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檢察官 第七十八章

作者 ︰ 陳玉福

經過公安人員的進一步偵查,人為故意縱火的因素被徹底排出了。♀特麼對于+我只有一句話,更新速度領先其他站n倍,廣告少

那個在「蘭河第一樓」一樓庫房里發現的塑料捅,是庫房保管員盛水用的。

省公安廳消防總隊全面介入,終于查出了火災的真正原因︰初三(2)班的學生在自己接的電插板上給復讀機、單放機沖電。由于插板質量不合格,再加上電路負荷過重,久而久之便燒壞了兩線中間的塑料隔板。插板內的兩線接觸的時候,初三(2)班的同學鎖上門到電教中心上機去了。兩線接觸的後果是燒著了學生們私接的明線,明線又引著了木頭牆板。這樣,那場可怕的大火便燒起來了。

鑒定結論的結語是人為失火。人為失火的性質僅次于人為縱火。這個結論當然是有些人所希望的了。不管怎麼說,你違規用電了,否則,這火能燒起來嗎?也就是說,這場大火跟「蘭河第一樓」的主要建築材質,有一定的關系,但關聯不是太大。♀不是直接而是間接的一種關系。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成了失誤和瀆職了。

對于這場大火所造成的後果,失誤顯然是太輕描淡寫了。當然了,如果查不清楚朱坤榮這樣做的其它原因,恐怕對于朱坤榮來說,那就只能是「輕描淡寫」了。而問題的焦點就到了瀆職犯罪上了!到目前為止,僅僅是瀆職而已,就像朱坤榮的行為一樣,你並沒有查出其它的因素。比如,瀆職者有沒有受賄嫌疑?始作俑者有沒有其它主觀上的故意?等等等等。

這就是唐學強感到頭疼的問題。

如果是這樣,瀆職者就不可能被從重處罰,人家這樣做並沒有收受好處,甚至連飯都沒有去吃一頓。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主觀上的故意,你就是量刑定罪,也罪不至死啊!

同樣的道理,坤榮仿古建築公司的老板朱坤榮,也很可能會逃月兌法律的嚴懲!

如果是這樣,九泉之下的107個靈魂能安寧嗎?這107個孩子的家長,包括107個家長的直系親屬,往少里算,1千人總有吧?這1千位受害者親屬,再加上同情這件事的善良的蘭河人民,他們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嗎?

唐學強並不是無中生有,想把簡單的問題弄復雜了。♀唐學強不是那樣的人,也不可能做那樣的事。問題是除了懷疑這個天衣無縫的結果外,還有兩個疑團,他始終解不開。

第一個疑團是,為什麼出事的地方都有你王東山的條幅?究竟是依法辦事還是另有隱情?

第二個疑團是,為什麼王東山、官階平反復摧促讓快點結案?為什麼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死的死了,活著的還要保護!從街道到區上,從區上到市里,牽連了這麼多的干部,我們于心不忍啊!所以,我們要保護和愛護基層的干部,他們也不容易啊!

王東山、官階平說這番話的時候,同樣是代表省委!

唐學強就不明白了,王東山、官階平為什麼就不能感受一下107位孩子們家長的心情呢?對瀆職犯罪者于心不忍,對受害者家屬,怎麼就于心能忍呢?

同時,自從辦案以來,求情說話的人用絡繹不絕來形容,那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什麼這麼多的人,為他們說話呢?

這一切,都是唐學強反復思考的問題。

面對這一切,唐學強沒有退縮。從省委書記同意暗中調查王東山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了必勝的決心。

給省委書記匯報後的當天晚上,唐學強就兵分兩路,調查王東山條幅的來龍去脈。一路由他親自掛帥,對瀆職人員重新審訊;一路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兼起訴處處長高久辛掛帥,在外圍進行調查。

蘇蘭芳看著窗外的高樓和灰蒙蒙的天空出神,葡萄糖吊瓶里的液體正在滴噠滴噠,通過輸液器的軟管,朝她的血管里流著。

燒成輕傷的孩子和武警公安人員,都陸續的出院了,只有重傷號還得住些日子,等徹底痊愈了,然後才能出院。她也快要出院了,住院期間,她想父親想母親,也想妹妹蘇晶。想的更多的人,則是蘭宗震。

蘭宗震在和錢一中們的斗爭中,表現得太出色了。在金錢、美色面前,他經受住了考驗,在邪惡勢力面前,他沒有低頭,表現出了一名新聞工作者的高風亮節。她為這樣出色的男人而自豪,她為有這樣優秀的未婚夫而感到驕傲。

本來,她要把蘭宗震的一切告訴父親的,可唐學強告訴她,蘭宗震的事情他能處理,千萬別再分省委書記的心了。其實,他已經把蘭宗震關照的很好了,在看守所里,蘭宗震住的是干淨舒適的單間,吃的也是較為可口的飯菜。唐學強說︰「怕什麼?讓他在安全的情況下,體驗體驗生活也好嘛!」

是啊,體驗一下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的生活,並沒有什麼壞處。這對他的新聞工作、文學創作都會有一定幫助的。這樣一想,她也就釋然了,也就心安理得了。她想馬上出院,馬上去看望蘭宗震。……其實,她早讓小保姆于風去看過他好幾次了。當然,這都是唐學強親自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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