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仁医 第四百一十一节 如隔三秋

作者 : 七月生我

下班时间一到,林冰兰吩咐一声,“把资料准备一下,明天一早给我看一下。”说着立即离开警局。

几个男警察看着林冰兰匆匆离开的背影,不禁有些意外。

过了一会才有人说道:“你说林队该不会是交男朋友了,下班赶着去约会吧?”

“怎么可能?谁敢当他男朋友啊,你敢不敢啊?”

“我是想,我也敢,就是林队根本不鸟我。”

“那你表示表示啊,让林队鸟你啊。”

“得了吧,想找抽吗?”。

林惊兰一直都是警局的人暗地里调侃讨论的对象,这朵警花却一直都是看的见吃不着。

林冰兰驾车前往现在她住的地方——齐不扬的家,现在不知道可不可以说是两人共同的家。

尽管昨晚半夜才睡,这会她的精神状态却很好,只觉浑身充满朝气,如果要拿来比较,就跟她刚刚当警察那阵一样兴奋活跃。

今天上班的时候,一有空闲她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齐不扬,只是想着他,无缘无故的就快乐起来,过了一会,她又无缘无故的伤感起来,她常常在想,如果自己比姐姐早一点认识齐不扬,现在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况,想到这里,突然就难受起来。

齐不扬在地下停车场没有看见王薇薇的轿车,还没回家,看来诊所的事还没弄好,开一所诊所并不算三天两天就能搞好的事情,除了一大堆相关证件,还要选址,装修布置,招人等一系列繁琐的事。

倒是看见林冰兰的警车已经停在停车场。

齐不扬上了楼,果真看见林冰兰站在家门口,齐不扬问了一句;“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

林冰兰直接道:“把备用钥匙给我吧。”

齐不扬开门进屋,问道:“菜买了吗?”。

“没。”林冰兰想直奔回来见他,她想了他一整天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如此思念一个人,就连她的父亲母亲也没有如此思念过,难道齐不扬比生她育她的双亲还要重要,她不知道,她就是想他,深刻感受到古人所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

齐不扬从抽屉里拿出房门的备用钥匙,转身看见林冰兰盯着他看,脸容有些失神,开口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今天工作遇到棘手的案件。”

林冰兰应道:“没有。”说着移开目光。

“给,这是备用钥匙。”

钥匙落在手中,林冰兰感觉沉甸甸的,就好像齐不扬把一个家交到她的手中,就好像他在向她表达什么特殊的寓意,林冰兰看向齐不扬,想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东西来,然而齐不扬却转身去倒水。

他并没有什么寓意

齐不扬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林冰兰,然后坐在沙发上,问道:“今天是在家里做饭还是去外面吃?”

林冰兰道:“我忘记买菜了,外面吃吧。”也许在外面吃饭的时候能聊上几句,而不会像现在这样无话可说。

“好,你换身衣服先。”

林冰兰朝卧室走去,迅速月兑下警.服,打开皮箱,皮箱里除了内衣裤还有点女性味道,却没有一件有女人味的衣装,也许我该买条裙子。

林冰兰换上一条牛仔裤,一件白色的衬衫,感觉这个穿着有点像个假小子,于是将束在脑后的长发放了下来,抖了抖让长发垂散开来,特别走到梳妆台的镜子前打量自己一番,对自己的形象不是很满意。

生怕齐不扬等久了,不像个假小子就行了,转身刚想走出去,突然又回头对着镜子露出自认为比较温柔的表情来,不知道是不是很少笑的缘故,笑起来生涩僵硬,反而难看了。

林冰兰“啊!”的叫了一声,很是捉狂。

齐不扬听到叫声,朗声道:“怎么了?”

