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無藥可醫 002 人生若只如初見

作者 ︰ 清婉

吃過早餐過後,林恆在家里睡覺,抱著電腦到房間寫今晚上要用的稿子,查閱讀者的來信,挑選合適的今晚上播音的時候用。

我是一名電台主持人,主持深夜的情感欄目,為那些有情感問題的听眾排憂解難。其實我的作用是听她們傾訴,並且開導安慰。說起來很好笑,我听過很多人的故事,為很多人解疑過,卻在處理自己的感情問題上,走進了死胡同。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我的作息時間和一般人不太一樣,晚上上班,白天睡覺,除了特殊情況外,我都是白天休息。和之柔、陸芸相反,我白天閑得很,除了看稿子,就是睡覺。

現在多了一樣,伺候林恆。

他不會煮飯,不會洗衣服,不會做家務,在他沒找到工作之前,我需要照顧他的吃喝拉撒,像以前一樣。

晚上我去上班,林恆終于醒了,揉著眼楮看我,問我去哪兒,我淡淡地說了句,「你真是睡暈了,我自然是要去上班,晚飯你自己叫外賣解決,我下班很晚,別等我了。」

林恆點點頭。

其實他哪里是等我?我下班回來接近一點了,他還抱著電腦在客廳里打游戲,像個孩子一樣,永遠長不大。我把打包的夜宵盛進碗里,端到他面前,「你準備找什麼工作?」

林恆端起來,邊吃,邊漫不經心地回答我,「明天出去看看,還是做我擅長的吧,其他的我也不知道。」

擅長的?他擅長打游戲,擅長吃喝玩樂,哦,我忘記了,他的專業是土木工程。我笑呵呵地說,「你準備去搬磚嗎?」

他咧嘴笑說,「哪兒能夠呢,我打算去做銷售的,工作已經找到了,你不用擔心,我投了簡歷,下午回復我郵件,叫我周一去上班。」

「你動作真快。」看來,他一早就做好了準備,昨晚來找我之前已經投了簡歷。

看著林恆狼吞虎咽,我真想問他,「你為什麼還回來找我?」

始終是沒問出口的。

吃完東西,他收拾了,坐在沙發上,幫我倒了一杯水,「莫林,咱們是好哥們兒,我也就不拐彎了,我在你這兒住一段時間,等我找到住的就搬走。」林恆嬉皮笑臉地看著我,「反正你也是一個人」

他不說最後一句話還好,一說最後一句話,我心都涼了

可他好像一點也沒反應的樣子,笑呵呵地看我,我點點頭,冷靜地回屋子睡覺。

一個人抱著被子大哭,還不能發出聲音來。

長夜漫漫,往事席卷而來。

我認識林恆的那一年,十六歲。正是心事長,衣衫薄的年紀。開學的第一天,我沒讓我媽送我去學校,和孟之柔早就約定好,不要大人送。到學校,她去找登記的地方,我在校門口守著兩人的行李等她回來。

九月初的南縣熱得不像話,那時候的我還是個小胖妞,一米五七的身高就有一百三十五斤,用圓滾滾來形容我,一點也不為過,念書的時候,我可喜歡吃零食了,我爸爸每次要去打牌之前都會給我五塊錢,在南鎮那樣的小地方,那個年代,一個小孩子能有五塊錢,可以從街頭吃到街尾。那會兒我和孟之柔最要好,每天下課,我都拉著她穿過長長的街道,一起去巷子里吃油炸土,還有許多垃圾食品。之柔不愛吃,每次都給我吃,漸漸的,我的身體越來越圓滾。

不管我多胖,我家人,我朋友從來都不會說我胖,他們覺得,能吃是福。

可那一年,我遇到了林恆,他抱著一顆籃球,背著雙肩包,跟他媽媽一起從我身邊走過,他媽媽停下來問我登記在哪里,我支支吾吾的說,「不知道。」

林恆很有禮貌對我微微一笑,露出潔白的牙齒,我第一次真正體會到課本上說的明眸皓齒是什麼意思。他那時候正在變聲,聲音不是很好听,但是他的笑容已經征服了我。

過了很多年,我還記得林恆說,「同學,謝謝你啦!」

從見到林恆的第一眼看是,我就喜歡上他。這麼說,一點都不夸張。除非你不相信一見鐘情。

我年少的心,第一次為異性而跳動。

我喜歡上一個我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班級的男生,這是個秘密,連我最好的朋友孟之柔我都沒告訴。

