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韵歆放下电话后,缥缈的目光若有所思地望向了远方灯红酒绿的城市。
早在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和那些同龄的孩子们抢饭吃的时候,她就知道有些事情必须得自己争取。
这个残忍的社会本就是弱肉强食,如果自己不去争取,不去努力的话,那么只能丧失生命。
在活下去的动力下,她学会了去偷,去抢,甚至和比她更大的男生去打架。
在社会的最底层,永远都有着我们所想象不到的血腥。
如果说苏蔓婷那种千金小姐是养在温室里的花朵,那么她无疑就是在黑暗里努力生长发芽的一样生物,为了活下去而不折手段。
林韵歆生命的转折是在她11岁那年,在一次饿了整整两天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抢了路边一个正边走边啃包子的大叔手里的袋子。
她当时.+du.实在是饿晕了,才会这么做的,完全没有考虑过一个小女孩儿的体力怎么可能比得上一个健壮的成年人,更何况她已经饿了两天了,早就失去了足够的体力。
所以,事情的结局完全没有悬念。
她并没有跑多远,就被那个大叔给撵上了。
故事就是那样的狗血,但是若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则是不一样的悲伤。
大叔在发现抢东西的女孩儿竟然是一个小丫头,反而不忍心说什么了?
但凡是有一点儿经济基础的家庭,都不可能放任自己家的孩子受那样的苦的。
大叔深深叹了一口气,将几个包子扔给了林韵歆,就转身走了。
这原本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如果没有后来的事情,恐怕不管是林韵歆还是大叔都不会记得这件事情。
就算偶尔想起,也不过是一个人叹一口气,另一个则感叹大叔那个慈善的笑容救了她一命。
可惜,事情并没有如果。也许是上天弄人,也许是缘分,命运终究以我们想象不到的轨迹旋转着。
后来的后来,林韵歆一个坐在星巴克里,品尝着浓浓的咖啡时,享受着午后的阳光。
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也许她的人生从来都是上帝在茶余饭后的一个笑话,她的人生的每一步也都是被操纵的,不管她怎么努力,都躲不过命运的捉弄。
没过多久后,林韵歆再一次同那个慈善的大叔相遇了。
说那个人是大叔其实只是相对于林韵歆而言,其实那人当时也不过才25岁,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名字叫于禁,但是那年林韵歆只有11岁,所以林韵歆管于禁叫大叔也算是有一定道理的。
于禁的包子并不是什么超能量食品,自然也不可以吃完了再生一个,因此林韵歆在吃完于禁的包子后,只能再一次百无聊赖地在阴暗的巷子里搜索目标。
然而就是那一次林韵歆看见于禁也就是她眼里的大叔被几个混混给拦住了。
作为这个黑暗的巷子里一个靠偷盗抢劫为生的丫头片子来说,这几个混混她自然认识。
强龙不压地头蛇,她虽然熟悉周围的环境,却是没有办法确保百分百的顺利。
但是那毕竟曾经是对她有过救命之恩的大叔,她没有办法对于禁大叔见死不救。
林韵歆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如果是几年后的林韵歆,面对这种状况,可能会有些惊讶,但却依旧可以做到无动于衷。
然而她不是,那个时候的林韵歆还仅仅只是一个11岁的小姑娘。
她做不到像后来那样的冷血,哪怕明明知道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她也无能为力。
但那个时候的林韵歆从某个角度来说还仅仅只是一个小孩子,因此她绝对不可能拥有后来的心机的。
所以在看见自己的大叔被混混围上的时候,竟然是毫不犹豫地跑了过去,一张口就咬住了其中一个混混,直到嘴里满是血腥味。
那个混混耐不住疼痛,狠狠地将林韵歆踢翻在地上。
小小的林韵歆毕竟力气有限,只是一脚竟然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大叔看了这种状况后,竟然忍不住吓到四处嚎叫起来。
“傻丫头,你怎么就那样的傻?他们并没有怎样为难我,只是拿了我身上的现钱而已,你怎么就傻乎乎地偏偏在这个时候给闯了进来了。”
于禁心里想着忍不住悲痛至极,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竟然会因为一时的善心而让一个小女孩儿丧命,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事实证明蟑螂的生命力还是很完全的,林韵歆也经常说自己是打不死的蟑螂。
不管扔到哪里都是一样的生存,那个混混这一脚并没有就此将林韵歆的小命给踢没了,所以还是很不错的,
没过多久,林韵歆就醒过来了,但很快,她就恨不得自己还是待在30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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