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 第六章

作者 : 亦舒

我也想到了我写的那些信,那些进了信封,有邮票有地址的信,一抽屉都是,但没有寄的信,我的手在抖。“家明哥哥。”我说。

“啊!”她叫起来,“家明哥哥!”

“是的。”

“你回来了?你几时回来的?”她问。

“你知道我走了?”

“知道!一年多了,我打电话找你,你家人说你到外国读书去了,他们不肯把地址告诉我,我想姐姐这样对你不起,也不敢再问。你回来了?太好了,你肯见我吗?家明哥哥,我今年毕业了呢!”

小令对我不起?

就让她这样想吧,我们是同时决定辜负对方的,人的心就不过如此。

“家明哥哥,你出来好不好?我马上要见你。”小白说。

我笑了:“你还住老地方?一刻钟后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好!一定!”她挂上了电话。

我到房里去换衣服,告诉母亲我要出去一下。

“不在家吃晚饭了?”母亲急急的追出来问。

她额角上凝着汗,神情是盼望的,小说电影里的慈母,不过如此。也许是好的,我失去了小令、婉儿,这两个女孩子都不是好媳妇,像她这个样子的好母亲,实在应该有一个好媳妇才是。

我温和的说:“妈妈,我只出去两个钟头,晚饭回来吃。”

“啊,好的。”她笑了。

我开了父亲的车出去,交通十分挤,我迟到了十分钟,就在转角,我看到了小曲。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小曲,她还没有见到我,正焦急呢。我把车子慢慢的驶过去。

她穿着一条白裙子,一双凉鞋,头发剪得短短的,左顾右盼,一脸的青春盈溢,有一种说不出的活泼多姿,我轻轻的按了按喇叭。

她转头看到我,马上笑了,扬着手,“家明哥哥!”当马路就嚷了起来。

我连忙把车停好,让她上车。

我说:“我们找个地方停车,然后才说话。”

她说:“家明哥哥,你一点也没变呀。”

“太过奖了,老了这么多,还算一样?”我笑道。

“不不不!一点也没变。”她坚持着。

我看了她一眼。过了两年,她看上去正式是个少女了,以前说话巴辣得很,现在不知道如何。

“好吗?”我问。

“还好,我快毕业了。”她说,“今年。”

“很好。”我尽量装得自然,“姐姐好吗?”

“她?”小曲想了想,“大概也很好吧。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呢?她胖了,比以前稳重了,不大说话,也不大笑,吃得很好,穿得很好,又是正式结婚的。孩子也两个了。我不知道。”

我听着。孩子都两个了。

凡是打击,第一下比较厉害,后来就不大觉得,等到一切打击都在心里生了根,什么都无所谓,逆来顺受,不过胸口发闷,胃口不佳。人总得找个道理活下来,而且要活得快快乐乐,这是我近日才搞明白的道理。

我想笑,但是找不出什么适当的道理来笑。

“家明哥哥,真对不起你,一直没写信给你。”小曲说。

(我那些信,一叠叠的信,在抽屉里的信。)

我把车子在停车场停好,与她走下车。

“我们去吃咖啡吧,在香港,不吃咖啡就没有地方可去了。”我笑说。

小曲说:“家明哥哥,我想把话先说了,先说了爽快,不必放在心里别扭。”

我们在咖啡店找了个位子坐下。

我叫了啤酒,她要了橘子汁。我说:“开始讲吧。”

她有点激动。“你要原谅姐姐,她不是存心瞒你的。那次见你,她矛盾得很,有话说不出口,回家想了几天,哭了又哭,哭了又哭,终于是说不能带累你,她才结婚的。”

我默不作声,幸亏他结了婚,不然等我等到如今,不气死也饿死了。

这世界上有谁的话可以相信?

我低头喝酒。

她说:“结果你当然是生气,一气就去了外国念书,姐姐说这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不不!我心里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在那短短的三个月,碰到了婉儿,变了心,是我变了心!

