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仁医 第七百九十二节 传播广泛

作者 : 七月生我

一个流浪汉,不洗澡,身上永远穿着那件不洗不换的衣服,给人看病药到病除,妙手回春,看好病不收钱,帮他发一百张传单,这传单可不是广告,而是寻人启事。/>

当然有些病齐不扬还是治不了的,但是传言往往都是越传越夸张,好的东西就越传越好,坏的东西就越传越坏。

这几个奇特的要素立即吸引到新闻媒体的主意,该不会是活佛济公下凡吧,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了。

记者先是采访了来看病的病人,不少病人是真真切切让齐不扬把病给医好的啊,心中感谢,自然对齐不扬交口称赞,紧接着记者又采访了老板娘,老板娘在记者面前,说头一天看见齐不扬这个人就发现他很不简单,什么一看就知道这个人非比寻常,什么淡泊名利,乱说一通。

而实际上齐不扬只是一个比较全面比较优秀的医生,这件事][].[].[]的快速传播,他怪异的行为方式起到很大的作用。

当晚齐不扬在电视上出现了,镜头前他拿着寻人启事,说道:“这是我的妻子,请大家帮我找到她。”

让后全场发动帮齐不扬找老婆。

一个月后,楚玲在最后的一次模拟考试考出非常优异的成绩,各个科目的成绩都有很大的进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进步如此神速,这事引起了楚玲所在学校老师和领导的注意重视,不少老师都怀疑楚玲作弊,再重新对楚玲进行单独测试之后,最终确认楚玲的确是进步了,她的成绩是真实的,没有作弊。

班主任和好几个科任老师特意来到楚玲家作家访,想了解楚玲的学习成绩为什么进步的这么快,同时也希望楚玲能够把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式分享给学校同学和老师,一起进步。

老板娘一听那个高兴的都快跳上天了,就说楚玲最近学习比较认真,每天晚上都学习到凌晨两点,然后也比较自觉。

班主任和老师都有些怀疑,如果这么说的话,楚玲每天睡觉的时间没有超过五个小时,可是每天她的精神状态都很好,精力也十分充沛。

楚玲就说:“妈,我怀疑是大叔给我喝的那些汤。”

老板娘立即道:“什么汤?你别胡说。”

楚玲就道:“大叔是说他的家传开窍汤。”

班主任和老师们听了自然不相信,笑道:“楚玲,这是可能是心里作用,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神奇的汤药吃了就能成绩变好的,要是这样,大家都不用学习了,吃这个什么开窍汤不就得了。”

楚玲就道:“老师,我不是说这个汤喝了成绩就会变好,是精神状态各方面都变得比较好了,而却思维也比较活跃容易集中精神,我的成绩进步主要是大叔给我辅导。”

老板娘停了就惊讶道:“他啥时候给你辅导了。”

楚玲这时候也不隐瞒了,“每天放学后在西城公园?”

老板娘纳闷道:“他不是医生吗?怎么又变成老师了?”

楚玲悄悄在老板娘耳边说一句:“大叔说他以前当过大学教授。”

老板娘脸上那个表情啊!说不信吧,可事实摆在眼前,他就是那么怪,他就是那么神奇,你说他是骗子,可他明明就把来看病的人把病给治好了。

班主任老师离开之后,老板娘立即跑到西城公园,远远的就看见齐不扬和那些个流浪汉吃着东西喝着啤酒,越快的聊天。

齐不扬可以帮助这些流浪汉,但是他并不想改变这些流浪汉的生活轨迹,你怎么知道他们当流浪汉就活的不开心,又怎么能够确定他们月兑离流浪汉的身份就在这个世上活的开心,一个人的思想发生转变,他的生活也自然会发生转变。

就算提供金钱和物质上的支持,思想没发生改变,很快他们又会回归流浪汉的生活。

“齐大夫。”老板娘非常尊敬的喊了一声。

这个称呼在很久以前老板娘就开始喊了,只是那时是阿谀奉承,此刻却是发自内心的尊称。

齐不扬走了过来,还是一点都没变,温和而友善:“老板娘。”

老板娘脸上露出歉意道:“齐大夫,楚玲跟我说了,每天放学你都对她进行学习辅导,我以前是误会你了……”

老板娘说了很多,主要是表达她的歉意和对齐不扬的尊重。

齐不扬却只笑着说了一句:“老板娘,我早就跟你说过,你女儿的善心肯定会得到回报。”

老板娘这会点头认可这句话,“齐大夫你真是个奇人,我女儿能够遇到你真是三生有幸。”

齐不扬哈哈大笑,转身离开,返回那群流浪汉中去。

老板娘心中只能感慨,真是怪人、奇人一个。

隔日,齐不扬那个开窍汤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而且传播的非常迅速,惹得整个蓉城的家长都疯狂了,纷纷前来求汤,蓉荷饭店门口的那条街道堆满了人,那个壮观程度大概只有航拍都能够看见全貌。

而蓉荷饭店周边的几条重要交通路道,出现了严重大塞车。

那个拥挤程度,比蓉城每年一度的灯火盛会还要热闹好几倍。

只是齐不扬却没再出现在蓉荷饭店,他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连跟楚玲道别都没有。

他在蓉城留下了一个短暂的传奇,这个传奇怕是需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消化平淡下来。

