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下公元 第三卷: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一些琐碎的东西二

作者 : 夏末初了

林轩不懂酒,他喝的是度数,喝的是酒精带给他的麻痹。但老板不同,他喝的是烈酒过肠时的百味。

“当然好酒,这人,就跟酒一样,有烈的,有度数温和的,烈酒下肚,灼人三分,喝的就是一个痛快,年轻人,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何苦徒增烦恼。“

这是几句劝言,林轩明白,可有些事情,不是理性可以战胜的,就像今晚他打算去做的事。

他是孤儿院出来的孩子,已经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直到她走进自己的生活,为他黑白灰的生活注入明艳的色彩,他才觉得自己是有人爱的,他才觉得自己是有家的,但现在,那个家,里面坐着的人已经不是自己了,而他,只能再这僻静的小店里,徒增烦恼。他现在又是孤家寡人了。

林轩不会忘记夏苏曾经带给他的慰藉与温暖,所以他原谅了夏苏,但是那个男人,绝不能原谅。

握在手里的酒杯酒水荡起洒出了一半,老板啧啧的抢过林轩手里的酒杯,一口喝了下去。“可别浪费了这酒。”

老板小气的样子在林轩看来到显得有那么几分真性情的味道,拿起桌上老板的酒杯,饮尽应声道:“对,可别浪费了这酒。”

老板眯着眼,老练的眼光里诡异的金光闪过,谁都没看到……

酒逢知己千杯少,这酒一直喝到林轩的起身离去才结束,看着林轩离去的背影,老板眯着的眼睛有眯紧了几分,年轻人啊还是不听劝啊

林轩又回到了那个家,夏苏不安的坐在客厅,那男人已经走了,林轩像往常一样坐到夏苏身边,他是感谢这个在他生命里给他带来温暖的女人的,虽然现在已经变味,但他依然感谢。

“那个男人叫什么?”

夏苏没想到他会这么平静,平静得就像今天他根本没出现在这间屋子里一样,但这件事,他有权知道,夏苏开口了:“赫井高。”

“为什么?”

“你一天到晚工作,有没有想过我,我打电话给你,你在忙,我想要你陪我,你还是忙,我承认,是我变了,但你不觉得你也有原因吗。”

事实面前,所有的辩解都是苍白的,林轩自认自己没做错什么,所以夏苏的话改变不了夏苏背叛的事实。

林轩拿起了桌上夏苏的手机,找到了那个男人的电话,拨通,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来见一面吧,我们三个人坐下来谈谈。“

听筒里男人沉思了一下,说了句好。

“就来我家吧……”林轩不等对方回答,就挂断了电话。

夜间八点,警笛响彻了这片小区……

唯一的目击证人夏苏的话,复原了这个凶杀案的经过。

而这个凶手——林轩,此时,已经逃离。

八点,这个城市已经亮起了万家灯火。

林轩掏出火机点亮了一支烟,狠狠的猛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夹烟的手轻颤着,抖下了那些燃烧后的烟沫,刚刚,这只手,杀了一个人。

林轩也只是平常人,报复的快感之余,更多的是恐慌,平时他可以大声的讨论着杀人犯的所作所为,可以面无表情的看着马路上车祸的发生,淡漠的听着新文里灾难的报道。但角度一转换,林轩才发现自己是这么的懦弱。

脑海里那些零碎的画面,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他的神经,流血的水果刀、捧月复倒地的男人,惊恐尖叫的女人,像漩涡一样搅动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林轩,你是一个杀人犯。

终于,这个世界,没有了自己的亲人,没有家,自己的归处在哪里?

