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仙 第十一章美好的

作者 ︰ 涼井水

一只磨盤大小的烏龜趴在河底,冷冷的凝視著面前的獵物。

它是方圓這一片地域的霸主,頭上有蜿蜒的珊瑚角,龜殼上有金se紋絡。防御非常強,躲進龜殼里,任何其它凶險魚類的攻擊都不是問題。

面前的獵物散發著濃郁的芳香,太香了,這香味讓它從沉睡中蘇醒。已經睡了三十多年,早就餓扁了,想要大吃一頓。

冰冷的眼眸閃過淡金se的se彩,想要嘗試,可是那種危險的感覺又不得不讓它等待。

周圍的魚類都紛紛涌了過來,這些魚蝦蛇類本來都要避著它走,躲避它帶來的危險,可是現在完全瘋狂了,魚眼猩紅。

對面有一只水猴子,鋒利的爪牙與這只龍鰲一樣,也是jing怪。

jing怪是受到黃河龍氣滋養,漸漸擁有簡單智慧的野獸。

……

……

終于有一條胳膊粗的水蛇忍受不住那種香味的**,想要游過去吃一點。水蛇不是食肉動物,或者說,它對哺ru類的動物沒有什麼感覺。可是這種味道實在是不分種族。

水蛇剛剛從黑壓壓的一圈魚群里游出來,頓時就被旁邊瘋狂的魚群撕成粉末,鮮血的味道更是刺激了它們。

「嘩啦啦~~」

魚群沖向最中心,這一刻,它們都被那種香味變成了食人魚。

褚沙靜靜的懸浮在河水中,他已經昏睡過去,小臉微微抽搐,很疼。

皮膚上的每一個毛孔都汲取著水中的氧氣,供應他生存,像魚兒一樣。

就算再豁達的學者在這一刻也不會認為他屬于哺ru動物,能像魚兒一樣在水中生存,這根本不屬于人類。就算那些修行者進入水中,也不能汲取水中的氧氣,只能撐開避水罩。

魚群圍在了他周邊三米處,再也不敢前進。

它們感覺到危險,也感覺到那誘人的香味好像讓自己飄向天堂。

水猴子要比尋常的水猴子大一圈,身上的毛也全部是金se的,好幾寸長。它輕輕伸出爪子,慢慢的踫觸褚沙的身體,剛剛踫到一根汗毛,下一刻頓時嚇得抽了回來。

面前是一個恐怖生靈的尸體,這是源自生命本能的威壓。就像黃金巨龍,僅憑龍威就能讓萬獸匍匐。

而如果吃一點龍肉,就可以讓自己進化,進化到極致!

