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養成計劃 清禮俗——婚喪嫁娶

作者 ︰ 安安的窩

資料字數比較多,有刪節……

人,從出生到死亡,需要經過兩個質的轉折點,第一個轉折點是婚姻,

第二個轉折點是死亡。

婚姻的完成標志著一個人完全擺月兌了對父母的依附關系,已經從未成年

者換位至名符其實的成年者,對組成的新家庭,對將出生的嬰兒開始承擔一

種家長的責任和父母的義務。也就是說,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真正成熟的標

志。

死亡則意味著一個人生的結束。它是人從陽世轉入冥冥世界的標志,是

一種生死轉換。

無論是婚姻亦好,死亡亦好,民間與宮廷都賦予它極隆重、極莊嚴的禮

儀和不可抗拒的傳統俗制。它綿延了幾千年,至清代更加盛大,更加繁褥,

更加程式化。

(一)清代民間婚姻習俗

清代,民間婚姻形式較為復雜,阿注婚、冥婚、走婚、空婦婚、搶婚、

小兒婚、伍和婚、入贅婚、姑舅表婚、共妻婚、典妻婚、服役婚、轉房婚、

自願婚等等。這些婚姻形式多數可囊括進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態之中。

1.婚俗中的繁文縟節

(1)清代婚俗對「六禮」的承繼和變異

我國古代婚姻講究「六禮」,即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六個程序,直至明代,一直延續此風。

到了清代,民間仍行「六禮」,只是名稱上有些演變,風俗亦有些不同。

宮廷則只重納采、親迎二禮,並多了個女家「鋪房」一禮。《清史稿•志第

六十四》︰「凡品官論婚,先使媒妁通書,乃諏吉納采。」婚前一日,「女

氏使人奉箕帚往婿家,陳衾帷、茵褥、器用具」。屆日,「婿承父命親迎」。

(2)清代漢族民間婚俗

清代漢族民間婚俗基本上包括說媒定親、換帖納彩、回奉、送彩禮、踩

花堂、過嫁妝、嫁娶、鬧房、回門等禮儀程序。這種婚姻是依從「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

這里僅舉山西南部地區的清代婚俗加以說明ヾ︰

說媒定親是第一步。

婚嫁講究門當戶對。兒女到了成婚年齡,媒人便到男女雙方家里提親。

提親時,要介紹另一方的生辰八字、人品、屬相及家庭情況。男女雙方家長

若覺得對方條件還令人滿意,就要請來陰陽先生合八字和屬相。若是馬、牛

相合,則認為「白馬怕青牛」,此樁婚姻不吉;若是雞、狗相合,則認為「雞

狗不到頭」,此樁婚姻亦不幸。像這樣的情況,提親之事自然告吹。若相合

後沒有什麼可忌諱的,那麼,親事便可以定下,並與子女相說。

換帖納彩是第二步。

之後,便要擇吉日換帖。用紅紙做成的帖上印著龍鳳圖案,內中寫有門

第、姓名、生辰八字。男女家換帖時,男家還要隨帖送給女方24塊銀元和

10件物品。這些物品包括裙料、襖料、喜褲料、綢緞衣料一身(算作兩件)、

繡花帶、繡花巾、一副手鐲、一對戒指、一套頭飾,以取「十全十美」之意。

回奉是第三步。

女家收了男方的物品,便要以禮相待,設宴招待男方,俗稱「吃成飯」。

吃罷飯,待男方走時,要回奉物品,其中包括︰文房四寶、面女圭女圭、糕塔(一

種形似柱的饃饃,上面塑有10樣果子)、10個面石榴、10包麩鹽。文房四

ヾ參見《民俗》1988年第2期、1989年第2期,李兆祥文《晉南婚嫁舊俗》。

寶則象征著未來的女婿官運亨通、學識淵博。面女圭女圭、糕塔、面石榴都象征

著多子多福。面石榴要讓女婿先吃一個,其余9個切成片送給鄰里,表示婚

事已定。10包麩鹽要撒在公婆、妯娌的頭上,象征有緣(鹽)分,有福(麩)

分。

送彩禮是第四步。

定婚後,男方準備完婚時,要再給女家備120塊銀元,代表10分禮;

