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魔 正文 第十一章 是精灵

作者 : 会抓羊的小狼

在马克的记忆中,小镇通常是居民不多的集中地。而且大多居住着一些贫民,这一点,从路人的衣着方面可以证实。

然而……当他陪同郎姆大叔来到瑞拉齐小镇之后,开始对曾经的一些记忆产生怀疑。

事实上,马克所看到的小镇,热闹程度不亚于特里亚帝国的一些小城。区别在于,两地的标志性建筑,以及环境。

城池不论大小,都会建有高大的城主府和一些阔气的贵族府邸,这些建筑通常十分耀眼,很容易被别人当成标志性建筑。而瑞拉齐小镇却没有这种类建筑,这里几乎清一色全是低矮的民房,就连一些大的商家,也都是拥挤在低矮的民房中销售商品。

郎姆告诉马克,这里靠近港口,曾经多次被海水淹没,无论多么坚实的房屋,最终都抵抗不了神灵的降罚。所以没人会耗费无数金钱精力建造那种毫无保障的豪宅。

话虽如此,但清一色简易民房始终会带来诸多不便,因为店铺外貌都差不多,使得许多客人采购的时候极为麻烦,一些商家为了招揽客人,只好在门外叫卖,更有商家将货物堆在外面,因此,街上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嘈杂不堪。而原本并不宽敞的街道也变得更加拥挤。

拥挤的地方,环境自然不会太好,许多人随手乱丢东西,一些平时不注意卫生的人,身体时时散怪异难闻的气味。这让马克的眉头越皱越深,他本是修炼者,对环境的要求很高,这样脏乱的地方,他能坚持融入进去,已经十分难得了,若没有厌恶,那自然不可能。

郎姆大叔却是见惯不怪,很自然的拥挤在人群之中,时不时还会与一些商家和过路客招呼一声。

一路走来,倒是应接不暇。

好不容易穿越拥挤的街道,二人来到靠海港口。这里便是郎姆摆摊的地方。

这里比镇中街道还要不堪,四周不断飘来腥臭难闻的气息,地面上已然堆积了厚厚的鱼鳞虾壳。渔民们口水四溅与那些收购商讨价还价,马克置身其中,总是避免不了被口水溅到。

郎姆大叔却亲切的望着这种场面,显然,他已经习惯了这里。

见马克满脸厌烦,郎姆微笑道:“孩子,这里的确脏乱一些,但这里却可以给我们提供干净美味的食物,我们更应该感谢这里。”

马克嘴里应和,脸上却不以为然,其实这都是小贵族残存的品性作怪。

郎姆却不把他的反应放在心上,他本是善良单纯之人,只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从马克平时的行为举止来看,他断定马克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似乎天生带着一种贵气,一个疑似贵族的孩子出现在这种地方,心中即便不满也在情理之中。

找到平时所在的摊位,郎姆招呼马克将袋子放下,微笑道:“孩子,你今天对我的帮助很大,我心里非常感激,你先回去吧,剩下的事情交给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马克以前生活得大6与这里完全不同,对于这里的许多事物都感觉新奇,尽管他不喜欢这里的味道,却仍然不想那么早离开。于是道:“我既然是和郎姆大叔一起来的,自然也要一起回去。”

马克脸上的新奇劲儿瞒不了人,朗姆大叔眨了眨眼睛:“你大概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等我把鱼干卖出去,陪你好好逛逛,顺便采购一些东西。”

马克不置可否,在他身旁蹲下来,默默望着来回穿梭的人群,体会他们的辛劳,体会他们的满足。

在这里,马克见识了许多古怪的人种,有头生双角,大鼻子牛头人,有脸皮褶皱,身材矮小的矮人,还有全身被褐色绒毛覆盖,满脸凶悍的野人,还有许多,都是在腾龙大6从没有见识过的,很惊讶他们会与人类和平共处,互通商务。

马克亲眼见识一个牛头人将一块生铁推销给一个鱼贩,不由好笑,牛头人口水四溅的样子,推销东西竟比一些商贩还要纯熟。

也有许多人路过朗姆的摊位,不过他们在看到商品是鱼干以后,都皱眉走开了,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时辰,却是没有一个人询问价格。显然大家都不喜欢这些干巴巴、散腥臭气息的鱼干。

而朗姆大叔却不以为意,仍旧悠哉悠哉晃着脑袋,似乎胸有成竹。

马克伸了个懒腰,忍不住问道:“朗姆大叔,这些鱼干真的可以卖出去吗?为何无人问津?”

