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美之王 第一百章 無所不能

作者 ︰ 天魔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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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孔和高被刺客刺殺,當時雖然沒有死,但活了不到一個月,便撒手人寰。孔祥棟身為長子,當年也才八歲。孔祥棟的爺爺名叫孔澤潤,知道孫子年紀還小,還不能主持孔家的大局,不得不重新出山,代孫子打理孔家的事業。

孔祥棟尚未成年之前,他的二叔孔和明、三叔孔和章、四叔孔和孝、五姑孔和婧,都把他當自己的兒子看待,盡心照顧,所以孔祥棟長大之後,對這四個叔叔和姑姑非常尊重。

那孔和孝沒有什麼毛病,就是有些。也不知道什麼原因,早年的時候,他在床上和好幾個女人征戰了多年,但就是沒有一子半女。直到他四十二歲的那一年,從外省一個高人手中得到了一張秘方,養了三月,終于搞大了五姨太的肚子。結果一生下來,卻是個女兒。

孔和孝後來努力了三年,也沒有任何效果,便只好把那個女兒當做心肝寶貝看待,而這個女兒就是金孔雀。

孔祥棟對孔和孝十分尊重,自然不會讓金孔雀受到半點委屈。孔祥棟一共有三個子女,老大孔令驊和老二孔令昊都被金孔雀大,只有孔令窈比金孔雀小,全都會讓著金孔雀一些。

金孔雀長到十九歲以後,便成為了南華市三個最惹不起的女人之一,而其他兩個女人分別是來自陳家的陳德昭和來自宋家的宋應雪。

那宋應雪就是宋應雄的三姐,一九八五年出生,今年才不過二十八歲,但早已是南華市的女煞星。她手底下養著一群娘子軍,經營場所多處,道上給她一個外號,叫「毒寡婦」。理由是她十八歲的時候就結了婚,不到兩年,她老公就死了,坊間傳聞說是她老公受不了她,想要逃跑,結果被她失手打死。這些年來,她也一直單著,面首無數,但沒有一個敢和她談戀愛。

至于陳德昭,之前早已說過,不但很能打,而且還經營了南華最大的酒吧,絕對沒人敢招惹。

而這個金孔雀是金家上下最得寵的人,誰要是惹了她,等于是和整個金家作對。偏偏她有個毛病,那就是喜歡裝女敕,明明已經二十一歲了,偏要裝得自己像個十六七歲的小女生,和一些比自己小幾歲的女孩混在一起,也就成了首領。

陳志玲和她有些矛盾,前者快要十七歲了,但長了一張蘿莉的面孔,後者二十一了,卻要裝女敕,等于是水火不容。

在陳志玲的成人禮舞會上,金孔雀就嘲笑過陳志玲沒男朋友,兩個因為這事還差點打起來。

這次陳志玲故意把楊天叫過去,其實就是想讓金孔雀看看自己男朋友是多麼的優秀,但沒想到的是,楊天實在太優秀了,已經引起了金孔雀的注意,只是金孔雀還不敢在這樣的場合里公然槍陳志玲的男朋友,所以就忍了下來。

宋應雄一伙看到楊天眉飛色舞的說著,不但將金孔雀等人吸引,還把周圍的一些人吸引,內中還有不少中年貴婦,他們都是睜大了眼楮,不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實。

過了好一會兒,宋應雄才罵道︰「他媽的,這小子上輩子是話癆不成,怎麼沒完沒了的說了那麼多,究竟在說些什麼。劉能,你上去听听。」

「好的。」

一個二十多歲的大個子走了過去。

只見那大個子在邊上听了一會,臉上帶著一片驚奇之色回來了。

「怎麼樣?那小子在說什麼?」

「那家伙好厲害,居然什麼都懂。」

「什麼叫什麼都懂,難道女人喜歡的東西他也知道嗎?」

「知道啊,我過去的時候,正好听到他說到前幾天法國巴黎剛剛出來的一款全球限量版的女人包包,說我們南華市有兩個女人買到了,還說出了這兩個人的姓名,一個是蔣家大公子蔣天龍的妻子,一個就是宋三姐。」