同時還要給女方六至八身綢緞衣料、一對戒指、一對耳墜、一套頭飾、一條

勒子及數塊各色內衣料。過完大禮後,女婿便要給女家送「知帖」,「知帖」

中寫著結婚的日子。若女方家里收下「知帖」,就說明女方同意,這樣,結

婚的日子也就算定下來了。

踩花堂是第五步。

結婚前一天夜晚,女方家里要差遣兩人到男方家里踩花堂。這兩個人,

一個抱著瓷女圭女圭,打著紅喜字的紗燈,另一個提著紅布木箱,箱內放有一件

成衣、一條系褲帶、一件裙子、一雙繡花鞋、一套頭飾和麩鹽紅包及面石榴

若干,最上面放著新娘的照面鏡。二、三更時,到男方家門口,連放三炮,

通知男方。女婿開門施禮,接過紅箱後,把女方客人迎進洞房,紅箱和瓷娃

娃要放在炕頭,女婿還要打開箱子,取鏡照面,以示與新娘見面。女方客人

要在瓷女圭女圭兩腿間灑點水,象征貴子撒尿。到此,踩花堂全部結束。男方設

宴招待;女方要取踩花堂錢。

過嫁妝是第六步。

結婚的當天上午,女方差人給男方送嫁妝。其中有︰大立櫃、幫櫃、頂

櫃、箱子、被子、枕頭、衣料、盆巾、首飾及化妝品等。還要在枕頭里面裝

上筷子、核桃,在鞋內放上麩包,被子里縫上棗、花生,以象征女子出嫁後,

能早生貴子,攜帶福氣。送嫁妝時,女方還要遣一「小親家」(小男孩)押

妝隨行。

嫁娶是第七步,也是整個婚俗中最隆重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婚俗的核

心。

嫁妝過完後,新郎著長袍短褂,戴禮帽,披紅插花,乘官轎迎新娘。同

新郎隨行的迎親隊伍分兩行,浩浩蕩蕩幾近百人。隊伍中有抬花轎的,花轎

是為新娘準備的,內放一盤,上面盛著五個面石榴,中插紅筷子,筷子上系

著一朵石榴花。

迎親隊伍至女方門前,要鳴炮報信。

女方家辦事的听到炮聲,要迎新郎入席,先吃「下馬點心」及面食,然

後引其至女方祖先堂祭祖,最後叩拜女方父母、親友、鄰里。

行禮之後,新郎要吃「腰食」,即餃子。「腰食」由本家嫂子包捏,餃

餡花樣很多,若食了「子果」餃子(大餃子里面包了五個小餃子),則夸女

婿有「五子」之福;若要吃了辣子或食鹽餃,則開心地一笑以祝吉。吃完腰

食開「正席」。

而新娘此時要梳妝打扮,以做好上轎前的準備。為新娘梳妝打扮的人叫

「全人」,這個人必須上有公婆,下有兒女。她要為新娘梳頭、開面、清眉、

搽胭脂、抹粉等等,然後戴鳳冠,著霞帔和八幅繡花羅裙,腳穿紅緞繡花鞋,

系上裙鈴、褲鈴,蓋上蓋頭,稍息後,由樂隊迎往花轎前,供拜轎神。拜後,

新郎新娘吃合婚餅。之後,新娘由兩名伴娘攙扶上轎。新郎要到花轎前拜轎,

拜罷,鳴炮三響,鳴鑼開道,花轎在兩名小舅的監押下起轎。

花轎至男家大門口,轎身要朝向喜神方向落地。新娘下轎後要踩事先鋪

好的紅氈,手抱輻條、瓷瓶、銅鏡等(象征鎮邪氣,帶來福氣),由伴娘攙

扶,在新郎「同心結」的牽引下,緩緩而行;到了大門口,要從火盆、馬鞍

上跳過去,以示避邪惡,保證婚後生活平安、紅火。在新娘行走時,男方家

有二人手端五谷雜糧,向新娘身上撒擲,名曰「撒五谷」。進院後,新娘要

面朝喜神而坐。

之後,舉行拜天地儀式。拜前,由新郎用秤桿揭取新娘蓋頭,俗稱「稱

心如意」。至此,新郎、新娘見面,對天地爺牌位三叩首,到祖先堂行四拜

禮,然後回至院內,叩拜父母,行夫婦對拜禮。禮畢,新郎新娘入洞房。

入洞房後,去掉鎮物,行交杯酒。喝完酒,新郎新娘挽手上床,左轉三

圈,右轉三圈,為之「踩四角」。踩時,旁人念道︰「踩,踩,踩四角,四

角娘娘保護著,娃多著,女少著,婆夫兩人常好著。」踩完四角,新娘要月兌

去鳳冠霞帔,換上紅綢便裝,懷抱秤、瓷瓶、箅筘,盤腿坐于炕角的斗上,

名曰「坐帳」,象征新娘辦事公平、周密,守口如瓶。

新娘「坐帳」時,男方將設「十五圓」佳宴款待賓客。娘家人趁機看望

一次新娘,從新娘那里得饅頭一個。娘家人帶回家扔進水缸里,象征發家。

鬧房是第八步。

新婚之夜,新郎的好友定要鬧房,鬧房者不分大小。人們令新郎新娘說

繞口令、唱民歌,做些相互親昵的動作。新娘不從,可用掃帚責打新郎。鬧

完後,要設晚餐招待鬧房者。深夜,以有人听房為吉,若無則放把掃帚以避

邪。此活動要連搞三夜。

回門是第九步。

新婚後第二日,新婚夫婦要先行家禮,在祖先堂叩拜祖先,然後叩拜父

母、親戚。行罷家禮,新娘乘花轎回娘家,並要在天黑前趕回。

至此,婚姻禮俗的全過程已基本完成。這一風俗特征,基本(蟹)能概括漢民

族的婚俗特點,盡管各地略微有些區別,但大同小異,程序基本一致

(二)清代宮廷婚姻習俗

1.對滿漢婚俗的繼承和演變

清宮婚姻制度是滿族傳統婚俗與漢族宮廷婚禮相結合的產物。它從滿族

建國開始,至入關後逐步完善。

(1)包辦婚的發展

明末的滿族婚姻實行包辦婚。與漢族不同的是,它不是由父母包辦,而

是由部族首領包辦。滿族八旗制度形成後,八旗所屬男女的婚配由旗中的首

領貝勒或牛錄章京指定,滿人謂之「拴婚」。清太宗皇太極時期,這一習俗

經皇帝的旨諭而制度化。據《清實錄•太宗實錄》卷二十三載,天聰九年(1635

年)皇太極下旨︰「今後,凡官員及官員兄弟、諸貝勒以下護衛、護軍校、

護軍驍騎校等女子、寡婦,須赴(戶)部報明,部中轉問各該管諸貝勒方準

嫁。若不報明而私嫁者,罪之。其小民女子、寡婦,須問明該管牛錄章京方

準嫁。」皇族宗室成員如皇子、皇女、王、貝勒、貝子、公及外戚等的婚嫁,

則由皇帝或皇太後親自指定,清制謂之「指婚」。指婚顯然是從拴婚發展而

來的。乾隆三年(1738年),由于宗室繁衍,人數太多,全由皇帝指婚很不

方便。于是乾隆帝將過去宗室子女婚嫁一概候旨指配,改為近支宗室仍由皇

帝親指,遠支宗室則自行婚嫁,皇帝不再過問。

清宮指婚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具體事宜由宗人府負責。每年歲末,宗人

府將宗室內皇帝叔伯輩貝勒以上子女、兄弟輩王以上子女中「及歲」(15歲)

