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哪里跑! 第十一回 剑谷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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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剑(美人,哪里跑!11章节)。递到眼前,幽幽冷香隐隐传来,铁质剑身莹亮清冽,剑柄处为蓝色,似舞裙般呈波浪状翩然。

“逐舞剑”,欧老头和颜悦色,“为你量身打造”。

剑身纤薄,造型美观,隐隐有种超出这个时代的审美。一丝亲切感生出,清歌恍然有些感动。

“第二件”,清歌看着欧老头把手探入怀中,缓缓地取出一串珠链——是一串粉晶。虽然非为贵重之物,却胜在颗颗莹润,隐约透出星芒,正是粉晶中最为珍贵的星光冰种粉晶,剔透玲珑。但不知为何,线端长出一截,好似少了一颗。

欧冶子的目光凝视着这一串珠子,追忆的目光沉重深刻,似是极为不舍,但所有的表情都在递给清歌时转为释然的笑,“沐丫头,一位故人对我说,把这串珠链赠给有缘人。我私心藏了这些年,躲在这深谷丛林之中,避不见人。今日我却觉得,应该把它送给你。她若在遥远的地方知道,也定会欣慰。”

说罢把它戴在清歌的手腕,“这串珠链有一颗主珠缺位”,看了看清歌了然的神色,“假如你寻得这颗主珠,也许能去得一处遥远的地方(美人,哪里跑!11章节)。你且戴着它,保存好”。

欧老儿又神色凝然追忆地交代了好些话,清歌却处在极大的震撼中,一个字也听不见了——穿回去!师父的这位故人,竟是用这串珠子,得以重新回到自己的时代么?那么她……

相处了这些年,欧冶子越来越心惧地发现,自己这个小徒儿,有很多地方,用的新奇词汇,奇怪疑问,养成的小习惯,对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满不在乎,仿若自己始终置身于这个世界之外冷眼旁观,甚至发明的小东西,讲的玩笑话,都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重合。

经年的分别伤口不愈。自从他亲眼见到戴着粉晶珠链的周凌香消失在一片光芒之中,徒留他恍惚地拾起那串坠落地面的粉晶,那上面唯一的玉珠耗尽能量而消失。悲痛中他只听到凌香冷静地一字一字说,“赠珠链给有缘人,让她找到玉珠串在那个位置,就回得去。”

清歌抚了抚心口那一团快要炸开的激动,终于抬起头问点有用的,“她在哪找到的玉珠?”

“她说,玉珠能量耗尽会自动出现在世间某一角落,她找了三十年。”

他没有说,他也耗尽心力找了二十年,只是最后,他赌输了,那个时代比他,对她的影响要大得多。

“但是如此神物必然伴生于稀世珍宝附近,凌香的那颗,是在天下第一庄的地下藏宝库中找的。”

看着清歌略显茫然的申请,欧冶子又笑笑,“刚才那位公子凰城,就是天下第一庄庄主。”

欧冶子虽不出山谷几十年,但不肖徒林璟舟和前来求剑的人总会透露出一些有效信息,他足不出户,却大概晓知天下大事,明辨谷外的局面。

清歌看着师父,心里微酸。但她知道,她不管是想在这里好好地活着,还是寻求万中无一的机会,找到珠子回到现代,呆在谷中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美人,哪里跑!第十一回剑谷辞行内容)。为今之计,就是随凰城一起,离开这里,去到天下第一庄。

机会虽小,但是不竭尽全力试一试,缺憾会跟着她一辈子。

走到小药庐,收拾了几味珍贵药材,几件换洗衣物,打成一个小包袱。天色已晚,清歌在地上铺了几层棉席,身上搭了一层薄薄的棉被,抬头幸福地看着天花板,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直到意识渐消,沉入甜甜梦乡。

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

……

第二天清晨,凰城打开竹屋的门,门口不知几时出现的欧冶子,此时正以沉默表示驱赶之意。

凰城微微赧然,自己此行怕是真的不能成功。欧前辈有没有解药先不说,即使他有,如若不给,自己也是毫无办法的,即使是自己武力巅峰时刻也没有全胜的把握,更别提现在瘴气毒力未消,身体虚弱,强来更是自寻死路。至少刚才他一直在自己门口,自己却毫无察觉。若是他突然出手,自己确是没有生机。

清歌便以凰公子的身体最好需要照顾为名,要跟着他们一起走。

凰城对清歌早已卸下心防,又因救命之恩,便不疑有他,反而颇有些心花怒放,只是对欧冶子的态度有些踌躇。传闻中欧前辈不近人情,任来访者来去,生死自由天命,却不答应他们求剑的要求,也从不施以援手救治。

欧冶子仍是以沉默作为态度。

清歌见状,低下眉眼,对欧冶子拜了一拜,又转头对凰城说,“公子,师父答应让我们离开”。

凰城松了口气,三人欢欢喜喜地上路了。

有清歌在旁,八卦阵、阴瘴毒草再也不能阻碍脚步,所到之处皆清明无比,与凰城入谷时的艰难险阻不同,这次很快便出了谷,盛世繁华仿若另一个世界,又重新展现在三人面前(美人,哪里跑!11章节)。

“这里是武国国都的一道重要屏障,平城。”

凰城对着清歌解释道,表情并不激动也不骄傲,只有一种沉静缓缓沉淀下来,“天下第一庄离这里也不远了”。

“我们快到了。”

行走在街道上,清歌发现,这里虽然是个小城,却一点也不给人偏僻的感觉,街上人流如梭,商铺罗叠,当铺、粮行、客栈、酒楼、金饰店、玉器行一应俱全。

“这里售卖的金饰、玉器,很多精品可与昭武城中的藏品相媲美”,凰城介绍道,又指指身旁的酒楼,有三层高,门面精美大气,门框是银质拉丝,足见酒楼富气,“这是平城最大的酒楼,天福楼。”

清歌心里微喜,在富庶的城市里生活,自己即使只过小市民的日子,想必也是滋润。那么,不用挖空心思找商机,操劳过度想经营,勾心斗角求生存,一般的平静安然的日子,也是逃不掉了的。

“李掌柜,李掌柜!求求你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身后有一道凄厉的声音传来,“李掌柜,我娘生病,家里药已经吃完了,不能再这样扣了我的工钱啊!我给您跪下了!”

清歌扭头看去,正是天福楼那炫富的楼门前,一位黑黑瘦瘦的小伙计正跪在地面,双手拽着一位中年男人的衣角。

被称作李掌柜的中年男人身着绿色缎袍,上绣金色方孔大钱,身材肥胖,脸上横肉气得发颤,怒声道:“你知道你砸的这只杯碟值多少银两么?我辞了你,只收你一年工钱算便宜你了!”

说罢再也不管地下苦苦哀求的小伙计,厌恶地扯回衣角,一脚将其踹开,就要返身回酒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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