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情感热线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变故(一)

作者 : 魔小猫

汗,貌似这个故事越写越长了。我本来只打算写百里珍珠对唐小凌的朦胧之爱,并皆乐薇之口对他进行开导,谁知一发不可收拾,百里珍珠,唐小凌,端木夕雾,甚至屈逍,都在我心中变得鲜活起来。

嗯,无论如何,我决定将这个故事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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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又是夜。

奔。百里珍珠又在奔。

空中飞奔。

清理自己漫无边的思绪,努力给自己一个答案。

这么些年来,他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却完全忽略了审视自己的内心。

这些年来,他自以为占有过无数的女人,现在想来,却没有一个女人为他真正拥有过。

从什么时候,他开始想这些问题,这些他本来觉得很无聊的问题?

以前他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首先就会想象出她月兑光了衣服站在自己面前的样子,继而想象出她在自己身下申吟着承欢的娇媚。

然后他就真的会设法让这个女人月兑光了衣服站在自己面前,然后在自己身下婉转承欢。快乐尖叫或者低声申吟,柔若无骨的手还会在自己身上留下深深浅浅的抓痕。

但是唐小凌打破了这种固定的程序。

她首先是光着身子出现在百里珍珠面前,尖叫,奋力地用双手掐他,掐得他狼狈不堪,然后再次出现的时候,她就穿上了严严实实的衣服,一点多余的肉都不让他看见。

而且更奇怪的是,对于唐小凌,百里珍珠根本无法完成在脑子里月兑光她衣服的遐想。

百里珍珠之所以不明白,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听说过一种很牛的说法。

当你看到一个你所真爱着的人的时候,你想到的只有拥抱,而不是上床。

而眼下,他所能做的,只有借助漫无目的的“飞奔”,来达到清理,或者麻痹自己的脑子的目的。

因为漫无目的,所以没有拘泥在山寨内。围绕山寨的那道两人高的围墙,对他来说,根本不足以成为障碍。

夜很黑,夜也很静。

他几乎能听到自己和夜晚的空气摩擦出的霍霍声。

他忽然发现有件事不太对劲。

他对这座山头并不熟悉,但是却有一个常识。山匪所在的地方,是不会有人居住的。

但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却赫然出现了一个修葺得相当精致的木屋。

木屋里还点着灯,借着从窗子里往外透出的一点光,百里珍珠已能很清楚地看清这所木屋的情况。

百里珍珠见惯了奇珍异宝,当世已经很少能有东西能让他眼前一亮了。

但是现在他却瞪大了眼睛。眼前的这所木屋并非普通的木屋。它的四壁全是由坚硬无比的乌木制成,更让人吃惊的是,木屋的屋顶,竟赫然是由紫檀木修葺而成。

紫檀非千年不能成材,自古被世人称为木中极品,多被打造为传世家具或经典饰物,为皇室贵族所享用或收藏。寻常之人根本难得一见,怎么会这样离奇地出现在如此偏僻的山头?

而且,更让百里珍珠感到奇怪的是,这所木屋,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这个地方离两天前他被虏上山的地方并不远,甚至可以说非常近。当时这里还是葱茏一片,绝对还没有这所木屋的存在。

这太诡异了。

绿影山寨每天都有人定时下来巡山,如果在大白天修葺木屋的话,山寨上的人一定会有所察觉。

难道他们是天黑以后,在夜深人静之时,以神鬼不觉的动静,建好了这座木屋?

百里珍珠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是什么样的人,有这样骇人的能力?

这所木屋里燃着灯,里面想是已经住进了人。这个住在里面的人,一定不会是寻常之人。

他的身份必是尊贵,只有身份尊贵之人,才有这种拔地起豪宅的气概,也只有身份尊贵之人,才能有这份胆魄修建乌木为壁、紫檀为顶的房子。

百里珍珠屏住呼吸,以最为轻巧的手法,钻到了亮着灯光的窗子下面。

木屋里面已经陈设完毕,不知得十分精巧。屋内有床有桌,床上铺有雪白的银狐毯,桌是乌溜溜的四方檀木桌。墙上挂有镶嵌钻石琉璃的巨大羚羊首,乌木做成的弓箭,地上铺着猩红的波斯羊毛毯。

