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通緝令 第二十五章

作者 ︰ 陳玉福

于波問︰「楊棟當副省級調研員不是馬副書記的主意?」

「不是!」陳書記說,「這些你別了解得太多了。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發,搜索+你就知道了。……祁貴的民憤太大了,估計他可能有不可告人的事情,你必須得查清楚。但要巧妙,在沒有確鑿的證據前,千萬別驚動他。」

于波點了點頭。

「關于呂九莊的事,亂彈琴嘛!我想,該到解決的時候了,那個‘5•18’案子跟呂九莊有無關系,我看很難說,問題是搞出有力的證據來。這個呂黃秋越來越不像樣子了,竟然連《人民日報》下去的記者都不理不睬,這樣子不行呀。你是省里有成績的企業家不錯,可你也不能自以為是,胡作非為吧?

據稅務局的同志講,他們的工作人員執法檢查,竟然連莊都進不去。一個工商局的副局長好不容易進了莊,還讓保安人員打得住了醫院。如果僅僅是這些事情也就罷了,還有不少傳聞。說呂黃秋窩藏罪犯、縱容犯罪;莊里開設明為桑拿浴實為妓院的什麼洗浴中心;呂黃秋年初到美國去看上學的兒子、女兒,被海關查出了兩百萬美元現鈔。他哪來的這麼多錢?據說他的錢來得不干淨呀,再說了,他的集團公司是村辦集體企業還是私人企業?還有不少奇怪的傳聞,說呂黃秋是新城市委的組織部長,想讓誰升官,這個人就能升上官。亂彈琴嘛!如果真是這樣,這就有問題了,祁貴有問題,市委的組織部長更有問題。凡此種種,你都悄悄地介入,一旦有充分的證據,省紀委、省公安廳馬上配合。為了慎重,掌握證據之後最好給我通通氣,你明白嗎?祁貴是副地級干部,呂黃秋是全國的知名企業家,弄得不好,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的。」

于被連忙表態︰「我明白,陳書記,不到萬不得已,決不打草驚蛇。一旦掌握了證據,馬上給你匯報,然後采取必要的行動。」

「不錯!」

于波真是太感動了,太激動了。他沒有想到省委書記考慮得如此周到、如此細致。而且陳書記的考慮跟他和程忠的觀點不謀而合。這個時候,于波感到身上的壓力明顯減少了。省委書記、省委就是他打好一場攻堅戰、破獲兩大案件的有力保證。這就說明,發生在新城的一切事情,省委都了如指掌。在這種情況下,派他去新城,他既是一個市委書記,更是一個紀委書記和公安局長。這是省委對他的極大的信任。

于波說︰「陳書記,謝謝省委、謝謝你對我們新城的關懷和支持。我一定燒好引黃工程、反**、破大案這三把火,從而打開新城新世紀的新局面!」

「說得好!」省委書記握住了市委書記的手,說︰「記住,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後兩件事的知情人越少越好。包括省里的領導在內。」

「我一定。陳書記,請你放心。」

5月20日20時30分。多雲間晴。

在于波家里程忠接到了劉省長的電話。

因為是熟人,于波妻子梁艷芳與程忠談得很投機。

梁艷芳告訴程忠,她的工作很輕松,省城礦業集團公司會計。程忠問她去不去新城?梁艷芳說,我才不跟他去呢,這省城里也習慣了。再過一年,女兒于妮從龍江大學畢業,能在省城找一份合適的工作足矣。說著說著,程忠就說起了那個引黃入新工程。

「就是引九龍山那邊的黃河水到新城,這個夢我整整做了四年了。」程忠說。

梁艷芳也是三年前隨于波從新城到省城的,她當然知道引水工程這檔子事了。她說,她就不明白,這新城的事離了你和于波就辦不成了?她還說,她只知道他這三四年的情況,過去的情況她是一無所知。

程忠幽默地說︰「既然弟妹想要知道,我就聊一聊吧。就怕你不愛听。」

梁艷芳說︰「程市長,你就說說吧,我還真想听。」

程忠說︰「不僅是你,還有不少人問我,說老程,你天生一副富態相,舒舒服服當你的市長吧,你這樣折騰是為了啥?我說了,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是當官的宗旨。做老百姓的官就得做事,不做事就沒有功,無功就是過。有人說我老程會吃,肚囊大。這話不錯,我就能吃,偶爾也喝那麼一兩盅。這吃頓飯是**嗎?不!要吃,還要吃出花樣來。我說的花樣是指你要吃得有名堂。你比如,人家外商來談投資、做考察,你總得請人家吃頓飯吧,不吃,人家考察得不舒服,干嗎要把錢投到你這地方來?別的地方照樣能投。我常給下面區縣的領導講‘縣官與閻王’的故事。某縣官死後到閻王爺那里去報到,說閻王,我在陽間做官很清廉,做官三年連老百姓的一頓飯都沒吃過,你該獎我。閻王說泥塑一個縣官更省事連水都不喝。來人啊,賞他四十大板!」

梁艷芳笑了︰「我們程市長講話特風趣。」

程忠說︰「我就接著說吧。」

他說︰「但我不貪,不該拿的我一分不拿。有人說,我活得冤,意思是我這個人不會撈錢。我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是你該得的,你花著也舒心,不是你該得的,你花著會提心吊膽。有人就這樣,他們過的不輕松呀,整天擔心有一天會出事。但我老程不怕,怕什麼,我一點虧心事也沒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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