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 第九章 聊斋志异(第二卷终)

作者 : 章渝

(这是第二卷的最后一章,一下子就发出来,希望大家喜欢。第二卷的故事就完了,讲述的是叶欢如何从梦魇中走出来,做自己,再次严正声明,章渝从来不是什么狐狸控,萝莉控或者是……他是来自深海的大章鱼,代表着爱与正义)

被子中的蠕动停下来了,叶欢的呼吸也平静下来。

他温柔的模着谢梦落的长发,刚才灵与肉的结合让他快乐到了极点。

他刚才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三年的等待,在杀龙的那一刻爆发了出来。

于是,就有了刚才的行为。

“对不起,梦落,我有些太仓促了。”

“不要紧的,你喜欢就好,你呀,原来不是……害得我白操心了……”

她躺在了他的身边,手在他的胸口上划动着。

“操心什么东西?”

叶欢低声的问道,现在终于扬眉吐气。前几天的萎靡不振让他无地自容,抬不起头、“我想问月娘要些药物呢,现在都不需要了。

想不到,你这个家伙这样的坏。“

谢梦落的性格并不扭扭捏捏,反而像后世的那些女子一样。

敢爱敢恨,敢作敢为。

“你真的准备将海图交给她们?”

谢梦落凝视着爱人的双目,说道。

“当然。”

他握住了谢梦落的手,说道。

她的手温润如玉,她的体味道如兰如檀。

当然可以,虽然这等于白白的将金矿送人。

如果控制住了海图,他就等于狐族的上帝。

但是,将这份大礼毫不犹豫的送出,为的是谢梦落的请求。

狐族对谢梦落有大恩,曾经救过谢梦落的两次命。

为的是自己,因为自己的选择。

他想要什么?

是荣华富贵,还是角色娇娆?

他如果想要那些东西,又何必挑战琅邪王?

一身所学已经让他可以富贵终身,谢梦落是他的爱妻。

说起这些海图的来历,还要感谢他的晕船。

因为缺少翅膀,才更想飞翔。因为无法涉水,所以更想了解海。

他爱好那些东西,于是在论坛上和朋友们辩论,记住了不少的海图,还曾经花费了一年时间组装起来了一艘帆船模型。

这几年来,他通过一些老水手了解这个世界的地貌。

好在虽然历史发生了改变,但是却依旧是那个地球。

“从今以后,你是我的妻子。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他吻着她的唇,他是那样的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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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恶龙终于被勇士们除掉了,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叶欢坐在了火堆前,给蓉蓉和一群小狐狸讲故事。

废掉了琅邪王以后,叶欢和谢梦落来到了狐族的地盘。

他向谢梦落提亲,然后一切都水到渠成。

唯一的遗憾是婚礼准备的时间太短,吃酒席是一群又一群狐狸。

礼物堆满了房间,不过随后又被谢梦落送给那些小狐狸。

虽然蓉蓉不习惯谢梦落姐姐升级成妈妈,因此上她叫谢梦落为谢阿姨。

一切的一切都非常的完美,当然也有一些小瑕疵。

比如那些美丽的狐狸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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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装糊涂了,你现在成了狐族的香饽饽。”

谢梦落的手指点在了叶欢的额头上,有一点吃醋。

叶欢如今是领地里是最受欢迎的人物,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话。

“相公大恩,妾身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和那些狐狸相处那么久,谢梦落当然很清楚她们的天性。

这是一群热爱生活,热爱男人的动物,简称多情。

她们有耳朵,有些还有尾巴,因此上,她们芳心暗许的样子很难瞒过人。

每一次见到叶欢,吴茹仙的毛耳朵都会微微的竖起。

当叶欢向着那些狐狸们解释着海图的时候,那些大狐狸,中狐狸,小狐狸们,也是一个个都竖起了耳朵。

智慧其实是最好的药,甚至超过了美丽和外观。

就连谢梦落也觉得,叶欢挥动毛笔的时候,样子是那样的潇洒。

每一次讲课,谢梦落都在一边,倒不是害怕叶欢偷吃,主要是,如果她不在场,恐怕课后,那群妩媚的、清纯的、丰腴的、婀娜的美女学生会把老师逆推。

吴月娘提出要和将吴茹仙下嫁给叶欢,可惜君子剑却一副瞠目结舌的样子。

“我一直将茹仙当成妹妹看,怎么会对她产生邪念?

要不,我认茹仙当妹妹,怎么样?“

他笑吟吟的挽住了谢梦落的胳膊,一副好丈夫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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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夫婬妇……”

“不要脸的小妮子。”

“吃独食是不好的。”

他搂住了她的腰,虽然两个人相处已经有半个月,但是每一次碰她,她显得都是那样的害羞。

“窗外有人在偷听。”

叶欢轻轻的咬着谢梦落的耳朵,女性的脸庞红如火。

“要不要我去赶她们走呢?”