这是百里珍珠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为奢侈的狩猎者之屋。

屋内只有一个人,侧对着窗子,悠闲地喝茶,看起来相当惬意。

这人面目可称得上风流俊雅,头上戴着嵌着夜明珠的束发银环,长身如玉,穿着浅紫色的通身长袍,胸前绣有团龙图案。

百里珍珠又一次瞪大了眼珠子,他认得这个人,太认得了。

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修建这么豪华的休憩之所,本来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如果是眼前这个人的手笔,那么一切就显得理所当然了。

只是,百里珍珠宁可相信太阳从西边升起,也不愿相信这个人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他应该在百花盛开的御花园里漫着步,他应该在肃穆的御书房里读着圣贤书。他应该在皇家园林里追逐着麝鹿,他应该在雕龙刻凤的大床上打着呼噜。

可是现在,他竟然出现在这样一所匪夷所思的木屋里,一个人悠闲地喝着茶。

他自然要感到惊讶,而且惊讶得几乎要叫出声来。

但是屋内的那个人,已经热情地向他打起了招呼:“这位朋友,与其在外面受蚊虫叮咬之苦,不如进来陪我喝杯茶,如何?”

他刚说完这句话,已经有一道青影,如虹般地从窗外越了进来。

“想不到会在这种地方遇见尊贵的穆亲王,草民失礼了。”

百里珍珠嘴上谦卑地说着,唇边却淡淡挂着微笑,神色清淡如轻风浅月。

“客气,请坐。”被称作穆亲王的那个人,似乎并不惊讶自己的身份被旁人发现,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的脸看,似乎想就他的脸写一篇文章。

百里珍珠也不说话,任他观察,自己大剌剌地坐下,在桌上取了一个白玉杯,端起温热的茶壶,好整以暇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他之所以全然不惧。只是因为有那份自信,若是这位穆亲王忽然发难,他一定有办法能月兑困。

“蝗虫,你是蝗虫——百里珍珠。”这位穆亲王忽然一拍手,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很为自己能认出这个人而高兴。

百里珍珠一口茶水刚咽到喉咙,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号,差点没被茶水呛死。

他奋力地咳嗽了半天,涨得脸红脖子粗地问道:“蝗虫?我竟然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个雅号。”

“百里珍珠专盗皇家宝物,非价值连城的绝不入眼;偷吃皇家御酒,非百年以上的陈酿绝不开封——这样的狠角色。不是皇虫是什么?”穆亲王的眼睛里,竟然全没有半点责备,只有促狭的乐趣。

百里珍珠只有苦笑,道:“王爷见了自家米缸里偷吃的米虫,不伸手捏死也就罢了,还和米虫谈笑起来,也真是奇了。”

穆亲王挥挥手,似是毫不在意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我一个人正在此间闲得无聊,好不容易看见一个相熟的人,自然是欢欣雀跃了。”

他端起茶盏,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又道:“皇家宝物多得不可数计,大多数都被埋没闲置,没趣得很,偶有几件到了百里兄这样懂行的人手里,也算是重见天日了,这乃是大大的好事一桩啊。”

百里珍珠第一次听说这样的见解,也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个重见天日!以前只在梁上遥见过穆亲王的风姿,现在竟能有幸对席而坐,侃侃而谈,听取王爷这番妙语,实在是畅快极了。在下但有一事不明,还请王爷解惑。”

穆亲王微微笑道:“请讲。”

百里珍珠道:“王爷与在下从未见过面,怎么能一眼就认出在下来?”

这正是他最为困惑的地方。他出入皇宫无数次,却从来没有出过险情,因此也从来没有和皇家中人正面相持过,这位穆亲王养尊处优,怎么能一望而知自己就是百里珍珠?

穆亲王又是展颜大笑,神情间颇为自得:“其实我并不确定,只是推测而已,想不到真就是你。”

百里珍珠奇道:“推测?”

穆亲王点点头:“传闻百里珍珠不但脚上功夫极好,还有一样东西耀眼异常,盖世无双的。”

百里珍珠笑道:“当真有如此宝贝?我自己却并不自知。”

穆亲王颔首笑道:“你当然有。而且这样东西,是天赐于你的。”

百里珍珠略一思索,忽然抚掌而笑:“不错,如果容貌也能算得珍宝的话。那么我确有这件宝贝。”

穆亲王道点头道:“如此神仙面孔,几乎能与我皇兄一决高下了,而且你轻功卓绝,世间能将这两样占绝的,除了百里珍珠外,更有何人?”

