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作者 : 楼笙笙

老板后来找来的那个厨子叫孙连喜,比宗恪小两、三岁的样子,老家是农村的,早年来城里学了厨师,后来就一直留在城里打工。除了这个搭档,宗恪还收了个小工做徒弟,那孩子是老板的外甥,也是农村进城打工的,才十七岁,个头小小的,又黑又瘦却挺结实,因为姓石,老实木讷,所以饭馆里的人都叫他石头。

孙连喜管宗恪叫大哥,石头管宗恪叫师父。

孙连喜这个人,按照宗恪的说法,不懒,人也不坏,就是爱沾点小便宜。之前他每天把干货原料弄出点来,自己私下偷着往外卖,这事儿很快让老板察觉了,是宗恪想办法替他瞒下来,才没让老板抓着把柄。宗恪没怎么数落他,只说兄弟你这事儿做得不地道啊。就因为宗恪在老板面前维护了他的颜面,孙连喜对宗恪感激不尽,往后也再不敢做这种事了。

阮沅知道后,心里多少有点看不起这人:厨房里每日用的干货还能有多少啊?这人怎么连这点东西都想贪呢?而且要是他心再黑一点,干脆把事儿栽赃给宗恪,那不是连累得宗恪也要受冤枉?

宗恪却说不会。

“我会看的。”他很肯定地说,“孙连喜那个人,一看就知道胆子小,小偷小模还行,闹大了他不敢。”

天渐渐凉快了,宗恪每天的工作也正常顺畅起来,阮沅偶尔下了早班,就来饭馆找宗恪。那天她过来的时间还早,没什么客人,一进馆子,却看见宗恪和孙连喜坐在门口一张桌前,俩人在聊天。

一见她来,孙连喜赶紧打招呼:“嫂子来了”说完又忙着找一次性的杯子,给阮沅倒上茶水。饭馆里没好茶叶,几块钱的大叶茶,冲出的水红彤彤的,阮沅不在乎,每次来就喝这个。

阮沅道了谢,也不客气,拉了张凳子坐下来,好奇问:“哥俩说什么呢?”

“在说他老婆的事儿。”宗恪说,“他正犯愁呢。”

原来孙连喜最近琢磨着,要不要把老婆孩子从农村带过来,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

“孩子多大了?”阮沅问。

“初中刚毕业。”孙连喜说。

“爱念书不?”

孙连喜苦笑:“爱念什么书啊?一敞开课本,哈喇子都淌下来了。”

宗恪和阮沅都笑起来。

“既然不爱念书,那就干脆出来打工呗。”阮沅说,“老婆孩子都过来,一家也好团圆。”

孙连喜却说,自己的婆娘没出来过,农村总归是有吃有喝,要是进城来找不到事做怎么办?城里消费又高,老婆孩子两张嘴,不知道得花多少钱。

“那你婆娘她懒么?”宗恪问。

孙连喜摇摇头:“不懒,干农活可勤快了”

“那她笨么?”

“也不笨,手艺活做得好着呢。”

宗恪咳了一声,放下手里的茶杯:“又不懒,又不笨,怎么会找不到事做?和你说吧,昨天我下楼的时候,正巧对门请的保洁员也从屋里出来,要我帮忙,帮她写个条给主人,我一问,原来人家不认识字。你看,连不认识字的都活得好好的,她在那屋子里做保洁,一个礼拜三次,因为做得特别好,一个月能拿七百,而且还不止这一家——你那婆娘又不懒又不笨,还读了初中,往后进城来,能不比这样的强么?再说,你们比城市贫民强多了,怎么说还有个退路呢,老家还有房子呢,什么时候累了不愿干了,就再回去呗”

他这么说,孙连喜大大的心动了。

宗恪就说:“两口子,还是在一块儿好,彼此有事还有个说话的,你遇着麻烦能找她商量,她遇着麻烦能找你商量,现在隔着这么老远,你犯愁也没人说,她犯愁也没人说,时间长了,感情能好么?”

孙连喜叹道:“那是肯定的,大哥,我这不是担心她进城来适应不了么?”

“那你问问她,看她乐意不乐意。”宗恪说,“人要是乐意了,什么都好办。环境是死的人是活的。两口子在一起,还能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

阮沅在旁边笑,这倒是宗恪一贯的思维方式。

孙连喜被他说得脑子转了弯,又赞他们两个都这么聪明,看事情总是这么透。

“那你以前,也和我嫂子分开的?”他又问宗恪。

宗恪点点头:“以前我呆那地方,不让她留着——多不人道啊哪有不让和自己媳妇见面的?”

孙连喜一听,连忙点头:“那是太不象话了大哥,你呆的那什么地方啊还有这臭规矩?”

