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作者 : 楼笙笙

阮沅辞职了。

她和店长解释,是因为宗恪在外地找到了新工作,他们打算一同搬过去。阮沅的解释完全属实,那家名为华扬的外贸公司,离本地有三个小时的车程,宗恪没法每天跑来回。

店员们都为阮沅感到高兴,因为那家外贸公司给了宗恪很高的薪酬,那是阮沅在便利店做十年都赚不到的,有人就说,阮沅可以不用上班了,在家当全职太太照顾老公就好了,又有人说老公赚这么多钱阮沅还上什么班?赶紧准备生孩子吧,再晚可就难了。

同事们说什么的都有,店长却一声不吭。

等阮沅临走那天,店长叫住她,只说了一句:“往后,遇到为难的事了,再回来找我。”

宗恪他们新租的房子就在外贸公司附近,租金是之前的两倍,环境自然比从前好了很多。之前在旧房子里的东西,照例没有全部带过去,他们本来就是从零开始的,在那间屋子里也不过才住了几个月,除了那个超大抱枕,阮沅觉得其余都无关紧要。

一开始,阮沅还是琢磨着再找个工作,但是宗恪却觉得没有必要。

“你就留在家里,不用再去上班了。”宗恪说,“咱们眼下也不缺那两个钱。”

阮沅好像思维还没转过来。

看她发呆,宗恪又补充道:“当然,如果有特别喜欢的事,那肯定要去做,可是如果只为了多赚点钱,还是算了吧。”

他亲亲密密搂过阮沅来,看着她说:“之前也累了那么久,难道你是天生的劳碌命?就在家里养着吧,顺便做饭给我吃,我也想下班回来就有热菜热饭吃啊。”

他这么说,阮沅也心动,之前她和宗恪两人的班次有错开,经常宗恪回到家,房子里黑洞洞的,厨房里灶冷锅空,连杯开水都没有,那滋味,太凄凉了。

于是她便笑道:“好吧,可是不出去做事,光呆在家里,我肯定得发胖。”

“就是要胖”宗恪用力亲了她一下,“养胖了,我才好一口吃掉啊呜”

新租的房子东西总不齐全,俩人就像燕子筑巢一样,一点点把所需的物品往家里衔,华扬的老板人不错,没有催促宗恪马上到岗,给了他时间安置家里,因为季兴德和对方打了招呼,说宗恪是他“外甥”。

然后他们就去附近商场买东西,阮沅最喜欢漂亮的床上用品,看见绣着美艳花朵、颜色动人的床罩,她就挪不开眼睛。宗恪知道她这个毛病,之前光是床单她就买了一叠,每个礼拜更换,从来不重样。不过宗恪不阻止,他觉得阮沅既然有这种爱好,那就让她买吧,反正把家里装饰得鲜亮一些,他也跟着享受。

那天他们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光是床上用品四件套,阮沅就买了两份。宗恪取笑她说,他算是知道适合她的职业了,那就是布艺卖场的营业员。每天和床单床罩沙发套打交道,眼前的花样从来不重样。

从商场出来,要过一条很宽的马路,马路对面才是他们居住的小区。马路是八车道的,光是红绿灯就有两个。他们走过一个四车道,到中间的安全岛,再等下一趟红绿灯。

谁知这趟红灯长得不像话,他们一直等,却总不见红灯变绿灯。阮沅不耐烦,说是不是坏掉了?宗恪笑她乱讲,旁边就站着交警呢,真的坏了,交警还能若无其事站在那儿么?

“哎呀不要等了,没有车了,咱们走吧”阮沅干脆往前迈步。

宗恪一下抓住她的胳膊

“不要闯红灯”他严肃地说,“要遵守交通规则”

阮沅扑哧笑起来。

“好严谨啊。”她故意笑道,“大城市出来的,硬是不同。”

宗恪就说:“你没看见车都是从高架桥那边绕弯过来的?这个方向咱们根本看不见,乱闯红灯会很危险的。”

阮沅撇撇嘴。

宗恪拍了拍她的脑瓜:“以后得多长个心眼才行啊。”

阮沅气道:“我才不缺心眼呢”

宗恪笑起来:“咦?谁说的?不是连三魂七魄都比人家少一味么?”

