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蒙天地 第一章 旭哥

作者 ︰ 髒西西

第一章旭哥

一深山之中,群峰挺拔,氣候宜人,奇峰連綿,溪水潺潺,雲遮霧障,勁松森林,奇花異草,稀禽珍獸,不甚繁多,且四季如春,繁花似錦。淙淙錚錚,可見那幽間之寒流,清清冷冷,卻不少了那松根之細流,山泉丁冬水花輕濺,水滴石般柔和清脆。

如此美景,卻無人欣賞,且便不是無人能到這深山老林之中。因為在一山峰之中,一大樹之下,正有一人,背靠著樹干,兩眼朦朧,迷迷糊糊。

他能欣賞到這美景,卻沒欣賞!此時的他,衣著破爛,且血跡斑斑,早以看不出其樣式,更別說品牌了。右手上,他握有西瓜刀,抓得緊緊的,其刀刃已經有些卷曲,而由此可以證明那西瓜刀已經「物盡其用」了!他腳穿一雙皮鞋,已經是看不出其顏色是黑色,還是褐色,不過無論它是黑色還是褐色,都是一雙爛皮鞋。

這一身打扮,那就只能送他一個字︰衰!從其情形來看,已經不能用「狼狽」和「落魄」來形容,而此時這人,心中無比的憤怒。

此人名叫張旭。他不高,只有一米六幾,沒有達到一米七而被劃入三等殘廢之例,因此引為終身之恥辱。他皮膚很黑,黑的發亮,但與健康的膚色不可等同而語,只能讓人不得不去想到某大陸的土著居民。

他頭發很卷,而不敢留長發,整年就一個頭飾——寸頭。那「頭可斷,血可流,頭飾不能亂!」的豪言壯語不能從他的口中說出就成了他終生的遺憾。

張旭不高,卻很壯碩,肌肉發達,身材健美,雖然不像李小龍那變態全身盡皆肌肉,而無半點脂肪,但也相差不遠了。

這個,他還得感謝金大俠!

有人說,寫武俠小說的是瘋子,看武俠小說的是傻子。而張旭不但看,而且還信了武俠小說里面的武功,所以很多人說他是傻子中的傻子。

而就這樣一個所謂的「傻子」,從小受武俠小說的「毒害」,經常腿綁鋼板,肩挑籮筐,爬山下谷,練那所謂的「輕功」。輕功他肯定是沒有練成,因為他不能飛檐走壁。不過,卻也讓他身輕如燕,靈敏異常。

楊大俠海底練掌,使其掌力雄厚,借助對小龍女的思念,練就「黯然**掌」,將那「降龍十八掌」的風頭蓋住。張旭由此深受啟發,于是向楊大俠學習。海底是沒機會,因為張旭老家在內陸,所以將海底換成了河底。

當然,結果不用說,雖然年復一年,他毅力堅定,還真堅持下來了,但那什麼掌肯定是沒有練成。不過,卻讓他將肺活量給練得異常的高,且力大無窮。

就這樣,為他打架斗毆提供了身體保障。

其實,張旭肌肉發達,頭腦卻不簡單!當然,如果以學校里判斷聰明于否的標準來衡量的話,那就另說。因為學校判斷學生聰明于否的標準卻是分數的高低,而張旭的成績可謂是殘不忍睹,尤其是他的外語更是將其的愛國情.*之高尚,展現得高不可攀。

而二十一世紀最缺是人才,學校威了體現其實力,所以要培養的就得是全才,所以高中畢業之後,他就無緣大學之路了。

沒上大學的張旭,沒有少說高考和教育制度的壞話。在他看來,這年頭的大學,就像妓女,只要有錢有權都能上,而且還是很多排著隊等著你去點。所以有錢有權的人從來不說現在教育制度的壞話,而沒錢沒權的人如張旭者,說再多也沒有用。

張旭沒上大學,為了走出大山,走進入城市,所以理所當然混入了打工的潮流。成為了億萬農民工中的一個。因為誰都知道,農村土地創造的價值已經跟不上時代發展的腳步,農村已經發展滯後,城鄉差距拉大,經濟已經不能協調發展了。

然而,大城市之中,走在大街之上,掄起一板磚拍下去,砸中十個人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有一大半乃是大學文憑。張旭不過只是一個高中文憑,在這個看文憑給工作的社會之中,要想找份好點的工作,就像是窮光蛋**遇到處女,那需要幸遠女神的垂青。

張旭剛開始的時候想的很是簡單︰先找個工作,掙些經驗,偷學些技術,憑借自己的聰明才智打敗所有的競爭對手,步步高升。然後,開家小公司,努力拼搏,用不了多久,房子、車子、票子,應有盡有。