者,查明三代履歷、本身官餃、年歲生辰、姓氏、嫡庶所出等等,造冊報知

宗人府管理大臣;數名管理大臣共同商議後,將所報名單中人按條件分為

一、二、三等,預為選配;再將名單繕寫在「黃單」上,呈皇帝御覽。如皇

帝閱後無異議,由宗人府管理大臣帶領所選男性面見皇帝,皇帝滿意即行指

婚,傳旨︰賜某女婚某男。自嘉慶時起,受漢族婚俗影響,近支宗室及歲之

女指婚前,還要將她們和預選額駙(滿語,駙馬之意)的生辰八字交欽天監

一一驗看,再由管理大臣將八字相合的男女預訂婚配。

皇帝的子女則屬「特旨指婚者」,不統一指婚。

(2)滿蒙通婚與滿漢通婚

滿族婚姻特重民族高下,一般男女婚嫁多以本族人為對象。由于滿洲與

蒙古接壤,滿蒙兩族久有接觸,互相婚嫁者亦為數不少。清皇室從政治需要

出發,為在奪取全國**和實現北部邊疆的安定鞏固中得到蒙古貴族的支

持,更加重視與蒙古貴族的婚姻聯盟,所娶女子中,蒙古族佔有相當大的比

重。僅據不完全統計,清初努爾哈赤、皇太極、福臨、玄燁四帝娶的蒙古族

後妃就有14人。而乾隆十年(1751年)以前的清宮制度,皇室近支宗室的

未婚女性(公主、郡主、王公格格等)須全部指配給蒙古貴族子弟為妻。乾

隆十六年(1757年)以後,雖然將在京八旗勛舊世家子孫也列為宗室格格(滿

語,小姐之意)指選額駙的人選範圍,但皇帝指婚時仍要優先考慮蒙古貴族

子弟。即使在年齡條件不甚般配的情況下也是如此。如《大清會典事例》載,

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琰見當年指選的額駙均為在京八旗子弟,十分

不滿,下旨曰︰「我朝國初創建定制,近派及歲宗室之女,將年歲相當之蒙

古世族子嗣選指額駙。此次以蒙古內無年歲相當之子,備選額駙均未報出,

殊失結親本意。凡指額駙著不必拘泥同歲,或年長三、四歲,年幼三、四歲

均可選指。嗣後每遇指選額駙,著將年長五歲、年幼五歲蒙古子嗣揀選報部。

倘有及歲隱匿不報者,一經查出,定行治罪。」可見滿蒙聯姻是一項帶有強

制性的制度。

皇家及近支男性宗室則娶在京八旗勛舊世家的女子為妻。其方法︰一是

由宮廷每三年在八旗中統一選一次「秀女」(即少女),選八旗官員之女年

13至16歲,面目姣好、身體健康者,以備皇帝選妃或為皇子、皇孫、親郡

王及其子孫等近支宗室指婚;一是由近支宗室與八旗人家議定婚事,報皇帝

批準後再行結婚。

由于最初滿洲漢人多為戰俘、奴隸,地位極其低下,滿清立國之初禁止

滿漢通婚。如清太祖努爾哈赤和太宗皇太極二人,共娶過27位後妃,均為

滿蒙女姓。滿族入關後,由于其統治地域的擴大和籠絡漢族的需要,很快便

改變了禁止滿漢通婚的規定。《清實錄•太宗實錄》載,清世祖福臨于順治

五年(1648年)下諭︰「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赤子,**其各相親睦,

莫如締結婚姻。自後滿漢官民有**連姻者听之。」福臨本人所娶19位嬪妃

中也有4位屬漢族。到康熙時,玄燁所娶39名妃嬪中漢族女性更增至13名,

但居中宮主位的皇後仍必須由滿蒙女性擔任。即使在清末,官民滿漢通婚已

十分普遍的情況下,皇室婚姻以滿蒙為主、漢族為輔仍是不可動搖的家法。

(3)收繼婚的廢止與婚禮的漢化

清初,皇室婚姻中還保留有滿族早期婚嫁不論輩份,「父死子妻其母」

和「兄亡弟妻其嫂」的收繼婚舊俗。如皇太極既娶蒙古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

的哲哲(孝端皇後),又娶其佷女布木布泰(孝莊皇後)和海蘭珠(宸妃);

睿親王多爾袞在迫死其佷肅親王豪格後,將其妃納為己有。與之相應,當時

的婚娶禮儀亦較簡樸,主要有奉迎禮和婚宴。所謂「奉迎」即民間的「接親」,

是新郎及親友去女家迎娶新娘的儀式。努爾哈赤娶後妃和其子代善、莽古爾

泰、皇太極等成婚時,均舉行了奉迎禮。據《清實錄•太祖實錄》卷九載,

天命十年(1625年)皇太極娶蒙古科爾沁塞桑貝勒之女布木布泰時,親至沈

陽北崗奉迎並設筵宴款待;努爾哈赤亦率諸貝勒、後妃等出沈陽城10里迎

接,並再次設宴款待,然後成其婚事。其後,皇太極在漢族封建倫理的影響

下,于崇德元年(1636年)明令取締了收繼婚的陋俗。《清太宗實錄稿本》

載其令曰︰「……既生為人,若娶族中婦女,與禽獸何異,……自今以後,

凡娶繼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婦,永行禁止。凡女人若喪夫,……若**

改嫁者,本家無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于異族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