林冰兰忙应了一声,“没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齐不扬看见她时,却眼睛一亮,干净的白色上衣,朴实的牛仔裤,一头不算柔顺的长发遮住双耳挂在双肩垂在背后,整个形象干净利落,不花哨,也没有明媚的颜色,如此简朴的装扮却无法掩盖住突颖而出的气场。

林冰兰见齐不扬盯着自己看,有些紧张,嘴上说道:“我没带太多衣服过来,穿的比较随便。”好像在说她也有充满女人味的衣着。

齐不扬笑道:“人漂亮身材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他是在赞美自己吗!好像是!

林冰兰心里喜滋滋的,却没有想到警局那些男警察整天拍她马屁,也没见她开心过。

走出家门,进入电梯,林冰兰问:“我这么穿,会不会看上去像个男人?”

齐不扬笑道:“怎么会,男人**可没你这么圆这么翘,再者说了……”齐不扬目光扫过她尖挺傲人的胸脯,却没再说下去,冰兰身材高挑,前凸后翘,曲线明显,男人只要不瞎了眼,绝对不会把她误认为男人。

林冰兰捕捉到他的目光,薄怒斥道:“狗嘴吐不出象牙来。”说着顿了顿上衣,不过怎么弄,胸前浑圆的轮廓还是很明显,身材摆在那里,再怎么掩饰也成不了飞机场。

电梯在一楼停了下来,没有下到地下停车场,林冰兰疑惑问道:“不开车吗?”。

齐不扬应道:“不远,就在小区对面。”

林冰兰疑惑,小区对面有什么餐厅吗?

跟着齐不扬来到小区对面的大排档,林冰兰眉头立即皱起来,一脸不高兴,让她换衣服,就来这么随便的地方吃饭。

林冰兰不情不愿的跟着齐不扬在一张空桌坐了下来,倒不是她挑剔,就是希望能和齐不扬在一个环境比较优雅的地方两个人安静吃饭,这大排档闹哄哄的,想安静交流一下都没办法。

看见圆桌油乎乎的,林冰兰更是兴致全无。

齐不扬笑道:“我经常在这里吃,这里的东西好吃又实惠。”

这句话让林冰兰想到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个俗语,突然又觉得自己犯神经,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根本八竿子打不着。

想着是和他一起吃饭,林冰兰心情立即又好起来了。

林冰兰是那种无需用明媚的衣装,精致的妆容来证明她是人间四月天的那种女人,在大街小巷女人出街都浓妆艳抹的年代,她纯净的外在形象,更是引人瞩目,让人心动,说美的像出水芙蓉一点也不夸张,不少男人偷偷把目光落在她的身上。

这种地方吃饭的人比较杂,两个喝了酒的男人,走过来跟林冰兰搭讪,表示要交个朋友,认识认识,已经秋天了,天气也不热,偏偏两人却光着膀子,露出身上的纹身,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不是好惹的。

齐不扬经常在这里吃饭,从来没遇到这种事情,主要是他都是一个人来,从不带女伴,吃完就回家。

而林冰兰平时出门在外,一身警.服在身,就算见她美貌,也没有人敢来惹她。

林冰兰这会不想在齐不扬面前露出粗鲁暴力的一面来,很低调的说了一句:“我不想跟你们交朋友,也不想认识你们。”

齐不扬可见识过林冰兰的手段,劝了一句:“两位,我劝你们还是离开。”

其中一个很是蛮狠的怒指着齐不扬,“小子,没跟你说话,识相点,不然让你见红。”

齐不扬就不劝了,林冰兰幽怨的瞥了齐不扬一眼,心中暗忖;“你就这样吗?作为男人你难倒不该站出来吗?”。林冰兰当然不认为齐不扬是怕了这两个小流氓,连肥强那种狠角色,他都照样收拾的惨无人道,就是觉得齐不扬不把自己当回事,可有可无。

“小妞,跟哥去那边坐吧。”说着还动手动脚的朝林冰兰肩膀落去。

林冰兰捉住落在她肩膀的那只手,突然站起转身,反手一扭,就把这人胳膊给扭月兑臼了,紧接着扇了他两巴掌,看着他肩膀上的纹身,“过肩龙是吧?流氓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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