但是我说不出口。

就让小令存一个这样好的印象吧。等她年纪老大的时候,有一天她会想起:啊,很久之前,有一个男孩子,因为得不到她,一气之下去了外国念书。就让她那么想好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还想念她?”小曲很同情我。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这些日子来我的确想念她想得厉害,但是又怎样呢?也许我想的不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过是想念过去的片段,我认为是美丽的片段。

“不要难过了,”她像大人似的安慰我,“姐姐……我认为她是错了,但她有她的想法啊,唉。”

我点点头。

“我想……见她一次。”我问,“可以吗?”

“你真想见她?”小曲兴奋的说:“好极了,你没生她的气。好的好的,我马上打电话给她。”

她一刻也坐不住,走去咖啡店的公共电话,拨起号码来。我已经有多日没打过电话了,到此刻还是做梦一样,不晓得是真是假——真的回来了吗?要见的人都可以随时见吗?

我不是鼓不起勇气回来,只是没有勇气见不想见的人。

她向我招手。

我慢慢的走过去。

我听见她说:“是!姐姐,我与他在一起。他?他很好,人好像瘦了点……姐姐,你自己跟他讲!”小曲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电话筒递给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幸亏她先开了口。“家明?”语气很软,说得很慢,“来我家吃顿便饭好不好?”

“好。”我答。

“明天晚上,与小曲一道来。”

“好。”我又说。

“你万事原谅我。”她说。

“你很对,我——没有什么好原谅的。”

她静默很久,约莫是哭了,我不晓得,然后她说:“明天一定要来,明天见。”

那声音还是慢的,就像台上做戏的小旦念词儿一样,只不过她是真实的、恳切的,叫我明天一定要去。

我把电话还给小曲,自己跑到座位去坐下,又叫了一杯啤酒,一口喝尽了。啤酒如果要醉人,那也太容易了。但是醉人的决不是酒,白开水要决心喝醉的话,也会醉了。

小曲搁下电话回来了,一直劝我不要难过。

我只是缓缓的笑着,我答应了母亲回家吃饭,就替她结了帐,走了。

我送了小曲回家,然后赶回家吃饭。居然吃得很多。我默默不作声的吃着。这两年来,我学会了吃,但还是不胖,就是为了考试,也不会这么瘦,我老怀疑肚子里长了虫子,像我这种人,瘦也不会是为了其他浪漫的原因。

我专心的吃着:冬瓜鸡汤、薰鱼、蛋饺、牛肉芥兰,全中国家常小菜的精华。吃了三碗饭,再吃杏仁豆腐、西瓜。这样子吃法,是要肠胃病的。

然而母亲一直在笑,并不制止我。

她问:“明天要吃什么?”

“明天有一个约会,一定要去的,晚上不回来吃饭。下午想吃水晶豆沙包子、荠菜馄饨。”

妈妈笑了,“唉呀,现在哪里找荠菜去?包子还可以自己做。”她白了我一眼,还是心中欢喜的那种白眼。

爸爸咕哝着笑了:“你去找呀!”

我陪爸爸喝了点白兰地,睡了。

躺在床上,冷气还是不自然的轧轧声响着,我有点迷糊,以后还叫我想谁呢?痛苦不是相思,痛苦是不晓得想什么人才好。硬抓一个人来想,才找了小令,然后她已经快乐地正式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了,叫我想谁?

我睡着了。

第二天中午才醒来的。太阳照在窗帘上。窗帘还是那种翠绿色,满室生阴。我应该做什么才好?找一个女孩的电话打过去?约她出来?出来到哪里去?满街都是阳光,应该有第二个婉儿,戴一顶有花的绢草帽,太阳自草缝漏进去,一小格一小格印在她脸上,雪白的牙齿上,太阳在她褐色的皮肤上跳动。

没有这样的女孩子,我宁可一个人走路。我还没有到人尽可妻的地步,我是一个读书的男人。我抬眼看着天花板,那只纸灯罩就垂在我眼前。啊,这世界上不外只有三种男人,一种聪明的,惹花沾草,点到算数,碰到了贤妻,娶了就算了。第二种是蠢的,腥的臭的都往屋子里拉,然后才后悔个够。我是白痴的那种,脑筋不转变,非要另一个婉儿,或者另一个小令不可,但是这两个人,该抓住的时候,又没有抓住。那时候年轻,总以为不算什么,天长地久,总还有好的,总还有好的。