與奸銀y一例問罪」。

滿族入關後,受漢族婚俗影響更大,同姓不婚、講求倫常的婚俗漸成定

制。又經過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幾朝的不斷厘定,清宮最終形成了一套

以漢族「六禮」為基礎的婚嫁禮儀制度。原先奉迎禮中皇帝、皇子親迎新娘

的習俗也改為由皇帝派使者奉迎,以此體現皇家至高無上的地位。

2.皇帝大婚

皇帝結婚稱「大婚」。清制,皇帝大婚的前後禮儀程序主要有議婚、納

采、大征、冊迎、合巹、慶賀及賜宴等。

(1)議婚

清代皇帝娶誰為後,大都是由其母皇太後指定,或由皇太後與輔政大臣

商議而定,故稱「議婚」。皇後人選確定後,由皇太後下慈諭,命皇帝娶某

女為後。

議婚後由內閣(後改為翰林院)撰寫冊文、寶文,禮部監制金冊、金寶,

內務府準備彩禮諸事。再由欽天監選定納采以下諸禮的吉日,按吉期行納采

以下諸禮。

(2)納采禮

納采禮即聘禮,是皇帝選定皇後之後首次向其家頒賜定婚禮品的禮儀。

清制規定,皇帝大婚納采禮品為︰鞍轡具全的文馬10匹、甲冑10副、緞100

匹、布200匹。行納采禮的當天早晨,內務府官員將裝載禮品的文馬、龍亭

牽抬至太和殿前,于丹陛上下左右陳列;由皇帝指定的負責納采的正副使在

丹墀左等候。吉時到,由宣制官向正副使宣讀皇帝制書,曰︰「皇帝欽奉皇

太後懿旨,納某氏某女為後,命卿等持節行納采禮」。讀畢,正使受節,然

後率副使前行,內務府官員率禁中校尉抬龍亭、牽文馬跟隨于後。至皇後府

邸,皇後之父跪迎,正使向後父宣讀制書並授禮,後父跪受。禮畢,正副使

回宮復命,內務府官員等皆退,後父跪送于大門外。同日,皇家在皇後府邸

設納采宴,宴請皇後家人。特命公主和大臣命婦宴後母于內堂;命大臣、侍

衛、八旗公侯以下、滿漢二品以上官員宴後父于外廳。

(3)大征禮

大征即「六禮」中的「納征」,是皇帝與皇後正式定婚後,由皇帝頒賜

給皇後父母禮品的儀式。這次的禮品比納采的數量要多,規格也更高。有︰

黃金200兩、白銀1萬兩、金茶器1具、銀茶器2具、銀盆2個、緞1000

匹、具鞍轡文馬20匹,冬夏朝服、朝衣兩套,貂裘兩件。又有甲冑、弓箭

等。皇後的兄弟、姐妹也均賜衣服、財物等禮品。大征禮的儀式和宴會與納

采禮同。

(4)冊迎記

冊迎禮是冊封和奉迎兩種禮儀的合稱。因這兩種禮儀在皇帝大婚之日一

並舉行,故稱「冊迎禮」。

冊迎禮是大婚諸禮中最隆重的典禮。大婚前一日,皇帝照例要派遣官員

告祭天地、太廟。大婚這天一早,禮部鴻臚寺便于太和殿外陳設皇帝的法駕

鹵簿儀仗和宮廷樂器,在大和殿內布置節案,上陳冊封皇後用的金冊、金寶。

鑾儀衛在太和門和午門外停放迎娶皇後用的儀駕。內務府官員捧皇後冠服立

于鳳輿之南;內監、女官、命婦等將交泰殿布置一新;又有若干內監身穿彩

衣到皇後府邸內祇候。此日宮中處處張燈結彩,一派喜慶景象。在皇後儀駕

經過的地方,如午門、太和門、太和殿、乾清宮等處,還臨時搭蓋了「囍」

字彩棚、彩門。當欽天監宣布吉時已到,皇帝穿禮服、乘輿去慈寧宮拜謁皇

太後。慈寧宮中亦陳設皇太後儀駕。謁皇太後畢,皇帝回太和殿、登寶座。

其時鼓樂齊鳴。樂畢,皇帝命宣制官宣制︰「皇帝欽奉皇太後懿旨,納某氏

為皇後。茲當吉日良辰,備物典冊,命卿等以禮奉迎」,等等。奉迎正副使

听宣後,即率隊攜皇後金冊、金寶、儀駕、冠服出太和門,赴皇後府邸奉迎

皇後。此日皇後府邸亦披紅掛彩,粉飾一新。奉迎使至皇後府邸時,後父率

子弟家人跪迎于門外,內務府官員派女官將冠服進奉皇後。皇後在內堂穿戴

畢,由二女官引導至前廳拜見奉迎使,並跪受金冊、金寶,然後登鳳輿,隨

儀駕入宮。皇後鳳輿中上下均鋪有大紅金繡雲鳳紋「囍」字鋪墊,頗似民間

的喜轎。鳳輿後是浩浩蕩蕩的抬送嫁妝的隊伍。嫁妝有金銀珠翠、服裝、家

具等,常有數百抬之多。鳳輿經大清門(今)、午門、太和門至太和

殿階下止,皇後降輿,再由命婦迎入坤寧宮與皇帝行合巹禮。

(5)合巹禮

巹即瓢。漢族古代婚禮中,將一瓠對剖為兩瓢,各盛以酒,令新人各飲其一,叫做「合巹」,寓夫妻一體、相互敬愛之意。清宮合巹禮于大婚當天在坤寧宮舉行。屆時坤寧宮東暖閣被裝飾為臨時洞房,內設龍鳳囍炕,炕上懸掛五彩百子帳,鋪大紅緞繡龍鳳囍字炕褥和朱紅彩百子被,象征帝後多子多福。行合巹宴時,皇後在福晉四人服侍下淨面、穿戴禮服,乘禮轎先入坤寧宮等候,皇帝著吉服後至。帝後對面坐炕上,皇帝居左,皇後居右,四名福晉夫人在旁恭侍。宴用黃地龍鳳囍字膳桌;食品有「子孫餑餑」和以「龍」、「鳳」、「呈」、「祥」、「乾」、「坤」、「和」、「泰」、「囍」等字

為名的菜點;碗盤餐具多為金、紅色並飾百子、囍字紋樣。帝後進合巹宴時,還有結發侍衛夫婦于室外念「交祝歌」。這些都是為祝福帝後大婚吉祥、子孫滿堂、夫妻美滿而設。是夜,帝後同寢于坤寧宮洞房中,正式結為夫妻。

(6)朝見禮及其它

大婚第二天一早,皇後要向太後行朝見禮,即民間的拜見公婆禮。因皇帝即位和大婚多是在前代皇帝死後,故皇後朝見的通常只有婆(皇太後)而

無公(太上皇)。這天早晨,皇後著禮服出坤寧宮,乘輿至慈寧宮,先向太

後行三跪九叩禮,然後親自服侍太後盥洗和用早膳。禮畢,皇後乘輿回坤寧

宮。第三天行慶賀禮。皇帝率群臣至慈寧宮向太後行禮。禮畢,皇帝御太和

殿,王公百官上表慶賀皇帝大婚。皇帝頒詔,將大婚盛典曉喻天下。女眷如

公主、福晉、命婦等則至坤寧宮向皇後行禮,以示祝賀。這天,皇帝在太和

殿舉行盛大筵宴,宴賞皇後之父及其男性族人,王公百官均與宴;皇太後在

慈寧宮賜皇後之母及其女性親屬宴,公主、福晉、夫人和大臣命婦等與宴。

至此大婚禮成。以後,皇後由坤寧宮東暖閣遷至東、西六宮中的某宮居住,

是為「本宮」。

皇帝大婚也是民間的喜慶日子。冊迎皇後前後,京城及外省官民均須穿

紅戴綠、張燈結彩,以示舉國同慶。

3.皇子成婚

清皇子之妃稱「福晉」(按︰清宗室之妻均稱「福晉」。福晉,滿語妻子和貴婦之意。福晉等級依其丈夫爵位、身份的高低而定。如有皇子福晉、親王福晉、郡王福晉等。又因其本身的嫡庶關系,有福晉和側福晉之分)。

皇子婚禮主要有指婚、納采(早期稱「初定」)、奉迎、合巹、朝見、歸寧等程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與皇子福晉之父至乾清門東階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與皇子某為福晉」。福晉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禮謝恩。此後,皇子擇吉日、身著彩服去福晉家拜見其父母。

納采禮品由內務府派員籌備並送至福晉家,有︰金約領1副、大小金簪

各3支、金珥6個、金釧4個、金衣鈕100粒、銀衣鈕200粒、制衣用貂皮

104張、制帽用貂皮3張、制被褥用狐皮250張、水獺皮7張等。此外,賜

福晉父金、銀、狐皮、貂帽、金帶、佩飾、靴襪及馬1匹;賜福晉母金珥、

狐皮袍、獺皮和馬1匹。福晉家設宴款待送禮官員。

成婚前一日,福晉家將嫁妝送到皇中預先布置。嫁妝規格雖較皇後

入宮要低,但也奢華非常,遠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謂「開箱禮」。此系

滿洲舊俗,即在嫁妝開箱之後,福晉要先向皇帝、皇後進奉衣服各9套,以

示孝敬公婆。此禮曾長期遵行。道光二年(1822年),為示「黜華崇實之意」,

清宣宗旻寧下諭禁止,此禮遂停。

婚禮這天,皇子以蟒袍、補服為吉服,先去皇太後、皇帝、皇後處依次

行禮;如果是妃嬪所出,還要再給親生母親行禮。同時,內務府大臣率屬官

20員、護軍40名至福晉家奉迎。福晉入宮後至皇與皇子行合巹禮。命

婦唱「交祝歌」、進合巹酒。飲畢,諸人皆退。是日皇張幕結彩,設宴

招待福晉父母及親族,文武二品以上大臣及命婦均須與宴祝賀。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晉依次去叩見太後、皇帝、皇後等,謂之「朝見

禮」。

婚禮後的第9天行「歸寧禮」(民間俗稱「回門」)。皇子偕福晉至福

晉家拜望福晉父母;福晉家則設宴款待一對新人。一般于午時(中午12點)

以前宴畢,皇子偕福晉還宮。至此,皇子婚禮結束。

4.公主出降

公主是皇帝的女兒。公主出嫁又稱「出降」、「下嫁」或「厘降」;額

駙娶公主則稱「尚」某公主。因為公主是「金枝玉葉」,地位比其夫(額駙)