百里珍珠心中一动,穆亲王本名屈逍,他所说的皇兄,莫不是当今天子屈昂?那位仁兄,不仅身份天下第一尊贵,而且帅得也是人神共愤。

屈逍仍自顾自地道:“说到轻功,若不是你方才略有动静,我还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离我不到咫尺的地方。”

百里珍珠叹道:“我窥见王爷在此,心中难免诧异,神思若动了,呼吸也随之而乱。王爷能在呼吸之间便断出人息来,也实在非常人所能比。”

屈逍摆手道:“三脚猫功夫,不值一提。若不是这林子太静,我纵然长了三只耳朵,也绝听不出有半点异样。”

百里珍珠笑道:“这林子虽然安静,但山贼出没,蚊虫成灾,仿佛并不适合居住——莫非是嫌皇宫太热,王爷趁夜避暑来了?”

屈逍眉睫闪动,面色微沉,却如蜻蜓点水般,很快就恢复了轻逸的笑:“原来百里珍珠不仅一向视皇宫为自家庭院,出入自由,还有将朝廷中事当作自家家务的精神。”

说罢,一双揶揄的眼,顿时换作清冷,淡淡地看着百里珍珠。

他本可以把这句话说得更凌厉一些,却并没有。

百里珍珠避开屈逍的逼视,微微凝眉,再抬起眼时,眸中已是一片清明:“我的确多事了。现下已是三更,正是好眠时候,百里不再叨扰,这就告辞了。”

屈逍微笑着点头,脸上也配合出一片轻微的倦意,淡淡道:“好走不送。”

百里珍珠薄唇微抿,青影闪动过后,屈逍面前已是人去座空。

“果然是一个伶俐的人,”屈逍微笑着,道:“端木,你觉得呢?”

原本除了他再没有第二个人的屋子,忽然从外面闪进一条青墨色的影子来,站定了,一双狭长俊雅的凤眼里,只见冰雪般的清冷目光:“这个人喜欢多管闲事。”

“自命不凡的人都有这种毛病,”屈逍一笑,微微将身子倾过,“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

“你的轻功修为,比起刚才的这位仁兄,只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屈逍赞道。他望着端木夕雾的时候,眸子里盈盈颇有关切之意:“许久不见,你好像又清瘦了些。”

端木夕雾却似没听到一般,不答,不应,不动声色。

“还是没有找到能化毒的药么?”屈逍的眉微微皱着,“你何苦独自苦撑?为什么不试试我找的御医,说不定……”

端木夕雾打断他的话,淡淡道:“死生由天,又何必要他人帮助。”

他说的是事实,久病成医,这些年来,为解除自己身上的毒性,他对药草的熟悉程度,早已经超过皇室间碌碌的御医。

屈逍沉默,知道不必再纠缠于这个话题,便道:“你已经知道我此行来的目的?”

端木夕雾微微颔首:“此山蜿蜒绵长,形状如游龙,是你们眼中所谓的龙脉。你们觊觎此山已久,这次当然是为了掠夺它而来。”

屈逍苦笑道:“何必说的那么难听?”

端木夕雾冷冷道:“掠夺就是掠夺,就算给这种行为换上个好听的名号,也改变不了掠夺的事实。”

“是啦,你说得是。”屈逍苦笑连连,“我是不信这种风水之说啦,只是皇兄指明要我前来,我也没有办法。”

“他想做什么事情,从来只是一句话的事情,旁人的想法,他从来分毫不管。”端木夕雾的眼中浮起一层阴翳,声音也添了几分冷峭的意味,“而且,他算定你一定会来。因为苏锦然也在这里。”

“端木,不要胡乱猜想,这事跟锦然扯不上关系。”屈逍按捺住心头的悸动,转过头,望着端木夕雾如被雕刀削成的俊美侧脸,眼中慢慢地浮起一丝恻隐,压低了声音道:“你自小便在这山头长大,难免心中割舍不下。”

他的清凉的眸子,竟也似染上了一丝怅惘之色,缓慢但是斩钉截铁道:“皇命既出,唯有遵从而已。你我都无可奈何。”

