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之血战中原 (转)蓝田乡约

作者 : 中原布衣

德业相励

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僮仆,能肃政教,能事长上,能睦亲故,能择交游,能守廉介,能广施惠,能受寄托,能救患难,能导人为善,能规人过失,能为人谋事,能为众集事,能解?争,能决是非,能兴利除害,能居官举职。

业谓居家则事父兄,教子弟,待妻妾,在外则事长上,接明友,教后生,御僮仆。至于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如礼乐shè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

右件德业,同约之人各自进修,互相劝勉。会集之ri,相与推举其能者,书于籍,以jing励其不能者。

过失相规

过失,谓犯义之过六,犯约之过四,不修之过五。

犯义之过,一曰酗博?讼,二曰行止逾违,三曰行不恭逊,四曰言不忠信,五曰造言诬毁,六曰营私太甚。

犯约之过,一曰德业不相励,二曰过失不相规,三曰礼俗不相成,四曰患难不相恤。

不修之过,一曰交非其人,四曰临事不恪,五曰用度不节。

右件过失,同约之人各自省察,互相规戒,小则密规之,大则众戒之。不听,则会集之ri,值月以告于约正,约正以义理诲谕之。谢过请改,则书于籍以俟。其争辩不服与终不能改者,皆听其出约。

礼俗相交

礼俗之交,一曰尊幼辈行,二曰造请拜揖,三曰请召送迎,四曰庆吊赠遗。

尊幼辈行,凡五等,曰尊者,曰长者,曰敌者,曰少者,曰幼者。谓少于己二十岁以下者。)

造请拜揖,凡三条,曰:凡少者幼者于尊者长者,岁首、冬至、四孟月朔辞见贺谢,皆为礼见。此外侯问起居,质疑白事,及赴请召,皆为燕见。尊者受谒不报。长者岁首、冬至具牓子报之,如其服,余令子弟以己名牓子代行。凡敌者,岁首、冬至辞见贺谢,相往还。凡尊者长者无事而至少者幼者之家,唯所服。曰:凡见尊者长者,门外下马,俟于外次,乃通名。主人使将命者先出迎客,客趋入,至庑间。主人出降级,客趋进,主人揖之升堂,礼见四拜而后坐,燕见不拜。退,则主人送于庑下。若命之上马,则三辞。许则揖而退,出大门乃上马;不许,则从其命。凡见敌者,门外下马,使人通名,俟于庑下或厅侧。礼见则再拜。退,则主人请就阶上马。凡少者以下,则先遣人通名。主人具衣冠以俟,客入门下马,则趋出,迎揖升堂。来报礼,则再拜谢。退,则就阶上马。曰:凡遇尊长于道,皆徒行,则趋进揖。尊长与之言则对,否则立于道侧以俟。尊长已过,乃揖而行。或皆乘马,于尊者则?避之;于长者则立马道侧揖之,俟过,乃揖而行。若己徒行而尊长乘马,则?避之。若己乘马而尊长徒行,望见则下马前揖,已避亦然。过既远,乃上马。若尊长令上马,则固辞。遇敌者,皆乘马,则分道相揖而过。彼徒行而不及避,则下马揖之,过则上马。遇少者以下,皆乘马,彼不及避,则揖之而过。彼徒行不及避,则下马揖之。

请召送迎,凡四条,曰:凡请尊长饮食,亲往投书。既来赴,明ri亲往谢之。召敌者以书柬,明ri交使相谢。召少者用客目,明ri客亲往谢。曰:凡聚会皆乡人,皆坐以齿。若有亲,则必序。若有他客,有爵者则坐以爵。若有异爵者,虽乡人亦不以齿。若特请召,或迎劳出饯,皆以专召者为上客。如婚礼,则姻家为上客,皆不以齿爵为序。曰:凡燕集初坐,别设卓子于两楹间,置大杯于其上。主人降席立于卓东,西向;上客亦降席立于卓西,东向。主人取杯亲洗,上客辞。主人置杯卓子上。亲执酒甚斟之,以器授执事者,遂执杯以献上客。上客受之,复置卓子上。主人西向再拜,上客东向再拜,兴,取酒东向跪祭,遂饮,以杯授赞者,遂拜,主人答拜。上客酢主人如前仪,主人乃献众宾如前仪,唯献酒不拜。若昏会,姻家为上客,则虽少亦答其拜。曰:凡有远出远归者,则迎送之。少者幼者不过五里,敌者不过三里,各期会于一处,拜揖如礼,有饮食则就饮食之。少者以下俟其既归,又至其家省之。