要高。

公主婚禮主要由指婚、納彩、出降、合巹、歸寧等禮儀組成。

指婚之日,宗人府管理大臣將所選額駙帶至乾清門東階下,宣旨︰「今

以某公主擇配某人。」額駙跪拜接旨。指婚後,額駙家擇吉日向皇家行納采

禮(又稱「一九禮」)。屆時額駙送彩禮至午門外恭進。據《大清會典事例》

載,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以前,彩禮為「馱一、馬八」;後改為「羊九

只」。納采次日,皇帝于中和殿、保和殿懸彩設宴,款待額駙及其男性族人。

額駙等先至慈寧宮外向太後行禮,再至保和殿向皇帝行禮,然後入宴。席間

演奏吉祥樂曲。宴畢,額駙等還要到皇外向皇後行禮。同日,太後在慈

寧宮宴請額駙族中女眷,皇後率皇貴妃、妃嬪等與宴。

出降前一日,內務府官員率鑾儀校抬送公主嫁妝至額駙家,額駙要率族

人于乾清門外行三跪九叩禮迎接。嫁妝送到後,由內務府管領命婦負責陳

設。隨同嫁妝送至額駙家的還有一名「試婚格格」(格格,滿語小姐之意)。

試婚格格由皇太後或皇後于宮女中選擇精明貌美者充當,任務是在公主出降

前先行與額駙同床試婚,以查驗額駙有無隱疾和性生活情況等;試婚後即遣

人將查驗結果回報宮中。如無異常,公主出降便按期舉行;反之,則另議。

試婚格格在公主出降後一般留作額駙的側室,少數也有做公主女侍的。試婚

之儀是清宮特有的習俗。此舉僅限于皇家公主下嫁,其他王公貴族禁行。

公主出降這天,額駙家將準備好的「九九禮」抬至午門恭納。禮品為鞍

馬18匹、甲冑18副、馬21匹、馱6匹、宴桌90席、羊81只、乳酒和黃

酒45瓶。受禮後,皇帝、皇太後分別于太和殿和慈寧宮宴請額駙家男女族

人。但從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起,出降日的九九禮及筵宴均被廢止。

準備出降的公主身穿吉服;吉時到,先至皇太後、皇帝、皇後前依次行

告別禮;如系妃嬪所出,再向生身妃嬪行禮。然後,公主在命婦引導下升輿

出宮,赴額駙府邸。公主乘輿由內務府校尉抬行。其前有儀仗開道;其後,

送親福晉、夫人、命婦等乘輿隨行;最後是護送的騎馬軍校。送親隊伍浩浩

蕩蕩。至額駙府邸後,額駙父禮男賓于外廳,額駙母禮女賓于中堂,公主與

額駙于洞房行合巹禮。禮畢眾退。

歸寧是婚禮的最後一項儀式。婚後第9日,公主偕額駙入宮拜見太後、

皇帝、皇後等,依次行謝恩禮。其日宮中少不得還要大張筵宴,熱鬧一番。

(三)清代民間喪葬習俗

民間對死亡的重視不亞于對誕生、成年、婚姻的重視程度。它的重要性

不僅表現在它是人生歷程的終結,而且更表現在它是人的信仰意念中新生的

開始。死亡不過是的終結,人的靈魂是永生的,靈魂離開了舊有的,

尋求新的生命載體。這一載體或許是物,或許是新生嬰兒,或許是鬼,或許

是天上的精靈,所以,為了使靈魂重獲新生,人們對喪葬投注了更隆重的禮

儀,更神聖的祈禱,更奇異的愛。

清代,流行的主要喪葬方式為土葬,因此土葬禮儀習俗更具代表性。

1.喪葬俗制

清代民間喪葬習俗已十分繁縟,並形成了相應的禮節。整個程序包括︰候夜、送終、落地、報喪、戴孝、落材、封材、立孝堂、做道場、做七、出殯、安葬、點主等等。各地區又因地而有些差異,但大體內容基本一致。在這里,我們選擇較有代表性的浙江杭州地區流行的喪葬習俗做一詳細描述ヾ︰

ヾ參見《浙江風俗簡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9∼91頁。

(1)候夜

當長輩病情加重時,他的子女都要守在床邊,以盡子女最後孝心。這謂之「候夜」。假使某家長輩病重,而無子女守候于身邊的,其子女就會被鄰里視為不孝子女。

(2)送終

當病人即將咽氣時,其家中無論大小,都必須聚集在病人的床前,眼看著病人咽氣。當病人一斷氣,全家大小立刻要嚎啕大哭,同時還要燒一些紙綻、錫箔之類的東西,稱做「燒落地紙」。富人家還要燒包袱、雨傘等等,還要請和尚念「開路經」、「往生咒」,邊念邊給死者換衣服。死者所換衣,要改成明代服飾。除外,家人還要拿三枚銅錢,分別放在死者的兩手心和口中,俗稱「含口錢」。

(3)落地

當為死者更換好衣服後,馬上把尸體從床上移至門板上,俗稱「落地」。落地後要將其抬至堂左側擺好,再在死者臉上蓋上一張紙,尸體覆蓋被單。尸體旁邊要點盞油燈,擺上香碗,碗中燒一大把香。有的地方還供一碗飯,飯上放兩只剝了殼的雞蛋,插幾柱香。死者睡過的席子、稻草,這時都必須拿到村外燒掉。

(4)報喪

人死後,要立刻派人到親友家報信,有的要送「報喪帖」。報喪人要拿一把傘,到了親友家,將雨傘頭朝下,柄朝上豎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該人是來報喪的,于是,馬上給報喪者做些茶點吃,同時,為死者準備「紙火」(即蠟燭香紙一類東西)。

(5)戴孝

死者為長輩的話,其全家大小都要戴孝。孝服分為5種︰第1種名為「斬衰」,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縫邊,以示無飾。一般死父之子女,死夫之妻要穿「斬衰」,服制三年。第2種名為「齊衰」,用粗麻布做成,縫邊,一般死妻之夫,死祖父母之孫都穿「齊衰」,服制一年。第3種名為「大功」,也叫「布衰」,用熟麻布制成,較齊衰的布質細,為死者的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等穿戴,服制9個月。第4種名為「小功」,用較細熟麻布制成,為死者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外祖父母、母舅等服之。服制5個月。第5種叫「緦麻」,也叫「麻衰」,布質更細,或兼有絲麻,為高祖父母、族兄弟岳父母等服之,朋友參加吊唁者也可服之,服制3個月。在服制期間,做官的要回家服喪,在家時,禁忌參加宴會,禁忌看戲,禁忌穿紅衣,禁忌夫妻同房,否則會被視為不孝。

(6)落材

到了晚上,尸體便要從門板移至棺材內,名曰「落材」,全家人和親友都要手持燃香相送。

(7)封材

第二天封材。若子女在外地工作,要在封材前趕到。封材時要給死者整容,讓親人見最後一面,全家人和親友要圍著棺材,邊轉邊看。之後,要將親友送的殉葬物一件件放進棺材,邊放邊講是某人所送某物,以告死者。到此,即釘棺材蓋,俗稱「蓋棺死釘」,再在外面糊上棉紙。

(8)立孝堂

將封材後的棺材橫著擺放,外掛一白布簾,謂之「孝堂」或「靈堂」。一般人家,放三五天即出殯,有錢人家則要放七七四十九天。每天吃飯時,都要盛飯菜供于棺材前。若有親友前來祭奠,家人要陪哭,直至出殯。

(9)做道場

立孝堂後,死者家屬要請道士超度亡靈。道場上掛滿「十殿閻羅」、「三尊大佛」圖像。孝子腳穿草鞋,身穿麻布衣,跟著道士跪拜,並不斷焚燒錫箔、紙錢。

(10)做七

人死後,7天為「一七」,到49天為「七七」,各地均有做七的儀式,有做「三七」的,有做「五七」的,有做「七七」的。清閻若璩《潛丘劄記》中載道︰「今人以初喪四十九日,居于柩側,謂之七七。」民間認為︰此俗可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獄。有錢人家請道士來念經做七,燒香燭,化紙錢。沒錢人家則到墳上燒紙、拜祭、名叫「燒七」。

