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名门世家 第二百四十九章

作者 : 凌波的假面

两个傻子的爱情——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

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

,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

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

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

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

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

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

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

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

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

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

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只是让你知道个故事……

现在很多时候,爱情似乎成为了我们炫耀的东西,很多人手挽手的爱情只是表现给别人看的。

当然这无可厚非,也不能说两人之间的感情不纯。

但只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不知道各位看官有没有精神自虐的情况,我有时候会,想象中的事情和故事会让自己心绞痛,就像是做一个无比清醒的梦一样。

最可怕的不是幻觉,而是从幻觉中醒来后该如何继续真实的生活。

下一章是我简单随笔写的一篇文,不长,不过可以很大程度上感觉到自己的精神自虐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流行起来一句话:下雨天和巧克力很配,但我通常不这样,倒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吃巧克力,是因为你不喜欢,所以我选择了威士忌。

“加橄榄吗?几颗?”我拿着两个方杯来到飘窗前,都倒了差不多三盎司。

“好吧,你又不说话,那就老规矩,我三颗,你五颗。”

坐在窗沿上,轻轻推开窗户,现在的风很潮,看来今天难免会有一场雨。

“今天的设计遇到什么问题了吗?这几天都看你闷闷不乐的,你就不能跟我说说吗?”。

他依然没说话,只是把加过橄榄的酒杯用手指勾到了自己身边,然后低下头看着那金黄色的液体,本来就已经很深邃的眼神,变得更加狭长了。

我试图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一些讯息,哪怕一丝都行,但是,我失败了。

刚想开口再次询问时,他抬起手,把食指放在方杯的棱边上,我知道他要做什么,虽然每天都能看到好几次,但是依然看不厌。

修长白皙的手指缓缓的在杯沿上划过,他划的很柔,而且眼神也会随着手指慢慢移动一并扫过。

这样的感觉让我很是迷恋,他在我的眼里更象是一个迷,阳光的时候可以让你觉得自己身处塞班岛的白色沙滩上,但是忧郁的时候,会让你又觉得自己是在一个深潭,孤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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