蓉荷饭店出名了。

齐不扬开始他寻找林冰兰的下一站。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离开蓉城三百公里外的汉安市,林冰兰挺着大肚子走出小区,她胖的十分厉害,身材完全走形了,脸也胖了,娇俏的脸容变得跟圆盘一样圆,脸上还长满了斑点,只是脸上表情不再是冷若冰霜,而是挂着马上要成为母亲的幸福微笑,走起路来也跟以往的雷厉风行完全不同,挺着腰,一手托着肚子,小步慢走。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不再是那个美若天仙的警界之花,只不过是一名很快要分娩的孕妇。

预产期近了,林冰兰去医院检查的次数也多了起来,在怀孕期间她一个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困难了,从什么都不懂到对身体的一系列症状了若指掌,应对自然,从第一次感觉到肚子里的孩子在踢她的那种兴奋到孩子有段时间没踢她,不够活跃就让她很担心。

林冰兰还没想到孩子生下来后的事,她现在就是希望孩子能够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生下来,她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只有一条路走到黑,但是她并不后悔,相反,可以这么说如果她当场自己为了自己的未来把孩子给打掉,现在她一定很后悔。

林冰兰突然停了下来,孩子又在踢她,踢的很厉害,踢的她不得不停下来歇一会,待孩子消停下来,林冰兰抚模着肚皮笑道:“宝宝,你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出来呢,医生说贴着肚皮就能很清晰的听到你在踢的声音,贴着肚皮在里面你也能够听得见说话,你爸爸……”

“你没有爸爸!”

肚子里的孩子又踢了。

林冰兰温柔的哄道:“好好好,你有爸爸,如果他现在在身边,一定会……一定会……一定会每天把耳朵贴在妈妈的肚皮上感受你的存在。”

每当这个时候,林冰兰就恨齐不扬,特别的恨他。

汉安市,一个经济落后的城市,因为经济工业落后,这个城市的环境却十分之好,山清水秀,当初林冰兰之所以会选择来到汉安,就是因为在蓉城汽车总站,停了野鸡车揽客人员类似广告的揽客宣传。

林冰兰要选一个远离穗南市,没有人认识她的城市,同时还要是一个环节优美,山清水秀,适合孕妇居住的地方。

来到汉安之后,林冰兰才知道汉安虽然山清水秀,环境优美,但是城市治安非常之差,这个城市每天都会发生暴力事件,甚至是命案,黑社会团体泛滥成灾,吸毒者尤其之多,大白天的看见有人拿着针管在小巷子吸毒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汉安人民风彪悍,年轻男人往往一言不合,就会各自纠集几十人当街打架对砍。

每次不死个几个人都不罢休。

这个城市被称为十大暴力城市之首,不是没有道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当然对于林冰兰这个嫉恶如仇的女人来说,她非但没有对这个城市产生逃避离开的想法,相反,每次她遇到暴力犯罪事件往往都会毫不犹豫的出手,尽管她是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但是她也是个警察。

在汉安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她就捉过八个小偷,两次协助捉住当街抢劫的罪犯,至于其它大大小小打抱不平的事情更是不计其数。

在林冰兰心中依然有一把尺子,善与恶的尺子。

天气比较热,肚子越来越大的林冰兰一般都选择早晨出行,一者早晨不会太热,可以当做散步放松,其次呢也可以避免开出行高峰。

走在街道上,看着一辆野鸡车在路边停车下客,忍不住想起当初自己就是坐着这样一辆野鸡车来到汉安,当时她的肚子还扁平看不出丝毫痕迹,不知不觉肚子已经是又圆又大了。

想起当初那个突然的决定,林冰兰顿觉好笑,可看着此刻孩子平平安安,安安稳稳的度过了九个月,林冰兰认为自己当时的决定是正确的。

突然林冰兰脸上的笑容却成了惊讶,她居然看见这辆野鸡车的车侧面贴了好几张她的相片。

是的!没错!

是她的相片!她没可能连自己都认错,像牛皮癣一般的贴在车的车身侧面。

且不论司机为何允许别人在汽车上贴这些有失雅观的牛皮癣,且不论是谁做的恶作剧,问题是!为什么是她的头像!

林冰兰托着肚子,走快几步,想看个清楚,问个清楚,到底是什么回事。

还未走近时,野鸡车下了客就驶离。

林冰兰抱憾之际,突然看见刚刚下车的乘客,手里拿着一张东西,就是刚才野鸡车上贴了好几张的玩意。

伸手就把纸给抢了过来。

“唉!你干什么?”中年妇女不高兴的喊了一句。

当看到纸张的头像和内容,林冰兰立即目瞪口呆,寻人启事!

什么玩意!

哪个混蛋干的恶作剧!

林冰兰顿时绷紧俏容,一脸愤怒,有种恨不得把这个做恶作剧的混蛋给撕成碎片的冲动。

林冰兰对着中年妇女骂道:“这东西哪来的?”

中年妇女应道:“司机给发的,车上每人一张。”

林冰兰又问:“司机怎么发你们发这种东西。”

中年妇女就道:“不止司机发,整个蓉城的人都在发这个寻人启事,帮忙找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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