为我在男人稀少的小镇里就不会接触到男人么?他一直不知道,我的画画老师就是个英俊儒雅,充满艺术家气息的男人,只是这个男人没有如他戒备地来诱惑我。

洛霄就是这么个人,他每次来都给我安排好一切,成群的佣人,充足的后盾,如他当初承诺的,让我接受他的安排,不要和他作对,不要像对待殷泽皓一样悖逆他的一番好意。我答应了,好象命中注定我该是一个受人支配的人,从小如此,成人了亦是如此。

第二次来的时候,他见到江南,脸上立即呈现一副戒备的神色,看江南像看一个危险人物似的,只有在这里,他的表情才会如心中所想,若在s市,他连面对殷泽皓这样的人,脸上也不会露出一丝危险的气息。

但是洛霄就是洛霄,只沉吟了片刻,他就决定和江南做好朋友,以我的男朋友的身份介绍自己。江南很快就明白过来,我是洛霄“包养”着的女人,这幢豪宅和给他的丰厚的学费都出自于这位金主,他决不会做出背叛朋友,背叛金主的事。

事后我怪洛霄多心了:“或许江南早就有家室了。”

洛霄说:“如果有家室那更可怕。我刚刚查过他,他来到这里十年,没人见过他的家人。一个可以弃家人不顾的男人,多危险啊。”

我无话可说。洛霄有他的哲学,他依旧文质彬彬,和在x市见到他的那个晚上不一样,他在我的生命里一直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九年前的狂放不羁,两年前的温文尔雅,那个晚上的深沉老练,还有现在的孩子气,哪个是真的他,我不得而知,更多的时候,他是以绅士的模样出现在我面前,姑且就算那是他的常规色吧。

一周前,他又回来了,这次和以前不大一样,他照例地看过我的画,意外地没做任何评价,静静地看了一会,突然说:“安闵,我和你一起呆几天吧。”

我惊讶地看着他:“你?呆几天?洛氏那么多事情,你抽得出空吗?”。他每次来都是匆忙地住一个晚上就走,而且我从来没有给过他接近我的机会。他这次居然有闲情意致留在这里几天。

“事情永远也做不完。怎么你不喜欢我留下来么?”他伸手抓了一根画笔,在我刚刚画的梧桐树上,勾了一抹颜色。梧桐树刹那间就立体了。

“呀,你这笔无心之笔,居然格外出彩。洛霄,你也可以学画画哦。”我由衷地称赞道。

他漫不经心地说:“以前我留学的时候,就有学画画,不过,我学的是油画。刚才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你不喜欢我留下来么?”

我也学他的样子,漫不经心地说:“这是你的房子,你爱留下来,我当然没意见。”其实我心里还是挺忐忑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次来和前两次不大一样,似乎有什么心事。

每当我觉得他有心事时,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一个人,殷泽皓。这一年里,我和洛霄都小心翼翼地不提他,但是越不提他,我就越想念他。我尽量不让自己上网搜关于殷泽皓的消息,尽量避开关于他的新闻。因为刻意回避,这一年来,倒也真的对他毫无所知。但是我不会忘记,一年前那个电话里,他曾说过的:接下来还有更多的危险,他口中的危险指的是什么,他现在究竟怎么样了?

洛霄真的留了下来,在小镇上呆了五天,每天他陪着我一起送安心上学,然后一起到茶馆里听书,帮我背画架去每一个可以采风的地方画画。周末的时候,他放着家里的豪车不开,不知道从哪弄了两辆自行车,带上安心就冲了出去。

小镇上的人已经渐渐和我有些熟识,看着我都露出善意的微笑:“安小姐,一家人去旅游啊。”

每当这时,洛霄就开心地回应说:“是啊,大妈。”

小镇的山以秀为主,大多是低矮的山包。我们三个人很轻易地就爬到山顶,对着山下大喊着彼此的名字,然后笑着抱在一起,闭上眼睛,让风吹乱自己的头发。有那么一刻,我感觉到有异样的鼻息在我脸上轻拂,明知道是谁,却不敢睁开眼睛。我害怕和洛霄的眼睛太近,从而轻易地落进他的眼神里,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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