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毒谋 地六三四章 相告

作者 : 弱水西西

沈默云自认够对得起红袖了!

事实上,像红袖,小喜这类人从一开始决定助纣为虐,作人爪牙时,便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们做的大都是些蝇营狗苟,见不得光的事!

若是东窗事发,他们便是替死鬼!

即便一切顺意,将来也难免遭人灭口!

也就是他们一时野心泛滥,才容易叫人利用,落此下场!

原本按着沈默云的想法,是要给这红袖喂上一副哑药,然后将其扔去庄上自生自灭,或是给配个霸道凶悍的鳏夫了其余生的!

可此刻,她改主意了!

这个红袖,看来与夏红绸的主仆恩情也不过尔尔。

与其浪费她成为一颗废子,不如自己也来试着用一用!

此时此刻,沈默云就那样不声不响,淡淡然看着红袖,等着对方的抉择。

而红袖听到大小姐的回应几乎要喜极而泣!

她就知道,大小姐必定是有法子的!

那就好!

大小姐的言外之意她也听懂了!

对方在跟自己要报酬!

对方不愿白做!

这有何难?

夏红绸害死了前主母秦岚,夏氏与大小姐的仇恨应是不共戴天吧!

那大小姐此刻等的和要的,应该也就是关于夏红绸的那些秘密吧?

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红袖便乖乖磕了两个头。

“奴婢愿意将这些年为夏红绸所做一一据实相告!奴婢发誓,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求大小姐不要追究奴婢所做的过往,求大小姐指点奴婢一条生路!”

既然如此,这笔买卖自然宾主尽欢!

沈默云欣然答应,又保证将来绝对不会对红袖过去的所作所为追责。

红袖终于放下了心。

她倒也爽快,便将她如何被夏红绸“扔”去沈沐床上,到两次被夏红绸灌了堕胎药,都言无不尽……

沈默云与姚黄都暗自心惊!

夏红绸连身边人也半点不留情面,比她们所以为的还要狠毒!

也怪不得红袖对夏红绸所谓的“忠心”那么不堪一击!

原来在红袖的心中,早就对夏红绸有着极大的怨愤!

红袖是四年前被夏家安排进沈府的!

她能识字断画,会说话,长得还好!在夏家时,她还跟着舞娘学过两年舞,顺便还学到了取悦男子的一两分本事。

加上她长相明媚夺目,身材婀娜柔软,她一度也认为自己必定能前程似锦,帮助家中走出贫困。

当时的红袖天真地以为可以通过老天给的姿色和自身的努力,顺利做上沈沐的姨娘。最不济的,也能先成为通房丫鬟,将来有了身孕再慢慢往上爬的!

作为夏红绸身边最漂亮的丫头,她几乎是被沈沐一眼便相中了。

她也是不遗余力叫沈沐对其满心挂念,垂涎不已。

很快她便在夏红绸的运作下被调去了外书房,沈沐自是眉开眼笑,喜不自禁。

她在进书房第一晚,便失了身!

她不愿做个没名没分的丫鬟,可却不敢忤逆夏红绸!

于是,她便这样名不正言不顺在外书房伺候起了沈沐。面上只是伺候笔墨,实际却是做的通房的活!

这样一下来就是几年,整个沈府众人都知道她与老爷那点事。

众人面上唤她一声“姑娘”,私下里却将她贬得一文不值!

可谁知道,她从刚一失身便试着争取过自己权益。

当时为了让她能心甘情愿做事,夏红绸诓骗她,说是主母刚刚过世,沈沐必须守孝,不能纳妾,便先委屈她一阵。

守孝么,呵呵,自然也不能有孕!

于是,前年,她被强行打掉了第一个孩子。

终于到去年,沈沐的三年孝期过了!

可她依旧没名分,还再次有孕了!

夏红绸再一次给她端来了一碗药。

说:让她再忍一忍,等到自己成了主母,到时候便可以名正言顺将她抬为姨娘。此刻,总不好叫她一个丫鬟与自己平起平坐吧?

这碗黑糊糊的药汁自然也是被灌下去的!

红袖却不敢相信夏红绸了!

事实上,她恨!她恨夏家!她恨夏红绸!很得夜不能寐!很得深入骨髓!

因为那次,她差点送了命!

因为从那之后,每月那几天,她都会被疼痛折磨得死去活来!

因为大夫悄悄告诉她,因为那副药太狠太猛,不但打掉了她的孩子,还伤了她的身子,她的根本,叫她染上了宫寒之疾。将来她即便调养得好,只怕最多也只有一两成的几率能再次受孕了!

慢慢的,她明白了!

她知道,夏红绸和夏家这碗狠心过头的药不是失手,而是故意的!

他们要的便是自己安心为他们做事。

他们培养了自己,只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自己,去争取他们所要的权利!

他们需要自己在前院,在外书房,却不需要自己有身孕。

所以,她永远不会成为真正意义上沈沐的女人!

她只是一只名副其实不会下蛋的——鸡!

她的前程和一生都被夏家毁了!

在她的心里,其实是恨不得夏红绸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而她这些年所做的,则是将沈沐偶尔才会带回来的公文翻一遍;在沈沐唉声叹气时做一朵解语花,然后将他的烦恼转达给夏红绸!

此外,她最重要的任务,便是在夏氏指定的某几日,想法子诱了沈沐把持不住……

一番云雨后,沈沐累趴后,她便偷偷拿了他的钥匙,将上锁的印鉴偷出来在需要的地方盖印……

信息量太大,沈默云也不由一怔。

呵呵!是了!

沈默云想起来了,沈沐这一点还是无可指责的!

她听说过,沈沐的印鉴从来不随便乱扔,每日下衙后便会将其锁在书房的某处暗格里。而钥匙通常也都是他随身带着。

若是有人想要动他的印鉴,必须先拿了他的钥匙,再想法子避开守卫进入外书房,之后再找到暗格,找到锁头……

听起来就复杂,做起来更是不易!

沈沐每月大部分时间住在怡蓉院,原本这种事,由夏红绸来完成是最为适合的!毕竟还有谁比夏红绸更有机会从沈沐裤腰带上找东西呢!

可偏偏,沈家还有条规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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