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绑美男傍山田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五十章 松手

作者 : 幽幽弱水

周珩确实没走,在包院里住下了。而我当然也没得麻风,属于邪风入侵,他带来的大夫说我脸上的斑会褪掉,只需一定时日。

脸上的一块块大小不一的斑,至少可以让他暂时退避三尺。我也是脚踏西瓜皮,能溜到哪里是哪里。

为了补偿砚姬那晚离开,砚茗不用我说,自己去外面睡了一晚上,把床留给了我和砚姬。

清晨,我醒来。侧头就看着砚姬躺在我身边,已经醒来,痴痴地看着我。

我笑着侧过身,用双手捂住了脸,发着嗲:“现在人家正丑着。”

“百花”砚姬将我的身边扳了过来,拉下我的手,深深地看着我:“你什么时候都好看,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美。”

看着砚姬的双眸那隐含的一丝不舍,我好似读懂了他的心。从那晚我在砚茗身下,而他默默离开,我就知道他不对劲。如果他在门口停留,还会听到我忍不住申吟。

砚姬是男人,他有着男人的自尊。任何一个男人,都做不到跟其他男人分享一个女人,除非把这个女人当做一个姑娘。

我慢慢地坐起,去穿衣服。而砚姬也起床了。等到砚姬穿上衣服,我们彼此梳着头发。

手指缓柔地帮着砚姬梳着长发,微笑着轻声道:“你到现在还不会帮自己梳头,但不要紧,以后买两个丫头就是。”

砚姬笑而不答,我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是砚茗,一定会说:“不用丫头,你就帮我梳一辈子吧。”

梳完头,我走到衣柜,打开门取出一个盒子走到桌边:“过来看看。”

砚姬走了过来,略显好奇的看着。

我开了和盒子,里面全是一张张的银票:“你给我的银票一共五十六万两,已经托万贯在各地钱庄取出了十四万两,剩余的要慢慢的兑,取了太多,这家钱庄受不了。这里是四万两的银票,足够你选一个喜欢的地方,先安顿下来。十万两银子,缺钱时,随时可以去万贯那里取。不缺的话就存在万贯那里,还可以拿利钱。万贯我信得过,做生意从来不赖账。”

说完后,我眼中含着湿润,转身要离去。

虽然没有说什么告别的话,但砚姬品尝出我话里的涵义,一把从身后搂住了我。

“要赶我走吗?”不跳字。砚姬紧紧搂着我,声音深沉而平静,没有一丝颤抖。此时此刻,他不用做戏,不用艳笑,不用娇滴滴的送秋波,他就是他自己。

“我不舍得你走。”我努力忍着眼泪,硬了硬心肠,冷静地道:“只是不想你悄悄走时,身上都没有一两银子。是你的银子,你应该拿着走。不用担心我,这个山庄都是我的,不可能没饭吃,老了也会有人服侍。有空就回来看看,我们还是朋友,对吗?”不跳字。

现在御怜花的事已经结束了,砚姬想去哪里都可以去,再也没有危险了。我应该放手,这样他就不必再有任何纠结,以为欠着我而留着。

我往门外走去,砚姬没有挽留,松了手,我就这样一步步离开了他温暖的怀抱,一个人走出了屋子。

先去了‘清风唯馨’,因为打扫完,坐着看着逸风的画像,在思念中,会感到自己真的拥有很多。又去了‘望北楼’,那里有北华的画像。

我的情况,就是应该想穿一点。人生总有聚散,不在乎天长地久,曾经拥有过就行。别再指望,自己能从一而终,也别指望男人会对自己忠贞不渝。这里是宋朝,我不是唐朝已经继位的武则天。就算我是武则天,如果真爱自己晚年时的两个面首,也应该适时放开手,否则一旦被逼退位,两个面首就会立即身首异处。

早饭没有吃,午饭也没吃,我就这样打扫完一个又一个屋子,呆呆地看完了逸风画像,就看着北华的画像。知道身体饿得虚软了,才慢慢地走回了自己的屋子。

砚姬已经不在了,我打开衣柜,放着他衣服的那一格,已经空空如也。

他还是走了,终于走了。失魂落魄地坐到桌边,心中的某一角,也象柜子的一角一般,空空如也。

惨然一笑,这样也好,虽然我无法选择是不是要他,但他可以选择是不是要我。他是自由的,我也是自由的,只要他过得比我好就行。因为他对我是真心的,因为他在我身边时细心照顾过我,因为我们患难与共过,因为他长得不错很帅,因为我喜欢他……是的,我很苦,希望喜欢我和我喜欢的人能过得好一点,至少过得比我好。

