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監獄十大潛規則 第十六章︰提審是一種煎熬

作者 ︰ 雪山上的帶頭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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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干警坐到辦公桌劉科長的旁邊,鋪開記錄本、拿起筆,開始記錄劉科長的問話與我的回答。

劉科長問得很仔細,從我的出生、學歷、家庭成員逐個問完後。就問我的案發經過,問我是不是王有明組織的猛龍幫成員;主要問我從上戰場到戰場結束這段時間是否與一些什麼人交過手,傷了別人什麼地方,與我自己受傷是被什麼人傷的,還問我為什麼上戰場,特別著重問我有沒有與死的那兩個人交過手?

我回答劉科長,我不是王有明那幫的,也不知道他組織了什麼幫。當時只是看到自己同學王有明,被兩個持長刀的人夾攻,而王有明又受了傷,情況危險,我一時情急,就操了一根鐵棍沖上去,想給王有明解危,不想傷人。

我一上去就與一個揮長刀的人交手,被他砍傷了兩處,一處是手臂、一處是背後面,(剛才出來提審時,我還見到那天與我動手的人關在三號倉)我根本沒有與其他人動過一下手,我一直是與開始那人交手。死的人、同我交手的人,我都不認識,到現在還不知道他們的名字。

劉科長將死了的兩人的名字說出來,問我有什麼印象?我講一點印象也沒有。

劉科長反復問了我兩次,我都一樣回答,最後告訴他們如果不相信我的話,可以去問王有明,或與我動手搏斗的那個人,我強調我當時只想替王有明解危不想殺人,所以一直只是抵擋,沒有進攻,所以自己受了傷。

提審了近三個小時,問完之後,劉科長讓我抽煙,讓做記錄的年輕干警將筆錄讀一遍給我听,如果有錯誤馬上更改。

我抽了兩支煙,宣讀完的年輕干警與劉科長問我筆錄有沒有錯誤,我說了沒有之後,劉科長又讓年輕干警將筆錄給我自己看,並具交待一定要看仔細、不著急,看看與我回答的有沒有錯,我看完了交給年輕干警。劉科長講,如果沒有錯誤就簽字、打上手印。

打完手印,劉科長講里面沒有煙抽,你把煙藏好、帶進去。下次如果有問題,再來提審時,多給你帶兩包來。小家伙、不懂事啊,真把你家里的人急壞了,在里面千萬不要生事了……送他進去!

年輕干警將我帶到看守所值班室,(在經過三審訊室時,見王有明還坐那里接受審訊,我怔了一下)交給了坐在值班室的劉干警。

劉干警在送我回號的中途告訴我︰我只是一個從犯,問題不大,哥、姐都在想辦法,不要太著急,有時間就多看看書,不要亂來、需要什麼,他會替我辦。

我一回號里,大家就圍上來,問我提審的情況,我就將提審過程述說了一遍。劉總與戴老板對我像預審科劉科長問我那樣,問了我有沒有直接與那兩個死的人動手?

我講了沒有,並告訴他們公安局預審科的提審人員反復問了這件事。劉總就告訴我,這個問題非常嚴重,這關系到會不會成為死腦殼的事,只要沒有直接與死的人動過手,死刑就可以免了。現在可以安心想怎麼弄輕點了。

我馬上問劉總怎樣可以弄輕點,劉總講,弄輕判有很多辦法,自己主動(檢舉揭發別人,可以投案自首……)等,主要還是要看有沒有關系,有沒有錢;如果沒有錢、沒有關系,你弄了也白弄;有關系、有錢,你自己不弄,也會有人替你弄。

劉總問我家中有沒有錢、有沒有關系?我講沒有。他嘆息了一聲,講︰「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大家就因我提審的事扯了一通,他們講給我一些避重就輕的辦法,推月兌責任的招數。正講著,王有明提審回來了,他雙手抓著我們號的前鐵門柵欄,我馬上沖上去,四只手緊緊握在一起。

王有明說︰「吃中飯後,注意、不要急著睡。」

剛說完這句話,送他回號的何干警趕上來了,推了他一把︰「走、講什麼,快走、回號。」

王有明丟了一個眼神,在何干警再推一把時,無奈地松開了手、走向八號。

王有明一走,戴老板就講︰「這人就是王有明,挺大膽兒、小伙子挺高大、像個干黑社會的,這次只怕危險。」

我問戴老板︰「危險?他又沒有直接置人于死地,該不會槍斃他吧?」

「︰按你講的,是別人來找他尋仇的,也就是說一切後果都是他引起的,再講他是猛龍幫的老大,不管他有沒有直接與死的人動過手,他都難免一死,除非他家有很硬的背景、有錢去燒。」

我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就問戴老板與劉總大概要多少錢可以保住他的命,我怎麼做可以幫他。

戴老板與劉總告訴我,如果他家沒有錢,無論我怎麼幫他扛,幫他講話都救不了他,反而只會害了自己。他自己也無法幫他自己,唯一能幫他的就是關系、錢,否則必死無疑。听了他們這麼一講,我稍微放了一下心,我知道王有明家,他父親有錢、又有很好的人緣。但我沒有說出來。

中午吃飯,我沒有什麼心思,一點胃口也沒有,只吃了一點就離開了,一個人到放風坪想剛才王有明要我「中午不急著睡覺,注意。」這話什麼意思。

正想著,楊老頭端著碗出來問我︰「怎麼沒心思吃飯,不要心急、審都審了、急也沒有用……」

我打斷楊老頭的話,將剛才王有明在鐵門前講的話說給了楊老頭听,楊老頭一听,馬上說︰「王有明是要打電報給你,想了解你提審的情況,千萬不要上他的當,這個時候同案是不能相信的。」

「為什麼?」

「︰這個時候,大家都想保命。王有明說不定想找你幫他扛責任,按你們這種案子、至少要槍斃兩個,為首的與直接與死者動手、致人之死的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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