叶欢的手握在了谢梦落的高耸上,她的身子已经瘫软。

“不,没有必要,我们……”

紧咬着贝齿,谢女侠拉住了叶欢的手。

在狐狸窝中成婚,就有这样的不好。

狐族里面,一直是男少女多,美丽的狐族妹妹经常到外面追求优秀的男子。

她们虽然自视很高,但是看到了优秀的男子,就像是阳光下的雪,会突然的融化。

叶欢……也许他没有感觉到什么,但是他能够吸引谢梦落,并让她爱上了自己,自身本来就很有吸引力。

美人爱英雄,这一次叶欢一手策划杀掉琅邪王这一点,已经可以让无数的狐族美女芳心微动。

叶欢长得算得上并不丑,而且还有一股沧桑的味道。

这种悲伤的感觉更容易让女性沉迷进去,或者因为怜惜而生爱。

于是,经常有狐狸们来勾引叶欢。

别的不说,那是谢梦落的丈夫,江湖中有名的君子剑,一朝得手,可以夸耀终生。

当然,这种狐狸很少,但是那些脉脉含情的狐狸却更有威胁性。

对于狐狸的举动,谢梦落的反应却有些让叶欢诧异。

叶欢发现,谢梦落也有虚荣的心。

她出身寒微,因此上,她对于别人的看法很在意。

本来她的脸皮很薄,但是这些日子和叶欢欢好的时候,甚至故意会发出快乐的声音。

狐族比人族的女性开放很多,她们认为抢夺别人的男人并不是什么大罪。

这些日子里,不少狐族美女对叶欢表示出兴趣。

他讲解海图的时候,很多狐狸脸上发光,耳朵竖起。

尤其是当一大群女人中只有一个男人的时候,就算是一头猪被几个人争夺的时候,大家会记得它的好,更何况一个活生生的男人?

谢梦落独占了叶欢,然后……狐族的脸面挂不住了。

无关爱情,仅仅为了尊严。

这么一大群狐族的精英,居然没有让这个男人感受到了狐族的魅力?

“其实,你不觉得,这非常有情调吗?”

现在吴月娘她们将叶欢当宝贝,而且狐族中男少女多,所以服侍叶欢的,接触叶欢的,都是一些女狐狸。

既然这样,那么做自己的事情,让她们听吧。

个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她人的羡慕之上,至少有一点叶欢很清楚。

虽然谢梦落不阻止吴月娘的提亲,但是当叶欢拒绝后,谢女侠那几天心中非常的高兴。

好姐妹,明算账,谢梦落其实只是好面子而已,真正的,还是希望君子剑一直是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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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洛阳,已经是七月了。

来到了家门前,却发现金灿灿的向日葵已经成熟。

院子中没有茂盛的杂草,一条小小的身影正扛着扫把整理卫生。

毛茸茸的耳朵,娇小的身子,精致的面孔,那是一只很小很小的狐狸。

看到了叶欢进来,她高兴扑向了他。

“亲爱的,我爱你。”

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小狐狸来到了他的家中,她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霓裳。

在另一个时空中,聊斋志异中有这样一个故事,狐女和一个人类结婚,修行不够的她,只会说一句话,君还爱我否?

不管遇到了多少的灾难,不管碰到了多么大矛盾,甚至当爱人嫌弃她的时候,她都是笑着,说出这样的话,“君还爱我否?”

虽然她的那一生并不幸福,那个男人误了她的终身。

可是,一见误终身,但是错过了却会后悔终身。

“她是?”

蓉蓉警惕的看着翘家到小狐狸,很久以前这个小家伙不是毛茸茸的吗,她的尾巴到哪里去了?

“亲爱的,我爱你。”

她拉着叶欢的手,但是眼泪却如同珍珠一样的落下。

姥姥死了,剩下孤单单的她。

于是,她来到了叶欢的家。

她在门外徘徊了数天,敲门的时候却发现主人不在。

在墙角下找到了他留下的钥匙,打开了房子的们。

她留在了这里,然后每天整理房间,打扫着卫生,到外面采摘野果吃,等着他的回来。

他会对自己好,不是吗?

至少,她曾经陪着他练剑,度过了一千零一夜。

小狐狸扑到了叶欢的怀中,拼命的摇着尾巴。

“亲爱的,我爱你。”

从腰间的小包中,取出了姥姥写给他的信。

“原来是这样。”

轻轻的说着,他用手轻轻的揉着小狐狸的耳朵。

“嗯,我也爱你,小狐狸。”

回过头,谢梦落挽住了他的手,就像是美丽的公主一样。

“相公,给我讲一下小狐狸的故事,好吗?”

