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女謀 第四百一十四章 冤獄

作者 ︰ 茈茵

蒙雁擔心不已,若真是從哪里知道了他們家一些不確實的消息,那麼自己可不能當什麼事都不知道。

于是趁著還沒有到達何家,歇在客棧里的時候,借著客棧的廚房,親自下廚做了幾樣喜歡吃的小菜,端到房中,在拿了一小壺酒,對著周舉人道︰「,快到隔壁縣了,你跟我多說說一些娘的事情,她老人家平日里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還有大哥大嫂,又是什麼性子。」

「娘是一個很溫柔的人,我從來沒有見她發過脾氣,喜歡穿紅色的衣裳……不過我最後一次見到娘穿紅色衣裳已經是八年前了。」周舉人說著臉上露出了淡淡的惆悵,回憶起母親的溫柔的笑容,心里更加黯然。

楊氏對他是不錯,照顧周到,但僅僅是周到而已,他從楊氏身上感受不到母愛,甚至楊氏和藹的目光下,有一些讓他很不舒服的東西,可以的話他寧願永遠留在娘得身邊。

跟著父親到了周家之後,他最後一次見到娘已經是三年前了,本來說好,父親在楊氏這邊和娘那邊各住三年的,按理說今年早該到娘那邊去了。

可是父親說,采兒漸漸長大,正是需要說親的時候,他也快要娶了,能不能這三年還住在楊氏這兒,過完這三年,再到娘那邊連著住六年。

話雖然是父親說的,但他知道,這定然是楊氏的主意,或者說不知道楊氏用了什麼法子。讓父親自己覺得有這個必要。

父親說的也有道理,若是按以前定的規矩。三年之後再回周家,他還好說。的年紀就大了,總不能三年後再跟父親商量。

是父親覺得對不起楊氏母女,覺得這樣比較好,所以跟娘提的,娘一向溫柔,自然也沒反對,也實在沒有反對的理由,反對就是不顧他人死活,所以就同意讓父親多住三年。期間辦好的親事。

「……」蒙雁看周舉人微微走神,柔聲換了一下。

周舉人回過神來,想起先前蒙雁的問題,又道︰「至于大嫂,也是一個極好的人,跟大哥夫妻恩愛,讓人羨慕……」

說到這里,周舉人看了一眼蒙雁,眼神里似乎有些東西讓蒙雁有些不安。

沒等想清楚。周舉人繼續道︰「你不必擔憂,娘和大哥大嫂都是很好的人,很容易相處的,不用太刻意。我們都是一家人,毋須太過客氣,也別太拘束。」

說道一家人的時候。周舉人眼中又閃過一絲的黯然。

蒙雁心里一咯 ,明白了剛才的不安是什麼。

自己的提到大哥大嫂的時候。眼里的神情是艷慕的,對著她的時候似乎有些遺憾。他在艷慕大哥大嫂的夫妻恩愛,而自己夫妻也不能說不好,只是無論自己多努力,似乎總少了那麼一點什麼。

在周家的時候,也有幾對年輕夫妻時常相互串門,有那麼一兩對彼此之間的交流真讓人羨慕,似乎一個眼神,一舉一動都非常默契,而她跟之間就少了那麼一點默契。

她原以為這是因為她出身武將之家,雖然在閨學也學了一點琴棋書畫,但畢竟跟書香門第出來的不能比,所以很難達到夫妻琴瑟和鳴,可後來觀察,不是這樣的。

她看到有的丈夫是才子,妻子幾乎目不識丁,卻也能恩愛。

周舉人看出蒙雁的異樣,只是此刻他根本無暇顧及蒙雁的心情,只獨自倒了一杯酒,一飲而盡。

再想要倒第二杯的時候,蒙雁搶先一步,拿過酒杯,道︰「,我給你到吧。」

周舉人沒有反對,就那麼喝了兩杯。

蒙雁這才柔聲問道︰「,你好像有些不開心,能告訴我什麼事麼?」

周舉人沉默了好一會,就在蒙雁以為他不會說了的時候,他突然開口道︰「我有一個好友,在外游學的時候認識的,他……最近獲罪,被判秋後問斬。」

「秋後問斬。」蒙雁嚇了一跳,這得多嚴重的罪名,怎麼會認識這種人?