朗姆笑着解释:“这些鱼干是丽莎亲手腌制的,唔……闻着味道不好,但吃起来却美味,这里大部分人家都会制作,所以他们不会对此产生兴趣,而像那些牛头人,和凶巴巴的半兽人,他们都喜欢吃新鲜的鱼肉,自然也没有兴趣,只有那些矮人,他们对此情有独钟,嗯,我想很快就会有矮人朋友过来收购了。”

听到朗姆的解释,马克不以为然,刚刚也有矮人路过,却也没见得对此产生兴趣。他哪知道,矮人之中也分贫穷与富有,像鱼干这类食物,只是贫民餐桌上面的食物,而富人,当然都吃新鲜的东西。

又过了半个时辰,马克渐渐开始不耐烦的时候,一个矮人匆匆挤开人群,跑到朗姆的摊位前。擦了把汗,抱怨道:“天杀的巡卫兵,竟然抢劫我的果酒,哦,这些人渣,不知道那些酒是准备卖的吗?”

朗姆起身道:“曼达,我的朋友,看到你安然无恙,我感到无比开心。”

“我也是,朗姆大叔,让你等那么久真是抱歉。”矮人曼达微微躬身,一只手拍了拍胸口,不伦不类的做着贵族礼节。

马克觉得好笑,不禁扯了扯嘴角,只去似在嘲讽。

曼达瞬间直起身子,黑着脸道:“朗姆大叔,你应该介绍一下这个黑头黑眼睛的小子,他看起来非常讨厌。”

马克哑然,不知怎么得罪了这个小矮人,他知道这个矮人对朗姆比较重要,连忙道:“很抱歉,矮人朋友,我们之间产生了一些误会,我叫马克,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曼达稍稍后退一步,以便自己不用把头昂的太高,见马克跟自己解释,哼了一声,倨傲道:“异族人,我必须提醒你,我是精灵,不是矮人,巴巴尔在上,为何总是有人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马克呆了呆,“精灵?那和你有什么关系?”当然,他知道现在不适合讨论这些,于是点头道:“那么精灵朋友,我正式向你道歉。”

曼达这才微微缓和,从袋子里拿出一只鱼干,放在“脸上”贪婪的嗅了嗅。噢,光明神在上,原谅马克的无知,只怪矮人的鼻子生的比较有创意。好像一张大饼上面戳了俩窟窿,很容易使人误会。

曼达一脸陶醉的放下鱼干,道:“只有美丽的丽莎小姐才能腌制这么美味的鱼干,赞美巴巴尔。”

记忆中,巴巴尔一词源自一个矮人的名字,那个矮人是几千年前亚特兰大6有名的强者,现如今已经成为矮人的神祗,受他们虔诚膜拜。只是令马克感到别扭的是,这个大6似乎对信仰极为看重,十句话有九句离不开自己的信仰。

曼达掏出随身钱袋,直接丢给朗姆,然后将鱼干扛在肩上。

转身欲走,却被朗姆大叔拦了下来。

朗姆晃着钱袋,道:“曼达,你是不是算错了,这袋鱼干只需要六十枚铜币,你却多给了十枚。”

曼达停住脚步,正色道:“朗姆大叔,最近天气十分古怪,大大增加了捕鱼的难度,我们精灵不会占朋友的便宜。那枚银币是您应得的。”罢,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朗姆盯着钱袋,喃喃道:“看吧,多么善解人意的矮人朋友。”

“是精灵。”马克提醒道。

望着曼达消失在人群之中的背影,马克心生敬佩,看得出,这位矮人朋友并不富裕。

朗姆将钱袋收好,抬头看了看天色,道:“我们也该走了,务必赶在天黑以前回到家。这鬼天气,到了夜晚都能把人冻死。”

马克虽然意犹未尽,却也没有表示出过多的留恋,既然来到这里,总还有机会见识。如今自己与普通人差不多,凡事多听一听朗姆大叔的意思,总不会有错。

然而,就在他们收拾东西打算离开的时候,前面突然冒出几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朗姆显然认识他们,慌忙后退一步,双手紧张的搓着衣襟。

马克若有所思,微微眯起双眼,认真观察起面前这几位不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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