庆吊赠遗,凡四条,曰:凡同约有吉事则庆之,有凶事则吊之。每家只家长一人,与同约者俱往,其书问亦如之。若家长有故,或与所庆吊者不相接,则其次者当之。曰:凡庆礼如常仪,有赠物。或其家力有不足,则同约为之借助器用,及为营干。凡吊礼,闻其初丧,未易服,则率同约者深衣而往哭吊之,凡吊尊者,则为首者致辞而旅拜。敌以下则不拜。主人拜则答之,少者以下则扶之。不识生者则不吊,不识死者则不哭。)且助其凡百经营之事。主人既成服,则相率素?头。素襕衫、素带,具酒果食物而往奠之。及卒哭及小祥及大祥,皆常服吊之。曰:凡丧家不可具酒食衣服以待吊客,吊客亦不可受。曰:凡闻所知之丧,或远不能往,则遣使致奠,就外次,衣吊服,再拜,哭而送之。过期年,则不可。情重,则哭其墓。

右礼俗相交之事,值月主之,有期ri者为之期ri,当纠集者督其违慢。凡不如约者,以告于约正而诘之,且书于籍。

患难相恤

患难之事七,一曰水火,二曰盗贼,四曰死丧,关人则助其干辨,乏财则赠赙借贷。)五曰孤弱,六曰诬枉,(有为人诬枉过恶,不能自伸者,势可以闻于官府则为言之,有方略可以救解则为解之。或其家因而失所者,众共以财济之。七曰贫乏。有安贫守分而生计大不足者,众以财济之,或为之假贷置产,以岁月偿之。

右患难相恤之事。凡有当救恤者,其家告于约正,急则同约之近者为之告,约正命值月?告之,且为之纠集而绳督之。凡同约者,财物,器用、车马、人仆皆有无相假。若不急之用,及有所妨者,则不必借。可借而不借,及逾期不还,及损坏借物者,论如犯约之过,书于籍。邻里或有缓急,虽非同约而先闻知者,亦当救助。或不能救助,则为之告于同约而谋之。有能如此,则亦书其善于籍,以告乡人。

蓝田乡约。乡约是一种乡里公约地意思,内容是在ri常生活礼仪规范,乡人互助条列,互相劝善戒恶规诫,目的是为了使风俗淳厚。这本蓝田乡约被喻为中国第一乡约。它是由吕大防的哥哥吕大钧编撰地。

蓝田乡约。

乡约是一种乡里公约地意思,内容是在ri常生活礼仪规范,乡人互助条列,互相劝善戒恶规诫,目的是为了使风俗淳厚。

这本蓝田乡约被喻为中国第一乡约。它是由吕大防的哥哥吕大钧编撰地。在宋代以前,周礼的一些亲民仪式只深入到县级单位,而且是由官府组织地。到了宋代。这些亲民措施短暂地深入到乡间,就是由吕氏兄弟倡导的。

为了让乡规民约易于实行,并能够持久,吕氏兄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推举约正主持其事,大家轮流担任值月。定期聚会。记录并赏罚善行恶行。这是民间发起的自治。由乡民自愿参。来者亦不拒,去者不追。

这本书记录了乡民间的一些习惯。按现在的说法就是“自然法”或“习惯法”,其中最初的部分也就是宋代的“宗法”。

这才是宗法,真正地宗法!以前所谓的那些宗法都是垃圾,妇女没有财产权,宗族内小辈们没有私权的东东,竟然被说成是宗法?!哪玩意怎么看怎么像胡人的原始部落酋长制,编这种瞎话的人一定没有看过《蓝田乡约》——当然,他也许看过蓝田乡约,但奉钦命,特地出来蒙人的。

拿部落酋长制来蒙骗世人,然后要求汉人用汉语承认这东西是汉人的,并批判它多么丑恶——人世间颠倒黑白的事情莫过于此。

崖山之后无中华并不可怕,可怕地是故意告诉你一种别样的中华、告诉你崖山之前的中华跟他们编的一样。

我们失去了中华,连中华的本来面目都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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