我用手拨了拨灯罩,它晃动起来。这样的夏天,给了高庚,又是一幅好画。

母亲推门进来,说:“唉呀,就等你一个,你却躺在床上胡思乱想,还不起来?有两位小姐来看你。”

“什么小姐?”我转过头去。

“你起来就晓得了。”

我说:“十五分钟。”

妈妈退出去了。我起来洗了一个澡,刮了胡须,套上白T恤,一条粗布裤,梳好了湿头发。我走到客厅去,客厅里坐着两个小女孩,一见到我就掩嘴笑。我也只好笑。其实又有什么好笑呢?以前我也当婉儿是小女孩,但现在晓得婉儿有种形容不出的成熟,有了比较才会知道。

我坐下来,母亲端出了几碟精致的小菜,我晓得我又可以张开嘴巴来吃了。母亲替我介绍,不外是什么先生的女儿。我很礼貌的点了头。

我吃了我的午饭,陪她们说了话。这种自以为天真可爱的女孩子,叫我吃不消。纯洁如果等于一张白纸,我还是要一张报纸,上面还有可供阅读的资料。

她们拼命的笑了一会儿,就没话说了。

我跟妈妈说出去走走,她不勉强我,也没叫我送人。她是一个了解儿子的母亲,从她的眼光里,我看得出“是,没有第二个婉儿了”的神色。

我下了楼,开车到市区,走了一间店又一间店,我不晓得买点什么礼物给她好。结果我买了两盒玩具,给她的孩子,又买了糖,才去接小曲。

小曲的家人对我很好,就差没加入一份子来劝我。

我接了小曲,问她时间到了没有。

她说:“我们早点去也好。”

小曲教我走哪一条路。他们住在山上,弯弯曲曲的到了,还得步行一大段石级。干吗住得那么高?我捧着我的礼物,有种梁山伯的感觉。九妹已经嫁了人了。到底梁山伯是难得的,我哪里有他一半死心塌地。

小曲说:“到了。”

我们站在一层很好的房子前面。簇新的,两层楼复式洋房。如果为了生活,小令是嫁对了。为生活是应该的。男人读文凭是为了生活,女人凭点运气,嫁个好丈夫也是为生活,那有什么错呢?

小曲说:“今日你好看极了,家明哥哥,我喜欢你的短头发,你打了补钉的牛仔裤,是的,我喜欢你这样子。我姐夫很忙,不大回家吃饭,不然你见了他,一定好笑,他是个老头子,皮肤墨黑……”她忽然停住了。

她看着我,我看着她。

小曲默默伸手按了铃。

穿雪自上衣,黑色裤子的女佣人来开门。

小曲带我进去。

屋子里的装修,像国语片的布置一样,惨不忍睹,照规矩是米色的地毯,黄色的沙发,黄色窗帘,来不及的糊墙纸,挂着水晶灯,该有的全有了,除了气派。

我坐在沙发上,另一个女佣人来倒了茶。

小曲扬声道:“姐姐,我们来了!”

我看着房门口,等小令出现,她却从厨房里出来了。

我转过头去看她,我呆住了。

她穿一件印花的丝旗袍,拖着绣花拖鞋,仍然是那种没有时间性的美;一头黑发梳得整整齐齐的拢在脑后。人胖了,也更白了,脸上的轮廓填得满满的,腰身也比以前丰圆,脸上带一种暧昧的笑,就像磁像上常有的,凝固的笑。

我不大认得她了。

如今我好像对着一个陌生的太太,她也就是像一个女太太的样子。

“家明。”她慢慢的叫我,声音是软软的,但是两年前的哀怨是没有了。

我不认得她了。

小曲我还认得,但是她,我是完全陌生了。

她坐下来,问我:“你好吗?”

