鸾凤和鸣 正文 39、瞌睡送来枕头

作者 : 陶苏

“滚!”

随着林春乔怒不可遏地一喝,那丫头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连地上的茶水都忘了收拾。

林春乔看着一地碎片和水渍,愈发地不顺眼起来。

苏雪华道:“娘,宋梨花和苏扶摇也太嚣张了,她们才来府里几天,就这样地作威作福起来。她不过顶一个大夫人的空壳子,你才是咱们府里真正的掌权人,该给她们点颜色瞧瞧了!”

她说着说着,脖子似乎有点发痒,随手抓了两下,没怎么在意。

林春乔一张脸冷如冰霜。

乌蒙云顶不过是一点子茶叶,虽是御赐的贡品,但并不是没有别的好茶叶代替。但是让她坐立不安的,是这件事透露出来的一个信号——自从宋梨花来到将军府,她的权利就一点一点地被剥夺和转移。

先是正室夫人的名头,接着就是乌蒙云顶的享用权,若是任由事态发展下去,迟早宋梨花还会插手她的当家权。

苏雪华看着她思索,忍不住又抓了抓脖子,这会儿觉得身上、脸上好几个地方似乎都有点发痒。

“当初你爹说要把宋梨花和苏扶摇从北方接过来,我就预感到事态会不好。原以为不过是两个乡野村妇,能有多大见识,但我也是防备着,不让你爹派人去接,而是叫她们自己来。没想到这么远的路,她们母女竟然还真能安然无恙地走到桐城。当日她们进府之时,我原本派了门房小李故意与她们为难,想不到那苏扶摇小小年纪,竟有那般的心计,将我的安排一一化解。而宋梨花进府之后,也迅速就站稳了脚跟,如今竟是瞧不出一丝儿的乡土气来。可见她们母女绝非无知之辈,我们必须得重新打量她们,用更高的手段来对付她们才行。”林春乔缓缓说道。

当初苏北岳刚刚获封平海将军,功成名就,便提出要将北方的宋梨花接过来,当时他并不知道宋梨花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但是林春乔却感到了深深的威胁。所以她故意跟苏北岳进言,说是世事无常,将军离开家乡十五年,宋梨花未必能够坚守,若是以为丈夫已经丧命,也许早已改嫁他人。苏北岳也是近亲情怯,一时便听信了她的话,没有派人去接,只是写了一封家信,托宋老三带过去了。

若是宋梨花改嫁了,便不必再来;若是宋梨花还在等他,宋老三自然会安排她上路。

苏北岳毕竟是个行伍中的大丈夫,女人家的小心眼,并不能够完全地猜测到。

好在宋梨花和苏扶摇平安抵达桐城,他对于苏扶摇这个美丽大方见识不俗的大女儿也是十分地满意,而宋梨花虽然不如林春乔那般是望族出身,但年轻时候也是远近闻名的一枝花,如今虽然上了年纪,但依旧温婉贤淑,又听了苏扶摇的建议,对自身保养方面留了心,所以进府不久,就跟苏北岳恢复了夫妻之间的热络和亲近。

这一切,都出乎了林春乔的意料,到了今天,冷静下来,她才知道自己是低估这对母女了。

“娘你说得没错,我们是小看了她们母女,那么如今又该怎么办呢?”

苏雪华一面说一面抓了抓耳根,觉得浑身都不对劲起来。

林春乔察觉到她的坐立难安,看了一眼,脸色忽然大变。

“你怎么回事?脸怎么成了这样?”

苏雪华立时惊吓道:“我怎么了?”

她只觉浑身上下无一不痒,恨不得百爪挠身,一双手不停地在脸上身上抓来抓去。

林春乔一把抓住她的双手道:“别挠了,快跟我来。”

她拉着苏雪华进了内室,将梳妆镜翻给她看。

“啊!”

苏雪华惊叫起来,她脸上竟出了好多的红疹子,而且因为抓挠的缘故,又红又肿,脖子、手臂等的肌肤上也是一样的红疹。

“好痒,好痒!娘,我怎么会这样,我怎么会这样啊?”

苏雪华急的哭了起来。

女孩儿家最看重容貌,她又是出了名的美人,对自己的美貌更加珍惜,此时见自己的脸又红又肿,直如猪头一般,心里就跟翻滚的油锅一样。

林春乔紧紧握住她的双手,以防她抓破了脸留下疤痕,一面就大声叫人去请大夫。

苏雪华浑身难受,连脑袋也觉得有些发沉,想到自己脸上多了那么多的红疹子,万一留下什么痕迹,将来可怎么见人。

她愈发哭得厉害起来。

…………

“二小姐只是因接触了花粉才导致暂时性的花粉热出疹,好在并没有抓破肌肤,只要吃了药,大约两个时辰,就能全部消退了。”

大夫将一张方子交给丫头,跟她说明如何抓药如何煎服。

苏雪华躺在床上,跟打了一场大仗似的奄奄一息。

林春乔端着一小罐凝露状的药膏,用一支毛笔轻轻刷在她脸上身上的红疹处,柔声问道:“如何?还痒么?”

