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別太跩 第一章

作者 ︰ 元媛

簡直是狗屎!踩著高跟鞋,凌夏露快步走著,她咬緊一口貝齒,胸口燒著熊熊烈火,鞋跟喀啦喀啦地在地上踏出一簇簇火苗。

驀地,她停下腳步。

勾著笑,她悠然自若地瞄了瞄四周。

沒人……很好!

「啊!去你的混賬王八蛋!」她粗魯地抬起右腿,憤怒地踢著眼前的街燈。

踢還不夠,她干脆月兌下高跟鞋,用力敲打著眼前的鐵管,把鐵管當成那對可惡的狗男女,奮力地打。鏘鏘鏘無辜的街燈發出可憐的哀鳴。可這還消不了美女的氣,一肚子火反而愈來愈旺盛。

想她凌夏露從小到大就長得國色天香,從幼兒園開始,身後就跟著一群為她痴迷的小男生;小學開始,就有人在她家門口站崗,她收到的情書多到可以將太平洋填平,為她爭風吃醋的男生可以從東部排到南部。

國中時期,她開始交男朋友,但即使有男友,追她的人還是一大籮筐,她的男友也一任接著一任,換來換去,愛情生活從來就不寂寞。

男人緣,她從來不缺,艷遇這種東西對她而言更是家常便飯。

她從來不用去追男人,只要笑一笑,連手指都不用勾,就有男人來追她,而她,也很樂意被追。

可是,她和男人的交往期限都很短,通常都不會超過一年。

而分手的原因往往只有兩個!

第一個,她的長相太艷,追她的男人都只想跟她玩玩,一談到結婚……哦,她看來就不像良家婦女的料,他們可不想戴綠帽。因此,他們往往會選擇其他的人選來結婚;有的甚至還建議,即使結了婚,他們一樣可以繼續相「好」。

而她的回答則是一腳朝他們最下流的東西踢過去,讓他們嘗嘗非常「好」的滋味。

第二個原因,通常也跟第一個相關,那幾個賤男人之所以會跟她分手,很簡單,就是奸情曝光了。

不是被她發現,就是別的女人來找她談判,再不就是哭哭啼啼地求她成全。

是怎樣?現在的第三者都不像第三者了嗎?

好,算了,反正她也不缺男人,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嘛!

她的男人緣很好,不過男人運卻很爛,交往過的男人最後都因上述兩個原因而分手。

是怎樣?她長得太美也是罪過嗎?嫌她長得不夠良家婦女,那干嘛來招惹她?而且分手後都不干不脆,最後還跑來跟她糾纏。搞到最後,她反而成了搶人男人的狐狸精。為什麼?因為她的長相。

這世上有人規定長得太美太艷,身材太好、聲音太嘐,就是搶人男人的壞女人嗎?

去他的三字經,是八點檔還是小說看太多了呀?

長得美不是她的錯,身材好是天生的,她又不能反抗,男人她都讓出去了,也不要了,她就不懂,明明是自己顧不好自家男人,卻反而怪到她身上來,那些女人簡直有病!

這種爛男人送她,她還嫌髒呢!

男人嘛,隨便找就有了,搶人男人那種事她凌夏露也不屑干,更不用說去當什麼第三者了;可偏偏來接近她的都是些爛男人,而她,也真是瞎了狗眼了,怎麼每一次都跟爛男人交往?

而這一次,更讓她抓狂!男友搞劈腿還無所謂,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劈了;萬萬沒想到背叛她的除了那個姓張的混蛋外,竟也包括她視為好友的方可欣。交往六個月?去他的六個月!

凌夏露愈想愈抓狂,紅色高跟鞋往街燈狂敲!

她和張書智認識八個月,交往七個月,而他們竟然在一起六個月,這表示什麼?

表示她和張書智在一起沒多久,他們兩個就搞在一起了!而她,竟當了半年白痴!

不能怪她毫不懷疑,交往的這七個月來,張書智每天跟她熱線,把她顧得緊緊的,任她隨傳隨到,她打的電話,他從來沒漏接過,兩人的約會,他也從沒失約遲到。

他對她呵護備至,把她當成公主一樣伺候疼愛,她還在想,她這次真的找到一個好男人了。

真難得有男人能跟她交往長達七個月,這算是破紀錄了,以前的男友通常不到七個月就Saybye-bye了。而這次,兩人交往以來第一個情人節,她特地打扮得美美的,甚至偷偷地定好房間,打算好好慶祝兩人初次的情人節,沒想到……

凌夏露瞇起美眸,手上的高跟鞋被她緊緊捏緊。

一到餐廳,看到局促心虛的張書智,還有不該出現、微紅著眼眶的方可欣,她的心就涼了一半。

相似的情況,她並不陌生,只是作夢都沒想到這次背叛她的竟是自己的好友。

從頭到尾,她看的不是張書智那爛人,而是方可欣,這個她認識快八年的大學同學。

她們大學時代就認識,畢業後也一樣有來往,感情不算差,她把方可欣當成朋友,雖不到知己,不過交情不錯。

她重視朋友,比重視男人多,若方可欣喜歡張書智,可以告訴她,那她就不會接受張書智的追求。可是方可欣什麼都沒說,甚至還笑笑地椰榆她說,難得有人能跟她交往這麼久,小心不要樂極生悲。她當是開玩笑,也沒多想,對那些有意無意的話不以為意,直到今天……

她總算明白方可欣的暗示了。

她看著方可欣的眼淚,心里只覺得冷。

那眼淚沒有任何心虛愧疚,她甚至看得出來方可欣眼里隱藏的得意,那時她才知道,她不只看男人的眼光爛,原來挑朋友的眼光也很爛!

