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的财奴 第八章

作者 : 寄秋

“照着做,不必问。”他不能说他曾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他却无力扭转可憎的结局,任由他们平白死去。

白文昭嘴边的笑微凝,目露无奈。“别太严肃,葛爷,瞧你那张冷脸多骇人,别吓跑了纯情的小泵娘。”

哪来纯情的小泵娘,他们坐在酒楼的二楼包厢里,三面是墙,另一面是离席面七步远的方格窗子,从外头看不见里面的情景,里头的人也瞧不见外面走动的人,仅闻人声。

华景春不屑的撇撇嘴,一口干尽满溢的白干,粗鲁的以藏青色袖子抹过嘴边的酒渍。

“文昭,你忘了曾架在你脖子上的那把刀吗?”葛瞻的眼中没有温色,只有冷到极点的狠戾。

白文昭一听,令人赏心悦目的温雅笑脸一收,多了几许严肃。“只要葛爷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我等豁命跟随,除了一死,无以谢明主,我这条命是你的,义无反顾。”

他永远也忘不了身陷囹圄那一刻,他的家人、父兄都成了阶下囚,明明一心为国却惨遭设计陷害,三皇子屈打成招,非要将谋逆罪名强加在大皇子身上,逼着他们背叛,他以为将屈死天牢,再无重见天日的一天。

可大皇子一身是血的带人闯入牢里,将一群人救出,那身不断流出的鲜血叫他永难忘怀——

那是为他流的血。

“喂!带上我,别一个人占独功,我华景春脑子不行,但力气一大把,收割头颅的活儿留给我准没错,不要跟我抢。”不甘示弱的华景春穷嚷嚷,满身酒气更显草莽气息。他也只能干干粗活,做点擅长的事。

其实包厢内除了他们三人外,还有四名明卫,八名暗卫,个个身手不在话下,全是一等一的好手。

“国仇家恨,不共戴天。”这次他不会再急躁了,定要做好万全准备。

“国仇家恨不一定要赔掉自己的一生,你不会真想要娶那个刁名在外、生性放荡的长公主吧?

驸马爷的下场是你的借镜。”白文昭意有所指地看向葛瞻头顶,感觉将来那里会是一片绿意盎然。

“我需要赵家的兵。”只有这个目的。

原来拒绝三公主陶于薇而求娶长公主陶于燕的天耀城城主,竟是眼前冷厉的前南越国大皇子。

“也许另寻他途,我们多花几年训练,总会养出不亚于赵家的兵马。”他们需要的是时间,急于求成反而落下风。

“来不及,赵家兵强马壮,在战场上磨练出的赵家军是一柄柄以一敌十的锋利长剑,他们惊人的实力出乎所有人的想象,是一支能深入敌营的兵。”赵家军是他的首要目标,陶于燕不过是借口。

和前世一样,借着和长公主联姻取得赵家军的忠心,已故的赵皇后是赵家人心头上抹灭不去的朱砂痣,他们会为守护皇后之女而使出全力一拚,只求不负忠义。

“可是……”他不再考虑一下吗?娶那种女子为妻,即使有朝一日真能报仇雪恨,怕也不能轻易摆月兑。

气死倒也不至于,但拖上行事嚣张、任性妄为的骄纵妻子,他下半辈子也毁了,对方有旭川国皇上和赵家当靠山,他跟活在水深火热有何不同,这是绝了自己的生路呀!

“天耀城容纳不了五十万的兵,另辟新城恐引起各国君主的不安,在我们未成气候前就派兵灭了,所以我们即使有银子养得起庞大的军队也无处安置。”他的力量不够强大。

白文昭沉默。五十万的兵的确多了点,赵家人很聪明,用朝廷的军饷养自家的兵。

葛瞻面色微冷的说:“长公主的容貌甚美,已有多名世族子弟询问,再嫁是必然的,若我们未能及时把握良机,错失她,同时也会失去威武侯和定威将军手中的兵权。”

赵宁、赵恪案子俩是赵家军的主心骨,一侯爷,一将军,主掌东南大军。

赵宁是赵皇后一母同胞的兄弟,他向来敬爱长姊,为她的早死感到万分悲痛,立誓要护住姊姊的孩子一生。

“娶了流落民间多年的三公主不是一样能借到兵,赵家人再固执也是旭川国的将士,皇上圣旨一下莫敢不从……”他还是觉得大皇子走了歪路,有不听皇命调动的兵吗?除非想谋反,自立为主。

白文昭倒是想差,在这多国割据的混乱时代,拥有纯正血统的皇室成员不见得就能掌控实权,钱、权、人皆备的人才是真正的帝王,连皇上都得向他们低头,好言相待。

在旭川国,拥有五十万大军的赵家是势力优于皇权的绝对强权,他们虽然忠心耿耿,满腔热血,可是对于皇上的调派却有自己的想法,听或不听,全在于他们想怎么做,皇上只是提供粮草的“买家”,唯有在国家有难时赵家军才会倾巢而出,抵御外侮。

但是有一股新势力悄悄崛起却无人察觉,那便是以走私致富,如今在周边各国暗立据点的陶于薇。

知情的人晓得她赚得多,财富多到可以媲美国库,可是只有经手的人才知道她究竟有多富有,绝非“富可敌国”四个字可形容,连精于运算的她也要算上十天半个月才算得清这些年累积的身家。

说得白一点,她只要拿出三分之一的藏银就能养活五十万的军队十年,其中还不用卖地、卖铺子,光只是她赚的钱而已,她也是唯一有本钱和天耀城叫阵的财女、地下财后。

陶于薇从来都不傻,她的走私事业遍及十来国,为了避免风险,也是担心被战事波及,她在每一国都有购地置产,并在隐秘的山头挖空山月复藏金藏银,以及大量的粮食。

狡兔有三窟,所以一个国家内她至少有三到五座藏金窟,既是放银子也能住人,待上三、五年也不会饿死。

由此推算,她的银子多到不可计数的程度,即使不嫁人,她也能舒舒服服地过完这辈子,不用靠男人吃饭,但这些葛瞻都不知道。

“不行,这一次我不能再害她!”葛瞻忽地一扬高声,反常的行径令白文昭与华景春为之一怔。

“这一次?”什么意思?

