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还活着 第二十七章

作者 : 席绢

第十章

原本打算在净檀庵接了人之后,第二天清早立马出发前往京城的。但计划总是比不上变化,这群粗汉子完全想不到这些娇小姐们出行一次有多麻烦!

收拾行李要时间;跟住持以及其他女眷告别要时间;还有,竟然没给姑娘准备一辆象样的马车,这怎么成?!别说他们带来的那辆马车有多破旧了,里面想塞进两个人都困难,而且看来这些粗汉子也没打算把马车让给姑娘,总不能让姑娘骑马或走路吧?当然要想办法再弄来一辆不是?不然怎么上路?所以,得有马车,而且是象样的马车,里面至少能坐四个人才成!

看吧,事情那么多,这些人居然还想着立马走人?简直荒唐!

秦勉懒得理会那两个老婆子噜噜嗦嗦的要求,自认合情合理地多给了一天打包行李,然后派了宋二子以及唐吃下山去买马车。反正第三天一定得走,要是仍然觉得太赶不肯走,那他就不伺候了,各走各的吧,他乐得省事。

只要肯花钱,当然就买得到马车。宋二子很快弄来一辆马车,两个嬷嬷虽然对马车的造型很是嫌弃——很明显,这是一辆载货用的马车,而且看起来也粗陋陈旧得很,拿来给她家姑娘用,简直是委屈了!不过至少它比那些军汉原先使用的那辆大上两倍有余,车顶还能放置不少行李呢,所以马车里塞进四个人是足够的。

纵使双方的心情都不太愉快,但到底是上路了。当然,可以想见,这一路的同行,只会更不愉快,而不可能有任何好转。

秦大叔与钱婆子终于知道了牛哥儿的上司有意给他作媒,让他弃元配而另娶高门——而且那个高门千金,正是此刻与他们同行的那一位。找来秦勉细细问话之后,见他笃定地说着这事儿不会成,早就传信对大将军说了已找到自家未婚妻,推拒了婚事。

纵使被秦勉坚定的保证给安抚了不少,但秦大叔与钱婆子心中还是不能完全放下忧虑,两人私下暗暗决定,一进帝京立马给两人办婚礼,最好弄得人尽皆知,把名分牢牢实实地定下,想来那位上司就算想做些什么小动作来拆散秦勉与钱香福,也会困难得多。

天下太平了,四维八德也要捡起来当规矩用了,看看那位顶极世家出身的大将军敢不敢去做那强制别人背信弃义的恶事!包别说秦勉的长辈还在呢,就算仅是堂叔,也是正经长辈,还是族长呢!完全做得了秦勉的主(整个秦家村里还活着喘气的就剩秦大叔一个,自动顶上族长之位),哪由得他一个上司在一边专断地指手划脚?!

再说到林嬷嬷与李嬷嬷这边吧,两个老嬷嬷本来就为着大将军指给姑娘的婚事忿忿不平。看到秦勉本人之后,简直嫌弃到极点,觉得这样粗犷野蛮的汉子,以前老爷夫人健在时,就是个放外门粗使仆役的份,哪里有这样天大的福气见姑娘一面!不,甚至连她们两个都见不着;而现在,竟然凌驾她们之上,还能娶上自家姑娘这样的千金小姐,真是没天理!

喔,不,这糟心的婚事还不是最糟糕的!当两个嬷嬷发现同行的那名年轻女子竟然不是她们以为的粗使丫头,而是秦勉的妻子时,两人简直一口气险险喘不上来,几乎就要晕死了过去。

这是怎样的混帐事?这粗鲁军汉竟然已经有妻子了!那大将军要求小姐下嫁过去,又是什么意思?当小妾吗!有这样蹭蹋人的吗!她家小姐肯嫁给那粗鲁汉子当正室元配就已经委屈得不得了,而今竟然还沦落到当小妾的地步?!

不,就算是停妻再娶,也是对姑娘的侮辱!她们无法接受!