周舉人想起幾個好友信上說的事,心里不禁又是一陣黯然。

當初匆匆離開燕城,他就有些心虛,李政杰、肖鑫,郭歡儲朝暉,他們五個是好友,若不是文人不喜結拜那一套,他們也許就會像說書上說的江湖好漢一樣結成異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的那種,他們一起讀書,一起吟詩作對,游山玩水,甚至談論朝堂大事,可以說無話不談。

後來郭歡又將他的一個表哥程博宇帶進來他們這個小圈子里,雖然他覺得程博宇跟他們幾個似乎有些不一樣,他的功名心更重,幾句話離不開如何考取功名,考取了之後又將如何才能謀道一個好缺等等,但程博宇的才學也是極佳的,一點點小瑕疵也無妨,只不過大概實在不是同道中人,程博宇跟他們來往過幾次之後就漸漸有些疏遠,融入到了另一個圈子里去,畢竟燕城讀書人挺多的。

他們也沒在意,道不同不相為謀,到底認識,還算是,偶爾還是在一起聚一聚,可前段時間,程家卷入了朝中鬧得沸沸揚揚的河道貪墨案。

據說程博宇的父親是主犯之一,程家被抄家了,程博宇因為幫過父親一點忙,也被當作從犯論處,父子兩一起下了大獄。

那一日,郭歡和幾個好友來尋他,說程家是冤枉的,希望他幫幫忙。

他能幫什麼忙?他甚至不認識程博宇的父親,那個河道貪墨案他也就在茶館里听了那麼一耳朵,冤不冤的他怎麼知道?就算知道,他無官無爵的。怎麼申冤?當然,要說他們幾個讀書人好歹都是舉人之身。要是一起聯名到哪里請願能讓那個衙門復查此案,他倒也不介意跟郭歡他們一起。

可郭歡說這根本沒用。得找朝中重臣幫忙。

大家所有親戚中,官職最大,也有能力幫忙的就只有一個,他的連襟定王連御風。

郭歡說只要定王爺能幫忙,程家的冤情一定能洗清。

他一個讀書人,沒有涉足過官場,不太明白官場上的事,但也知道,此事非同小可。怎麼可能因為某一個人的一句話,就翻查案子?他自己都不明白程家到底如何牽涉進去的,到底冤不冤,如何向定王爺開口?

郭歡拉著幾位好友,一直說程家如何如何冤,是被人推出來做替罪羊的,但說來說去也只是空口無憑,他听得糊里糊涂根本不明白程家如何冤,真正有罪的又是誰。

總不能找定王說。那程家的兒子是他的好友的表哥,也是他的,好友說擔保程家絕對冤枉,所以他也擔保程家絕對冤枉。希望定王爺幫忙復查此案。

這不是玩笑麼?他怎麼能開口?就算開口了,定王爺也不會理會他,他成親那日。定王府只是派人送來了一份厚禮,王爺王妃都沒有露過面。

他也就會親那一日在蒙家見過定王爺一面。打了個照面,話都沒說過幾句。怎麼能提這樣的要求?

無奈郭歡他們說人命關天,什麼法子都得用上,不能見死不救。

他實在無法拒絕,可也沒能應下來。

原本想著找機會跟定王爺提一提,盡一份心也就算了,但他連定王府的門都沒有能進去過,怎麼提?

只能靠自己的蒙雁,新婚夫妻,感情雖好,卻也沒到無話不談的地步,那日輾轉反側,蒙雁也睡不著,夫妻兩說了一會話。

蒙雁說出了跟她那個王妃的關系,他就知道,求情絕無可能,就算是見定王爺一面也難。

人家多半不會見他。

因為無法跟郭音他們交代,卻正好恩師病逝,給了他一個借口,就讓書童給郭歡他們留了一封信,簡單述說了愛莫能助的原因,就那麼匆匆走了。

算是逃避吧,之後一直覺得有些不安,愧對,也不知道日後該如何跟郭歡他們見面,故而回來之後一直有些心事重重的。

好在周家情況一直很復雜,也無人注意到他的異常,還以為他也是因為采兒的親事心煩呢。

可現在突然接到郭歡的急信,說是程博宇跟他父親一起被判了秋後問斬。

郭歡信里沒有任何請求之類的,就簡單的告之了一下,說是他們幾個好友準備送程博宇最後一程,相似一場,他們五個人在燕城一向是一起的,現在他要不要也來?

