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情感热线 正文 第七十七章:寨主(三)

作者 : 魔小猫

唐小凌今天醒得格外早。一个鲤鱼打听从床上翻身起来之后,她决定扛上弓箭去山中试试手艺。

这时夏意正盛,山林里应该到处都是闲逛的野兔和花鹿子。她虽然没有吃肉的嗜好,却对打猎这项活动情有独钟。

她简单地收拾了一番,换上浅绿色的猎服,挎上牛皮做的箭袋,穿上轻便舒适的鹿皮靴子,这些事情他做起来非常娴熟。

对于一个以山为家的人来说,打猎几乎是家常便饭,就跟每天必须要吃的三餐一样,并不是什么值得期待的事情。唐小凌之所以对这件事一直保持着高昂的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拥有一只比猎狗还要灵敏的鼻子,更因为满载而归之后,能换得许多人的赞美和称赏。

眼下,她立刻就能见到这“许多人”。唐小凌走出去,就能一如既往地看见这些人恭恭敬敬地,规规矩矩地站在她的房门前,小心谨慎地等待着和她在新的一天的第一次会晤。

他们真的很多,足足有十个。虽然高矮略有不同,但模样都还可算做像样。只是这些人的着装很奇怪,统一穿着一种接近于蓝色。但是又不似蓝色的衣服,腰间系着褐色的衣带,胸前袒露着大块的肌肤。

这样的设计本来是为了表现肌肉,凸显穿衣者的男性魅力,只是眼前的这十个人,个个都比较清瘦,既没有大块的胸肌,肤色也相当白皙,因此这样的服装穿在他们身上,除了暴露出他们缺乏锻炼的身体之外,还给人一种不太好的感觉,这样的感觉,人们一般称之为“猥琐”、“病态”。

但是唐小凌显然不觉得这样的打扮都什么不妥,因为这套服装本就是她为这些人亲自设计的。

由此可见,唐小凌虽然是个成功的山大王,却不是一个成功的服装设计师。

唐小凌挺起胸膛,翘起唇角,给了这些人一个俏皮的笑容,依次热情地和这些一脸听话状的男人们打着招呼:

“早上好,阿一!”

“早上好,阿二!”

“早上好,阿三!”

“……”

“早上好,阿十!”

这些人也很有秩序地回应道:“早上好,寨主!”

行完这每天必须的见面礼后,唐小凌高兴地给他们展示自己的一身装扮:“我今天又要出去打猎了,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阿一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换上欢欣雀跃的笑容:“太好了,中午有肉吃了。辛苦寨主!”

于是唐小凌便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告别了从阿一他们,精神抖擞地踏上自己的猎途。

她的身影消失后,那些听话的男人们一哄而散,脸上的表情立刻携带下来,回到居所,睡觉,闲逛,发呆,或者遛鸟,斗蛐蛐,找人打架。

他们就是唐小凌从山下拐来的“男色”。因为唐小凌记忆不太好,为了方便起见,很聪明地把这些人的名字变成了数字。

山寨中很多人早就看不惯这些终日无所事事,只等着吃闲饭的“阿字辈”的男人们,暗地里憋足了劲想痛殴他们一番,但是唐小凌为了彰显“阿字辈”们的特殊身份,将他们圈养在一所高高的院墙围成的住所里,除了“阿字辈”和唐小凌本人以外,谁也进去不得。

山寨派们其实也比“阿字辈”忙碌不到哪儿去,大家每天轮流下山抢劫。剩下的人留在山寨里舞弄舞弄刀枪棍棒,再沿着山寨跑上几圈,一天之中,大部分的时间也是无事可干。山寨上除了唐小凌和烧饭的两个中年大妈以外,连只母猪都找不到,而私自下山又是要被驱逐出寨的,这些男人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泄,偏偏阿字辈这帮只会消耗他们宝贵粮食的废物们还整天在眼前晃来晃去……

唐小凌形成了习惯,每天早上都要出去,或打猎,或散步。所以,每天等到唐小凌出去之后,山寨里的骂声就开始震天响。

山寨派们拿出了女人们的手段,挽起了袖子,叉起了腰,站在阿字辈们的高墙派高声叫骂:“×××,一帮只知道造粪的废物,有种就出来和爷干一架!”

阿字辈们仗着有高墙保护,毫不客气地跳起脚来回骂道:“××××!造粪总比喷粪强,有种就进来,看爷揍得你满地找牙!”