宗恪一脸曾经沧海的模样:“别提了,提起来头疼从早干到晚没个休息,到哪儿偷懒都有人盯着,做点儿错事吧,马上有人写好长好长一大篇来通报批评,而且大热天连空调都不给吹……”

孙连喜吃惊不小:“大哥你这去的是什么地方啊这哪是人呆的地方”

宗恪摆摆手:“唉,这些其实我都能忍,可是你说,他们不许我见我媳妇,这算什么道理?这我可忍不下去了”

阮沅在旁边听着,嘴里的茶都跑到鼻子里了

“那是没道理,太没道理了”孙连喜连连点头,“所以后来你就不干了?”

“可不是我才不干了呢”宗恪很坚决地说,“给再多钱也不干”

“你们现在算好了。”孙连喜羡慕地说,“嫂子就在边上,到哪儿俩人做个伴。”

“所以我才劝你,把老婆孩子接过来。”宗恪诚恳地说,“兄弟,我是过来人。见不着自己媳妇,那心里滋味可难受啦”

阮沅简直听不下去了,她笑道:“你别听他胡说,这事儿,还是得仔细和家里人商量,一切量力而为。”

宗恪不乐意:“我怎么是胡说了?我说的哪句不是事实?”

孙连喜一旁笑嘻嘻道:“嫂子的好意我知道,你们都是有学问的人,看事情透彻,我知道我大哥这么说是为我好。”

宗恪听了愈发得意,他敲了敲阮沅的杯子:“听见没?你以为都像你似的,把我的好心当做驴肝肺?”

这时候有客人进店来,宗恪看看时间,离他交班还有一刻钟,他赶紧叫石头招呼客人,自己抓了围裙要进厨房。

孙连喜却一把拦住他。

“行了,我嫂子都来了,你们先回去吧。”他笑眯眯地说,“我早点接替也没啥。”

宗恪笑道:“那可累着你了。”

“咳,咱们兄弟,说这话就生分了。”孙连喜赶紧说,“今天大哥你给我解开这难题,我都还没谢你呢”

他说着,又催促宗恪换下衣服,别让阮沅再等着。

阮沅是提溜着一挂苹果来的,她把刚买的两斤苹果留下一半,说就放在店里,给孙连喜和石头他们尝尝。

看着他们手挽手走出饭馆,石头顺手抓了个苹果,啃了一口。

“他们感情可真好。”他含含混混地说。

孙连喜笑起来:“傻小子,人家是两口子,那感情能不好么?”

石头却摇了摇头:“两口子我见得多了,也没见像他们这么好的,依我看,我师父和沅姐,就像是俩人的魂儿都连在一块儿了。”

孙连喜被男孩这种比喻给逗乐了,他一拍石头的后脑勺:“干活去吧还什么魂连一块儿了……你小子是自己想找媳妇了吧?”

他说着,拿起围裙套上,在进厨房之前,孙连喜又往店外头瞥了一眼,午后太阳金灿灿的,他能够看见宗恪和阮沅正走过对面的街口。俩人边走边说笑,宗恪拎着那袋子苹果,他有时候会微微弯下腰,和阮沅说上一句什么,然后阮沅就会大笑,又作势拿手敲他的头。宗恪轻捷一让,假意要躲避,但是俩人的手却始终牵在一起。

也许,石头那小子说的是对的,孙连喜突然想。

后来孙连喜就真的把老婆孩子接城里来了,他把十六岁的儿子带进店里,又让他喊宗恪“大伯”,阮沅还买了件印着变形金刚的新T恤给那孩子做见面礼。

“你家虎子这么一喊我,倒让我想起我弟弟的孩子来了。”宗恪有些感慨,“那孩子没虎子这么大。小好多岁。”

阮沅在旁听着,心里一动。

她当然知道宗恪说的是谁,那是赵王宗恒的儿子宗琰,从辈分上说,他和虎子一样是喊宗恪“伯父”的,但实际上那绝无可能,宗琰对宗恪的称呼,必然是“陛下”。

然而这爷俩的关系比较微妙,从血缘上说,宗恪并不是宗琰的伯父,却原本是他的姑父。

孙连喜说:“大哥,你那孩子,为啥不接到城里来?”

他已经知道宗恪有个儿子,只是没有带在身边。

“他太小了。”宗恪微笑道,“还差三个月满十二岁,就算过来了……也没地方念书。”

孙连喜点头:“这倒是,没有这城里的户口,孩子不好进学校。那孩子现在谁照顾着?爷爷女乃女乃么?”

宗恪摇摇头:“父母早过世了,我兄弟在帮忙。”

孩子既然在老家,为什么把妻子带出来?孩子还那么小,能离开妈妈么?孙连喜心里有疑问,但是他看得出,宗恪不想谈这个话题,是以也很聪明的不再追问。

他早就觉察到,宗恪夫妇不像是他常见的这些普通打工者,他甚至怀疑宗恪的家根本就不在农村,虽然宗恪总是说他“老家”连电都没有。

虽然孙连喜没太多文化,但是他能凭直觉探查到,宗恪的身上有许多秘密过往,他避而不谈并不是因为那些秘密羞于见人,而是因为,他和孙连喜从本质上,根本就不属于同一个群体。

接下来,宗恪那个“兄弟”的露面,更是坐实了孙连喜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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