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秀 正文 第074章路遇

作者 : 采苓

满月酒后,杨氏说要去里正家登记两位小外孙的户口,问姑娘有没有想好起什么名字。她怕采苓听了生气难过,不敢问采苓是不是随便取个小名记上,以后等孩子的父亲起大名。

采苓放下书本,怜爱地模模两个儿子胖嘟嘟的小脸蛋,想了想,说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宝宝哥哥就叫杨自强,贝贝弟弟就叫杨厚德吧。”

“自强,厚德?好名字。”杨氏轻轻抚掌,拿来纸笔把两个名字写下来,给采苓看了确认无误,这才去了里正家。

好名字?偷懒随便拽两个罢了。采苓趴在小儿子旁边,偷笑不已。看儿子小脸红扑扑的特可爱,忍不住用手指去戳。呜,好软好好玩,再戳……

“呜哇呜哇~~~~~”被戳痛的小家伙终于悲愤地哭喊起来,把哥哥也吵醒了,一起大哭,两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瞪着无良娘亲,那晶莹的泪水就是指控啊。

夫人刚才的举动早被两个女乃妈看在眼里,俱是一脸笑意地跑过来抱起小少爷哄着,又喂了女乃,两个小家伙才又慢慢睡着了。不过这回女乃妈不敢把小少爷放在夫人这里了,直接抱去了对面的婴儿房。

没有了玩具的采苓一头黑线,抓过书本看了两页,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喊着无聊,扑倒在床上装死狗。

杨氏从里正家回来,就见丰收在忙着准备马车,不由奇怪,“少夫人这是要你上哪去?”

丰收忙放下手中的板凳,恭敬地回答:“少夫人说在家里闷得慌,要进城去逛逛,顺便看看有没有好的铺子买两间。”

杨氏一听,脸就有点黑了。采苓生双胞胎的时候出血过多,身子一直很虚弱,孩子满月后还被她压着坐够了60天的月子,看来这会子是压不住了。

“出去是可以,但不能在外头过夜,更不能喝酒闹事。”回到房里,采苓正在换装,杨氏便叮咛上了。

“噗!我的娘哎,你当我是毛头小伙哪,还外头过夜喝酒闹事……咱如今可是孩儿他娘了,哪能干那些毛躁事?放心放心,天黑前一准回来。”采苓换好胡服揣了银两,冲一脸雀跃的灵秀和香秀一摆头,率先大步出了正房。

杨氏在后面追着喊:“注意安全,早点回来呀!”

马车里伸出一只女敕白小手挥了挥,灵秀和香秀冲杨氏曲了曲膝,上了车,丰收便扬鞭启程。

东蓠居离盛京城很近,十多里的路程很快就到了,已经几个月没出门的采苓一下马车,置身于车水马龙中,听着小贩饶舌的东北音,几乎有种再世为人之感。

没有经济负担,没有感情负担,采苓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套句现代的流行语,那是心里快乐得要飞起!这种心情逛店铺的结果,就是不管东西有用没用,反正中意的就买下,身后的三个人很快就拎满了大包小包。

购物消退下去之后,到盛京最大的酒楼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采苓便提着礼物去福客居看孙掌柜的,出来接待的却是刚子,说孙掌柜的办事去了不在家。

采苓本想拜托孙掌柜帮打听铺子的事,如今见不到人,不免有些遗憾。刚子要守客栈走不开,便指点她去福升牙行问问,那里的中人手里经常有好铺子介绍。

采苓道了谢,转道去福升牙行,却没有心宜的铺子出售。两个小丫鬟都很沮丧,采苓倒是挺高兴的。事情没办成好哇,又有借口进城玩了。

把盛京两条商业大街逛完之后,采苓意犹未尽,又让丰收转去米粮街,她想看看米粮市场,好决定庄子今后的发展方向。

虽然从上京出来的时候,采苓手里带了很多钱,后来回了长安定远侯府,更是把周氏掌管的大笔存款搜刮一空,即使她什么都不做,这些钱都够他们一家子花用几辈子的了。她曾经无比盼望这样优渥的米虫生活,但真的拥有这一切,她却开始渴望做点小事业,有点精神寄托了。

逛街了米粮街之后,采苓对调查结果很惊讶,粮商们普遍手里存粮不多,都说是去年江南水患,有南方来的粮商来此大肆采购,不但盛京的粮食大部分被买走,听说整个东北地区粮商手里的粮食都被南方人弄走了。

由于夏粮就要收割,盛京的粮价稍稍有涨,但涨幅不大,只比年前多了两三文钱的样子,但采苓心中隐隐有种不安。回去的路上便埋头在想,这种不安究竟来自哪里,竟一直滞留脑海不肯离去。

四月的天,黑得还比较快,回到半路的时候,丰收就停车在车角上挂起了灯笼,速度也放慢了。

香秀也在车内点了盏小灯搁在小柜上,见主子心情不好,便给灵秀递了个眼色,灵秀微微点头,端了桂花糕送到主子面前,“少夫人,离家还远着呢,您先吃块点心垫垫吧。”

采苓皱皱鼻子,轻轻拨开点心碟子,“没胃口,你们吃吧。”

灵秀无奈地看了看香秀,放下点心,想着回去之后要报告老夫人才行。

这时,忽听丰收惊呼一声,马车骤然停下,车厢里的三人顿时跌做一团。

“少夫人,少夫人您没事吧?”丰收打开了车门,想伸手去扶,却又不敢,最后还是采苓自己先爬了出来,又把灵秀和香秀扶起,不满地瞪着丰收说道:“怎么回事呢?停车也不先通知一声,好在油灯没洒,不然都要烧起来了。”

“对不起啊少夫人,小的也不想的,实在是……实在是……”丰收一跺脚,满眼惊惧地说道:“前面躺了具死尸!”

“啊!”

“死尸?!”

灵秀惊叫一声抱住了香秀,吓得全身发抖。采苓却挥袖让丰收带路,她要看看是哪个倒霉鬼死在这荒郊野外了。

丰收紧紧握着马鞭,提着灯笼,哆哆嗦嗦地走在前面,采苓见他走得慢吞吞,干脆一把夺下灯笼跑到了前面。

只见马头下倒伏着一人,看不清长相,但背上有大片血迹,身下也是一大滩血,看衣着倒是上好的刻丝袄,一双染了血污的牛皮靴子做工考究,也不是寻常人家常用的。

采苓踢了踢那人的脚,听到微弱的申吟声,立刻眼睛一亮,“他还活着,丰收,快来搭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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