他的话说出了口,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只见阮沅脸上笑容一僵,脸色顿时变了

宗恪心里一慌,伸手要去拉她:“阿沅……”

岂料阮沅用力甩开他,大步流星向马路中间走过去,此时,偏偏从对面转弯处,疾驶来一辆黑色大众

周围路人一片惊呼

只见男人的身影快如鬼魅,瞬间奔过去一把抱起她,俩人竟腾空而起

宗恪那一下子,跃起足有一丈高,大众车呼啸着从下面开过去,他们脚底刚一沾地,顷刻间,就被两旁车流给淹没了……

“你疯了”宗恪气得冲她吼,此刻他们站在车流中间,身前身后,全都是急速的车。

阮沅僵着一张脸,惨白如纸,她眼睛含着泪,浑身发着抖,却不出声。

看她这样,宗恪的心也软下来了。

“好了,是我说错了话了。”他低声下气地说,“阿沅,你别生气……”

车流停下来,是绿灯了。

阮沅也不看他,推开他,继续快步往前走,周围路人全都盯着他们,刚才宗恪露的那一手,简直像武侠电影镜头,把所有人的好奇都勾起来了。

但是宗恪没心思管旁人,他拎着大包小包,跟在阮沅身后,一个劲儿道歉:“……对不起,阿沅,我有口无心,我不是故意的。”

阮沅只是不理他,睁着眼睛直往前走,就像完全看不见他。

宗恪没法子,只好跟着她,俩人就这么一路走回家。

上楼,到了家,阮沅扔下钥匙,径自进了卧室,砰的一下关上了门。

宗恪走到卧室门口,推了推,门从里面上了锁。

他叹了口气,回到客厅坐下来。

刚才那句话,宗恪真是说得有口无心,他一点贬低的意思都没有,只不过是随口调侃。可是他偏偏忘记了,这是阮沅心里最深的痛。

靠在沙发里想了半天,宗恪后悔不已,他站起身,走到卧室门口敲了敲门,里面没反应。

“阿沅,是我错了,你别这样啊……”他在门口低声嘟囔。

阮沅仍旧不理他。

宗恪耷拉着脑袋,重新回到客厅沙发。阮沅这次生这么大气,肯定一时半会儿不会原谅他了。

他躺在沙发里,翻来覆去好一会儿,这时候墙上时钟提醒他,已经五点了。

宗恪想了想,干脆起身去厨房做晚饭。等会儿饭菜好了,阮沅差不多就应该消气了。

他在厨房忙里忙外一个多钟头,炒了几个阮沅平日喜欢吃的菜,又煲了一锅鲜肉汤。看看晚餐准备得差不多了,宗恪洗干净手,解下围裙从厨房出来。

他走到卧室门前,又敲了敲门:“老婆,出来吃饭啦。”

没有声音。

宗恪叹了口气:“还没生完气啊?快出来吧,汤都要凉了,是你最喜欢的肉汤。”

阮沅仍然不说话。

宗恪皱眉,心想,还说我气性大,这家伙的气性也不小嘛

他在客厅转悠了两圈,心里不由着慌,阮沅在那屋子里也关了两个钟头了,怎么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呢?

越胡思乱想,宗恪越心慌,他想来想去,干脆抓了钥匙出门。

下楼来,宗恪绕到卧室这边,这儿只有一道水泥围墙,围墙下面种满了灌木丛。他看看四下无人注意,一提气,跳上一楼开着的窗子,攀住墙面就往上爬。

像灵活的猴子一样,宗恪三两下爬到了四楼,到了自家卧室窗前,他探头往里看了看,阮沅正坐在床边上。

宗恪这才放下心来,他伸手从外面拉开窗子,翻进屋里。

好像完全没看见他进来,阮沅仍旧坐在那儿,低着头。

宗恪有些尴尬,他拍掉身上挂着的灌木叶子,慢慢走过去,蹲来,攀着她的膝盖:“阿沅……”

阮沅的脸上还残留着泪痕,眼睛也哭肿了,看上去又憔悴又可怜。

宗恪心里难过,他握住阮沅的手,低声说:“阿沅,是我错了,你别哭了。”

阮沅没有挣开他的手,却哭起来:“我不要你可怜……”

宗恪一听,双目圆睁

“为什么要这样说?”他马上说,“谁说我可怜你了?”

“我连七魄都比人少,还害得你不能回宫去。”她边哭边说,“你跑到这边来,就是为了可怜我。我这样的,活着就是你的拖累……”

“胡说”宗恪眼睛都要喷火了,“谁说你是我的拖累了谁敢这么说,我就诛他全家九族”

阮沅不出声,还是哭。

宗恪把她抱在怀里,像上次她伤了手一样,轻轻抚模着她的头发。

“别擅自替我做主好不好?”他轻声说,“我才没有可怜你,你这全都是自己的臆想,我根本就没有半点埋怨过你。”

阮沅抱住他,像上次受伤那样,哭得像个孩子。

“为什么我会带着蛊毒呢?”她抽抽搭搭地说,“我这,到底算是活着还是死了?”