看到蒙雁想問,有不太敢問的樣子,周舉人暗暗嘆了一口氣,低聲道︰「我的那個卷入了一個貪墨案,其他幾個好友都說他是冤枉的,卻要被問斬了。」

蒙雁瞪大眼楮看著周舉人,一時間也不知道說什麼好,只能握住周舉人的手,以示安慰。

周舉人失望了。

她沒有追問到底怎麼回事?如同他所料的,她是個聰明的女子,懂得如何才是對自己最好。

因為周家情形府中,他夾在生母以及父親另一個妻子中間,很早就了解女人復雜心理。

知道聰明的女人是如何不會將事情攬上身。

就如同楊氏一般,要將父親多留在身邊三年,說是為了的親事,其實是想要趁著還年輕,看看能不能有一個孩子,听說楊氏一直在誠信拜觀音,尋找各種生子秘方。

但是她的這種想法不會證明說出來,甚至也沒有直接請求父親留下來,而是利用了的親事,提了一下難處,讓父親自己提出來,不擔責任,不欠人情。

而蒙雁現在呢,不問就是不想要幫任何忙,畢竟他的,她也不認識,不問更好,不問就不用解決。

蒙雁在周家的一些做法,他怎麼會不知呢?

只是想著自己家人際關系復雜,委屈了蒙雁,所以也怪不得她。

但心里到底是失望的,他希望的是夫妻齊心,共同面對困難,一起承擔,可蒙雁顯然沒有一起承擔的想法,她只想要最大利益的保住自己。

也罷,就讓他自己一個人承受吧。

蒙雁敏感的覺察,一頓酒喝下來,她跟之間似乎疏遠了幾分。

有些心急,不免又找平媽媽商量對策。

平媽媽是過來人,看著有些焦急的蒙雁,她知道蒙雁是真心喜歡周舉人的,不然當初也不會執意低嫁,她想了想,便道︰「,這世界事不能兩全,夫妻關系也一樣,若是想要夫妻恩愛,無話不談,就得拿出十二分的誠心,幫著姑爺解決困難,哪怕自己無能為力,也要一起同甘共苦,這才能得到敬重,人心只能用人心來交換,您希望姑爺對您好,但您對姑爺卻有所保留,這是不能的。」

蒙雁怔了一怔,喃喃道︰「可是母親還有二都說……」

蒙雁沒有繼續說下去。

平媽媽跟著蒙幾十年,也伺候過蒙小福一段時間,對這兩個人也有所了解,知道她們大概會如何教蒙雁,誠心道︰「和二說的那些也沒錯,可,您看跟老爺之間如今怎麼樣?您跟姑爺或許不至于到老爺的地步,但可能一輩子也就相敬如賓,不太像別的夫妻一般的。」

「平媽媽,你之前不也一直勸我不要管太多麼?」蒙雁有些埋怨的看著平媽媽。

「,奴婢只是按的意思辦,不希望做太多事委屈自己,奴婢就只能幫不受委屈。」平媽媽聲音里不帶一絲感情,看著蒙雁,「,若是您另外有想法,改變還來得及的。」

「如何改變?」蒙雁似乎在問平媽媽,又似乎是在問自己。

平媽媽道︰「想要姑爺以誠相待,必須先用心,事事以姑爺為先,哪怕是自己受委屈也不讓姑爺為難……這事難辦不說,到了最後,也未必能獲得相同的回報,畢竟人心難測,誰也不能預料另一個人心里想的是什麼,會不會感激,也許您付出了,最後別人卻認為理所當然,但是您若是不付出,就連沒有得到的可能性。」(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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