“无可奈何……”端木夕雾的唇角微微挑起,喃喃地念着这几个字,眉宇间一抹若有若无的痛苦之色,稍纵即逝。

无可奈何。

世间有太多的事情,只因有了那种高高在上的权利,旁人遭受再多的痛苦,也只能徒然地道一声无可奈何。

端木夕雾攥紧了拳头,指缝间传来清脆的骨声。

“端木,”坐在一旁静默了许久的屈逍,压低了声音唤他的名字,似乎想要将他从旧日的噩梦中唤醒,“三年了,你隐居在这个地方,朝堂的事,我以为你已经忘了。”

端木夕雾痛苦地闭上眼睛。

忘了?那仇恨已经刻入骨子里,而且必将带到坟墓,这样的恨,屈逍,你这样的人,怎能了解?

屈逍,你不了解真相。若你是此刻的我,你会发现我胸中的仇恨的火焰,较之起三年前来,没有任何变化——不,经过一千多个日夜的发酵,它已燃烧得更为烈烈。

“答应我一件事。”长时间的静默过后,端木夕雾口中,不期然地迸出这几个字。

“嗯?”屈逍满口答应,“你只管说。只要我能力所及的,一定帮你办到。”

“唐小凌。”端木夕雾转过头来,眼中的悲愤,已不知在什么时候化作云淡风轻,仿佛飓风过后的海面,只余一片澄净的空阔。

屈逍疑惑:“唐小凌?是谁?”

“这山间的寨主。”提到这个人,端木夕雾的眼神瞬间变得柔和,连冰冷的语气也似乎提升了温度,“如果你还把我当作朋友,就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屈逍虽不知他要说的是什么,却还是毫不迟疑地点点头。

朋友,他们确实是朋友。那时,他还是三皇子殿下,而端木夕雾,是众皇子身边最为亲密的人,影子卫士。

虽然两人之间隔着山高海阔的地位的差距,但是这并不妨碍两颗年少的心,意气相投,结为无所不谈的朋友。

转瞬便是三年。物转星移,白云苍狗。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变,但朋友依旧是朋友。

端木夕雾缓缓道:“代我照顾唐小凌。不论你们要做什么,我都不管。只是不许伤害唐小凌。”

屈逍眉间一跳,隐约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如果你真的在乎这个人,为什么要托我照顾?”

端木夕雾淡然一笑,道:“我能做什么?我现在不过是个废人而已。”

他语气间的颓废让屈逍心惊,眼中的悲凉更是令他无法正视。

端木慢慢地道:“她在这里住的好好的,就因为那个人的一句话,便要无家可归。我已经做了很多事情,来拖延你们前来的步伐,我甚至愚蠢到想要改变这座山的走势,让它看起来不像所谓的龙脉——但是你们终究还是来了。”

屈逍眉睫黯然,连吞咽也似乎变得费力起来:“我保证,会采取温和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情,尽量不让你的这位姓唐的朋友受到伤害。”

端木夕雾的唇边,挑起一丝嘲弄的弧线,冷冷道:“亲眼看见自己的家被霸占,还有什么比这个伤害更大?”

屈逍嘴唇微微翕动,想要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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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唐小凌而言,她万万想不到,自己的生活,会在顷刻间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她本来还在床上,做着一个模模糊糊的梦,忽然就听见有慌乱而响亮的敲门声,噼里啪啦地穿进自己的耳朵。

从来不允许别人打搅自己睡眠的唐小凌正欲发飙,却听见外面传来这样的声音:“寨主,赶快起床!从京城来的穆亲王要见你!”

唐小凌支楞起耳朵,一骨碌从床上爬起,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心里嘀咕着:穆亲王是谁?那个山寨大王的外号?在自己认识的那帮山大王中,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个人物啊。

出了门,到了厅堂,看见一个长身玉立的男子,背负着双手站在门口,似乎对外面的一派山色颇感兴趣的样子,探着脑袋看个没完。

唐小凌大剌剌地往自己的宝座上一坐,拍了拍桌子道:“喂!”