(11)出殯

幡幛引路,鳴鑼喝道,孝子披麻戴孝,手持靈喪棒扶棺,家屬親友後繼。人數可多可少,聲勢亦可大可小,這要由死者的社會地位、經濟條件決定。沿途還有親友「路祭」,水路有「船祭」。凡送至墓地者,均可分得饅頭。

(12)安葬

棺材抬至墳前,八仙們(抬棺人)在得到死者女兒送的紅包後,才肯解開繩索,這錢俗稱「解索錢」。這時,一家人要圍著棺材轉三圈,每人手上抓一把土,撒在棺材蓋上,謂之「盤喪」。時間一到,把棺材放入墓學x內,由道士一人在墳上念詞,謂之「喝喪」。墓學x分為「熟墩」、「生墩」、「石墩」,還有茅墳。

送殯人返回家後,要從門口燒的火堆上跨過,以示除穢驅邪。道士還要到每間房去「趕煞」。

(13)點主

這是最隆重的儀式。在死者牌位前,擺香案,吹奏哀樂,地方有名之士用朱筆在死者牌位上的「王」字點一點,點主後,牌位被人用紅布包頭送進祠堂,並給點主人酬以重禮。

(14)圓墳

死者葬後三天,其孝子要率全家大小到墳上添土、奠紙、舉哀,俗稱「圓墳」。之後,要圍繞新墳哭繞三匝後歸家。

2.苗族喪葬習俗

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和漢族的相比較,既有相融一致的部分,亦有相異

的部分,這里僅以苗族喪葬習俗為例加以說明。

苗族的喪葬儀式由該民族的巫師主持。

老人壽終,苗族視其為「最大的悲慟」,全寨都來幫忙,親戚朋友都來

吊唁,在老人咽氣時,全家人必須圍在死者周圍哭泣,《清一統志》載︰「喪

則環哭盡哀」。接著為死者梳頭、洗尸、更衣,把尸體放在堂屋的正中或火

鋪邊。停柩時間不等,可一天,也可數天。

黔東南一帶要把尸體、棺材分別運到墓地後入殮。從江地區要待老人死

後,現砍木材到地學x里瓖成棺材,用「喪橋」(像擔架似的)將尸體抬到學x

地裝入棺內埋葬。兒子、女婿必須送一幅墊尸布作為殉葬物,還有的人家送

幾錢純銀。

墳地選擇亦很講究,依漢族堪輿家風水說,請巫師或堪輿家選擇定向,

采用順葬的方式,腳朝前,頭在後。

喪葬習俗中以為老人「砍牛」最為隆重。老人死後,要殺牛祭奠。在巫

師做法事後,還要指定一頭「鬼牛」,于幾年後再殺以祭奠。

除外,據《乾隆志》載,苗族喪俗中還有「鬼堂」,「黑苗,人死殮後,

停于寨旁或至20年,合寨共擇一期,百數十棺同葬。每寨公建祖祠名曰鬼

堂。刻男像,。不令女人入見。遇鬼延鬼師于堂,持咒。」

苗族送葬不用銅鑼開道,而是吹蘆笙開道,送葬。

苗族對夭殤、凶死、產死的喪俗不同于壽終喪俗。凡產死和麻風病亡者

都要采取火葬。夭殤、凶死者的尸體不得入家族墳地,只能在亂墳崗草草埋

掉,未有隆重的葬禮。

3.喪葬習俗中「紙」的文化意義

當我們稍微留意一下**的喪葬習俗的方方面面,會發現「紙」在整個

喪葬習俗中起著不可忽略的作用。

人死後,要燒落地紙;死者的臉上要蓋一紙;前往吊唁的要為死者準備

一份紙火;做七時要燒紙錢;出殯時,有專職撒紙錢者,最多可撒紙錢百余

斤;圓墳時,家人仍要奠紙。

在晉中地區,清末流行的喪葬紙扎,不僅可以表示亡者的年齡,而且也

可作為喪親之家的標志。亡者謝世後第2日為燒紙日,此時,要把歲紙掛到

大門外一側,擺設香案、陽壽牌位、祭祀等物品,以此說明亡者的姓名、享

年、生前身份等,同時也昭示了主喪人家的門戶地址。假使年歲不足享壽(60

歲)的,其死後不得用歲紙。歲紙的條數越多,說明亡者的年齡越大。按當

地方言,「歲紙」讀作「x z 」,即「歲紙」諧音詞「續子」,以象征招魂,

繁衍子孫。由此,在當地還形成了一種抱歲紙的習俗,人們將搶到的歲紙用

紅紙扎成三角小包,或「手圈」、「戒指」,別在腰間,或佩戴于身;甚至

還為滿月嬰兒做「滿毛圈圈」(將歲紙卷成條狀縫在孩子佩戴的「長命鎖」

的頸圈上),以期嬰兒能夠長命百歲。在晉中祁縣一帶,喪葬歲紙又另有特

色,要用整張粗麻白紙剪條,每一條為一歲,死者壽終為多少歲就剪多少條,

然後再多剪兩條以祭天地萬靈。這些歲紙要扎成幡狀,出殯日,與其它紙扎

一同拿到墳地焚燒ヾ。

在廣東,辦喪事要用紙、竹等扎成各種物具,像紙屋、紙轎、紙人、紙

牛、紙馬等等,統稱「冥器」。在這些冥器當中,紙屋佔據了重要的不可或

缺的位置。紙屋制做得十分講究,包括牆院窗戶、樓台廳堂、書齋、花圃,

桌椅幾案等,有的甚至還包括金銀倉庫和箱籠櫥櫃等,其中貯藏著金銀紙綻

和經牒。在清代風俗畫中就有此類繪畫。清光緒年間,上海點石齋發行的《吳

友如畫室》中有一幅《冥宅宏開》圖。這張畫上的紙屋再現的是一座高一丈

四五尺,寬四五丈的紙屋,門前掛有「奉政第」匾額,左右分門房、茶房,

中有大堂、邊堂、臥室,室內掛燈結彩,陳設十分華麗,應有盡有,還有如

同真人般的紙人身著真衣,侍立兩旁。這紙扎屋或其它紙扎物具要先放在靈

前祭奠,待死者下殮後用火焚燒,以象征死者到了陰間仍然能享受陽世的生

ヾ參見楊文龍、王岩《紙——晉中的一種喪葬紙扎》,載《民俗》1989年第5期。

活。

清代,四川巴渝地區、陝西華縣等地流行一種喪葬習俗,名為「路引」。

「路引」是死者赴陰間的通行證,民間認為,只有持路引入地府才能不受閻

王小鬼的阻攔。「路引」是一張木刻印紙,上印有籍貫、姓名、年齡、出生、

住址等等,要由治喪人將死者的情況一一填寫清楚,紙上印有這樣一段話︰

「尊奉佛法僧三寶,願我佛大慈大悲,茲因大限已到,持此路引前往豐都閻

羅天子殿前報到。伏願憐憫,大施慈悲,度信士××極樂世界,不勝哀禱之

至!」「路引」上面還蓋有3個大印,一個是「陰天子印」,一個是「城隍

印」,一個是地方衙署印。當人死,其家人在燒了「例頭錢紙」之後,便把

「路引」填寫好,然後焚燒掉,以示死者順利通過閻王殿。四川豐都為鬼城,

是十殿閻王所在地,因此,該地出售的「路引」價格最貴。人們逢到此地總

要多買幾張,以送親朋好友之長輩。

清末宗月鋤的《寓崇雜記》中談及上海燒樓庫喪葬習俗時指出︰「架蘆

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庫’,……。」這句話一語道破用紙做成

的紙屋、樓庫、紙扎等物具完全是為了招亡者之魂,並借火之煙,使亡者之

魂升天,或轉世。它不僅保留著火崇拜信仰習俗的遺痕,而且也反映了**

傳統孝道和對繁衍子嗣的刻意追求。

(四)清代宮廷喪葬習俗

1.滿族喪葬舊俗及其演變

(1)火葬與燔化

同東北地區的一些少數民族一樣,滿族最初也實行火葬。火葬一般是在人死後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將尸體焚化。火葬時,死者的子孫等族人聚集在一起,頭戴白布為孝,宰殺牛馬,或哭或食。兩三日後即除孝。

葬俗古樸粗簡。清初,由于流動作戰、遷徙無常,滿族官民仍保持火葬的傳統,對此統治者還有過明確的規定。據《清世祖實錄》載,其制為︰「和碩親王薨,停喪于家,俟造墳完方出殯,期年而化(即火化);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停喪五月出殯,七月而化;固山貝子以下、公以上停喪三月出殯,五月而化;……官民停喪一月出殯,三月而化。」

火化後的骨灰先盛在布袋或錦袋中,然後置于甕罐(即骨灰罐)內,再埋于地下。為區別皇帝與他人的尊卑,皇帝的骨灰罐裝在金或銀制的宮殿式器皿內,稱作「寶宮」。

清太祖努爾哈赤、太宗皇太極和世祖福臨都是火化後再埋葬的。康熙時,隨著滿族統治者漢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舊俗逐漸停止,而代之以土葬。乾隆帝即位之初又下諭明令禁止火葬︰「嗣後,除遠鄉貧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攜骨歸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準火化。倘有犯者按例治罪。族長及佐領隱匿不報,一並處分。」

與火葬相關,又有所謂「燔化」之俗,即將死者生前的衣物器用、珠寶珍玩和以紙帛扎糊的犬馬帳篷等冥器以火焚燒,用來送葬。這一習俗直接源自遼金時女真人的「燒飯」之俗,終清一代盛行不衰。清宮謂之「殷奠禮」。

(2)剪發與留發放發

滿洲舊俗,家中長輩死後,晚輩男女在換喪服舉哀之前,要先去掉冠飾

(男)和發飾(女),並將自己的頭發剪下一些,據說是為了表示以身相殉。

剪發又稱「截發」。其中男子因留有辮子,剪發時只將辮子剪短若干,故又

稱「去冠飾、截發辮」;女子無辮,只剪發若干,故常叫作「去首飾、剪(截)

發」。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剪發的長短也有所不同。清人索寧安《滿洲

慎終集》載︰「子為父母以辮橫度至口角剪之;孫為祖父母稍剪二、三寸;

