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司的护花战兵 第一百七十二章 大婚

作者 : 我吃洋芋

第一百七十二章大婚

对于叶天的婚事,所有人都是不遗余力的。本想低调办完婚事的夫妻俩却遇到了好管闲事的干妈沈雪霈,二话不说就替他们把办婚事的地点由一家中档型酒店改在了天河大酒店。任由叶天说出了百般借口和理由,就被沈雪霈以一句“你一辈子能结几次婚”给顶了回去。这婚事,也就由他们做主了。

似乎是真的把叶天当成了自己那个已经故去的儿子,这次的婚事也都是大都经由沈雪霈亲手操办的,从唐素身上那身价值百万的瑞蚨祥老字号师傅亲手赶制出来的旗袍到她的婚车、花童、食物和化妆品,事无巨细,像是打扮自己的女儿一样打扮着叶天的媳妇儿。

旗袍不是每个人都能穿的起的。要有身段儿,身材臃肿定然是穿不起来的,还要有气质,俗艳之人穿旗袍,只会更加俗不可耐,生生让人以为这是从八大胡同里走出来的风尘女子,气质一般的人,也只是借了衣服的一个样子,形在而神散。唯有与众不同的气质才能真正地驾驭起一件旗袍。

林静然站在一旁像是在观察一件艺术品一般观察着唐素,她第一次在另一个女人面前感到自愧不如,曾经无论是风月场所被人称为人间尤物的月姬,还是来自新疆伊犁湖畔的天山之女都不能让她有丝毫分心,在她看来,那些都只是一件件被男人们捧出来的好看皮囊罢了,一旦有针尖儿那么大的东西触碰一下则迅速干瘪,根本就没有任何价值。但是眼前这个人却不是那样,她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也没有一争高下的傲气,有的仅仅是淡然到尘埃里的清净,但仅仅这些就已经足够让她周围的女人自叹不如了。

老手工师傅的手艺的确是不一般,锦缎绸布料子宛若贴身的婴儿肌肤,柔软温柔地覆盖着唐素的肌肤,仿佛天生的一般合适。多一分则显臃肿,少一分又感到缺失灵气,可谓天衣无缝。

“不知道叶天会不会喜欢我穿成这样呢。”

林静然笑着说道,“那臭小子爱你的很,你怎么穿他都喜欢。况且你这个时候比任何时候都要漂亮,他又怎么会有不喜欢的理由。”

郑欣茹帮腔道,“妹妹,你现在说这话,不是成心让我们这些老女人难堪吗。”

这是玩笑话,但是周围的人除了林静然之外,并没有多少人感到好笑,或者说她们也不敢笑。唐素看了一眼,轻声说道,“这几天都有劳几位姐姐了,我替叶天谢谢大家了。”

正巧,刘玲端着一个红色的木质饭煲走了进来,打开盖子,里面是一层一层的笼屉,看她一层一层拿出来,有鸡蛋,有点心,还有几个苹果。摆放到了桌子上,刘玲退后到了一旁。

“小玲,你这是……”

“这是我让她准备的,”郑欣茹走到桌子旁边,“新娘子在出嫁的第一天是不能上厕所的,所以尽量少吃一些流食,就只能吃这些了。明天婚礼仪式结束之后,就只能靠这些充饥了。”

唐素当然不知道这些,听到郑欣茹的话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大概是觉得自己在这里影响到了其他的人的说话,郑欣茹坐了一会儿之后就主动走了,她问林静然走不走,林静然说想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就让郑欣茹先走了。

林静然在这里逗留到了晚上十一点才走,她留在这里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叮嘱了唐素很多结婚时候该注意的事情,有些事情都是反复说了几遍的,但她浑然不觉,唐素也耐心地听着她的说话,直到她说自己要走的时候。

谁知道她留在即将待嫁的新娘子这里做什么呢。或许仅仅是为了怀想自己的那段婚姻罢。

经过一宿的紧张准备和忙碌,第二天一大早,风雨居这边迎亲的队伍终于出发了。

这是沈雪霈的要求,她说西式的婚礼在华夏是畸形的,根本就不符合华夏天人合一的精神理念,所以建议叶天的婚礼按照中式的程序来办,不用沈雪霈说,叶天本来就是打算按照中式的传统婚礼来进行的。这不,一大早就带着一帮好手赶去御景名门接媳妇儿去了。

车队堪称豪华,劳斯莱斯打头,后面的奥迪a6l的婚车紧跟其后,随后则是清一水的类似于宾利、宝马、阿斯顿马丁的豪车,单个拉出来都能举办一个小型车展了。这些都是郑欣茹安排的,在没一件事情上,所有人都事无巨细,都在尽心竭力地把这场婚礼打造成一个经典。

婚车上坐着新郎官,还有伴郎沈经纬,胡**说要沾点儿喜庆劲儿,死皮赖脸地坐到了婚车上,一路上,没少挨揍,没办法,沈经纬一天不揍他一顿就觉得浑身上下不舒服,胡**倒是也挨打挨出了经验,知道怎么躲才能不被打疼,因此一路上喜庆劲儿没有沾多少,倒是挨了不少的打。

当房门声响起的时候,唐素的心也揪了起来,过了这一天,自己也就是为人妻的人了,从女孩儿蜕变到女人,也许就是一天的时候把。

房间里的人大多都不是小姑娘了,仅有的一个小姑娘也就是刘玲,可是偏偏性格内向,这热闹劲儿怎么也出不来,一群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相互看了看尴尬地笑了笑,只是待了一会儿便给叶天开门了。叶天心里暗自庆幸,幸亏陈星那小妮子在国外,不然少不了麻烦。

唐素头上顶着红色头盖,安静地坐在床上,叶天站在门口傻傻地看着,楞了很久,忽然,谁都没有预料性的,这家伙咧嘴一笑,两排白花花的大白牙闪瞎众人双眼。沈经纬一翻白眼,二叔,你怎么变成这副傻样儿了。胡**恨铁不成钢,一脚就踹了出去,“你个完蛋玩意儿,看你那揍逼样!抱着媳妇儿,走!”