更过分的是,秦勉那军汉看起来完全没有把小姐当一回事,上路这几天,一眼也没瞧过小姐,反而总与那村妇媳妇没脸没皮地凑在一起说笑,简直……简直无礼!

可是,两个嬷嬷就算气炸了肺、呕出了血,也没有人在意。秦勉不在意,那名村妇也不在意。这一行人里,看起来还有点在意这件事的,竟然只有那名叫做钱婆子的老妇,而那名老妇是秦勉妻子的祖母。但后来她对她们也是视而不见,连过来打探个虚实的念头都没有,两辆马车一路行来,就没有靠近过,话也没说一句,虽说就算那老少两村妇敢靠过来,她们必然是不理会的;但她们不理会是一回事,可被无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总之,气性大的李嬷嬷这两日是气得直捂着胸□叫疼;可,让这几个娇贵的女性不舒服的远远不止于此。心气不平是心理上的折磨,而上的折磨也无处不在。

每天都能听到这样惊惧的叫喊——

“啊!有虫子!有虫子!”

“啊!蛇——”直接厥了过去。

“天啊!兵里煮的是什么?田鼠!那东西能吃吗!”惊骇欲绝!

李嬷嬷、林嬷嬷,以及丫鬟小玉三人每天都会因为各种很寻常的理由发出冲天的尖叫来提振大伙的精神,往往都能很顺利地把大家赶路所造成的疲惫感给消散得神清气爽。就是一点不好——刺耳了,耳朵受不住啊。

一同赶路了三天之后,双方总算对对方有一些了解了,也有了固定的相处模式,就是:敬对方而远之,再也没有套近呼、攀交情的心思,连吃饭都分开吃;千金小姐那一组人马都把饭端进马车里用,再不肯跟其他人坐在一起进食,然后被匪夷所思的食材给吓晕了。

“嗤。”纪智一口气就喝完一碗蛇肉羹,以手背抹过嘴巴之后,轻笑一声,顶了顶一边的唐吃道:“我算是看清楚了,这几位娇客,是真的没吃过苦头的,瞧这娇贵的。”

“毕竟是大将军所在的周家,家底肥着呢,才能撑住几十年,把家眷给护得这样好。”唐吃很珍惜地把田鼠肉连骨头都啃碎了,才万般不舍地吞下肚。

“在我们连口树皮都没得啃的时候,她们还能被汤里的蛇肉鼠肉吓昏过去,我只能说,能当大将军的家人,甚至是下人,实在是好命啊!”满羡慕地说。

“没啥!不用眼红。我们的子孙后代,也会享这样的福气的。”王勇大口吃着白馒头,并且很奢侈地在馒头里夹了三根大葱,吃得一脸满足。然后继续畅想未来:“他们不会知道什么叫挨饿,只会挑剔馒头太干、大葱太呛、鱼有腥味、肥肉太油、瘦肉太柴,每天对着一桌食物嫌这嫌那,最后可能还把筷子一丢,说不吃了,都撒下——”

“你这是哪学来的败家话?”纪智问,顺手丢了一颗小石头过去。这种话,光听着就不爽,后代子孙若真有人敢这样,直接打断腿、缝住嘴,丢在一边饿死算了!

“这可是宋二子亲眼看到的。他曾经给大将军家的大公子当过一年护卫,那时大公子才五岁,每次吃饭总嫌菜色太差,有次见桌上没肉,还气得把桌子都掀了。”王勇说完,推了一旁的宋二子道:“我记得当时你帮大公子遮掩这件事对吧?那时日子艰难,大将军都跟我们啃杂粮窝窝,要是知道大公子这样糟蹋粮食,可能会把大公子吊起来打死。所以,大公子实在应该感谢你才对。”