大约是饥饿,我双臂交错搁在了桌面,脸靠了上去,闭上了眼。感受着此时的宁静,努力让心继续空着,这样心就不会痛。

门口的一阵风吹过,并有衣裙悉索之声。还带着饭菜的香味,大约砚茗回来了,我不敢抬头,生怕脸上的虚弱让他看到。

桌面有东西搁在台面上,发出微微震动。随后一只温暖的手扶在了我瘦弱的肩膀上,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那么久去哪里了?该吃饭了。”

我猛地抬头,只见身穿着艳丽服饰,但脸上平静安详的砚姬,微笑看着我。

他没走他为什么不走?刚才是走的最佳时机,大家彼此都不相欠着。

砚姬坐在了我身边,看着激动万分的我,手指轻轻抚模着我斑未褪色的脸,眸中鎏光四射:“你为什么老是想着别人?真傻。我离开了,砚茗就可以独占着你了?他做梦我永远都不离开你,永远都不,哪怕你这张脸永远都是斑。”

我再也控制不了眼泪了,猛地扑到了他的怀中,呜呜地激动哭了起来。

“好了,别哭。”砚姬轻轻拍着我的后背安慰着我,随后掏出罗帕帮我拭泪:“吃饭吧,周珩还没有走,需要多点精力对付他。”

我点了点头,要去拿筷子,但砚姬先拿起了碗筷,一口一口喂着我。

好幸福,真的好幸福我嘴里象一口口吃着蜜糖,笑着吃着饭,哪怕砚姬是骗我的,以后他还会离开我,但现在的感动足以让我一辈子难以忘怀。

吃了几口后,我想起了什么:“你的衣服去哪了?”

砚姬笑着又往我嘴里送了口饭:“那些都是砚茗借给我穿的,我拿去洗了,洗完后还给他。自己先去去定做的衣服,下午就可以送来了。”

原来如此呀,害得我以为他走了。我嘴里的饭刚咽下,又想起了什么,不好意思的商量着:“既然你不走,那么银票还是我来保管吧。”

“来,吃菜。”砚姬好似没听到,夹了口菜塞我嘴里:“糖醋排条,很好吃的。”

嗨~跟我装傻来着,看来这银票是要不回来了。我愤愤然大口嚼着嘴里的排条,嘴里嘟囔着:“要知道不全给了,以后你至少还会为了银票回来看看我。”

砚姬噗嗤笑了出来,继续往我嘴里塞饭,一个劲催我多吃点。

周珩过来五日了,我也“病”了五日。脸上的斑虽然没有褪,周珩象是耗上了,就是不走。我心里急呀。等斑没了,再弄出点斑,就很容易穿帮,让周珩恼怒。

要不还是写信给贵公公,商量个办法。我不想惊动逸风,毕竟逸风一品官位来之不易,说去也容易去,不能让太子认为他不可靠。

这不,周珩又带着大夫来‘探望’我了。

“这斑什么时候才能褪去?”周珩坐在床边,虽然坐得是端正异常,没有任何越轨举动,但两只眼睛就在我只穿着亵衣的胸口肩膀转,要不是有薄被盖在身上,遮挡住了身子,想必会全身上下如同探照灯一扫视。

大夫俯子,细细看了看我脸上有点淡去的斑:“大约还要五六日。”

周珩的目光停留在我脸上如同鹌鹑蛋般的斑块上,不无惋惜道:“那么再等几日吧。”

那么要漂亮干什么,品味要求那么高,吹了灯不就行了,还非要看清楚不可……我猛然醒悟,这家伙不会是要屋里灯火通明,玩得清清楚楚吧?不少字

搞什么,太子是叫他过来查清楚百花山庄是不是赵晟的暗藏根据地,可不是来查清楚我的。

看着这个人模狗样,一脸奸相的太子女婿,真想一脚踹上去。如果我嫁给赵晟,他还是我小辈呢。

大夫先走了,旁边的砚姬、砚茗地位低下,也不敢如何。周珩大胆拉起我的手,象啃鸡爪子一般的放在他鼻子下闻着,我真想一下扯下他左右两撇小胡子。

他笑看着我:“美人,外面都知千金难买百花夜,杏黄紫朱芙蓉帐。我身穿绯色,能与你共度*宵,人生一大幸事。”

六品至九品官服是绯色,杏黄是郡王、王爷可穿,紫色是三品以上的大官,朱就是红色是五品官。暗指我帐中的都是权贵。什么时候能和我睡成了人生追求之一了?

我没有去看砚姬和砚茗两人,他们站在一旁见我受调戏,一定也不好受。但又无可奈何,毕竟我是老鸨,现在周珩如果命令他们出去,然后强了我,他们也只能出去,否则后果很严重。随意一个藐视朝廷命官的罪名,就可以打上三十板子。

那些打板子的人,吃的就是打板子的饭。能把一包稻草上面放着一张纸,一百板子下去,草碎,纸不破。三十板子足够能把我们的骨头全部打碎,不死也去了半条命,躺在床上大小便失禁的躺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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