那人似乎先是笑了一声,然后转过身来,笑盈盈地看着唐小凌。

唐小凌有点发愣,对方如果是个山大王的话,未免长得也太清秀了一点——不,不是清秀,简直就是好看得很,漂亮得很。

整齐而俊雅的眉毛,斜长入鬓,一双星子似的眸里,清明的黑瞳闪着温润的光。发上银色发环上,一颗硕大的明珠熠熠生辉,淡紫色的锦绣长袍,腰间的黄玉带,脚上的黄色鹿皮软靴,好一个年轻俊俏的公子。

他整个人看起来,就仿若三春的阳光般明媚,又如青山夜雨后遍野的清新,十分地舒服养眼。

唐小凌正想要问他的来历,那男子却先开口了:“想不到绿影山寨的主人,竟然是这么小的一个女孩子。”

他的声音温和如玉,没有半点戏谑的意味,但是在唐小凌听来,却是说不出的刺耳。

她生平最反感的,就是别人说她小——这本就是没长大的孩子最为常见的心理。

唐小凌双眉一挑,清声喝道:“本寨主还不知道你的名姓,你竟然先嘲笑起本寨主来。实在是,实在是——胆大!”

“哦?”那男子先是一愣,很快又露出明媚的笑容,朗声笑道:“果然是本王失礼了。我叫屈逍。屈原的屈,逍遥的逍——寨主不必拘礼,直呼我姓名就可以。”

屈逍自认为这番话说的相当通透客气,也给足了这个小寨主的面子,不料端坐在宝座上的唐小凌,只是微微地抽了抽鼻子,满眼不屑道:“废话,我当然是直接叫你姓名了,难道我要叫你大王不成?”

屈逍微笑道:“你可以叫我王爷。大王这个称号,似乎乡野气息太浓了一些,不太适合我。”

“王爷?什么王爷?”唐小凌嗤笑道,“你若是自称为王爷,我是不是也能自称女王?”

正在屈逍满头雾水不知所以然的时候,一个关键的人物从外面走了进来,朗朗笑道:“王爷驾到,有失远迎。”

屈逍回头一看,原来是昨夜有过一番不太愉快对话的百里珍珠。

百里珍珠微笑着向屈逍拱手,算是行过了见面礼,然后凑近屈逍,低声道:“我们的这位小寨主,自小不食人间烟火,对世事一无所知,她恐怕并不明白‘王爷’是何许人物。”

屈逍恍然大悟,望着上面神气活现,颇有女大王气象的唐小凌,忽然止不住地笑出声来。

唐小凌本能地觉得受到了侮辱,顿时勃然大怒:“有个王爷的外号就了不起了么?敢在本寨主面前放肆?信不信我让兄第们往死里揍你?”

这番话本是威胁,但是在屈逍听来,却毫无力度可言,反而觉得更加滑稽可笑。

百里珍珠苦笑着,往前大跨了几步,用唐小凌能理解的方式解释道:“寨主,这位王爷是当今皇帝的弟弟,不是什么山大王,还请大王看在皇帝的面子上,对他客气一些……”

唐小凌眨了眨眼睛,重复道:“皇帝的弟弟?”

百里珍珠点点头:“亲弟弟。”

唐小凌忽然觉得手足有点发软,舌头也变得不太灵活了,偷偷地看了堂下的屈逍一眼,悄声道:“那——他岂不是很厉害?”

百里珍珠点点头:“十分厉害。”

唐小凌抓住百里珍珠的手,犹如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用更小的声音道:“我已经对他发过脾气了——他会不会生气?”

百里珍珠转过头看了一眼,屈逍仍旧在笑,笑得肩膀都在抽动,便对唐小凌回道:“好像没有哦。这位王爷的脾气,据说随和得很。”

唐小凌点点头,紧张的神经终于得到些许放松,又追问道:“他既然是皇帝的弟弟,为什么不在皇宫吃肉喝酒?来我这里做什么?”

在她眼里,好地方的定义就是能吃肉,能喝酒,而皇宫当然是好地方中的好地方。

百里珍珠诚实地摇摇头:“这个么,我也不知道,寨主不妨自己亲自问他。”

唐小凌顺从地听取了临时的狗头军师百里珍珠的意见,问道:“王爷,你不在皇宫呆着,找我有什么事情么?”

