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娘子 正文 第十四章 大家来找茬!(上)

作者 : 孟筱初

苍璃这时还在修炼,王雨倩也还睡的人事不知,转头一看牛皮糖傅大少爷,哎?他竟然醒着,手里拿着树枝在地上写着什么。

“瑾轩公子,你起的真早啊!”孟筱初起身来到傅炎身边,想看他在干什么呢!

傅炎没抬头,只是回了一句:“哦!姑娘也很早啊!”就继续埋首于地上的字。

孟筱初来到傅炎身边,见他在地上写了几个字,摇摇头又抹去,再写几个,觉得不对又抹去。看了一会儿孟筱初才明白,敢情这哥哥还在研究她昨晚出的谜语呢!看这架势是一夜没睡,一直在研究啊!这也太执着了,从没见过这么钻牛角尖的人,可是他研究一晚上了竟然还在拆字组合,再拆再组合。他就不能换个思路想想吗?谁说是谜语就一定是字谜了啊?看来古人的脑子果然都不开窍啊!

“瑾轩公子,你就没想过这诗不是一个字谜,而是别的什么?”孟筱初终于良心发现的出言提点他,还真怕他一直这样猜下去,就算猜一辈子也不可能猜到啊!

听到孟筱初如是说,傅炎终于停下手里不停写字的动作,抬起头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孟筱初,问道:

“不是字谜,那是什么啊?”

孟筱初无奈的叹了口气,笑着道:

“不知道瑾轩公子有没有听过‘藏头诗’这种东西呢?”孟筱初不能肯定这个世界有没有“藏头诗”,但看傅炎写在地上的字,和她们那个世界的古代一样,是繁体的方块字,想必文化上也应该一样……吧!毕竟文字是文化的代表嘛!

“当然知道了,就是每句特定的几个字连在一起,就能……你是说你这首是‘藏头诗’,不是字谜?”见傅炎终于开窍了,孟筱初点点头笑了,真是笨到家了,难道她不提醒傅炎自己就想不出来吗?

“对!就是藏头诗,还是最简单的那种,每句的第一个字连起来,就是谜底了!”孟筱初说完就坐到了一旁,拿出包袱里的干粮,准备一会儿当早餐。

傅炎在地上把孟筱初的诗写了一遍,嘴里还念着每句的第一个字。

“晓—初—雨—倩!晓初,雨倩!”

孟筱初拿出干粮,笑着看向傅炎,心情愉快的开口:

“正是!小女子姓孟名筱初,我铁子姓王名雨倩,傅瑾轩公子,小女子这厢有礼了!不过因为我的这个‘筱’不好遣词造句,所以换成了‘拂晓’的晓,而我的筱是这个……”说着孟筱初来到傅炎的旁边,捡起一块石头在地上写着。

等孟筱初写完,傅炎这个气啊!站起身来指着孟筱初喊道:

“你……你怎么不早说不是字谜啊?”

“我要是早告诉你是藏头诗还让你猜个什么劲啊!再说你也没问啊!”孟筱初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一脸错不在她的表情。

“你没说不是字谜我才没问的,你怎么坏心不告诉我,害我白猜了一个晚上!”傅炎这会也不“在下”了,直接用上你我,显然他是觉得自己被耍了。

“你又没问我是不是藏头诗,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孟筱初一脸的无辜,歪着头说着气死人的话。和她孟筱初理论,就是自找不痛快嘛!有理也让你变的没理。

傅炎气的不停的喘气,就是说不出话来。这丫头真是太恨人,耍了人还谬理一堆,好像都是他的错一样。傅炎真恨不得上前将孟筱初按在膝盖上,好好打她一顿,借以发泄一心心里的闷气!

孟筱初看见傅炎要吃人的表情,心情一下子飞扬了起来,别人的痛苦就是她孟筱初快乐的源泉。快乐,当然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才叫快乐,当然,这个别人不包括王雨倩。

被傅炎的喊声吵醒的王雨倩已经看了老半天了,一直在忍着笑意,她怕她笑出声打扰了傅炎,那他就不能继续白痴下去了,他不白痴就没戏可看了。这家伙真是个好人,知道她刚醒过来还没有完全的清醒,就上演一出这么有意思的戏给她看,真是知己啊!