妻為夫剪與肩齊,為公姑、為祖公姑俱稍剪二、三寸;……室女、嫁女俱不

剪發;夫在軍中其妻不剪發。」與死者關系愈親,剪發也愈多。

滿族建國後,剪發習俗被納入宮廷喪禮中,而且一直延續到清亡。如《大

清會典事例》載︰「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順治帝福臨)崩,

聖祖仁皇帝(康熙帝玄燁)截發辮成服。王以下文武各官,固倫公主、和碩

福晉以下,宗女佐領、三等侍衛命婦以上皆成服,男摘冠纓、截發辮,女去

首飾、剪發。」但已下嫁的公主不剪發。

滿族舊喪俗中又有服喪期間男子不得剃發的習俗。滿族男子雖留辮子,

但頭頂四周多余的頭發是要經常剃掉的。遇有長輩喪事則屬例外,一律不準

剃發。《滿洲慎終集》載︰「留發不論服之輕重,遇有服即不剃,服除發隨

剃之。此舊制也。」康熙時成書的《寧古塔紀略》說︰「父母之喪,一季而

除,以不剃發為重。」留發時間的長短也視與死者的親疏關系而定,一般子

為父母留發100天,孫為祖父母留發60天。此俗亦被清宮作為「祖制」加

以繼承。按清宮喪制,凡遇帝後之喪,不僅宗室男性不得剃發,即使文武百

官和普通軍民也必須留發百日,故當時有「百日不剃發」之說。違制者要受

到極嚴厲的處罰。如蔣氏《東華錄》載,乾隆時都司姜興漢、知府金文、總

督塞楞額等滿漢文武官員,均因于孝賢皇後喪期內剃發而下獄,論罪當斬,

後遇特赦才幸免于死。

與男子留發相應,滿族婦女在喪期中有放發示哀的習俗。放發即把頭髻

打開,使頭發披散。按《滿洲慎終集》所載,放發的慣例是︰「子婦為公姑、

妻為夫當時(即剛死)放發,殮後收起;每供飯即放發,至葬處收起;百日

內至墓前即放發。僕婦同嫂為叔為弟當時放發,殮後收起即不再放。嫁女、

室女皆放發,殮後收起。」放發也被清宮喪禮所繼承。

剪發、留發和放發都是滿族喪葬中特有的習俗。究其原因,恐與滿族特

重孝道和受漢族儒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觀念影響有關。

2.清宮喪儀與禁忌

(1)喪儀

滿清建國之初,宮廷喪儀比較簡陋。康熙時,在學習漢族儒家傳統喪禮、

特別是明宮喪禮的基礎上,清宮喪制初步形成,後又經雍正、乾隆兩朝的補

充始臻于完備。

清史文獻稱喪禮為「喪儀」;皇帝的喪禮規格最高,稱「大喪儀」。大

喪儀的主要禮儀和程序為︰小斂、成服、大斂、朝奠、殷奠、啟奠、奉移、

初祭、繹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謚廟號、致祭、百日祭、祖奠、啟

行、謁陵、安奉等。具體過程十分繁雜,不容盡述。其中雖摻有滿族舊俗,

但基本框架與明宮喪葬禮儀相同。

(2)禁忌

清制,皇帝大喪,宮中及在京諸王均須守制(即居喪守孝制度)27個月。

在此期間,對守制者有種種限制與禁忌。如不得懸掛門符,不得張燈結彩,

不得婚嫁,不得同房生育,不得作樂,不得歡宴及男不衣紅、女不簪花等等。

總之要停止一切喜慶活動。皇帝大喪又是國喪,在京文武百官及軍民,27日

內須摘冠纓、穿素服,每日至大行(死)皇帝牌位前朝夕哭臨兩次。官員百

日內不得作樂、嫁娶;軍民百日內不得作樂,49日內不得屠宰,1月內不得

嫁娶,27日內不得祈禱、祭神。外省各地官員,要自接到喪訊文誥之日起舉

哀、成服,停止辦公3日,每日朝夕哭臨。第4日照常辦公;至27日後除

服。

又特忌紅色。除服前27日內,除禁穿紅衣外,又禁掛紅旗;就連平常

各衙門之間行文用的朱筆、朱印,也改用藍筆、藍印。即使是上報朝廷的奏

章,也要在15日後方可改用朱印。

凡此種種禁忌,違者嚴懲不貸。

3.清宮陵寢與葬制

帝王的墳墓稱「陵寢」。滿族**建立之前,無所謂陵寢;建國後,受

漢族歷代王朝的葬制影響,始有陵寢之設,並逐漸形成了一套陵寢制度。

(1)堪輿

按漢族帝王的慣例,每位皇帝從即位之日起,便派精通堪輿(風水)之人為自己選擇建造陵墓的地點,即所謂「萬年吉地」。據傳統的風水迷信說法,山脈是龍的象征,又稱「龍(蟹)脈」。根據不同的形狀,山可分為祖山、宗山、主山等。而每一座山的各個部位,又象征著龍腦、龍尾、分龍、起龍、來龍等等。根據不同的土質與形勢,地也有福地、吉地、凶地、絕地之分。

人死之後,如選擇乾坤聚秀、陰陽和會、低俗作品請刪除砂水、山川壯美的福區吉地安葬,就能遺福子孫;反之,則降災于後代。對于帝王來說,葬所選址的好壞更關系到國運的興衰存亡,因此備受重視。