因为知道了对方的身份非常可怕,唐小凌的语气和语调,都较之先前柔和了无数倍,但是仍然铿锵有力,不失底气。

屈逍微笑道:“这件事么,说起来还希望能得到寨主的同意。”

唐小凌清声道:“你说,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帮你。”

她虽然年纪小小,也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是俨然有着一个真正的寨主应该有的胆量和风范。这句话说下来,既没有谦卑,也没有讨好的承诺,而是软硬有度,不卑不亢。

在她眼里,王爷纵然是高不可攀的人物,却也只是个人而已。

只要是人,就能进行平等的对话,而不必心怀忐忑。

屈逍收了微笑,认真道:“我想要买下这座山寨。”

待弄清楚对方这句话的含义之后,唐小凌脸上的表情,从天朗气清,瞬间变成了乌云密布。

唐小凌从没想过,有人会对自己提出这样的要求,竟然要买下自己的山寨。

拜托,这是一整座山寨,不是一亩田,一所房屋,他想要怎么买?

他买了山寨,她唐小凌去哪里住?山寨里的这些兄弟们又去哪里住?

她这十五年来,除了当寨主外,没有做过别的事情。没有了山寨,也就失去了抢劫的资本。如果不靠抢劫,她简直不知道自己要去做什么,还能做什么。

所以,唐小凌没有多想,斩钉截铁道:“不可能。”

屈逍料到唐小凌会拒绝,但是没料到她会拒绝得如此干脆利落,他还不能了解眼前这年纪小小,样子也小小的女孩子脑中到底想的是什么,于是本能地加了一句:“只要寨主开口,我可以给出你想要的价码。”

唐小凌冷哼了一声,问百里珍珠:“他是说我开口要多少,他便给多少吗?”。

百里珍珠重重地点了点头。

唐小凌想了一会,对屈逍道:“我出的价,你一定给得起吗?”。

屈逍毫不迟疑地点点头。

“那么,你的皇宫值多少钱,你就出多少钱买我的山寨。”

屈逍面色稍沉,却仍不失风度,温婉道:“我是很诚恳地希望寨主能割爱让出这个山寨,并不是开玩笑。我给出的价位,绝对能让寨主和山寨中的每一个人下半生衣食无忧。”

山寨里的兄弟们都围在厅里,都已经知道屈逍的身份,听了屈逍这番话,人群里立时便骚动起来。

比较起每天为吃饭发愁,还要背着骂名的山匪日子,衣食无忧的确是个很大的诱惑。

唐小凌皱起眉头望向这些开始不安分的人,人群便立时安静下来。

在百里珍珠看来,唐小凌此时的眼神,竟是带着些许凌厉的味道。

然后,她学了屈逍的强调,慢吞吞道:“我也是很诚恳的,并不是开玩笑。除非你能拿出自己住的地方和我交换,否则,我是不会同意的。”

百里珍珠有些吃惊地望向唐小凌,此时她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不再是那个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的女孩子,反而表现得相当聪明。

其实,唐小凌的话里倒真没有藏着什么玄机,她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绝对不能吃亏。

“小丫头,请你搞清楚,”屈逍的眼中闪动着并不善良的波光,“我并不是在求你,这也并不是一场公平的交易。”

唐小凌已经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如果你真的明白王爷二字的分量,就不该说刚才那样的话。”屈逍不紧不慢道,“我本可以直接将这座山头拿下,不必通过你的同意,但我并没有这么做,因为我受你的一个朋友之托,有所顾虑。”

唐小凌正在猜测这个朋友的身份,却听屈逍继续道:“如果寨主认为我是有所忌惮,而不敢直接强取的话,那么寨主就尽管咬紧嘴巴别松口。我想,要剿灭一个只有百来人的山匪团伙,我是根本不用费力气的。”

他讲完这段话,连自己也觉得好笑。他素来不愿意用自己的身份压制旁人,况且,对方只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而已,明显的世事不谙,他为什么要摆出这副严肃的面孔,煞有介事地讲上这么一大堆?

唐小凌将他话中的意思听得明明白白,一张小脸已是涨得通红,憋了半晌,才道:“你要抢别人的地盘,还要让别人觉得受了你的恩惠,世界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说罢,将目光投向山寨的兄弟们,使了个颜色,立刻就有几个表彪形大汉冲了出来,一拥而上,试图按住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屈逍。

屈逍目光微微闪动,一道淡紫色的影子轻巧地避开了围捕,那几个汉子毫无知觉之中,竟然齐齐扑了个空。

屈逍站定,脸上竟是精神抖擞的模样,不但不以为忤,反倒抚掌大笑道:“好一个山匪擒王爷,有趣,有趣得很!”