一夕之間,還是情人節,她竟慘遭情人和朋友背叛……

「這種狗血劇情怎會發生在我身上?我造了什麼孽呀?你說呀!我是對不起誰了?我只是想找個好男人有這麼難嗎?啊?有嗎?」凌夏露怒吼,高跟鞋用力拍擊著街燈。

鏘鏘鏘!

可憐的街燈被她敲凹了一個小洞,坑坑巴巴的,像在哭訴︰背叛妳的人不是我呀

「啊!去死啦!」憤怒讓人失了理智,她奮力一擊,鏘地一聲,手上的高跟鞋使力過猛,突然從手中飛了出去。

「哎呀呀,這不是美麗又自信的女王大人嗎?還是小的看錯了?眼前的應該是剛從瘋人院出來的潑婦吧!」椰褕嘲諷的低嗓從後方飄來。

這聲音……

凌夏露頓時一僵,心里有不好的預感,她站穩身子,很緩慢地轉過身,不抱希望地揚眸一看!

一張笑得很刺眼的臉龐映入眼瞳。

「嗨!要我幫妳打電話叫精神病院的車子接妳回去嗎?」來人咧出一口白牙,右手拋玩著一只紅色高跟鞋。

看到男人,凌夏露的臉當場冷了下來。

男人穿得很隨興,筆直的雙腿包裹在洗得泛白的牛仔褲中,褲管套進深色馬靴,黑色襯衫半敞,露出精壯結實的古銅色胸膛。

他很高,約有一九0,明明是很簡單的穿著,身上也不是名牌,可他是標準的衣架子,平常的衣物穿在他身上,就是好看!他的輪廓很深,如刀刻般性格,不屬于那種斯文般的俊美,反而是很男人的狂野線條,粗濃的眉毛下,眼瞳深邃而懶散,唇有點寬,也過薄,唯一的優點就是鼻梁很筆挺。

明明是不怎麼樣的五官,可組合在一起,卻變成一張不算帥、可是卻很性格迷人的臉。

他的頭發略長,幾乎到肩,大多都以手指梳理,顯得有點凌亂,可卻讓他更具野性。

而身材……那半敞的胸肌,勾引著人的視線,讓人不由得想踫觸,而被牛仔褲包裹的雙腿更是強勁有力又誘人。

他就像頭野豹,沒有文明人的斯文有禮,渾身充滿野性的誘惑。

可凌夏露看了,心里只有兩個字騷包!

「徐于倫,你怎會在這?」凌夏露高傲地挺起胸脯,沒好氣地瞪著前方的男人,尤其看到自己的高跟鞋在他身上,眼角微微一抽。「把我的高跟鞋還來!」

「這怎麼行?這可是凶器,要不是我接的好,恐怕這凶器就砸到我的頭了!嘖嘖,到時凹的恐怕不只是那支可憐的街燈,恐怕連我的腦袋也凹了一個洞。」懶洋洋地扯著薄唇,徐于倫語氣輕諷,目光瞬也不瞬地看著眼前的尤物,黑眸掠過一抹欣賞。

美女嘛,哪個男人不愛看?雖然眼前這個女人個性很機車,不過長相倒是真的賞心悅目。

即使失了一只高跟鞋,她的站姿仍然挺立,那張臉仍然不馴,美麗的貓瞳漾著火焰,襯著一身紅艷的她,像團花火,美得耀眼。

「那種精蟲上腦的沒用腦袋,被打爆了也好,省得浪費糧食。」凌夏露冷哼,雙手環胸,下巴輕揚,又加了一句。「我是在做功德呀!」

去!她心情已夠不好了,竟還衰到遇到這個騷包男?老天是嫌她還不夠衰是不是?

听到她的譏諷,徐于倫也不惱,粗獷的俊龐懶洋洋的,明了地點點頭,很能理解地看著她。「我明白,我現在也剛好在做功德,好心地看看在這美麗又浪漫的情人節里被甩的凌大小姐會不會突然想不開……唉,一次遭到兩個人背叛,這種狗血事可不是平常人能遇到的。」

那刺耳的一字一句讓凌夏露的臉一陣青一陣紅,她瞇起美眸,聲音從緊咬的齒縫里迸出。「姓徐的,你偷窺我?!」下流!

「凌小姐,妳想太多了,我沒事偷窺妳干嘛?妳這張臉我都快看膩了。」

徐于倫聳聳肩,涼聲說道︰「我只是剛好也在那間餐廳約會,不巧欣賞到一出鬧劇而已。」

他看著她,薄唇微勾。「小露呀!妳挑男人的眼光真的愈來愈差了。」

唉!每次都是那一型,每次都是類似的戲碼,她還真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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