发觉情绪过于激动,葛瞻沉着脸,目露锐光,“我是说和旭川国长公主的婚事不能出任何纰漏,务必要达成。”

是这样吗?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的白文昭内心狐疑,“不容易吧!梆爷,你刚拒绝人家口头上的提亲,现在又要求娶另一个女儿为妻,虽然你是天耀城的银月城主,可没这样坑人的,有哪个父亲肯吃这个暗亏——”

“谁是天耀城城主,快报上名来,不用躲了,我瞧见你,有胆退婚,没胆见人吗?”

砰!

风月酒楼二楼的某处包厢门被人由外而内的踢开,这一脚的力道十分惊人,由内拉开的门撞上墙又弹回去,木制门框晃个不停,连接门板处甚至出现裂痕。虽然没什么太大损害,但门上有一个很明显的女子鞋印,这要踢在人的身上,恐怕是非伤即残。

不过最叫白文昭、华景春惊讶的不是忽然闯进包厢的这群人,而是反应相当敏捷的葛瞻,在听到女子从外传来的甜软娇斥时,他已一手探向怀内,将黄金打造的鹰形面具戴在脸上,并击出掌气将落下的木头碎块打飞。

他在保护那名带头闯进来的娇娇女。

很意外,很错愕,很惊悚,很……说不上来的诡异,他的举动太古怪了,叫人深深不解。

没有武功底子的人看不出他使出的劲道多和缓,全为护住说话的女子,唯恐她收到一丝伤害。

这对平常人而言不算什么,习武之人本该济弱扶倾,可是对冷漠不管他人死活的葛瞻而言,那简直是不可思议,根本不像他会做的事。

他中邪了。这是那两人一致的想法。

“你们谁是天耀城的城主,苦主亲自上门来讨公道,是男人就站出来!”她陶于薇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她要用金锞子、银角子把他砸成释迦摩尼佛,让他上西方念阿弥陀佛去。

“你们怎么能随意进别人的包厢,大呼小叫的扰人安宁,旭川国的女人太无礼了,与泼妇无异!”身材高大的华景春往前一站,仗着黑熊一样的壮躯想威恫人。

偏偏他眼前的女子不怕他,伸出纤白如玉的指直戳他的胸,把他戳得脸红、连连倒退。

“你是天耀城城主?”

“我不是——”不等他说完,一记莲花扫腿朝他小腿最脆弱的穴位一踢,他顿时痛得差点喊娘了。

“不是你说什么废话,强出头的人死得快,别当我好糊弄,等姊一出手就晓得你一身皮肉多少斤两。”不是正主儿插什么嘴,白费她的功夫。

姊?鹰形面具下的唇角往上一勾,微露似喜似忧的浅浅笑纹,柔化了刚硬方正的冷冽。

“为什么会晓得多少两呢?”一旁年约十五岁的清秀男孩,尖细的嗓音顺着主子的话尾一接,一搭一唱搭配得恰到好处。

是非不分的小宝唯主子是从,鬼点子多的他滑溜得像条蛇,嘴甜机伶,八面玲珑,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主子要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绝无二话,忠犬般的小苞班。

他本来是受人欺侮的小太监,五岁入宫,从洗恭桶开始做起,熬了几年跟了个御膳房做事的老太监,他管老太监叫干爹,受其庇护,过得有滋有味,小日子滋润得很。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日老太监暴毙在井边,失去依靠的小宝便成了众人发泄不满的对象,动辄打骂是常有的事,还常常不给他饭吃,把他饿得只能啃生菜叶。

陶于薇入宫后瞧见伤痕累累、气若游丝的他被一群太监、宫女压趴在地下,吃他们用脚踩扁、乌漆抹黑的肉包子,最恨欺善怕恶的她使出市井贱招,一人赏他们一脚,再罚每人吞二十颗肉包子,吃到撑也不许吐出来,浪费粮食会被雷劈。

只有饿过的人才知道食物的珍贵,她虽然爱财,天生的好运道,不论干哪一行都赚得钵满盆满,可是她最痛恨铺张浪费、不珍惜食物的人,一遇到这种人定会好生教训一番,叫他们懂得饱时当知饥时的苦。

从那一天起,小宝就成了陶于薇的小影子,他只认三公主一人是他主子,谁敢动她一根寒毛他就跟人拚命,管对方是王公贵族还是皇后娘娘。

他很死脑筋,只认自己认定的死理,他认为他这条命是三公主捡回来的,自然要以三公主马首是瞻,其他人的吩咐是左耳进、右耳出,他只听三公主的。

所以说陶于薇的运气真是超级好,随手一捡帮个人毫不费劲,可回报却都是大赚,完全符合她有便宜不赚是傻瓜的财女性格,每个被她搭救的人都是有恩必报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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