最后看到傅炎横眉怒目的瞪着孟筱初,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的窘样,王雨倩终于忍不住了,毫无形象的捧月复大笑起来,直笑的歪倒在苍璃的身上。

苍璃同情的看着傅炎直摇头,这人真是笨的没救了!几天相处下来,苍璃没少和孟筱初斗嘴,可每次都是以他的落败而告终,除非孟筱初有事不想搭理他。不然,不出几句话,苍璃就会变得和傅炎一样的表情。就他和孟筱初的斗嘴的经验而言,她的话你不仔细琢磨琢磨就相信,那就是自己主动往坑里跳嘛!这女人没往你身上埋土,你就应该求神拜佛烧香还愿,你还指望她给你一条能爬出来的路啊?做梦去吧!

“你这个没有良心的女人,坏是对你唯一的诠释!”傅炎气的跳脚,直道孟筱初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一点余地都没有的坏!

孟筱初笑的更开了,直开心的鼓掌,还不忘继续气着傅炎,道:

“多谢瑾轩公子夸奖,这对小女子来说是最高的赞美。良心这东西我早就给扔了,公子你要是在哪看见了它别忘了告诉我一声,我会把它彻底的从世界上抹杀,让你再也看不见它!自古有良心的人都早死,只有祸害才能遗千年,你能指望一个祸害有良心吗?那还不如指望猪能飞上天呢!”

傅炎已经气的精疲力尽了,现在只剩下指着孟筱初猛喘气的份了。

可能是看傅炎还没气死,王雨倩还不忘掺一脚进来,对傅炎说教道:

“我再教你一点吧!以后,千万别和你眼前这个叫孟筱初的女人说良知啊良心啊什么仁义道德之类的东西,这些对她来说,不过在是书上看到的,那些写书人的遣词造句而已,于她来说那不过就只是文字,没有别的意义了。指望她能拥有这些东西,还不如等她死了再世为人来得快呢!”

听了王雨倩的话,傅炎深深的铭记这一点,眼前这个笑得无限猖狂的女人,根本就是披着羊皮的狼,表面上的温婉平静是她择人而噬的伪装,真要觉得她的本性是个和她表面上一样,既平凡又简单,且温柔无害的话,那就是离死不远了!

苍璃不管他们那边如何斗嘴,只管在一边看戏,他也乐得见孟筱初找到了一个新的“玩具”可以欺负,这样在他身上的注意力就会转移了,只要不是自己,那倒霉是谁他才不管呢!默默的生起火烤干粮,为那两个大小姐和那个大少爷准备早饭。想他堂堂龙族太子(以前的!),如今竟沦落到跟班小厮的境地,真是无颜面对龙族的祖宗啊!

想是这么想,可手中的动作却从没停过,这两个大小姐还是要侍候的!

整个早饭时间,傅炎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狠狠的咬着嘴里的干粮,眼睛一直盯着孟筱初,好像他嘴里的干粮就是孟筱初一样,用力的、反复的咬啊咬、嚼啊嚼,最后狠狠的吞进肚子里。

只是孟筱初不是干粮,直到他的干粮吃完了,那个欠揍的女人还好好的坐在那,不时还要对他笑笑,仿佛在说“你咬我啊,咬我啊!干粮不是我,光对它发狠没用的!”

“铁子,他一副要吃了你的表情,真好玩。像不像高中时的强哥,被我们气的牙痒痒的,就是拿我们没辙!”王雨倩想起了被她们戏称为“强哥”的高中时班主任,他气鼓鼓的样子,和眼前的傅炎有几分相似,只是他没有傅炎长的帅。

孟筱初点点头,在一边附和着道:

“哎!你别说啊,眼神真的很像啊!”

两人又笑做一团,说着苍璃和傅炎都听不懂的话。高钟是什么钟?挂的很高的钟吗?没事把钟挂得很高干什么,敲起来不是很麻烦?班主人又是什么人呢?

苍璃和傅炎心中都有一样的疑问,但是谁也没敢问出来,生怕是她们俩的什么陷阱,他们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吃完饭,四个人踏上了旅程,只是这回傅炎成了向导,领着她们前行。

而一路上千防万防的傅炎,还是被王雨倩和孟筱初戏弄了好几回,吃了不少亏。和她们相处时间比较长的苍璃就学乖了,在一旁默不作声,很没同情心的看着傅炎一次又次的上当,也不加以援手。和这两个丫头斗嘴,吃亏的只能是自己!这种感悟是在一次次的失败中总结出来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别人的点拨是没用的,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出来。所以苍璃也不吱声,让傅炎自己学乖。而且苍璃突然发现,这样旁观她们捉弄人还是挺有意思的!