山寨派们气的没处发泄,随手捡起地上石头和大土块。

阿字辈们则在墙边搭起高架站在上面,端起水来就往外泼,水盆还可以当盾牌。

……

好一派热火朝天的喧闹景象。

只可惜,唐小凌远在几里外的山林里打她的猎,对这种几乎每天都要爆发一次的山寨大战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有一个正被困在柴屋里发着高烧的人,却听到了这一切。

他慢慢地听明白了,如果把这个山寨比喻成皇宫的话。唐小凌就像是皇帝,高墙内就是她的后宫,而她手下的山寨弟兄无疑就是她的文武百官。

而现在,这些男人就像是为了争夺唐小凌一人的恩宠,而奋不顾身地掐起架来。

百里珍珠只觉得心中好笑。

若在平时,他一定会窜出去看看热闹,但是现在,他却连动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个以飞檐走壁为终生爱好,以“有借无还”为人生信条的人,竟然没有办法摆月兑这一场小小的高烧病。

从前,他偶尔有个头疼脑热,总是百里青黛在一旁端茶递水,煎药煮姜汤,他从来也没把她做的这些事放在心里,现在想起来,才知道了身边有个女人是多好的事情。

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主导的日常生活里,女人永远都是主导。

百里珍珠苦笑,他现在岂止得不到女人的照顾,简直连只母苍蝇都看不到。这个阳盛阴衰的山寨里,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女人。

唯一的一个,还是只贪好美色的母老虎,而且到现在。他这个贡品竟然连她的面都没有见到。

百里珍珠眼中的这只母老虎——唐小凌,此时却在做一件很符合女性浪漫气质的事情,发呆。

她身旁的猎袋里,已经装了三只野兔,一只獐子,和两只野鸭子。现在太阳已经升到了密林正上方,该是回山寨吃饭的时候了。阳光透过繁密的树叶,投影到林间的阴翳里,碎成无数块看得见模不着的金子。

唐小凌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地叫唤起来。

但是她并没有急着回去,因为对面山坡上有一幕吸引了她。

她坐在高的山崖上,周围有层层叠叠的树木。将她娇小的身子很好地掩藏起来,所以她才能这样安心地盯着对面草坡上的那一对男女。

这两个人,对她而言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老熟人了,只是他们不认得唐小凌而已。

这座山的对面是另一座较矮的山头,那里有一大块的碧绿的草坡。在山林和碧草的掩映下,有一所小而简陋的房子。

这一对男女,就是住在那所小房子里的人。

自从偶然发现这里有人居住后,每次出来打猎,唐小凌都要特意绕到这个地方来看一下。

有时候,唐小凌会看见他们在田地里干活,十分辛劳的样子,有时候却又似乎悠闲得很,静静地坐在一起,什么也不干。

起初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十分平淡,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但是看得久了,她竟然慢慢地开始羡慕起他们来。他们的生活方式这么乏味,有什么好羡慕的?唐小凌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这种平淡的生活,深深地吸引了自己。

唐小凌自小就在山寨里长大,整日在男人堆里厮混,看惯了粗声大气,胡子拉渣的大老爷们,过惯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她过得很安心,也过得很好,而且她觉得生活还能继续地这样一直好下去。

直到她看见这所小房子,看见这两个人,她心里的想法才开始逐渐地改变。

不必说什么豪情满怀的话,不必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简单。

终于有一天,她决定也尝试一下这样的生活。但是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身边却没有一个相伴的男子。山寨里的男人虽然多,却没有一个能给她那样的感觉。他们更像是她的兄弟和长辈,彼此太熟悉了,唐小凌要找一个对面山坡上那样的男人,当然不会从自己的兄弟和长辈里挑选。

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劫其他的男人上山,来填补自己身边的空缺。

从“阿一”被劫上山开始,唐小凌一直在寻找那种感觉,很努力地寻找。

“阿一”长相不错,也很听话,对唐小凌的要求百依百顺。唐小凌让他吃饭就吃饭,让他回去休息就回去休息,只要和她在一起,阿一的脸上就会一直挂着绵羊般温顺的笑容。

唐小凌也对阿一微笑,可心里却觉得空空的。

她想:“可能还需要再找一个人,那样我就真的会很快活了。”