苏雪华虚弱地摇头道:“擦了药,便不痒了。只是,我怎么会因为接触了茉莉花粉就出疹呢?”

大夫温和地说道:“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常人在身体虚弱时,容易外邪入侵,若是接触一些花粉,也容易得花粉热;而依在下看来,二小姐的体质天生与茉莉花粉相克,只要一接触就会得花粉热。好在今天的症状并不严重,只是出疹和发热,并没有引发其他呼吸困难之类的症状。待会儿喝了药,过上大约两个时辰,这些疹子便会全部消退了,只要不再接触茉莉花,便不会复发。”

苏雪华一面听着一面点头,最后恨恨道:“我就说,那个苏青宁,长的一副妖妖娇娇的模样,连养个花都能害人!”

林春乔却若有所思。

丫鬟将大夫送了出去,不一会儿熬了药来,要服侍苏雪华喝。

林春乔却伸手将那药碗接过来,放在了桌上。

苏雪华不解道:“娘,怎么不给我?”

林春乔淡淡说道:“刚熬好,太烫,晾一会儿再喝。”

“可是……”苏雪华着急,想尽快恢复容貌。

林春乔一抬手,打断了她的话,扭头对丫头道:“去前头看看,将军今日是否回府。”

丫头领命去了,不多会儿回来禀报。

“将军今日在军中商议军务,晚饭便在军中吃,今夜要晚归,已经安排了大门上的人值夜留门了。”

林春乔点头,挥手让她退下。

“正要打瞌睡,就有人自动送了枕头来。”她嘴角浮起一丝神秘的笑意。

苏雪华从床上坐起,道:“娘,你是不是有了什么主意?”

林春乔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已经快黑了,便对苏雪华道:“今日你爹不在府里,正是一个好机会。咱们正好借着你这次的病,好好敲打一下府里这些人,叫她们知道,不管什么时候,我林春乔永远都掌握着话语权,而你苏雪华,就算不是大小姐,也永远是这府里最尊贵的人。”

她一面说着,一面将桌上的药碗端起来,递给了苏雪华,道:“喝吧,喝完了好好休息,等过上大半个时辰,咱们就该行动了。”

苏雪华眨巴着眼睛,捏着鼻子喝掉了碗里的药汤,接过母亲递来的一颗蜜饯,放进嘴里冲淡苦味。

望着母亲嘴角那一丝隐约的冷笑,她莫名地便开始兴奋起来。

…………

扶摇用过了晚饭,在松雪斋离溜达了一圈,然后就吩咐阿棋阿韵,摊纸研磨,照着云子岚送的字帖,开始临摹练字。

她在大盛也生活了十六年了,从前在宋家村的时候,没什么条件练字,况且前世也不怎么写毛笔字的。如今到了桐城,又刚接触过那些所谓上流社会的贵族子女,虽然有些人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如云子岚、云子规、贾傅君之流,却是真才实学,身上的确是有大家族的气质。

她便也想着该提高一下自身的素养,尤其跟苏青宁一路回来,讨论了许多诗词歌赋,固然她都是硬着头皮抄袭他人著作,但能跟姐妹聊得投机,还是十分高兴的。

苏青宁的爱好,除了养花,便是丹青。

扶摇不爱绘画,但想着练字倒是不错,若能写的一手好字,就是不拿出去炫耀,自娱自乐也是骄傲的。

恰好云子岚又送了这文房四宝来,就从今日开始练起吧。

她先是写了一首小诗,看了看自己的字,对比一下字帖,虽然天壤之别,好在前世学生时代,也上过什么书法兴趣班,最基础的东西还是有的。便耐着性子,照着那字帖,一字一字临摹起来。

阿棋和阿韵,就隔着宽大的书案站在她对面,一人一头占据着书案两端,弯着上身,将两个肘子支在书案上,用两手托着脸。

两人一般的容貌,一般的动作,又是一样眼睛乌溜溜地看着扶摇练字,倒像是开在书案上的两朵向日葵。

扶摇抬头看了一眼,便扑哧笑了出来。

原来连小白狗牛牛也学着阿棋和阿韵的样子,蹲坐在书案对面的地上,仰着小脑袋乌溜溜地看她练字,毛茸茸的尾巴还一甩一甩的。

她刚写完一遍,让阿棋拿到一边去晾着,等墨迹干透。

这时,就听见院门那里一阵骚乱,一个小丫头慌慌张张地跑进屋来,也没行礼,冲着扶摇就大喊道。

“大小姐,快去看看吧,三小姐要被二小姐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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