她是那样的幸福,小狐狸的心中突然有一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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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水一样的流过,叶欢的生活又平静下来。

他的名声更加的响亮,说起君子剑江湖人都竖起了大拇指。

小狐狸依偎在他身边,她还是只会说“亲爱的,我爱你”,六个字。

她很乖,就像是叶欢养的猫儿一样。每天忙前忙后的从不停歇,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新家。

每当看着小狐狸穿着围裙,手中拿着针线包的情景,叶欢心中就有些温暖。

他曾经想认小家伙当自己的女儿,可惜霓裳使劲的摇头。

她不说为什么。

叶欢的那份海图起到了极好的作用,整个非人界动员了起来。

叶欢曾经听过一个笑话。

神仙对地球的现状很不满意,便让时光倒流一千万年:地球上又出现了原始的森林、草地、禽兽、昆虫……神仙要离去时,对所有动物说:我把这个世界交给你们,你们还有什么要求吗?动物们立刻一群一群地向神仙跪下,指着森林边的一群猴子齐声道:神仙啊,请您把猴子们灭绝吧!“

如今,有了远离猴子们的机会,怎么能不动心?

当首批探险的队伍回来后,整个非人界轰动了。

他们一路上建立了数十个据点,然后大量的狐狸山精们开始撤离。

当然,想要摆月兑猴子只是一种梦想,别的动物们只想和猴子可以平等的生活。

红袖盟的姐妹们没有放过这个商机,她们推出谢梦落来瓜分其中的利益――红袖盟并不仅仅只是武林人士的组合,她们的势力遍布天下。

她们是神武后明玉外延的手,代表着民间和朝廷的态度。

于是,谢梦落更忙了,她把这个当成了自己的事业。

她成了三万狐族人类联合水军的总教头,是四家海商的幕后老板之一。

一艘艘的船向着大海行去,叶欢将记忆中的航海知识传给了谢梦落。这些东西让谢梦落占据着话语权,狐族对她毕恭毕敬。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需要做出一番事业。

红袖盟七名姐妹中,有高官显贵,有金枝玉叶,有名门大族,也有铁血悍将,只有谢梦落的根基最浅。

她们看重的是谢梦落的武功和她后续的发展,但是论起来贡献程度,谢梦落却是最低。

这一点,她有些耿耿于怀,也希望不弱于姐妹们。

叶欢的这份海图让谢梦落找目标――挥剑杀人,行侠仗义能救几人?海路打通能活人无数,每年上缴的钱粮让临海数州繁华起来。

万里海域,如今由谢梦落驰骋。

澳大利亚……嗯,那块土地现在被狐狸们命名为了涂山国,她们根本就不喜欢什么澳大利亚、袋鼠国那些乱七八糟的名字。

狐狸们在上面建立的据点,兴奋的发现那一望无垠的土地上没有任何的天敌。

袋鼠和浣熊们苯苯的,考拉成为了狐狸们的宠物。

虽然运输途中艰苦,虽然要背井离乡,但是,这是狐狸们自己的家园!

谢梦落心中有深深的歉疚,她的所作所为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太不遵守妇道。

虽然她并不在乎那些东西,但是却感觉对不起叶欢,尤其是叶欢越包容她,越鼓励她,她越感到内疚。

“蓬山此去多无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青色的鸟儿落在了叶欢的肩头,那是谢梦落请人驯养的异兽――体型很小,但是却能飞的很远。

每一次谢梦落海上归来,或者离开陆地前,她都会将这只美丽的鸟儿放飞。

“叶子,吴茹仙是一个好姑娘,她也不错。”

虽然每一次谢梦落回到了家中之时,都会洗手做羹,就像是一个小妻子一样的服侍着叶欢。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实在是太短太短。

叶欢试过无数次,想让自己上船,但是不管怎么坚持,最多一天,他都会被口吐白沫的抬着下船。

如果时间再长,恐怕要出人命。

狐族感激叶欢的大恩,派出绝色的美人来服侍叶欢。

笼络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他培养感情,而培养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上床。

服侍叶欢的狐族美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他晚上只陪着小狐狸和蓉蓉睡觉。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洁身自好的君子剑成了让吴茹仙恨得咬碎了银牙,那些狐族美人们打赌她会变成老姑娘。

是的,现在很幸福,他摆月兑了那一段噩梦,只是每次他路过茶店门前的时候,看著那盛开的桃花,却有些惆怅。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也许有一天,他会重新的回到茶店。