那几个汉子一招失礼,岂能不恼怒,瞬息之间,已经结好人网,再度向屈逍围过来。

哪知,不管他们怎么努力,屈逍永远能在最后一瞬间逃月兑集结,出现他们的围捕范围之外。

而且,更令他们郁闷的是,几番动作下来,他们连气带急,已经闹得是脸红脖子粗,就是捉不到人,屈逍却依旧面色清雅,如孩童玩迷藏一样,玩得十分开心。

百里珍珠在一旁看着这场闹剧,简直哭笑不得。一个是不按常理出牌的王爷,一个是毫不讲理的小魔头,一个要花大价钱买土匪的山寨,一个试图用蛮力绑架王爷,世界上恐怕没有比这更荒唐的事了。

当高高在上的唐小凌的眉头快要拧成麻花的时候,屈逍好像已经玩得尽性,不慌不忙地避过众人的最后一次围捕,慢悠悠道:“小丫头,该说的话我也已经说了,给你三天时间,你慢慢考虑。”

唐小凌喊道:“我不用考虑,不行就是不行!”

屈逍却似没有听见,哈哈一笑,转身便走,不紧不慢地,犹如在自家庭院漫步。

在座的都知道这位大爷的身份,谁也不敢把他怎么着。

唐小凌气得面色发白,跳下座来,随手抄起一个茶杯,狠狠地朝那人的背影掷去,手法甚是凌厉。

那人却连头也不回,似乎全无察觉。却在茶杯就要和他的身体做亲密接触的时候,以难以察觉的身法闪了一下,那茶杯便直直地砸在了地上。

成功躲过这一劫之后,那人带着劫后余生的愉快笑容,若有所思道:“看来我得赶快逃命,否则恐怕就要葬身在小丫头的飞杯之下了。”

话未落音,只见淡淡的一道紫影晃过,待众人定睛看时,那人已是倏忽不见了。

唐小凌噗通一声,气鼓鼓地又坐回原位。

百里珍珠默然站立于一边,他无法阻止屈逍想要买下绿影山寨的意图,却也不忍看见唐小凌离开自小相依的家园。

可是,他已于今晨得到官府的密令,今晚之前,设法离开绿影山寨。因为到了晚上,这里将不再安全。

很明显,官府将要采取某些措施,强硬地夺取绿影山寨。

一向在剿匪方面表现得相当懒怠的官府,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如此积极?他们也知道了穆亲王的莅临,想要给王爷留下“积极剿匪”的好印象么?

尤其,屈逍此行,就是为绿影山寨而来,如果这些人能意外地替王爷省下一大笔用来买山寨的银子,那官头子岂不是要升官又发财?

百里珍珠想来想去,几乎得不到更为合理的解释。

他自己若要离开绿影山庄,不过是件易如反掌的事情,可是,唐小凌该怎么办?这群山匪虽然貌似强悍,毕竟数量不过百人而已,能敌得过如蜂般涌至的官兵吗?如果落到官府手中,等待这些无恶不作的山匪的,只有死路一条。

百里珍珠绝对不是对那百条性命心存怜悯,只是担心唐小凌的安危而已。她是这些恶霸的首领,如若被擒获,就再也见不到生天了。

无论如何,一定要带唐小凌离开这个地方!

百里珍珠决心已定,却发现在偌大的山寨里,竟然寻不见唐小凌的身影。

不仅找不到唐小凌,连其他人的人影也不见一个,整个山寨空无一人,好像在一上午的时间里,这些人都集体蒸发了一样。

百里珍珠很想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唐小凌,只是不幸这是在白天,习惯了夜间活动的百里珍珠,总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自己擅长轻功的秘密。

正当他愁得有如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唐小凌他们意外地归来了。

唐小凌一扫早上遭遇屈逍的郁闷,一脸的春风得意。而身后跟随的乌泱泱的众匪,也是个个喜笑颜开。

而且,他们每个人的肩膀上,都抗有一根沉甸甸的木头——紫檀木。唐小凌双手里所捧的,赫然竟是一个镶嵌钻石琉璃的巨大羚羊首,左边肩膀上,还搭着一张看起来极其名贵的雪白银狐毯。

百里珍珠只觉得眼前一黑:他们竟然是集体出去抢劫了。而且,抢劫的对象还是那个人。

紫檀木是屈逍的屋顶的材料,他们不仅瓜分了这位王爷的私家财产,还顺带毁了人家的巢穴。

望着唐小凌面如春花般的笑容,百里珍珠只觉得自己的脑袋瞬间变作斗大。他尽量克制着自己激动的心情,哑着嗓子询问道:“寨主,你们洗了穆亲王的住所?”

