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樂章 第五節 關于愛情

作者 ︰ 蔣偲昕

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的堅持與放棄,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

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麼些無謂的執著,沒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舍。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背影;

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

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松的開始,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

這一程情深緣淺,走到今天,已經不容易,輕輕地抽出手,說聲再見,真的很感謝,這一路上有你。

曾說過愛你的,今天,仍是愛你。只是,愛你,卻不能與你在一起。一如愛那原野的火苗,愛它,卻不能攜它歸去。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感縫眷;是夜半無眠的思念讓我們更覺留戀。

感情是一份沒有答案的問卷,苦苦的追尋並不能讓生活更愛貓撲,愛生活。也許一點遺憾,一絲傷感,會讓這份答卷更雋永,也更久遠。

收拾起心情,繼續走吧,錯過花,你將收獲雨;錯過她,我才遇到了你。繼續走吧,你終將收獲自己的美麗。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愛你的人,未必對你忠心耿耿,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的強烈佔有欲者,他們才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還如此理所當然。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佔有欲,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有些人,為了得到他(她)喜歡的東西,殫精竭慮,費盡心機,更甚者可能會不擇手段,以至走向極端。

也許他(她)得到了他(她)喜歡的東西,但是在他(她)追逐的過程中,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他(她)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也許那代價是沉重的,直到最後才會被他(她)發現罷了。

其實喜歡一樣東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為了強求一樣東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憊不堪,是很不劃算的。

再者,有些東西是「只可遠觀而不可近瞧的」,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會發現其實它並不如想象中的那麼好。如果你再發現你失去的和放棄的東西更珍貴的時候,我想你一定會懊惱不已。

所以也常有這樣的一句話「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所以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得到它並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

誰說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和他(她)在一起。

有時候,有些人,為了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她們不惜使用「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最原始的辦法,想以此挽留愛人。也許這留住了愛人的人,但是這卻留不住他(她)的心。

更有甚至,為了這而賠上了自己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可能這會喚起愛人的回應吧,但是這也帶給了他(她)更多的內疚與自責,還有不安,從此快樂就會和他(她)揮手告別。

其實喜歡一個人,並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所以有人常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在一起的人並不一定都會快樂。

喜歡一個,最重要的是讓他(她)快樂,因為他(她)的喜怒哀樂都會牽動你的心緒。所以也有這樣一句話「你快樂,所以我快樂。」因此,當你喜歡一個人時,暗戀也不失為上策。

有一首歌這樣唱︰「原來暗戀也很快樂,至少不會毫無選擇;」「為何從不覺得感情的事多難負荷,不想佔有就不會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誰的,我也不會受到挫折,只想做個安靜的過客。」所以,無論是喜歡一樣的東西也好,喜歡一個人也罷,與其讓自己負累,還不如放輕松地面對,即使有一天放棄或者離開,你也學會了平靜。

愛到放棄也是一種完美!

喜歡一樣東西,就要學會欣賞它,珍惜它,使它更彌足珍貴。

喜歡一個人,就要讓他(她)快樂,讓他(她)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誠摯。如果你做不到,那你還是放手吧,所以有時候,有些人,也要學會放棄,因為放棄也是一種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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