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龍 第五十回 眾多傳說

作者 ︰ 水火有情5

我對這個故事不認可,是有原因的。

因為但凡帝王們抑或地位高的恐龍,他們為了提高自己的威信會胡亂的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故事,有的時候,即使他們做錯了,也會編成一些壯美的英雄故事來粉飾自己。

因為,我也這樣干過,雖然不是現在,我以後成為部落首領後,就編造了很多的故事,非常感人的,以後我再講給您听。

我認為,上帝和風魔不過就是打著玩的。您想一想,上帝是萬能的,他的瞄準能力不會這麼差的吧,摳了那麼多的泥土,竟然沒能夠打住風魔,誰能相信?地球上有多少座山,百萬座?千萬座?難道連百萬分之一、千萬分之一的勝率也沒有嗎?就是到證券公司開個戶,找專家咨詢上幾個月,然後非常慎重的買一股a股藍籌股,勝率也不會這麼差吧。

在恐龍部落里,關于上帝造山還有若干個版本,但是有幾個版本因為有損上帝的形象,只在極少數的恐龍當中流傳,也算是一種機密吧。

我這樣說的目的,就是說,一般人我不告訴他。

其中一個版本是,上帝小的時候過家家玩泥巴,有的說是玩尿泥,我更傾向于前者,雖然我不知道上帝有無潔癖。他把泥巴捏成了各種形狀的,當然錐形的比較多,不想玩了,隨手往下一扔,掉到地上就變成了山。

還有一個版本,我是絕對不相信的。你就是給我打賞1萬起點幣我也不會相信的,要不試一試?開個玩笑,千萬別當真。

說上帝有一天拉肚子,不巧的是沒帶手紙。也不是不巧,畢?n先生還沒出世呢,哪來手紙?巧與不巧,其實結果並無二致。

于是上帝就拿起一塊石頭擦屁屁,擦一塊扔一塊,因為老是擦不干淨,所以地球上就形成了那麼多的山頭。

據說——這次我聲明絕非我親眼所見。那石頭上沾的便便多的形成的山頭便樹木蔥蘢,沾的少的自然長勢不旺,一點不沾的就寸草不生,最後一塊竟然擦出了血,上帝把它扔到了大洋里,成為了一個含鐵量很高的大洲。據說,血液里含鐵。

有的說,喀斯特地貌的形成也與這塊石頭有關系,我沒有考證過,我著實不敢保證消息的來源是否屬實。

還有一種很離譜的說法,說上帝背部有點癢,但自己的手又夠不著,本來想在地球上蹭一蹭,無奈地球上太平坦了,不過癮,于是上帝在地球上拍了幾下,就震出了這麼多的山。♀

另外一種說法是上帝經常下來視察,但是因為他的身體太大了,稍不注意,就會傷及地球上的動植物,于是他就在地球上扔了一些石頭墊腳,那些山頭便是上帝的墊腳石,從此以後,上帝不再擔心下到地球上以後會傷及動植物。

紅毛恐龍是最富有想象力的動物,像這樣的故事數不勝數,可惜我們沒有文字來記錄,只能口口相傳,不然的話,那將是非常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講了一通故事了,先不講了,您要想听的話,我以後再慢慢講給您听,我們紅毛恐龍最不缺少的就是故事。如果您開來一輛汽車,我們的故事就能裝下一汽車,您開來一架飛機,我們的故事就能夠裝下一飛機,告訴您,我們的嗓門大,再大的空間也能裝得滿滿的。

讓我們繼續回到峽谷里吧。

卻說這峽谷深處,景物竟與外面大相徑庭,不管是山川還是草木都具有神奇的特點,這些都是我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

好奇感使我駐足,使我流連。

「金紅,怎麼不走了?」

一句話把我從思考中喚醒了。

說話的不是別人,是那個小不點緋紅,他因為我沒有跟上他,所以他走了一段路後,又返回來找我。

于是他在前面引路,我在後面走。

說是走,不如說是飛。

他在前面飛,我也在後面跟著健步如飛,比平時走得快多了,而且幾乎一點力氣也不用費。

走了很長一段時間路。

這山谷里雖然別有一番天地,但也絕不同于其他地方。因為這里有時候非常寬闊,有時候又非常狹窄,狹窄的甚至只能容納一個恐龍通過,我很擔心會擦傷自己的身體,因此我不得不東躲西閃,好在我沒有傷著。

不久,我們來到一個地方,看到一個不大的洞口,也就是只能容納一個恐龍進出。洞口站著兩個恐龍,尾毛鮮紅,面部卻極為嚴肅。只見緋紅飛到他們耳朵旁邊不知說了一些什麼。他們點了點頭。

這時,突然地從洞口發出一種淡藍色的光,然後逐漸變深,後來又變成了綠色,也是由淡到深,再後來又由單色突然變成復色,我不清楚那復色里含著多少種色彩。我試著數了一數,但是數不清,您知道,我們恐龍對數字是不敏感的。三以上的數字就很難數的清楚的,也許是四種,也許是四十種或者更多,因為我根本就沒有數的清,所以很抱歉,我沒法告訴您一個準確的數字。

那光束後來逐漸變細,細到像一棵小樹那麼粗,然後繼續變細,細到像鼻窟窿眼那麼粗,我開始不知怎麼回事,待我向源頭看去,才發現那原來是洞口正在縮小。

我不知道那洞口為什麼會縮小。

我胡亂的猜測,這里是否是一窩馬蜂的巢穴?

我正在胡亂的猜疑,忽然感到自己的身體在縮小,縮小,小到比洞口小一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這個時候我突然感覺到洞口是如此的大,大到令我難以想象。這個時候的緋紅卻比我略大,大約一頭左右,那雙翅膀卻顯得是那麼大,而且我第一次看清它的翅膀,那翅膀上竟然長著許許多多像樹葉一樣的毛,與我們的尾毛那種線形的毛截然不同,為了便于區別,我就臨時創造了一個名詞,後來這個詞在恐龍部落里的神話故事當中卻經常使用,盡管他們沒見過,但是他們能夠想象的出來,我是感到很自豪的,創造嘛,本身就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尤其當你的創造得到別人的認可的時候,那更是一種無上的光榮。

關于這個詞,我本來是不想說的。因為這很可能讓您感覺到我這個人喜歡賣弄,有了一點成績就沾沾自喜。如果您不羨慕我的才華,也不會因此而羨慕嫉妒恨,只是想同我分享快樂的話,那我是很願意告訴您的,不是說「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嗎,與其我在自我陶醉,何不大家共享快樂呢?

我創造的名詞是——羽毛。

您很意外吧。

呵呵。l3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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