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我曾經愛過你 第三十二章

作者 ︰ 楚千尋

我拿出來手機看,結果發現居然沒有信號了,我很慶幸剛剛和他們聯系,楚天也是贊賞了我的明智。友情提示這本書第一更新網站,百度請搜索151+

我們現在也不知道外面是什麼情況,我看到四周有一些警察,我借著要去方便的借口離開了楚天,我看到一個年輕一點的警察,我告訴他我哥哥在xx監獄上班,我想知道那里怎麼樣了。

他說他要問一下,一會兒他過來告訴我,一個我不想听到的結果,監獄整個成了廢墟,因為監獄的建築,房間都是比較大的,所以地震了容易遭到破壞,我問他人怎麼樣?他說具體情況他也不知道了。

我想我應該告訴楚天,因為他爸爸在那,我哥也在那,我們必須去。

我們輾轉到了早晨剛剛離開的監獄,不能說是廢墟也絕對是斷壁殘垣。只見監獄內圍牆、監舍嚴重受損,在押人員一片騷亂︰有人用頭撞牆,有人用腳踢門,有人搖動鐵窗大哭大叫,直到有的身著T恤,有的穿著西裝,有的拖著拖鞋;有的氣喘吁吁的跑過來,有的打了「摩的」,有的開著私家車,不管是出差在外的,在家休假的,還是生病住院的,監獄干警紛紛趕了回來。他們給這些犯人開導,受傷的轉移,監獄長給大家講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監獄獄警一直給大家一遍一遍的講這些刑法,說他們現在如果,努力幫助救援,那麼就屬于第五條,是可以減刑的。

我們沒有找到我哥和楚天的爸爸,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人來幫忙,服刑人員的情緒也有所改變,他們會主動幫我們挖掘,因為挖掘機是有的但是只能挖大塊的,小點的要靠手挖,因為下面有人,怕傷著,楚天和我問清楚我哥他們的位置,我就一邊喊著,一邊挖,楚天一聲不吭的陪著我。

我突然發現,下面好像有聲音,我大聲喊著讓大家別出聲,我趴在碎石上努力的听,好像是什麼都沒有,楚天也趴下,很多人也趴下了,終于我的眼淚流了下來,我看到他們也流淚了,因為我們都听到了。

那聲音仿佛天籟之音,我們一起努力的挖,我模到了一個手指,「在這里」我大喊。大家都轉移過來,尤其是幾個服刑人員他們的手指頭挖過的地方都是紅色的。

我看到了,是楚天爸爸,他用他的身體抱住了下面的人,我是從衣服認出來的,因為已經看不出來,他的臉了。聲音是從他的下面傳出來的,是一個獄警,頭在不停的流血。不是表哥。

他說是楚天爸爸救了他,楚爸爸帶著尊嚴離開了這個人世。我和楚天把楚爸爸的遺體移到一旁,楚天陪著他,我又繼續和大家一起挖掘,因為那個獄警告訴我,我哥和他們離得很近,我是不信什麼的,但是這個時候,我希望是有神的是有上帝的,希望他們憐憫這些人。

「這有人,這有人!」突然一個服刑人員大喊,我們順著一個縫隙往里看,里面有三個人,有兩個獄警和一個穿著病服的服刑人員,太暗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哥哥,我就朝里面喊,我的嗓子都喊疼的時候,下面傳來一個人的聲音,「我說,別喊了,省點力氣先把我挖出來。」

「哥!哥!」

「不要哭,我還沒有死呢!」

不知道什麼時候楚天已經來到我身邊,我們先努力的清除縫隙四周的碎塊,然後我們退到一邊。因為是大塊的板,所以只能是挖掘機來挖。等我們把他們救出來時,我抱住他真的太心疼了,他和另一個獄警護住那個犯人,所以全身都是血,衣服已經和皮膚粘連在一起,身上更是有不計其數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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