宋應雄面色一變,說道︰「這小子怎麼知道我三姐買到了那款包包?我他媽的昨天才知道呢。」

「還有呢?」

朱少秋不相信楊天真的什麼都懂,懷疑楊天說中了包包只是瞎貓踫到死耗子。

「那小子接著又說到了美國最近流行的曲風,我听不懂,但那些人里面有幾個是搞音樂的,听他說了以後,無不翹起大拇指。還有,那小子還懂得爵士舞,說起爵士舞的歷史便沒完沒了,我听得頭大,便只好過來了,不知道那小子懂不懂得我喜歡的籃球。」

「哼,懂得爵士舞的歷史又怎麼樣?他要是會跳,我就吃屎去。」

那個一臉欠揍的男子說道。

話音剛落,忽見那邊人群散開,楊天和一個漂亮的妹妹跳了起來,節奏正是爵士舞,兩個身上穿的衣服雖然不適合跳這種舞,但基本的動作還是能跳的,立時引起了一陣驚嘆。

那個一臉欠揍的男子看了,面色一紅,急忙改口說道︰「會跳爵士舞有怎麼樣?他要是什麼舞都能跳,我這次就真的去吃屎。」

這時候,打臉的事情發生了。那個漂亮的妹妹因為是一身禮服,跳了幾下就退了下來,楊天像是來了興趣,居然在場中跳起了各種各樣的舞蹈,最後直接跳起了杰克遜的舞,就連杰克遜的那個四十五角傾斜不倒的動作也沒有放過,就好像是被杰克遜附體了一般。

楊天跳到興奮之處,上去拉起陳志玲的小手,帶著她一起跳。陳志玲也懂一些舞蹈,加上是練過功的,雖然是被楊天帶著,卻也跳得似模似樣。

金孔雀看到這里,目中不由露出了妒忌之色,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陳志玲原先沒有想過楊天會這麼厲害,等到和楊天跳完之後,像是撿到了寶石似的,拉著楊天非要去見她的家人,楊天不愧是個合格的「演員」,沒有拒絕,而是大大方方的去了。

宋應雄見了,罵道︰「他媽的,我就不信這小子能在陳叔叔面前討得了好處。陳志剛畢業于哈佛大學,一定瞧不起這小子,以陳志剛的性格,也一定會刁難他,這次看他怎麼出丑。」說完,當先跟了過去。

當他們走到不遠處,看到陳志玲正在把楊天介紹給她的家人時候,他們的臉上都露出了奸笑之色,原因是他們看到陳志玲的大哥陳志剛,果然一副瞧不上楊天的樣子,板著一張臉孔,好像楊天欠了他幾十億似的。

「我還以為這小子無所不能,原來也不過如此。」宋應雄道。

這時候,楊天也不知道了說了些什麼,陳志剛的面色微微一動,問了幾句,楊天回答了幾句之後,陳志剛的面色便是一變,居然站了起來,與楊天聊上了,面色越來越好。

不一會兒,陳志剛居然一聲大笑,伸手拍了怕楊天的肩膀,顯得十分的親熱,還叫人拿了兩杯酒,與楊天一飲而盡。

「我靠,這小子連陳志剛都能搞定,我看世上的事沒有他什麼不能搞定的了。」先前那個過去偷听楊天說話的男子說道。

宋應雄本來就很生氣,听了這話,便在他的頭上打了一下,說道︰「劉能,你是不是想挨揍?」

「宋四哥,我該死,我說錯話了。」劉能忙道。

宋應雄目中射出一道冷光,冷笑道︰「姓楊的小子,今晚算你走遠,你跟我記住,你不會永遠這麼走運的,他日落在我的手里,我叫你生不如死!」

朱少秋雖然沒有說話,表現得很冷靜,但在他的心里面,卻已經對楊天動了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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