宗恪被她问得心里一阵凄凉。

“又来了,都说了,你和我是一样的人,一点毛病都没有。你看你,闲着没事儿乱想些什么啊?”他苦笑,“好好的又哭这一大场。脸都肿了一圈——我是要你长胖一点儿,哦,你就用这种办法‘长胖’啊?”

阮沅被他说得又哭又笑。

宗恪赶紧抓过纸巾盒子,给她擦干净脸,又亲了亲她。

“哭了一下午了,也该补充水分了,”他把阮沅从床上拽起来,“我煲的肉汤可香了快来尝尝,保证你喝完了还得打着滚再要”

阮沅这才破涕为笑。

虽然华扬的老板没有限定宗恪报道的日期,宗恪还是在家里安置好以后,第一时间去了公司。

外贸公司他以前没有做过,这次又是从零开始,季兴德的这个朋友姓杨,平日不苟言笑,对手下也严厉,不过人很讲道理,性格甚至比季兴德更冷静,更开放。

在宗恪看来,这样的人才算靠谱,他进公司一周,就已经感觉到公司整体氛围认真上进,很投合他的胃口,这是个做事的地方,这里的人也都是做事的人。所以宗恪心中暗自思忖,也许他真的能如季兴德所言,在这儿开始一个更好的人生。

刚开始,宗恪费了很大的精力去熟悉业务,他希望快点上手,虽然老板说他可以边学边干,但是宗恪不想浪费时间。

宗恪的忙碌阮沅看在眼里,他每天在公司呆十个钟头以上,回到家里,累得话都说不出来,夜里说梦话,都在嘟囔“毓合那批领带,打样完成要快点交来”。阮沅很心疼他,也不方便去啰嗦他,只好每天都做很营养的饭菜,又按照书上说的炖了滋补的汤,希望能补一补宗恪的身体。

后来宗恪和阮沅说,公司还不错,只是目前有了一种流言:很多人都说他是“空降的皇太子”。

原来华扬的老板只有一个女儿,又移民了国外,眼下没有明确的接替人,宗恪突然出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又有说他是季兴德的外甥,季兴德和华扬的老板,谁都知道他们有着可以拿命来换的交情,既然是季兴德送来的人,那必定非同一般。

只不过“空降的皇太子”这种外号,宗恪实在吃不消,他说,自己哪里是皇太子?自己明明是皇太子他爹

阮沅心中却想,这还只是皇太子呢,真要这么继续下去,宗恪恐怕得整个儿贡献给了这家公司,到那时,他真会觉得愉快么?

因为工作忙碌,宗恪的“宇宙第一高汤”试验已经停下来了,偶尔他想起来,也觉得惋惜。但是宗恪却和阮沅说,等他攒足了钱,还是会去开餐馆的。

毕竟,炒菜到什么时候,都是他的最爱。

第一个月的薪水到手,宗恪带着阮沅去银楼,买了一对钻戒。钻戒内部,刻着他们的名字缩写。

他把戒指给阮沅戴上,仔细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这才算如愿以偿。”

阮沅低头看看自己的戒指,又看看宗恪的手,她咦了一声。

“怎么?”宗恪问。

阮沅拉过他的手,把衬衣褪上去,宗恪戴着的手表露出来。

还是她给买的那件生日礼物,加菲猫的卡通手表。

阮沅笑道:“还用这块手表啊?”

宗恪看了看,一脸困惑:“为什么不能用?又没坏。”

阮沅笑叹:“不怕人家看了会笑?不伦不类”

“人家为什么要笑?”宗恪不乐意了,“是老婆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嫉妒的话,也让他老婆送他好了”

透明的塑料卡通表带,终究和西装衬衣不搭配,阮沅好说歹说,劝服了宗恪,让他换了一根真皮表带。

但是那块手表,却始终没有再换,后来宗恪提升职位,成了华扬内部,紧随老总其后的“第二人”,即便如此,他也依然戴着这块卡通加菲猫手表。

多年以后,这块手表的表带因为长期磨损,皮质断裂,没法再佩戴,宗恪便命工匠用纯金打成细细的金箔,将手表周边包起来,以免表盘受损。手表一直被宗恪带在身边,片刻不离,因为不能戴在手腕上,他就藏在怀中。实际上,那时候手表电池早已耗尽,彻底丧失了显示时间的功能。

这块加菲猫手表最后的归宿,是旧都舜天葑陵。

葑陵是延世祖的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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