他心中充滿了自信,勝利的女神在不斷的向自己招手。然而,想法是那麼的豐滿,現實卻是無比的骨感。美好與殘酷在那豐滿和骨感中赤.果果發的展現。

在一次又一次的踫壁失敗之後,張旭心中忽然覺得,城市就像一天鵝湖,那里草青水碧,住在那里的都是美麗的天鵝,高人一等。而自己只是湖外的一只丑小鴨,一只被天鵝嘲笑的丑小鴨,一只想游進天鵝湖變天鵝的丑小鴨。丑小鴨都有變天鵝的夢。

「呵呵!」

張旭笑了笑,笑得是那麼的苦澀而無奈。他抓緊手中的西瓜刀,望了望遠處山崖之中朦朧的霧氣,隨即使出全身力氣爬了起來,向那崖邊蹣跚的走了過去。

「老子死,也絕對不是餓死的!」

張旭走到山崖邊,小聲的嘀咕道。他被人追殺,而後逃入了這山林之中,已經五天了。而這五天來,他除了喝了幾口山泉,還真沒吃一點東西。

山林之後,不是沒有所謂野味。不過,小的如兔子松鼠,他跑不過;大的如老虎黑熊,他打不過。而他又沒有革命前輩們啃樹皮的良好胃口,于是就餓到了現在。

開始的時候,不敢走出這山林,因為追殺他的人,還在外面等著,甚至進了山林搜索。而現在跟本就出不去了,一個是沒力氣走出去,二個是根本就迷路了。

張旭看了看山崖下,透過那迷霧,卻看不過盡頭,可見著山谷的深度已經具備跳崖尋死的基本要求,而此地山清水繡,想來也是塊風水寶地了,若死在這里卻也彌補了生前住不起豪宅的遺憾。

生不能住豪宅,死就要佔寶地!

張旭看著山崖下,腦袋之中,卻不斷的浮現種種過往。

張旭高中之時也耍了一個女朋友,他女朋友很漂亮,清新面孔,有一種超然月兌俗的靚麗,高挑的身材,直追張旭。本來這樣優秀的女生輪不到張旭要樣貌沒樣貌,要成績沒成績的人的。而之所以成為他的女朋友,卻是輪于一次狗血的英雄救美。

讀書!上學的時候,尤其是高考前的那一段時間里,高三的學生,總將自己的路規劃了很長很長,將自己的夢想想了很遠很遠,而高考後,就像是一場夢,一場夢,夢醒了,才發現自己原來沿著一個磨盤轉了好久好久。而轉得最久的莫過于高中的戀情。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沒有婚姻的愛情死無葬身之地!而高考無疑就是高中里那純潔愛情的終結站。至那之後,愛情就將不再那麼單純,變得現實!

張旭沒上大學,而他的那女朋友卻上大學了。這年頭的愛情,在被金錢強.奸之後,又被文憑給玷污了,所以張旭和他的那女朋友也就分了。其實,是張旭被他的女朋友給甩了!說分了,只是面子問題!

分了,初戀也就這樣結束了。

張旭忽然覺得愛情忽然變得現實,在現今社會中,沒有什麼愛情抵得過時間的消磨,隨著時間的消逝,衣服變舊,狗屎變不臭,沒有什麼愛情能在貧困中不被消磨,沒有什麼愛人能始終相濡以沫!

愛情,呵呵,在張旭此時看來,就他媽的像拉屎!當它來的時候,誰也擋不住,可你非常用心用力之後,到頭來卻只是個屁!

世間哪有真情,無非是孤獨的人,寂寞的時候,需要人陪伴!

失戀的人,最孤獨。夜半之後,常覺寂寞。而要告別痛苦,就再找個女朋友,戀愛一次。

被女朋友甩的男人,再找一次女朋友,那一定有著前女朋友的影子,就像是吃東西吃到一半,正沉迷于它的那種味道的時候,卻被人給奪走。而,那人再吃的時候,自然也就會選擇和上次吃的口味一樣了。

這也許就叫懷念!張旭也不能免俗!

而張旭的前女朋友那個叫漂亮,而和她有些相似的自然也就漂亮了。而這年頭,漂亮的女人只屬于三種人︰首先是有權的人,而後是有錢的人,最後才是長得帥的人。而張旭卻不是三種人之中的任何一類,屬于「三無之人」。也就是︰無權無錢無長相!像他這類人,在這年頭,不打光棍那就是祖上積德了!

所以,那女生毫不猶豫的拒絕了張旭,而且非常之干脆,其理由只有一句話,曰︰你養不起我!

張旭本是一個浪漫的男人,卻遇上了一個不浪漫的時代。他的愛情和浪漫只能是構織在腦海的一個夢。張旭總是充滿那樣的夢,生活卻總讓他的夢一個一個的破滅。而他只有在空洞而蕩然無存的感覺里飛逝,飛逝,卻沒有一次這樣的殘酷!

而飛逝之後,張旭毅然辭掉了工作,他要做一個有錢有權的人,于是就入了一黑道幫派,憑借自己從小瞎練的功夫,沒過多久卻混成了有個小小的頭目,整天一小幫混混跟在他後面旭哥旭哥的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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