于是“阿二”也上山了。

然后唐小凌发现,除了长相不一样之外,“阿二”简直是阿一的翻版。同样温顺,同样听话,永远对她挂着笑脸。

可唐小凌依然不觉得有多快活。

她觉得这件事没有道理,她应该感到很快乐的,可是一想到对面山上那个纤弱的女子,她就觉得自己连她脚底的影子都比不上。

唐小凌咬咬牙:“他**的,再找一个试试看。”

……

现在,她已经找到阿十了。除了每天面对的笑脸又多了八张以外,她没发现自己的生活有一点变化。

唐小凌还是会来到这里,静静地看着对面那两个人,这似乎已经变成了她的一种习惯了。

而今天,她竟然有了新的发现,大发现。

这就是她坐在这里发呆的原因。

在这样天气晴好的大白天,那两个人居然光着身子,抱在一起打滚。

唐小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她不明白,这两个人这是在做什么。如果是在打架,为什么要光着身子?难道他们不冷吗?可是他们偏偏纠缠得那么厉害,好像要吃了对方才肯罢休的样子。他们的动作很愚笨,脸上的表情也绝对谈不上愉快,可是他们为什么偏偏都是那么投入的样子?

唐小凌百思不得其解,想来想去,最后忽然开窍了。

原来她之所以一直没有在阿一到阿十身上找到那种感觉,是因为她和他们没有做这件事情。如果她回到山寨和他们尝试一下这种奇怪的运动,也许她就能找到那种感觉了。

唐小凌领悟了这点以后,兴奋异常。她立刻拎起猎袋,跨上骏马,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山寨。

回去之后,唐小凌立刻飞奔到阿一们的住所,也就是那个刚刚发生过热闹的口水大战的地方,满脸兴奋地对他们宣布自己的新想法。

唐小凌张开口,想说:“请你们立刻月兑光衣服和我肉搏。”

可是这句话她没能说出口。因为不管怎么样,她本能地觉得,从一个女孩子嘴里发出这样的邀请,似乎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

而且,唐小凌对自己找来的这些男人从来都十分客气,连狠话都没有说过一句,完全不同于她对待手下的彪狠风格。肉搏也是博,若真的打起架来,他们中没有一个是唐小凌的对手。

他们个个都都这么听话,拿谁开刀呢?

阿一他们排成一队,站在唐小凌满前。当然谁也不知道唐小凌在想什么,只是有些疑惑地面面相觑。

如果知道唐小凌是在犯愁选谁和他们做贴身肉搏,他们的反应会怎样,还真的很难说。

唐小凌正苦恼,吃饭的时间到了。

唐小凌小手一挥,对阿一他们说:“我今天打了一条獐子,已经吩咐膳房用松香烤了——唉,先吃饭吧!”

唐小凌的早中晚三顿,原本是自己单独吃的,自从阿一他们来了之后,唐小凌便开始和阿一他们一起用膳,把吃饭的地点也移到了山寨兄弟们吃饭的饭堂里。

唐小凌吃饭本来就香,看到阿一他们的队伍越来越庞大,陪伴自己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再看看自己手下如狼似虎的兄弟们,吃起饭来就更有感觉了。

这顿午宴上虽然有美味的烤獐肉,但是唐小凌一改平时狼吞虎咽的作风,吃得非常不用心。

相比较起兄弟们饭桌上的热闹来,唐小凌的这一桌显得异常安静,阿一他们专心吃着自己碗里的饭,唐小凌在自己的饭桌上能听到的,只有此起彼伏的咀嚼和吞咽的声音。

唐小凌便咬着筷子,无聊地开始数起数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加上我唐小凌,一共是十一个。”

但是,这张饭桌,偏偏有十二张椅子。除了那十一张以外,还有一张一直空着,没有人坐。

唐小凌想: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少一个人呢?

于是,唐小凌大声地敲碗,等到饭堂里安静下来后,便对正在吃饭的兄弟们道:“我这张桌子上还差一个人吃饭,你们想办法再给我请一个来。”

此话一出,饭堂里一片寂静。

山寨派们想:十个白吃饭的饭桶已经够咱们受的了,还要再请一个?

阿一他们想:多来一个是一个,人多不怕被欺负。很好,很好。

大家怀着不同的想法,沉默地吃着饭,却见一个矮个子站起来,大声道:“寨主若要人,小弟我手头就有一个,昨天刚从山下请来的,货色好得很!”