我看着她的丝旗袍。天啊,她腕上还戴着两只碧绿的翡翠镯子。这与我的破牛仔裤怎么连在一起呢?我呆呆的坐着,看着她。

小令说:“你要原谅我。”她低着头。

你做得很对。我说:“没有什么好原谅的,不要放在心上,大家还是朋友,不然我不会来看你。”

她笑了,有点无可奈何,有点难为情。

我问:“你好吗?”

她点点头。

“大宝!小宝!”她叫,“出来见客人。”

大宝小宝?我惘然的想,这是她孩子的名字?太普通了,也就是一般孩子的名字。

随着女乃妈出来,是两个差不多大小的孩子,刚会走,很活泼,但看不出怎么特别清秀。

一切都这么正常、平凡,使我觉得我的确是在生活。

我拉了拉孩子的小手,把玩具送给他们。女乃妈很快把他们带走了,客厅里又静了下来。小曲坐在沙发上,沉着脸,她显然有点不大开心。小令穿着她的丝旗袍,端端正正,脸上的笑容凝着,不笑也有个笑,是画上去的,不像是真的。而我,我只是静静地握着自己的手。

忽然之间我觉得口渴,拿过了条盅,喝了一口又一口,直把一杯茶喝干了。

小令问道:“英国……英国好吗?”

我点点头,说:“很好。春天尤其好。树叶长得飞快,雨落下来,先听见树叶上的雨声,然后才感觉到雨丝,满眼的丝,”我变得喃喃自语似的,“满眼的花。”

“你形容得很好。”她微笑着。

我心平气和地说:“如果不是这样美,日子是很难过的。”

“功课,难吗?”

“不难。”我说,“我不觉得难。”

“外国女孩子好看吗?”小令问。

“好看的也有,少一点,多数很粗壮,普普通通。”我说。

“有女朋友吗?”她随口的问,问得这样不经意,就像一个长辈问晚辈一样。

我停了一停,说:“开头有一个人,后来没有了。”

“啊。”她点点头。

小曲不耐烦了,她说:“姐姐,说些别的,不要一直问。”

小令歉意的欠欠身子,但是她想不出可以说些什么。

她变得这样钝、这样钝,我可以看得出她的日子过得很好,世界与她没有关系,这间屋子就是她的世界,外面的一切,她是不理的。

她留我吃晚饭,我就留下来了。

座上只听见碗筷叮当的声音。

这个少妇不是我的小令。我的信不是寄给她的。我的信是给另外一个人的,我心里想像的小令。

就是这样?也好,就是这样吧。谁说故事,定有个结尾呢?

吃完饭,我略坐一会儿,礼貌地告辞了。

小曲与我一起离开。

她抱歉地说:“姐姐现在就是这样,做人胡里胡涂的。”

“这样才好。”我淡淡的说。

“你不怪她就好了。”她说。

“不,我怎么能怪她呢。”我说。

书本里描述情人再见,总是细腻动人的,事实不过如此,大家都有点记忆模糊,见了也算了,就像做了一个梦,醒了忙还来不及,并没有工夫去计较梦的结局问题。

走下山去的那条路仍然是滚烫的,太阳落得很快,夜色没有合下来,路灯霓虹灯倒早已亮起来了。我站在山腰,看着海港,很久很久。

我知道我这一次去,是不会再回来了,除非父母要见我,否则我是真不要回来了。

我与小曲默默散步下去,我送了她回家。

我到了家,洗完澡之后,整个人瘫痪似的累,只好躺在床上休息。

妈妈到我的房间里坐下。

我们闲闲的聊着,她的中心思想很简单,坚持“大丈夫何患无妻”。

最后她说:“你猜谁打电话来了?”

我摇摇头。

“张伯母。”

“谁?”

“婉儿的母亲。”她说下去,“张伯母先是问你好,然后她告诉我,她把婉儿拘回来了,以后再也不准她到外国去。”她打算好好的管教婉儿,再也不让她胡来了。这么说来,婉儿只比你迟了一些回来。张伯母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无论怎样,婉儿这件事是完了。”她小心翼翼的看我一眼,“而且是她先对你不起的,我们可作不了主。”

我点点头,“是完了。”我说。

母亲放下心来,“当初他们照顾你……这是要报答的,我们得另想办法。”她说。

“婉儿——她好吗?”

