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有鬼 第三十三夜 游樂場死亡事件(八)

作者 ︰ 卯木

2013年10月21號

筆記本里還有更加詳細的敘述,大概是寫的一個故事。

在清朝的時候,有一家十分出名的道士,專門為人捉鬼除惡,可是得罪了朝廷,結果被滿門抄斬,他們的尸體,被聚集在一起,燒了三天三夜,才燒的灰都不剩。

那個燒尸體的地方一直寸草不生,村民立了一個牌子,叫做顯靈崗,後來這個顯靈崗的牌子一直保存了下來,直到近幾年才被拆掉,然而還是一直有人在顯靈崗附近給亡靈上香,上香的人,據說是當年逃出來的這一家的後人。

後來,這一家後人中有一個男孩因為被同學欺負不過,摔碎了傳家玉佩,居然自殺死了,他們的父母十分難過,居然也相繼得病去世了,他們臨死之前據說許了一個願,如有見到毀壞玉佩的人,先祖必會對他們進行懲罰。

老板知道了這個傳說之後請了一個先生專門看了風水,怕這個崗子不吉利,所以決定從國外進口一個比較高的跳樓機壓一壓,畢竟人的喊叫陽氣旺盛。

所以現在事情水落石出了,跳樓機並沒有壓住戾氣,反而戾氣因為被壓迫而更加深重,以至于我們一行人剛上跳樓機,詛咒就來到了我們身上,詛咒使我們陸續的走向死亡,只有我因為拜祭他們而贖罪,所以免去一劫,卻也失去了滿口的牙齒。怪不得我活下來之後他們的短信是常善救人,故無棄人,那意思就是他們家族本來善于救人驅邪,所以不會放棄每一個人,只要這個人有悔過之心,他們都會放棄詛咒。

可是,在接受他們詛咒的時候,被詛咒者根本不知道是因為什麼而死亡,這樣的詛咒,又怎麼有贖罪的機會呢?

可是,假使被詛咒者本來根本沒有做錯過,又怎麼可能會面臨詛咒呢?

可是,只要是人,就會做錯,又有哪個人是十全十美的呢?

可是,做錯並不代表過分,人做事為什麼一定要過分呢?

可是,沒有可是。

事情的一切都在最開始的時候為結束奠定了基礎,我們之前做過的,就是以後要承擔的,終有一個盡頭,會把我們的結局寫好,然後自然的連在一起,無論合不合邏輯。

真正的救贖,應該開始于未來,而不是過去。

我這樣想,然後把筆記本撕毀,放到火里燒掉了,我想我這麼做,就是為了這個事件求一個結果。

當我燒完筆記本的時候,我覺得心里舒暢多了,我也有了許多念頭,比如去游樂場再拜祭一下小史和他的祖先們,比如去大華、菲和老七的骨灰寄存處看一看,無論哪樣事情,從現在開始,又是一個結束的基礎。

我正想著,感覺自己充滿了能量,然後我的手機在我的褲子兜里震動了。

我知道,我又有了一條新信息……

這個故事是月兌胎于一個真實事件,就是把臉皮扯下來的一個游樂場事故,這個我是听別人說的,我覺得有看點,就編了一個,寫的很累,構思加興文用了整整三天,我寫東西的時候會盡量把每一個細節都解釋清楚,讓故事完整清晰,也會把前面提到的每一個線索都用上,校對好幾遍,不碼字,只寫作。而且每次都是只有一篇文章完全截稿了才會一點一點每天,所以我的速度很慢,每一章字數很少,希望大家諒解,一天花費十分鐘讀我的故事就可以讀完了,很輕松,希望大家多多為我推薦點擊收藏,卯木非常感激大家,卯木是一個希望寫出高質量網文的寫手,卯木會繼續努力,還有,在文章的最後有本文的互動,我希望能听到大家評論的聲音,或者是對我的這本書的建議,有了這些建議,我可以改正自己現在在寫作中的一些問題,即使是網文,我也希望自己能寫出文學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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