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当作家 第十八章 较量

作者 : 长乐君

收完摊,莲生让爷爷和小俊生先回去,她要去“晋文轩”送刚写完的《鲛人泪》。

“小心一点儿。”爷爷不太放心的吩咐。

“诶!俊生回家要听爷爷的话,姐姐回来给你买糖吃。”莲生告别了两人就走了。

到了“晋文轩”莲生掏出怀里厚厚的纸给掌柜李富贵看,李富贵粗略的看完。高兴的脸上生花。上一次的《白雪公主》在小姐太太中可受欢迎了,还加印了几版都不够卖。一看今天这部小说更好,相信一定会更受欢迎的。而且小说很长,自己可以分成上下两部买。呵呵……只等着白花花的银子往自己怀里流了。

“你哥哥这本小说写的不逊于上一部,可以说是更精彩!这样,10贯银子怎么样?可比你上次多了8贯多了。”

“李掌柜,5贯也太少了。我可是知道你上本书可是买的一两银子一本,而且还卖的很火!这部小说更长你完全可以分成上下两部卖。一本1两,500本就500两;一千本就一千两。李掌柜赚的可是盆满钵满的,只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就……”

李富贵没想到这个几岁的女娃尽然看的这么透彻,想想以后还要靠她的小说赚钱。也就松口:"那小姑娘你觉得该给多少合适?”

莲生笑着说:“既然这书卖的这么好,掌柜赚了那么多银子,想来也不会介意我从中分点羹。不要太多,100两就够了。”她可是知道这“晋文轩”在其他城市可是有几家铺子的。

100两?!这小丫头也真敢开口!

莲生看着被自己的100两吓到的掌柜“其实我要这100两可是一点儿也不贵,我在这儿给掌柜算笔账。这100两我可以跟掌柜的签的协议,就是我哥哥写的所有小说只能在贵书店出版,不得再卖给其它书店。但是写书的稿酬最低为100两,每本书每卖出一本作者粉红十分之一。协议从签订之日一年有效。你看怎么样?如果掌柜不同意我也不强求。不过我想我把小说拿到别家去,肯定酬劳会很高。那些个太太小姐应该记得作者笔名把?不过若是掌柜答应,我哥哥自会写更多好看的小说报答掌柜的。”

李富贵没想到这丫头不禁要价100两还要每本书的十分之一!那还不得几百两银子?不过要是不答应,她把小说拿到别处,自己不是更不得赚的?谁叫他要用她的小说呢?

李富贵咬咬牙"好吧!100两就100两,我现在就去写协议。不过一年期限可不可以改成3年?”别以为他看不出莲生大的什么主意,不就是想一年后坐地涨价。

莲生摆摆手“3年不行,最多2年。”

李富贵见莲生不松口也没法,2年就2年吧!两人签好协议,各执一份。莲生问李富贵要了100亮的银票踹到贴身的衣服夹缝里,跟掌柜到了别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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