清初,由于戰爭的關系,陵寢建設不可能十分講究。太祖努爾哈赤的福陵(位于沈陽城東20里渾河北岸之石嘴山,俗稱「東陵」)和太宗皇太極的昭陵(位于沈陽城北10里,俗稱「北陵」),規模和豪華雖不及後來諸帝的陵墓,但二陵的陵址已是由堪輿者「卜地」而定的,均為依山傍水的「風水寶地」。滿清入關後,陵寢的堪輿制度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如順治帝的孝陵就是由欽天監官員林如預、楊宏量等人負責堪輿的;雍正帝泰陵的卜地由怡親王允祥和總督高倬等主持。

(2)陵制

滿清建國之初,帝後的陵墓尚無定制。建于關外的「清初三陵」,即皇

室愛新覺羅氏祖先的永陵(位于遼寧新賓縣永陵鎮西北)和前述福陵、昭陵,

初建時都比較簡陋,並帶有明顯的滿族及東北地方建築的色彩。它們現在的

規模和形式,是康熙與後來歷代皇帝不斷擴建增修的結果。入關後,滿族統

治者將陵墓建于京畿附近,在繼承明宮喪葬儀禮的同時,也繼承了其陵墓營

造法式,從而形成了清宮陵制。清宮在北京的東北和西南方向修建了兩大陵

區,即「清東陵」和「清西陵」,先後埋葬了入關後的9位皇帝、24位皇後

及妃嬪、王爺、皇子、公主等300余人。

清東陵位于河北省遵化縣馬蘭峪昌瑞山,距北京約250里。清代入關後

的第一位皇帝順治的孝陵就建于此。據說順治帝在一次狩獵中偶過昌瑞山,

見此地風景優美,「王氣蔥郁」,流連忘返,于是親定此地為自己死後的「萬

年吉地」。爾後順治帝再次率臣至昌瑞山進行堪輿,並在考察了明帝諸陵的

基礎上擬定了孝陵的規制。其主要建築由南而北,依次有︰石牌坊、大紅門、

風水牆、具服殿、神功聖德碑樓、石象生(即石人、石獸)、龍鳳門、神路

石橋、神道碑樓、神廚庫、東西朝房、東西值房、宮門(名「隆恩門」)、

饗殿(名「隆恩殿」)、東西配殿、三座門、二柱門、石五供、方城、城樓

(名「明樓」)、寶城、寶頂(即墓頂)及地宮等。其順序與生前居住的皇

宮一樣,也依「前朝後寢」的規則排列。陵中一條長11里的神路縱貫南北,

陵外建有宮牆,巍峨壯觀,金碧輝煌,顯示了帝王的氣派。

孝陵是清東陵規模最大的陵墓,也是東陵建築的核心。後來修建的4座

帝陵,即康熙的景陵、乾隆的裕陵、咸豐的定陵、同治的惠陵及4座皇後陵、

5座嬪妃園寢,均坐落在其東西兩側。整個東陵共埋葬皇帝5位、皇後15位

及妃嬪等157人。其中,皇帝的陵墓規制與孝陵大體相同,但規模略小;皇

後、嬪妃以下,依其品位,陵墓建築的規格和規模也依次遞減。它體現了封

建陵寢制度中嚴格的長幼之序和等級之分,即使貴為帝王也不例外。

在東陵陵區大紅門的東側又有一座昭西陵。它是皇太極之妃、順治帝之

母孝莊文皇後博爾濟吉特氏的陵墓。滿清舊制,皇後死後一般是與皇帝合

葬。皇後若先于皇帝而死,則暫行埋葬,待皇帝死後再與皇帝合葬一處;若

晚于皇帝而死,則直接葬入皇帝陵中。孝莊皇後死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

年),按理應與皇太極合葬于沈陽昭陵,並與皇太極葬儀一樣,實行火葬。

但當時距滿清入關和皇太極死已44年,由于深受漢族喪葬習俗的影響,孝

莊皇後己不願再行火葬,而願實行棺木葬,因此臨終時,她囑咐其孫康熙帝

務必在孝陵附近擇地將其安葬,不得合葬于昭陵。于是在東陵牆外建陵,名

為「昭西」,以示雖在關內仍附屬昭陵。孝莊皇後也以棺木安葬。

昭西陵的出現標志著清宮喪葬制度的改革。首先,孝莊皇後是清宮帝後

中實行漢族棺木葬的第一人,從此之後,火葬舊俗在清宮中被廢止,而棺木

葬則成為定制。其次,後來晚于皇帝去世的皇後也以此為例,不再與皇帝合

葬。皇帝入葬時,地宮不再為尚在世的皇後預留分位,而是永久封閉地宮石

門,後死的皇後則另建陵墓安葬。

清西陵是繼清東陵之後在北京附近修建的又一清宮帝後陵墓區。滿族舊

有子隨父葬的習俗,滿族建國後沿用此俗。至雍正時,雍正帝本應在清東陵

康熙帝的景陵旁選擇自己的陵址,但喜好標新立異的雍正帝卻借口東陵已無

吉地可選,命人在位于北京西南240余里的河北易縣永寧山另選陵址,並營

建了泰陵。從此打破清宮子隨父葬的成例。

乾隆時,為兼顧東西二陵,乾隆帝本人仍于東陵建陵,同時又下旨諭,

命後代子孫嗣皇帝交替于二陵選擇「萬年吉地」。于是父子分葬就成為清宮

的定制。繼雍正帝的泰陵之後,清西陵又陸續修建了三座帝陵,即嘉慶帝的

昌陵、道光帝的慕陵、光緒帝的崇陵,三座皇後陵和三座妃嬪園寢,共計埋

葬皇帝4位、皇後9位、妃嬪57人、王爺、公主、阿哥(即皇子)等76人。

其建築形式與格局則與清東陵大體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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