他将埋藏在门外向日葵地下的一个铁匣子取出,把里面的三件物品销毁。

这三件物品中,就有天姥瀛海图。

那并不是他临时起意的东西,海图他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绘制完毕。

他告诉雷泰阳,如果自己有一天去死了,那么请他取出匣子,完成他的遗愿。

叶欢并不怕死,但是却害怕无人对付琅邪王,让他逍遥一生。

雷泰阳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但是那三件物品却是他留下来对方洛阳王的利器。

虽然吴月娘和狐族长老对天发誓,会替他办一件事情――也许她们会履行誓言吧,但是,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有了信心。

他不会退缩,也不会害怕,谢梦落是他的爱妻,他会一生一世的陪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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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一晃,蓉蓉已经九岁了,小家伙的个子长得很快,也越来越调皮。

小狐狸陪伴在叶欢的身边,家中的卫生都是她一手包揽。

她晚上经常和蓉蓉一起跑到叶欢的房间中睡觉,小小的身子缩在了他的怀中,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

如同水晶一样晶莹剔透的人儿呀,希望你永远的快乐。

可是,她也要离开。

她的父母在琅邪王死后,被狐族救回,一无所有的他们随着大部队前往了澳大利亚,直到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才知道女儿在叶欢这里。

“到那片土地上去,你会幸福的。远离刀剑和血腥,快乐而平淡的过完一生。”

来接她的船已经到了,小狐狸要前往澳大利亚晒太阳。

“那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国度,你不知道,那里的树獭好有意思呀……”

那些小姐妹们兴高采烈的向着小狐狸讲着故事,有一个小狐狸的肩头上还爬着一只考拉。

但是,她依旧是呆呆的看着叶欢。

“再见了,霓裳,我会想你的。”

叶欢轻轻的拍了拍小狐狸的肩膀,到了分离的时候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了那首无题。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打了一个唿哨,青鸟儿停在了叶欢的肩头。

“青鸟儿,陪着小狐狸好吗?”

此去蓬莱,烟波万里,两个人也许永远不会见面。

“这本书,送给你。”

那是他送给小狐狸的礼物,里面是这三年来他讲给小狐狸的故事。

一千零一夜,他们曾经共同度过。

“亲爱的,我爱你。”

小狐狸拼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可是此时,她只能说出这句话。

“是呀,我也爱你,亲爱的。”

装订成册的书放到了小狐狸的手中,很厚。

书名很长,一千零一夜之聊斋志异。

“叶欢哥哥,那名书生,他最终和小狐狸在一起了吗?”

那是另一只小狐狸,她眼泪汪汪的看着叶欢。

“我不知道,也许是幸福的。”

数千年后,另一名书生落魄一生。

一次次的落榜将他的雄心壮志慢慢的耗尽,生活也日渐窘迫。

最后,他落脚在一间破落的院子里,艰难度日,门外的野草很密,里面住着很多的狐狸。

有时候,小狐狸会跑到院子里偷东西,或者是,变成一个美女推门而入……

他在那里度过了几十年的清贫日子,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了冷冷的聊斋窗前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他将毕生的才华留在了一本书中,故事了有官场,有鬼怪,更有很多的狐狸。

不知道在那个时候,他还会记得书中的那些狐狸。

历史是公正的,他的名字会永垂不朽。

“小狐狸,这是那个书生的名字。”

叶欢在书上署下了名字,蒲松龄。

美丽的人狐之恋,曾经的传说。

一千零一夜,是是一千零一滴眼泪。

他已经给小狐狸讲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但是霓裳总是说,他才讲了一千个故事。

也许,等到很久以后,她才会听到那最后一个故事。

那是关于书生和小狐狸的故事,那是关于状元公和公主的故事。

月儿挂在了天空,天鹅绒一样美丽的夜空中星星在闪着眼睛。

炎热在温柔的清风中化为宜人的凉爽,梨花在夜色下怒放。

大家开始唱歌,唱着那快乐的歌。

“宁采臣和聂小倩来到了兰若寺,婴宁在墙头嫣然一笑。

阿宝与子楚如胶似漆,青凤对着月亮独舞。

这就是聊斋的故事,有几多快乐,几多悲伤。

小狐狸经常哭红了鼻子,大狐狸追逐着爱情。

结果并不重要,快乐的回忆将会永远。

千年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传说……“

歌声越来越大,然后向着冲向了高空,散向了周围,以及传遍了四野。

叶欢笑着,小狐狸们笑着,篝火在熊熊的燃烧,流星划破了长空。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

他不寂寞,霓裳不寂寞,小狐狸们也不寂寞,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时代。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这世上,最美的是人间,最好的,是大家在一起,能一起的笑。

然后,他回过头,看著那一群小狐狸和自己的学生们。

“亲爱的,我爱你,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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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文,向蒲松龄老先生致敬,他虽然贫苦一生,但终将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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