十六歲的我,有了青春的煩惱。

再後來,雖然在一個校園里,可我沒再看見過林恆。我們學校很大,我甚至懷疑,林恆是不是轉學了,有一段時間,我老是在校園里晃蕩,拉著孟之柔沒事兒到處亂竄,美名其曰飯後消食,其實我是去尋找林恆的。

沒有緣分的兩個人,在同一個校園,也遇不到。

過了很久,久到我要忘記有林恆這個人時,因為高三藝術生分班,林恆忽然轉到我們班,我才再次見到他。

再次見到林恆,他已經長高了很多,聲音也變了,和他的外表一樣讓人覺得賞心悅目。他站在講台上做自我介紹,陽光開朗,每一個笑容都牽動著我的心。我坐在人群中,向他投送去愛慕的眼光。

目光交匯的那一刻,我看見了,他在對著我笑。

然後,他指著我身邊的空位置說,「老師,我可以做那里嗎?」

就這樣,我和林恆成了同桌。陽光萬丈中,林恆慢慢走向我,坐在我身邊,對我微微一笑。那一瞬間,我以為,他記得我。

可後來,我才發現,我錯了。林恆他並不是對我笑,和我坐在一起,也是因為我的位置後面是大美女宋念青。而我的一廂情願,造就了往後十二年的愛戀。

林恆放下書包,對我笑,和兩年前開學見到他那時候一樣,明眸皓齒,青春期的男生,身上散發出一股獨特的味道,吸引著我的眼楮。

他是那種性格很外向的男生,和誰都能打成一片,也不像其他同學一樣,帶著有色眼鏡看我,嫌我長得不好看,還胖。那時候的我,小心翼翼的活著,因為連平凡都算不上的長相,和圓滾滾的身材。

我想,我之所以對林恆的愛持續了這麼多年,多少和他對我與眾不同的友好,有很大的關系。

在班上,除了孟之柔,我只和林恆來往,之柔高中時候就很用功,加上性格關系,也不太願意跟我們出去瘋,每次都是我和林恆一起,到吧上通宵,去旱冰場滑冰,或者去體育中心看他打球。我和林恆成了好朋友,幾乎形影不離。他有什麼事兒都跟我說,從來不瞞著我,很多事情還讓我幫他拿主意。

林恆說,莫林啊,我生活中真不能少了你。

我以為,只要時間夠久,林恆一定會喜歡我。我自信,我需要的只是時間。

直到有天下課,林恆趴桌子悶悶不樂,作為同桌的我友好的關心,他喪氣地搖頭,上課鈴聲響了過後,他憋不住,給我寫了小紙條。

「哎,兄弟,我看上一姑娘了,你說我怎麼追啊。」

捧著紙條看得我心慌慌,怦怦的跳著,好像要蹦出喉嚨口。你知道嗎?那一刻,我以為林恆喜歡的是我。

我回復他紙條,小心翼翼的,「愛就要勇敢說出來。」

結果,剛剛一下課,林恆就轉過背去,對著坐在我們後面的宋念青說,「宋念青我有話跟你說。」

林恆話音剛落,我差點腳下站不住跌倒,宋念青笑吟吟地看著林恆,「說吧,給你三十秒。」

然後林恆想也沒想,竟然上前去,一把抓著宋念青,手扳過人家的後腦勺隔著桌子親了她一下,「我想說我喜歡你很久了,你就從了我吧!」

下一秒,整個教室都沸騰起來。

就這樣,林恆征服了班花宋念青,他的壯舉成為校園一大美談。他們倆也成為了校園一大靚麗的風景線。

我的失落,大概只有孟之柔一個人知道。孟之柔說,莫林啊,好好揣好你傾慕的心,暗戀一旦說出來,就成了悲劇。

好多個深夜,我睡不著的時候,總想著林恆和宋念青在一起的樣子,默默的在被子里流淚,不管自己多傷心,第二天還要強顏歡笑地面對林恆。

孟之柔說得沒錯,我要是說出來,就真的成了悲劇,連朋友都沒得做。

我把我所有的小心翼翼,所有的傾慕,都寫進了日記。

林恆的周末在沒有我的陪伴,他的身邊是漂亮的宋念青,我和孟之柔在一起,始終只有她對我不離不棄。

我們的教室在三樓,每次我都站在陽台上,看下午打球的林恆,一手抱著籃球,一手擦著汗,從香樟樹下穿過,白色的球衣在他身上格外好看。

我以為暗戀林恆,會成為這一輩子的秘密,也許有天我會忘記他,我會遇上更好的人,他只會永遠存在與我的青春年歲里,是我無法言說的秘密。

可我沒想到,我的日記,無意中落入了宋念青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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