沈经纬看了他一眼,难得的这次没有再拆他的骨头玩儿。胡**潇洒地甩了一下油腻腻的中分头,甚是自豪。沈经纬立刻给了他一脚,这人就是贱!

轿子是没有的,虽然新娘子戴着红盖头,但若是这个时候抬轿子,从这里感到市中心,那得抬到猴年马月去。大气稳重的黑色奥迪a6l里面坐着新婚夫妻俩,沈经纬和刘玲分别坐在两旁。胡**再也没有理由在车上蹭位置了,只得跟着张厚土他们坐到了后面。本来他是想当这个婚礼主持人的,他对自己的外貌相当的自信,不过周围人却不敢苟同,一致将他一脚从屋里踢了出去。

叶天几次想掀开盖头偷偷看一眼,都被沈经纬无情地打在手背上给打了回来。无奈,走了一个胡**多了一个管闲事的大侄子,这新郎官儿当的也……唉。

“叶先生,拜堂成亲之前新娘子是不可以偷看的。”

叶天楞了一下,然后对着刘玲笑了笑,又看了沈经纬一眼,转过头看向了前方。

他想不通唐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偏偏要让刘玲当伴娘,这个小姑娘虽然表现一向是很老实的,但叶天始终觉得她怪怪的。摇了摇头,叶天安慰自己是想多了,才十几岁,能干嘛。

酒店里彻底爆棚,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大人物全部聚集于此,而且三教九流、黑白两道的人都聚集于此,对于酒店门口荧光屏上显示出来的叶天这个名字,更多人也越来越好奇了。

随着车队的驶来,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期待这个叫叶天的人,他们都是被沈雪霈、郑欣茹、林静然这些人叫来的,虽然都是女人,但是他们身后的男人随便拎出来一个就都是能够在天河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一签十,十签百,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左正阳的干儿子要结婚了,而且结婚对象就是唐国卿的闺女,这么劲爆的消息当然引来众多喜欢凑热闹的人。尽管他们当中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这个叶天是谁。

酒店门口的音乐不知道是谁放的,一首《大喜的日子》唱出了新婚佳人的心声,“大红袄穿身上了,大喜子贴门上了,迎亲的锣鼓敲起来了,新郎新娘拜天地了,开心的事多起来了……”

叶天暗自思忖,李靖的口味没有这么重,估计也就是胡**的杰作了。回头看,胡**果然在那一脸陶醉地听着,仿佛歌里面唱着的人就是他一样。

众宾落座,主持人和新婚恋人上台。

李靖褪去了那身中山装,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笔挺的白色西服,身旁的李若水清丽无双,一袭白色长裙更显清秀,李家兄妹担当这次的主持人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台下的胡**看着他俩,鼻子一抽一抽的,很不服气似的。直到被沈经纬给踢了一脚才停止了抽抽,转而换了一张桌子继续抽抽。

“今天,是公元2012年一月一号,是一个大吉大利的好日子。我们欢聚在天河大酒店,共同参加叶天先生和唐素小姐的新婚庆典。受两位新人的委托,由我和李若水小姐担任本场婚礼的司仪,首先,请允许代表两位新人及双方的父母向各位嘉宾、各位亲朋好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台下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叶天侧目,想不到这小子不仅长的帅气,还是一个伶牙俐齿的侃爷呢。

同样惊奇的还有台下的那一帮不怕事儿多的祖宗们,看到平常少言寡语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李靖在台猪鼻子插葱装大象,都在台下一边鼓掌一边吹口哨。

这种场景一直持续到李靖把话筒交到叶天手里。临了,李靖还不忘对着台下的观众鞠躬致谢,搞的胡**他们一阵翻白眼。

“好,现在,就由我们的新郎官儿给我们说两句。叶先生,我看您的手怎么有些发抖啊。”

台下一阵哄笑。

“有点儿紧张。”

“能行吗?不行我就替你掀开新娘子的盖头。”

叶天惊,“那哪儿行。”

李靖起哄,“大家想不想看看新娘子?”

台下大声齐喝,“想!”龙大象的声音尤其大,他这一嗓子喊出来,面前茶杯里的水都溅出来几分。

沈雪霈微微笑,很慈祥,左正阳轻轻地把手覆在了她的一只手上,脸上是同样的温馨和安详。

“叶先生,你看大家都这么热情,你就让大家一观新娘子的美貌吧。”

叶天白了他一眼,早怎么没看出来这孙子也是一个蔫儿坏的家伙呢。

李若水合适宜地把秤杆递了过去,这是掀盖头的专用工具,是有讲究的。叶天接过李若水递过来的裹着鲜红的丝绸缎子的秤杆,静静地看着这张红色的盖头。这块布后面,就是自己的媳妇儿啊,熬到今天容易嘛我!

“快掀啊!不掀我掀了啊!”

台下的人开始起哄,叶天笑了笑,终于轻轻挑开了盖头。一会儿夫妻俩还要敬酒,当然得挑开了。

“素素?素……”

看见叶天,唐素嘴角浮出一抹笑,只是眼神有些迷离,而且虚弱不堪。她的嘴角流出一丝鲜血,发黑,青乌。

腿脚一软,栽倒在了叶天的怀里。叶天傻眼了似的抱着她在怀里,却忘了要做什么。李靖沾上些许的血迹,放到鼻子地下闻了闻,面色一沉,“胡**,叫刘海柱过来!快!她中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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