唐小凌听了立刻站了起来,欢喜道:“是吗?他人呢?为什么昨天不告诉我?”

那矮个子,就是昨天巡山抢劫的那位,踌躇了一会儿,才慢吞吞道:“我昨天回来就打算禀报寨主,是兄弟们不让,硬给扣下来了。”

唐小凌眉毛一挑:“为什么?”

如果实话实说,说是因为山寨里的兄弟们对唐小凌“请”来的这帮人厌恶透顶,那么矮个子只怕以后在山寨里都混不成了。

所以他想了一下,用了一种比较委婉的说法,道:“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太过出色,兄弟们担心寨主搞不定。”

这句话让许多悬着的心落了地,也激起了唐小凌的好奇心,她笑着拍手道:“真的有那么好吗?小娘倒要见识见识,他到底是怎么个出众法——他人现在在哪里?”

矮个子道:“就扣在后院的柴房里,小弟这就去把他请过来!”

百里珍珠在柴房里,额头和身体犹如扣了炭盆一样地发烫。再这样烧下去,他可能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了。

堂堂一代名盗,竟然会发高烧烧死在某个小山寨的柴房里,而且是以这种狼狈的方式。

如果知道会落入这样尴尬的局面,百里珍珠当初说什么也不会打那笔也许根本不存在的宝藏的主意。

有句话说得很好,“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世事通常都是这样,等到想回头的时候,通常都已经晚了。

不过,还有另外一句话也很出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时候,当人们以为

正当百里珍珠被烧得一塌糊涂,几乎不省人事的时候,那扇仿佛永远也不会开启的柴门,竟然“吱呀”一声,开了。

百里珍珠抬起沉重的眼皮,看到了一张满是横肉的,令他倍感亲切的脸。

正是那天把他迷晕了,劫持他上山的那个矮个汉子。

“大哥,”百里珍珠简直开心得要流下泪来,虚弱地和矮个子打着招呼,“见到你我太高兴了。”

矮个子嘿嘿笑着,很诚实地说:“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他的确很高兴。百里珍珠现在在他眼里,就是一只肥鸭子,他可以用这只肥鸭子来向寨主换一些他想要的东西。

等他接触到百里珍珠的身体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只鸭子不仅肥,而且还熟了,熟得发烫。

矮个子疑惑道:“兄弟,一天不见,你怎么就病成这样了?”

他现在要靠着百里珍珠发财,连称呼也变得客气了很多。

百里珍珠当然不能告诉他,他是因为不小心掉到一个女孩子的浴池里而发的烧,只能咳嗽两声,很勉强地笑道:“小弟身子一向孱弱,可能是昨天晚上受了风寒,今早起来就开始发烧了。”

矮个子叹息道:“只要是小白脸,好像就没有一个身体好的。不像你大哥我,生下来就不知道生病是什么滋味。”

只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已经以百里珍珠大哥的身份自居了。

百里珍珠点头,真诚地赞道:“大哥的体格何等健壮,哪里是我这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能比得了的。”

矮个子听得很开心,就开始给百里珍珠解开身上的绳索:“其实手无缚鸡之力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我们寨主看中的那些男人,哪有一个身体壮硕的?全身连皮带骨头,加起来都没一只小鸡崽子重——咳咳,以兄弟这等姿容,一会儿寨主见了一定欢喜之极。”

百里珍珠听完了他这段不知是褒是贬的评论,一下子来了精神:“见寨主?你是说去见你们那位姓唐的女寨主?”

矮个子点点头,将解下来的绳索扔到一边,嘿嘿笑着点头道:“正是。这两天委屈你了——以后兄弟若是发达了,别忘了提携你大哥我一把。”

“一定,一定!”

百里珍珠满口答应着,只觉得离开了绳索束缚的身体舒畅无比,当下也忘了自己还发着高烧。一步接一步地跟在矮个子身后,别提有多配合了。

他当然要配合,早一点见到唐小凌,就能早一点获取她的信任,早一点模清这山寨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探清那笔宝藏的虚实。

就这样,矮个子带着欢欣鼓舞的百里珍珠,一路来到饭堂。

还未进门的时候,百里珍珠忽然瞥到端坐在饭堂里的某个人,一时间犹如五雷轰顶,然后立即停下脚下的步伐,说什么也不往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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