“没有什么事吧?我没问。”

我也不再问下去。一切是索然无味的。只不过短短的两三年。当初是如何的情景,现在又是如何的情景。我不想见婉儿。世界上只有见不到得不着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当夜我睡了,因为无牵无挂的缘故,睡得特别好。

睡前我什么也没有想,脑子里是空白的一片。本来想念一个人是痛苦的,但脑子里空白,无人可想,更加痛苦。我终于想到回去该做什么实验。还是寄情在学业上吧,我还有什么可做的呢?

一连好几天,我都没有离开家里。

我很静默,比刚刚回来的时候静了不知多少,那种“半学成归国”的虚荣褪得极快,不一下子我就打回原形,而且家里的好食物吃得多了,也不过如此。

我受了这样大的几个打击,实在已经不在乎发生些什么了,名正言顺的做好懒人来。

妈妈见我天天孵在房间里,便担心。

妈说:“你怎么不出去走走?整天一条牛仔裤,一件破汗衫,当心闷出病来,度假度假总要好好度,这样子怎么行?等回去了,又说父母招呼不周。”

我苦笑。

躲在家里,我心静。

然后婉儿来了。

她母亲带她来的。

婉儿一定很爱她父母,否则以她这样的性格,她怎么会听话跟着到处走?我有点感动。她们在客厅里坐,我在房里看书,我不知道谁来了,也不想放下书,然后母亲犹疑的脸在房门出现。

她说:“张伯母与婉儿在外边,你出不出来见客?”

“谁在外边?”我放下书本。

“婉儿。如果你出去了,倒也好,可惜你又在家。”

“婉儿?”我站起来,“我去看看她。”

“你——”妈妈急了。

“妈妈,你放心好了。”我笑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放心,但是她来看我,我不见得不让她看。”

妈妈点点头。

我推开房门,我等着看一顶草织帽子,但是我只看到婉儿坐在沙发上。短头发,一套白衣白裙,没有帽子,没有花。我失望了。她见到了我,只略略抬一抬眼,然后笑了,她很大方,向我点点头。“家明。”她说,好像我们的关系只止于此,好像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因为她这样大方,我也很怀疑我们是否曾在一间屋子里同住过。

我面上渐渐热了起来,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婉儿胖了,也疲倦了。最明显的是她的眼睛,几乎完全消失了当年的明亮,我实在觉得有点惊讶。女孩子变海这样快,匆匆几年,她就有了憔悴的感觉。她不出声,静静的坐在沙发里,不熟悉的人大概不会看得出分别,但到底我是知道她的底细的,现在的她不及三年前一半的美。她不一样了。

她心不在焉的坐着,垂着眼,我呆呆的看着她。

我可以明白当年我不顾一切陪她离开这里的原因,因为她长得实在好。即使是胖了憔悴了,她的轮廓还是在的。

我忍不住低声说:“你还记得‘小王子’吗?”

她点点头,“我是那朵花,是不是?”

我笑了,有很多惆怅,但不说什么。

她说:“你长大了,家明。当时如果你是这样子……还说当时干什么?难道我老了?我不是这样的人。”

“我很明白。”我说,“你不是这样的人,如果你普通一点倒好了。”我笑。

“你很明白。”她抬抬眼,“不错,我值得骄傲。他们说你没有讲过我一句坏话,并且不让别人说我坏话,我很高兴,到底像你这样的人是难得的。你以后并没有其他的女朋友。我不是那种女人,不要你又不给你找别人,可以到处炫耀。我倒希望你有女朋友。我对不起你。”

两个女孩子都对我说:“我对不起你。”

但是在恋爱这方面,谁占了上风,又有什么关系呢?胜利的人不一定快乐到哪里去。

“如果你觉得我了解你,不要说对不起。”我说。

她点点头。不再说话了。

她整个人是懒懒的。

张伯母说:“家明是长得益发出众了。”

我也没有特别的高兴。众人都褪了色,我独独出众,有什么用?褪色也是一种特权;成熟,历尽世故了,才可以名正言顺的退步。我呢?