唐小凌自豪地点点头:“谁让他早上那么嚣张!”

百里珍珠脸上的汗涔涔落下,颤声道:“那么王爷人呢?他没有阻止……你们吗?”。

唐小凌听闻此话,面上的表情变得怪异起来,含着笑意的眼睛徐徐扫视了手下的弟兄一圈之后,忽然和粗鲁的汉子们一道,爆发出不可抑制的笑声来。

等她笑够了,才擦着眼角泛出的泪花,开心地道:“那王爷简直窝囊死了,我们这帮人一到,他就赶紧从屋里退出来,乖乖地看着我们拆他的房子……哈哈哈……那紫檀木的屋顶十分坚固,他见我们犯难,还帮着咱们卸了一根……对咱们是惧怕到了极点!哈哈哈……”

唐小凌边说边笑,好像她十五年的人生里,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滑稽的事情。

百里珍珠的面色却越来越沉,他当然知道,这个穆亲王跟唐小凌口中的“窝囊”和“滑稽”绝对扯不上关系。他对唐小凌他们的公然抢劫毫不在意,也绝不是因为什么“惧怕”……

唉,可怜的唐小凌,大祸临头了,还笑得跟一朵花儿似的……

百里珍珠虽然猜不出,这位王爷看似温顺的外表下,暗藏的是什么居心,但是本能的,他那见惯风雨的心里,竟不可抑制地产生了极为不好的预感……

果然,担心还没有完,身后的人圈外,已经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小丫头,我也跟着来了。”

听到这个声音,百里珍珠所能做的,只有叹息而已,果然啊…

唐小凌有点惊骇地转过头去,当看清那个人,正是被他们毁了房屋,而且对他们极为惧怕讨好的穆亲王本人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巨大的羚羊首几乎要落到地上。

唐小凌的眸子里,满是不可思议的惊诧:“你……你跟着我们做什么?”

屈逍苦笑道:“丫头,你拆了我的房子,我在此间又没有第二个居所,不跟着你,我岂不是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唐小凌听出对方的意思,是想来这里借宿,便把头摇得拨浪鼓一般:“不可能,我这里没有多余的地方。”

屈逍却似没听见一般,背着双手开始四处走动,打量起山寨来。

边打量边自言自语道:“不错不错,这笔买卖做得划算,划算之极。”

他的声音不大,却足以能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楚。

唐小凌立时跳了起来:“什么买卖?”

屈逍转过头来,眸子里是一览无余的戏谑:“寨主难道不知道吗?咱们刚才已经完成了一笔交易。”

唐小凌不明白他话中的意思,只有本能地将怀中的羚羊首抱得更紧。

屈逍大剌剌地找了条用作练功的梅花桩坐了上去,模样甚是悠闲:“小丫头,你知不知道,单你手中抱的那个东西,已经足够买下这整个山寨?”

唐小凌望向臂弯中的羚羊首,羊角上饰有几十颗颗璀璨夺目的钻石和红宝石,而那羊的两只眼睛,竟是用两颗整粒的碧绿猫儿眼镶嵌而成。

难怪他那么主动地帮着自己拆房子……难怪……

“小丫头也许不识货,莫说这两颗世所罕见的猫儿眼,单这羊头上的任意一颗宝石,也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屈逍眨着眼睛,慢条斯理地道,“如果换作别人我可能不干,看在小丫头生的这么美,这山寨又确实灵秀的份上,这买卖我也认了。”

“我不认。”唐小凌脸色一沉,她已感觉受了极大的屈辱,将那巨大的羊首高高举起,眼看就要摔将下去。

在场的每个人,都已面色发白。这一砸下去的后果是什么,谁都不敢想象。

屈逍却仍是一派悠闲的表情,仿佛专等着听那绝世珍宝摔落在地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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