“胡说什么。没这事。”宋二子拒绝承认这件往事。

王勇又推了推他,说道:“你以为你闭口不说大家就不知道啦?你忘了当时跟你一起给大公子当贴身护卫的人还有周武吗?后来打仗我跟他同窝一个营棚,他没战死之前,有天跟我值夜时闲聊过这件事的。”王勇安慰宋二子道:“当然,周武这个人跟你一样,对大将军死忠得要命,他说这个不是为了别的,也不是在批评大公子,就是称赞你。听说你当时把地上的饭都捡起来,也没用水洗过就直接吃掉,大公子被你吓到了对吧?后来大公子好像因为这件事,慢慢学会珍惜粮食了……”

从地上捡食物起来吃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少在场的所有人在那样的情况下都会做出相同的事,长期饥饿的人怎么受得了看到粮食被这样糟蹋!“说了没这事。”

“随便你啦,反正我知道周武不会没事编造这种事来骗着我玩。”王勇吃完了馒头,忍不住又抓了一根葱咬着吃,那满口的呛辣感,真是爽极了。“从大公子这件事,我知道了那些高门出身的人过的是什么日子了。就算年岁再不好、就算饿死的人比活着的人多,他们还是可以过着嫌弃餐桌上粮食不合口味的日子……真好命啊。”

“所以咱们把脑袋别在腰带上,在战场上拚死拚活,为的不就是想要咱日后的子孙可以尽兴当个败家玩意吗!”纪智笑道。

王勇哈哈大笑。

“真要有那一天,咱这一生也算没白活了!”

“可不是吗!”众人嘻嘻哈哈地同意。

“怎么就不想着让子孙上进,让家族绵延昌盛呢?”这阵子一直寡言的宋二子突然这么问。

纪智瞥了宋二子一眼,懒得说话,抓了一颗馒头夹大葱吃起来。

王勇回道:“二子啊,咱是什么货色你清楚吗?大字不识一个的粗汉子,要不是跟对了大将军,又好运地没死在战场上,我们现在会是什么?除了死人之外,就是流民或流匪;若是前朝没亡的话,我们又是什么?山沟里吃不饱饿不死的泥腿子,祖祖辈辈都是这样,到我们也不会变成别的。咱这样的人,就算当官、就算有钱、就算住进了大宅子,难道还会变成大将军那样的世家豪门?”

“不去做怎么知道做不到?”宋二子口气有些硬。

王勇摆摆手。

“唉,真有那样的志气,也是三代以后的事了。没败的,自然就兴了呗,咱到时都化成白骨不知投胎到哪儿了,管不着,所以不用想。”

然后,宋二子就起身离开了。

王勇搔了搔头,就算脑子再鲁直,也看得出来宋二子心情很差。忍不住推了推纪智问:“他怎么了?”

纪智慢悠悠道:“他最信大将军的话了,所以对我们恨铁不成钢。”

“这两者又有什么相关?”唐吃也不懂,问道。

“大将军以前跟着龙家打天下时,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还记得吗?”纪智反问。

众人还在想,吴用就笑着低声道: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话实在可称之为千百年来最好用的造反金句,永远不会被用老。

唐吃想了想,迟疑地问:“二子真的相信咱们有生之年可以把自家拉扯成世家?”

“作梦而已。不用钱也不费粮,挺简省的,多好。”纪智笑。

王勇摇摇头道:“咱是不可能啦!我倒觉得咱头儿还有可能。你们瞧大将军死命要把那位——”嘴巴朝马车的方向努了努,“说给头儿。这真要成了,我敢保证,二十年之内,头儿定然会是个勋贵!”

“成了勋贵,以后子孙想把家族发展成世家,就容易多了。”杜实感叹。

吴用瞧了瞧大家的脸色,说道:“你们心中有什么想法是自己的事,可别乱说或乱做些什么。头儿的事,大将军管不了,我们下属也管不了,咱看着就成,别有意见。明白吗?”虽是笑着,但口气带着几分认真。

众人顿了顿,先后领会了吴用的意思,笑了笑,低头专心吃饭,改侃别的闲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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