躲躲藏藏一辈子,顶着杀人犯的名声活着,自己,做不到,他反而觉得明天早上,那些警察就能找到自己,这个世界上奇迹很多,但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林轩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所以他不想逃,也不想面对夏苏的歇斯底里。

掐灭了烟头,林轩走到了不远处的垃圾桶旁,把烟头丢了进去,他是个杀人犯,但不影响他是个爱卫生讲文明的好市民。

做完这些,林轩才迎着那些驰骋在夜色中的汽车走去,夜色中显眼的红灯提示着人们保持距离,林轩觉得这才是自己的归宿。

自己买了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夏苏,只是不知道,杀人犯的保险会不会有效呢,林轩笑着再点燃了一支烟,不得不承认,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那么的肤浅,以前觉得安分的活着,就是好公民,但现在……自己是罪人,已经无法享受法律体系下的人权。

就让一切这样结束……

“碰“一声碰撞,一个人影被抛飞到了远处,尖锐的刹车声过后是更加疯狂的马达发动声。那辆汽车急速消失在夜色里。

林轩想,这就是飞的感觉吗?幻觉吗?怎么会看到那个小店的老板?

“嘭“来不及想象更多的林轩重重摔落在地,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相传有一条路叫黄泉路,有一条河叫忘川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走过奈何桥有一个土台叫望乡台,望乡台边有个老妇人在卖孟婆汤,忘川河边有一块石头叫三生石,孟婆汤让你忘了一切,三生石记载着你的前世今生。走过奈何桥,在望乡台上看最后一眼人间,喝杯忘川河水煮,尘归尘,土归土,前世今生尽泯灭,但求来世再相逢——

这是一个短故事,之所以贴出来,不是希望谁考到,咳咳,如果喜欢某的,一定也会看看这个故事的吧。

这是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小小的交代了故事情节,更多的是人物心理活动。

深夜无眠,某码出了这样的故事。

没有夜的空,某听着忧伤还是快乐,码出了这些东西。

最近爱码一些小故事,关于感情的小故事。

许是夏天来了,感触自然而然的多了。

许是奔波久了,心也渐渐冷了——

之所以断了那么多天天,是夏天来了,想着每天也在宅在家里,倒不如跟别人一起去欣赏下风景,于是就耽误了两天,看来以后不能偷懒,要好好的码几章存稿,懒散如我,慢热见文,有人看我看欣慰,没人看我也不会自怨自艾,想要收获,总是需要一番耕耘的。

玩了一趟,几乎就是累个半死,现在腿都有些肿了,柘林湖,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想想现在总共段更过两次,每每想起,总是有个小疙瘩,觉得自己不是很尽职,就算没人看,我也想坚持自己的记录,所以,暗暗告诉自己,以后不许再犯了。

每码一章,我都是改了又改,我不只是个发文的,更是个爱看文的,这书的定义是古代言情,我也有我小小的原则,不可以是小白文,也不可以过于文绉绉,所以一直在斟酌用词,优化对白,穿越文之所以长盛不衰,就是读者容易找到代入感,小白不行,酸文不可,文字驾驭能力有限,缺点多多,大家踊跃提出指正哦。我是偏向求质的,每篇的情节都是在我脑海酝酿了一遍才发出来的,为此,我四处查资料,努力学习我喜欢作者写文时的描述方法,我只想写出我梦里的故事,无谓创新,也许这种题材,大家都已经审美疲劳了,但我依旧有我的坚持,我想,我要写,就必然要写我喜欢的,文笔稚女敕,我就多写,情节拖沓,我就省略不必要的描写,伏笔不深,我就慢慢挖坑,总有一天,完本之时,没有成绩,我都会欣慰。

对于一个热爱看小说的读者而言,点击高不高不重要,没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文风、题材,所以,若是此文对上你们的胃口了,自是高兴,若是摒弃了,也不会觉得失落,我对自己的定义是读者,我是一个重口味的读者,写文每人都可以,我只是有这想法,就写下了,看小说时我是个挑剔的读者,写小说时才发现真是难,把握情节,埋下伏笔,对白须简练,后首看文,自觉得九天玄雷滚滚过,漏洞数不胜数,看书多了就有了爱挑剔的毛病,所以,全文大手术,却还是觉得不满意,总是希望尽善至美,可我不是大神,我只是一个读者。

这是不得不写的交代,咳咳,某又无耻了一下了。

某一个人关在房间,热,有小风扇,饿,有一包泡面,可是,无聊呢,我不能变出个人来…………

也许最近某废话太多,大家是不屑的,但对某来说,不管什么故事,只要是自己写的,都是高兴的,字里行间的,都寄托着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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