這種進化的味道讓它們無法忍受。

水猴再次伸出了爪子,這一刻它的膽子大了許多,輕輕的撥弄著褚沙的一根發絲。

這種野xing難馴的jing怪可以襲擊人類,可是它卻只敢去撥動一下發絲,不敢踫觸真正的身體。自己卑下的生命能踫觸到這種高貴的生命已經是一種天大的恩賜了。

它拔下了一根頭發,嗖的一聲遠去。

要走,要帶著這根發絲遠遠的離開。

……

褚沙感覺一疼,被拔了一根頭發,讓他從昏睡中清醒。看著周圍黑壓壓的魚群,頓時腦海一怔,喝了幾大口河水。

那些魚群反而被他嚇了一跳,轉眼間逃得干干淨淨。

它們純粹,自然能感受到那種生命層次的威壓。也因為剛剛開啟水之氣息,褚沙的味道無法收斂,才泄露出去,引來魚群。再等片刻,這種味道就會消失干淨。

也幸虧水流遮掩了他的味道,不然方圓幾百公里的生物都會躁動。

他已經不怕水了,能在水中自在的游走。

對于自己是一個怪物,他清清楚楚,所以也沒有太大的感慨,從黃河里爬上來,嗖的一聲往褚州城里趕去。

他的速度又提升了好幾倍,千里馬都追不上他。而且筋骨肌肉中充斥著一種源源不斷的力量,身體很輕,隨意一跳就能跳出十來米,比袋鼠跳的遠……

褚沙不是哺ru動物,這是唯一能確定的。

……

……

三個時辰跑了幾百公里,按這種速度,他一夜就能跑到京都長安,晚上在褚州吃包子,早晨在長安大街吃早餐。

這種速度把他自己也嚇了一跳。

回到褚州城,小胖子的死雖然有些波瀾,不過沒有人懷疑到他身上。

這是好事,他真的不想殺人,只是一個意外。

私塾門口,看著拿著嶄新課本上學的啟蒙孩童,褚沙有些羨慕。

能夠按時趕回來,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走了,坡子,去後山,那里有鳥蛋,蟋蟀,螞蚱,還有……蛇」。

谷雨叫上他自然是讓他去擋蛇,小孩子們還是很怕蛇的,褚沙自然不怕蛇,就算是毒蛇也吃了很多。

小時候吃毒蛇還會肚子疼,這兩年身體壯了,吃毒蛇根本沒感覺,那些能毒死人的角奎,赤鏈蛇,眼鏡蛇都被他捉了炖了。

……

……

後山荒草遍地,一棵棵稀疏的喬木,有兔子狐狸野雞。

這里離家里並不遠,褚州城也沒有城牆,也可以說是城牆太矮,那些用黃泥塊堆成的城牆上都長了野草,城門樓子上也生了矮矮的果樹。

干燥的風沙吹來,充滿了大漠戈壁的味道,往西走不遠就是玉門關,出了那里就是一望無際的伊犁隔壁。

這是一座小城,被人忘記的小城,也是他生長的小城。

毛驢也被他遷來吃草,枯黃的草不符合它的口味。偷听了大半年課,他也認識了不少字,讀了一些撿來的書籍紙張,所以給黑珍珠改了個名字,改成黑格爾。

听說黑格爾是很遙遠的西方哲學家,很聰明,他希望這頭毛驢成為一頭聰明的毛驢。

從懷里掏出果子,用袖子擦了擦,遞給谷雨。

她吃了一口,很脆,可是太苦澀了。

呸呸了幾口,把嘴中的果肉又給吐了。

「你從哪摘得果子,還沒熟透……」

「不好吃?那就不吃了,給黑格爾吃,它喜歡吃水果……」

把元夕果塞進黑格爾的嘴里,這毛驢一臉厭惡的吃下去,味道實在是很苦,畢竟沒熟。

這種靈果是專門給那些練氣士吃的,現在卻給了一頭毛驢,這頭毛驢估計很有福……

……

……

谷雨拿著一根狗尾巴草,把逮住的螞蚱都串起來。

褚沙坐在山坡上,暖洋洋的下午陽光曬著。

從黑格爾身上的袋子里掏出小本本,還有一根毛筆,把昨晚幫自己的那個小公子記在本子上,這樣就忘不了。

他得到的美好很少,所以任何一件美好的事情他都不願忘記,要認真的記下來。

美好的,僅僅記錄了三頁,不到七百個字。

很少,值得珍惜。

晚上回家,黑格爾一直懶洋洋的,提不起jing神。褚沙以為它吃了野果,肚子不舒服,所以晚餐在它的草料里放了比平常多兩倍的面粉,犒勞一下。

黑格爾懶洋洋的看了一下,舌忝了舌忝他的臉頰,不想吃。

又給它拿了雞蛋,這可是自己晚餐吃的,平常黑格爾最喜歡吃生雞蛋拌煮的松軟黃豆。

可是今晚黑格爾什麼都不想吃。

看著它除了不吃飯也沒什麼大的問題,褚沙就去睡了。

從昨晚到現在還沒歇著,有些疲勞。

可是半夜黑格爾一聲慘叫,把他從沉睡中驚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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