婉儿与我站在露台上。

她忽然抬起头来问我,“家明,你还会来看我吗?”我觉得很惊奇,随即又悲哀起来,这问题不是她问的。

她是张婉儿,男朋友要多少有多少,她随时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拣,在乎我吗?

波希米亚人老了,也就是这样,一个朋友说。

但她没有老。

她应该知道这里是家,不比外国。在家里,她在外头的声名传开了,就不受欢迎。我不能够去看她。即使在英国,我也不会再去看她。一切都完了。但她却要求我去看她,这是她今天来的原因?

我没有回答。我低着头。

聪明的她,也应该知道答案。

我们一阵沉默,她仍然站在露台上,站在我身边。

她说:“天气真热,我以后的时间,非留在这里不可了。这么热。”

我缓缓的问:“你计划结婚?”

“不。”她说,“我不想结婚,我从来没有想过。”

但她还是站在我身边,没有离去。她变了。

她开始留恋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是不是因为她不能再得到更好的了?我替她惋惜。她那种不在乎、不羁、任性,如果隐没了,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你呢?”她问。

“我也不打算结婚。”我说。

“为什么?”她诧异的问。

“心爱的人难找。”我简单的说。

她失笑:“当时我们不是就要结婚了?”

“是的,就差那么-点点。”我承认。

我的笑始终凝在嘴角,变得茫然的,没有焦点。她的确是胖了,精神也不大好。

没坐了一会儿,她母亲就把她带走了。

我仍然坐在露台上,没有说什么。

母亲到露台来坐了一会儿。

太阳虽然下山了,但热浪依然。

她说:“婉儿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三年前一个活泼明媚的小姑娘,怎么今儿这样老气了?由此可知女孩子还是规矩一点的好。”

我不响。叫我说什么呢,的确如此。

这就是我两个女朋友,一个丢弃我的,一个被我丢弃的。

我的恋爱故事,不过如此。

暑假其余的日子,就这样无梦无歌的过去了。

直到上飞机之前,我再没有见过婉儿与小令。

妈妈对我说:“好好物色一个对象,带回家来。”

爸爸说:“他自有分数,你催他做什么?”

我笑了。

上了飞机,我照例缚好安全带,才把头往座位里靠过去,忽然眼睛一亮,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向我走过来,拿着座位号码,凑巧便坐在我身边。她没有看我,自顾自拿出了一本杂志,翻了起来,但是她心也不在杂志上,没看了多久,杂志上一点一点的湿了,我才发觉她在哭,她在哭。

我把手帕递过去,她头也不抬,接过了,放在杂志上。

飞机起飞了。

我注视她的脸。她年轻,皮肤很好,眼睛下面有一颗眼泪型的痣,睫毛浓而且长,嘴唇极薄,鼻端有点尖,头发剪得相当时髦。换句话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到哪里去?她的终站在什么地方?

她用手绢擦了擦脸,还给我。

我向她笑笑,不说什么。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故事,啊,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

她也没有说话,数小时后她闭上眼睛,睡着了。

我替她盖了一张毯子。

她的护照落在地上,我拾了起来,略一犹疑,打开来看了一看:陈玫瑰,十九岁,女,身高五尺六寸。黑发棕眼。职业学生。护照里密密麻麻的都是各个国家的入境出境印戳。最后的目的地:英国。

我合上小册子,放在她身边。

她的侧面是略为削薄的,眼睛下那颗痣,像一粒永远的眼泪。

就是她吧,我想。我总得有个女朋友,就是她吧。她长得这么好看,就是她吧。不管她在什么地方下机,我看只是廿小时的时间。

我不会问她为什么哭,她也不要问我过去的事。

人总是寂寞的,我总要找女朋友的,一切从头开始。

下了飞机,又该是秋夭了。满地的黄叶,早暗的天日,穿毛衣的季节,潇潇的夜雨。总得有个人陪,就是她吧。我喜欢她眼下那颗痣。

我想到了我自己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我尽量想笑,但是笑不出来。没有什么可以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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