苍璃觉得和这两个丫头在一起时间久了,他的良心也快消失了。真应了孟筱初说过那句她们家乡的名言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这两个黑心的女人在一起,还能指望自己不被传染?不过想想今后几十年都是这样度过,苍璃觉得也不是太难熬。但是,前提是她们娱乐的对象不是自己。

四个人快快乐乐的走了一天,其实是三个人快乐,傅炎是那个为他们制造快乐的——用自己的痛苦!

晚上,四个人还是露宿。也许是孟筱初觉得一天的时间足够傅炎学乖了,所以也不再戏弄他,吃完了饭就老老实实的和王雨倩窝到一边梦周公去了。守夜的任务就留给两个男人轮流执行,毕竟对于女人来说,熬夜是慢性自杀的表现,所以她们坚持要睡美容觉。而苍璃和傅炎也不认为让这两个女人守夜是件明智的事,所以心甘情愿的做守夜人。

一夜无话,次日一早,四个人吃点东西继续赶路。终于在下午时分,来到了傅炎说的那个小镇。

小镇名叫成玄镇,规模不大,但好在还算热闹,街上也是人来人往的,一派太平的景象。由于是边陲小镇,陌生人的出现并不稀奇,只是苍璃和傅炎都是英俊非常的人,一走一过的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尤其是苍璃,他俊美面容冷傲的气质,瞬间夺走了大多数少女的芳心。也有小部分的女人对傅炎露出痴迷,只是和苍璃一比,就相形见绌的了。

而他们的俊美,不只引来了大批的爱慕者,也让王雨倩和孟筱初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嫉妒的眼光。

可是谁要是觉得能看见王雨倩和孟筱初不自在的样子,那人绝对是疯了。

沐浴在妒海里的两人不但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反而当做是一种光荣。王雨倩甚至还大大方方的挽起苍璃的手招摇过市,以示两人的“恩爱”,那一脸骄傲的表情好像在向所有人宣布:“此物私有,可远观,不可上手”一样。

相较之下孟筱初收敛多了,只是和傅炎走得近了点,两人不时低语,相谈甚欢的样子,也气煞了不少人。

这么难得一见的两个美男子,身边怎么就跟了两个平凡的女人呢?长得不出众,看穿着更像是乡下来的,简直就是两个村姑!这一路行来折煞了多少少女的春心啊!她们真恨不得冲上去,将王雨倩和孟筱初扯到一边去,自己代替她们两个成为美男身边那让人羡慕嫉妒的人啊!

可惜,直到四人进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饭馆为止,也没有人敢冲上来做什么。

四人落座,小二立即热情的上来倒茶,只是当他看见苍璃英俊不凡的脸时,原本说的很溜的招呼,变得结结巴巴的,要不是王雨倩出声提醒他,他就会把茶水倒的溢出来了。

饭店里所有看见苍璃的人,不管男女,心中都有着一样的想法:

这个男人也未免太俊了吧!这哪是人啊?简直就是天上的神仙啊!可他们不知道的是,眼前的人还真是个神,一条在人间受苦受难的神龙是也!

随便的点了几道菜,四个人坐着等开饭的时候,王雨倩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眼睛看了看四周,神神秘秘的拉了拉孟筱初,凑到她耳边小声的问:

“铁子啊!我们穿过来的时候是一穷二白的,虽然在山里的时候做了不少吃的,可是没找到钱啊!现在我们是要吃霸王餐吗?。”

孟筱初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早在她们没到小村子的时候,她就已经把钱的问题解决了,她太知道王雨倩是个有她孟筱初在,就万事不想的大懒人,如今事到临头了才想起来钱的问题,是不是有点晚了?真要指望她能早点发觉这个天大的问题并想办法解决,两人非去当乞丐不可。

足见孟筱初当时的决定是多么的正确。

“放心吧!我们有钱,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有钱呢!”孟筱初身上的银子有多少两,她是没什么概念,可是再怎么的也能对付完这顿饭吧!更何况孟筱初搜刮来的可不止是银子和铜钱,还有两张写着五百两的银票呢!这顿饭再怎么吃也不可能吃掉几千两吧?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只是她不好和王雨倩明说钱的来处,她怕王雨倩不敢花!

王雨倩哪知道她那时搜刮了不少“民脂民膏”,听了孟筱初的话,她以为有钱是指有傅炎这个看上去是富家公子哥的人在,孟筱初把主意打到了傅炎的钱包上。

上上下下的把傅炎打量了一番,王雨倩心想:嗯!的确像是个有钱的主,好歹这几天一直是她们给傅炎提供吃的,虽然不是什么美食,但看在让他不至于挨饿的份上,他应该不介意小小的回报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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